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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读书心得笔记分享10篇

| 开鹏3626

大学读书心得笔记分享1

我从小以书为伴,以书为友,自然读了不少好书:有伴我成长的童话;有让我知人情懂事故的文学名着;还有令我知识丰富的科普读物总之我博览群书,读过的书数不胜数,但我最爱的还是史书《资治通鉴》。我从小与众不同,喜欢别人眼中所谓枯燥的历史。自从一次在书店里独具慧眼的挑中了《资治通鉴》后就爱不释手。自己时常沉醉于书中,看得废寝忘食也是常事。《资治通鉴》的作者是北宋宋神宗时期的史学家,政治家司马光。

主要讲叙了三强分晋到五代十国的沧桑历史,其中的改朝换代,人文风云令我感慨万分。

书中的人物不少,其中令我敬佩的人也不少。蜀国的诸葛亮足智多谋,神机妙算,一手缔造了蜀国;唐太宗李世民,励精图治,文韬武略,使封建王朝达到鼎盛;女皇武则天,有治国之才,用人之术,可谓巾帼不让须眉,还有完璧归赵的蔺相如,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张良。令我敬佩的人数不胜数,更重要的是我应该学习他们的优点来充实自身,将来才能像他们一样有一番大作为!

人无完人,金无赤金,历代虽有雄才大略之人,但臭名昭着之人也不计其数。秦始皇虽有统一六国的盖世功勋,但其凶狠_也是妇孺皆知的,他焚书坑儒,荒_无度,建造无比豪华的阿房宫,使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有隋炀帝杨广他心机颇深,虚伪做作,又荒_暴虐,使得原本的繁荣盛世变得民不聊生。请君入瓮的来俊臣,口蜜腹剑的,李林甫。他们遗臭万年,为世人所唾骂。我更应该牢记前车之鉴。资治通鉴的本意也是如此。

这本《资治通鉴》令我受益匪浅,它使我学会了如何做人做事。我读它不仅丰富了知识更让自己终身谨记前人之事。记住小人的下场,学习圣天的品质,奋发向上,报效祖国,报效人民。

历史是辉煌的,这茫茫史海,让我畅游其中。《沁园春》写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只要我们综合历那些所谓的英雄的优点,真英雄还在现代。在如今的康泰盛世中我们更应该汲取前人的优点,牢记前人的过失,奋发向上,成为一个真英雄!

大学读书心得笔记分享2

一本散发着油墨香的《呼啸山庄》很快就读完了。看着它静静地躺在我面前,竟欲罢不能。再重读,却又是满怀遗憾地合上了书本,不论我再读多少遍,却都是同样遗憾地合上书本,恨不得自己为主人公铺设一条完美的幸福之路。

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爱情是起于平淡之中,又在疯狂中谢幕。可是,一曲终了,站在一旁谢幕的只有希斯克利夫一个。当舞台上显示全剧终的时侯,希斯克利夫在萦绕着凯瑟琳气息的环境中合上了他的双眼,而一对小的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的甜蜜爱情又再一次上演。

也许,只是在狂风暴雨中的爱情才够激烈,才真正令人难以忘怀,可是平淡中的甜蜜又何尝不夹杂着淡淡的哀愁与彷徨?身份的悬殊,主人的阻挠,希斯克利夫难以与自己相爱的人过自由和无拘无束的生活。如果不是变故,如果不是爱情的挫伤,如果不是这仇恨的力量,希斯克利夫又怎么会生长到这般强大?

也许是上天的造化弄人,让这对热恋中的情侣因误会而分开,却又在近似痴狂的爱与恨中艰难地找寻着对方爱的痕迹。希斯克利夫用自己自私的爱毁了凯瑟琳,毁了自己至爱的尤物,也毁了自己苦苦想要找寻的爱的足迹,毁了他用爱构筑起的仇恨而坚定的信念。他想向凯瑟琳复仇,但是,当凯瑟琳的躯体渐渐冰冷的时候,在他的心里,是宁愿她痛苦地醒来。他蓦然回首,爱人已悄然远去,尽管明知生也不能在一起,因为她已是别人的妻子,但却远比天人永隔来的更好些。活着的时候,像刺猬一样竖起了全身的刺想要伤害对方,却在天人永隔的那一刹那选择原谅。对将死