2022大学生读书心得有感范本
2022大学生读书心得有感范本1
艾米丽朗特是一位才华横溢但却英年早逝的才女,《呼啸山庄》是她生前写的的一部小说,这部小说在饱受万人争议后,最终散发出特有的光芒,这光芒令无数的读者为之折服。
在一片被野风肆虐的平原上,故事开始了,呼啸着的,常年不曾中断过的北风,把人带进了不可逾越的深谷,弯曲着的树木,就像这里的人,被摧残、扭曲。这里注定发生了什么,好奇心牵引着我继续往下看。
西斯科立夫一个被呼啸山庄主人带回来的孩子,在老主人死后,饱受打骂和侮辱。只有老主人的小女儿凯瑟琳不难为他,他深爱着凯瑟琳,但是由于自己的身世,在他们从小产生的美好感情上也因此蒙上了一层无法忽略的阴影。命运捉弄人,凯瑟琳最终嫁给了画眉田庄的青年埃德加,西斯科立夫气愤而又伤心的离开了这里。三年后他赚了一笔钱后回来,从此开始实施自己疯狂的报复计划。
在文章的后半部分,着重写了西斯科立夫的报复,他恨凯瑟琳,发誓要让她痛不欲生,但是当凯瑟琳一死,这仇恨就像火山般爆发出来,可以看出他对凯瑟琳的爱,这种成为了复仇的动力,它不仅报复了凯瑟琳一家,让埃德加在痛苦中死去,还霸占了他的财产,让埃德加的家人在痛苦中挣扎,多么变态的复仇啊。
似乎这一切都是冷酷无情的进行着,可我们仍然可以从这样的生活中看到人类不灭的希望与深挚的爱情缠绕在人们周围。文章的最后,饱受折磨的西斯科立夫在临死前放弃了对下一代的报复念头,人的本性回归善良。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震撼着每一个人的灵魂。
一个受尽偏见和折磨的人用一生复仇的悲剧结束了。死前他在凯瑟琳生前住过的小房子里,呼唤着凯瑟琳在荒野上“孤单的飘荡了二十多年的魂魄”,带着笑离开了人世,到另一个世界与凯瑟琳携手而游。这也许是对他们爱的的延续,这也是他一直期待的一种与自己所爱的人长期的无忧无虑的相处下去,没有世俗的各种条规约束他们,更没有别人的冷言冷语与白眼,只有彼此的真爱在一起,心与心的结合。
生活需要我们认真把握,去体会,现实的生活也许并不像小说中的那样黑暗。人心是肉长的,人性是善良的,生活中的挫折本应是磨砺魔力我们的工具,我们应让挫折丰富我们,完美我们,而不是要让挫折打破我们前进的希望,也不要因为“敌人”的打击而永远活在恨之中,让我们怀着一颗热忱的心去拥抱美好的未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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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散发着油墨香的《呼啸山庄》很快就读完了。看着它静静地躺在我面前,竟欲罢不能。再重读,却又是满怀遗憾地合上了书本,不论我再读多少遍,却都是同样遗憾地合上书本,恨不得自己为主人公铺设一条完美的幸福之路。
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爱情是起于平淡之中,又在疯狂中谢幕。可是,一曲终了,站在一旁谢幕的只有希斯克利夫一个。当舞台上显示全剧终的时侯,希斯克利夫在萦绕着凯瑟琳气息的环境中合上了他的双眼,而一对小的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甜蜜爱情又再一次上演。
也许,只是在狂风暴雨中的爱情才够激烈,才真正令人难以忘怀,可是平淡中的甜蜜又何尝不夹杂着淡淡的哀愁与彷徨?身份的悬殊,主人的阻挠,希斯克利夫难以与自己相爱的人过自由和无拘无束的生活。如果不是变故,如果不是爱情的挫伤,如果不是这仇恨的力量,希斯克利夫又怎么会生长到这般强大?
也许是上天的造化弄人,让这对热恋中的情侣因误会而分开,却又在近似痴狂的爱与恨中艰难地找寻着对方爱的痕迹。希斯克利夫用自己自私的爱毁了凯瑟琳,毁了自己至爱的尤物,也毁了自己苦苦想要找寻的爱的足迹,毁了他用爱构筑起的仇恨而坚定的信念。他想向凯瑟琳复仇,但是,当凯瑟琳的躯体渐渐冰冷的时候,在他的心里,是宁愿她痛苦地醒来。他蓦然回首,爱人已悄然远去,尽管明知生也不能在一起,因为她已是别人的妻子,但却远比天人永隔来的更好些。活着的时候,像刺猬一样竖起了全身的刺想要伤害对方,却在天人永隔的那一刹那选择原谅。对将死的人来说,死是一种多么大的解脱,死了,所有的爱和误会都不存在了。可是她有没有想过,死是对对方的一种的自私。而他啊,在她死了之后,没有顽强的抗击,永远只能寂寞地品尝着相思的味道,却永远无法触到自己的爱人。
这爱情啊,究竟是谁犯了错,当一切阻隔都黯然退去的时候,又不敢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的结局。爱像狂风来袭,涌入心底;恨却像骤雨,把梦击碎了一地。爱情,不在乎谁是谁非,谁对谁错,一切,都像是上天的安排。再强烈的抗击也无法撼动既定的事实,岁月是的磨合剂,能够渐渐抚平人内心的忧伤,愈合伤口,但却永远消不了心中的那块疤,到恰当的时候,它还是会慢慢地裂开,给人以彻骨的痛。
可是,这都是为爱情所受的伤。尽管受伤,希斯克利夫还是不能放下对凯瑟琳的爱,可能这就是沉醉入迷的爱吧,唯有真爱才能做到如此。有人说,为爱情所受的伤都是甜蜜而难以忘却的,可能这就是希斯克利夫不断想着凯瑟琳,寻找着凯瑟琳,深受着它的折磨却始终不肯也不舍得放手的原因吧。
呼啸中,爱与恨交织,却,紧拉着不肯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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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啸山庄》以一个陌生人闯入山庄为序幕,拉开一段故事的讲述。故事经历了大致三个阶段:人性的崛起,人性的堕落,人性的复苏。这本小说,以三个人的恋爱为主体,横纵发展。
如果当初女主人公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与彼此相爱的地位低下的玩伴结合,也不会有后来的悲剧。女主人公在有钱的文雅的好看的绅士的儿子的追求下,迷恍了双眼,陷入了苦恼。每把这两个不能相提并论的男子对比一番,就觉得自己应该而且只配嫁给绅士的儿子。但是她还是会无端的忧郁,另一个声音时常响起:“我是爱他的,虽然他肮脏粗鲁贫穷,是的,我是爱他的,我们是这样的相似。”"我们是一个人,他就是我。他就是我。""即使我想嫁他也是不可能的,哥哥不会同意,所有的人都不会认同,他是那样的穷,不可能给我幸福。"我嫁给我文雅的朋友,我就可以帮助他,是的,我成为女主人,我就能够帮助他。"最后的想法似乎淹没了她,她决定接受求婚。就在那晚,他的玩伴消失了。
婚后生活是很幸福的。他很爱她,尽一切能力爱好她保护她。虽然她在内心里,还是时时惦记着她的玩伴,想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可她怎么也找不出不爱她现任的丈夫的理由。他实在太好了。这十多年也许是她人生中最平静最美好的日子了。
多年后的某天晚上,她所盼望的伙伴回来了,现在就在她的楼下正要来看她。据说他赚了很多钱,成为了富人。她不知道,对于将要面临的一切苦难她是毫无准备的。他们重逢了,激动兴奋责备哀怨,占拒了彼此的胸膛。无视她丈夫的感受,她在大厅里接见了他,爆发的感情弥漫整间房,她是那么的高兴。而她丈夫却感到不幸即将到来。
积压多年的感情,在两人之间迅速的膨胀。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相互感情的倾泻已严重的引起了她丈夫的不满,以至不得不提醒她深爱的妻子。
一开始面对她已有的婚姻,双双就陷入了痛苦之中。在他玩伴的眼里,她丈夫是个可恶的人,复仇的心理开始萌生。她夹杂在两个男人之间,两个男人的怒视争吵打斗,已让她痛苦不堪。爱情的双方折磨,沉重的压在了肩上。不久,纤细的身体更加孱弱,苍白的面孔更加苍白,加上有孕在身,一病不起了。为了更好的保护她,她丈夫觉得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不许她和那个可恶的家伙见面。不然那个人会害死他深爱的妻子。
死亡悄悄来临。趁她丈夫外出的当儿,他来到了她的面前。这一次会晤,两人表现得都很温柔缠绵。她躺在他怀里,他紧紧的拥着她,在花园里一起看日落。丈夫的脚步声已迫近,仆人的提醒声已越来越焦急。此刻,他们什么都不管了,也不怕了,就这样拥着。她睡着了,嘴角挂着幸福的微笑。呼吸平息了,她晕了。突然一切轰闹起来,一时慌乱的他正正的立在那儿,看着他丈夫把她抱进卧室,安排一切拯救措施。这两天他一直躲在她家的树林里,察看着一切动静,没日没夜的担心着焦急着,基本上不吃也不睡。他不知道,那次的见面竟会是永别。她走了,留下了一女婴。
后来他无数次在深夜来到她的坟前,呼唤她的名字,还扒过坟,一切都完了。在他心里,只剩一个念头就是疯狂的复仇。开始了人性的堕落。把他的愤怒全发泄在他们的下一代,完全没有了人的血性。虐待,压制,殴打,啸山庄变成了可怕的地狱,布满了阴霾。直到他死后,一切又变得活泼愉悦起来。
一切美好的,不美好的似乎都因爱而生。能够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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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上次初读钱钟书老先生的《围城》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了。回忆起当时,我大概总共花了四十三天才读完这本书,其间我有放下过很多次,自然也重新拿起过很多次。《围城》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不是书中所讲的爱情道理,而是钱老先生笔尖的灰色幽默,以及全书好似阴暗角落那潮湿不已的环境氛围。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一点不假,对于一本名著来讲,每个人读出来的感觉自然也是不同。比如,有过婚姻关系的人看过这本书之后,会感慨于其间对于婚姻关系的剖析是否到位;又比如,像我们这种二十左右的青年在面对所谓感情的选择时,或多或少每个人都有的胆怯和冲动。我其实不知道怎么去确切形容出这种感觉,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个胆小鬼吧。比如方鸿渐在丈人的资助下出国留学,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得到毕业证。他因为心中的胆怯,害怕回乡之后脸面全无,倒落个把柄,便挖空心思在办假证的人那里买了个“德国克莱登大学”的假文凭。现在的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为了得到那其实似有若无的尊敬,而昧着自己的良心去做一些莫须有的事情。我从来都认可一句话:“一个谎言从出现开始,便就需要无数个谎言来圆了。”不知道那时候年轻的方鸿渐又是否会知道自己竟会用一生的幸福为代价来逃避这个谎言呢。
再者,我想到了方鸿渐乘船回国途中遇见的鲍小姐。那位鲍小姐可真是个尤物,用现在网络上的话来讲,就是那种“很会撩人”的女人。在船上的风情万种,热情又抗拒,自然是让男人欲罢不能的。鲍小姐代表肉体和诱惑,在方鸿渐自以为是的世界里,以为自己就可以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了,可是鲍小姐却匆匆道别,给他冷不丁地留下了一个决绝的背影。其实,这个时候,另一个女人也早已经出场,那便是苏文纨。方鸿渐假文凭的秘密在她眼里便是一眼就能看穿的事,可恰恰好,是她这样优秀的女性没有看懂的是:就算握住了一个人的把柄,就算自己优秀至极,该不会喜欢你的人,还是不会为你动情。而赵辛楣作为苏小姐的仰慕者,我也丝毫看不出他的真情。似乎,也就好像对一个感觉自己永远得不到的东西的贪恋,一旦有了白玫瑰,红的便也是墙上的蚊子血了。不过,有一点我是十分赞同苏小姐所说的:“长期的认识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日的气候罢,你没法将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春日。”她和赵辛楣之间的朋友之情,永远不会再有什么别的变化了。有好感其实是一瞬间的事,日久生情的情其实很少是爱情,日久不能生的情便就像一池秋水了。后来,方鸿渐阴差阳错地遇见了唐小姐。在他眼里,唐小姐是完全不同于鲍小姐的火热,也不同于苏小姐的清高。唐小姐是可爱的,就像一团火点燃了方鸿渐心里爱情的导火索。但是,他又害怕,害怕自己的付出会无疾而终。最终,因为他的胆怯,而让洞察事理的苏小姐从中作梗,让这段感情无疾而终。在唐晓芙眼里的另一半,应该是空白的。她有权利占有他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这未免对男人来讲太不公平了。唐小姐未免也是少了思量,多了一丝冲动,但若不是她这么直白和敢爱敢恨,自然也少了方鸿渐的青睐。可是钱老先生又说了:“爱是曲折又伟大的情感,绝非那么轻易简单,假使这样就会爱上一个人,那么,爱情容易得使自己不相信,容易得使自己不心服了。”
有人说,男人是先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瑰,最后选择了康乃馨。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方鸿渐认识了孙柔嘉,孙柔嘉其实给我印象并不很深刻,有的便是她在婚前婚后的变化。也许那句人们认为所谓写爱情与婚姻的金句“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却想出去”就是从这里发掘的吧。孙柔嘉在婚前的楚楚可怜、不谙世事,都在婚后变成了精明与算计。那流泪沾湿的枕头,是她的不甘和不安以及占有。从恋爱到确定关系到结婚,他们一切都进行的太快了,后来的后来,方鸿渐才渐渐看清了她的本性,其实我不怀疑方鸿渐真的喜欢过孙柔嘉,因为孙柔嘉最后的扔梳子,一定是伤了他的心。可惜,方鸿渐根本没来得及审视自己,没来得及懂得什么叫soulmate的意思。伴侣,在我心中,不应该只是会过日子的。更重要的在确定终生之前_不离十地了解,以及精神的平等和契合。我不了解婚姻,这实在是一门很大的学问,可我相信爱情。更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因为爱情而结合在一起的婚姻。也许钱老先生想说的是:要想一个人永远爱着你就千万不要与其结婚,结婚就如同身陷围城,娶到的总不是自己的意中人。
所以,“一些人总想看看这座山的后面是什么,然后翻过了这座山才发现后面不过又是一座山,而且那边似乎还没有这边好。”
而,“我们一生对最亲爱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还不到一分钟,此外,不过是年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
城里城外,各色行人匆匆。我们有理想,不知道理想会不会归于现实。钱老先生把几十年归于方鸿渐的几年里,就好像一个人的灵魂死在了三四十岁的时候一样。这样的灰色幽默,其实我是暂时不怎么懂的。就好像我在城外,真的很想进城去看一看。而进城之后,我会不会又想出来了呢,又不可知了。人真的是很孤独的动物,会虚伪得说不出完全的真话,会为了生活而隐忍委屈只为不丢了脸面,会为了陪伴而仓促地以为自己爱上了一个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方鸿渐,每个人心里也会有一个苏文纨,每一个人心里都住了个唐晓芙,每个人也有着孙柔嘉,这就是人性。虚伪胆怯,嫉妒强势,直白任性,精明算计。每一样都逃不过钱老先生的眼睛,太深刻了。
欲望,对于我们而言也许真的太虚妄了,有时候你的得到就是另一种失去。这样无止境地追逐,我们总该是会付出一定的代价。也许我们看透的越多,会变得更脆弱。沙盘里的城,置身其中自然难以进进出出,但若是抬起头俯瞰全局,自然就更容易找到那所谓的路了。
欲望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知道你的欲望究竟是什么,你看不透,自然会害怕。看清看清自己的心吧。
一切都很好,星星的陨落也会有光,第二天还会有太阳的升起。一切都很好,此起彼落太正常,一切都有着希望。
我一直都很想再看一遍,因为每读一遍,我相信都能有着不一样的感触。
可我又想再等久一点。
2022大学生读书心得有感范本5
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__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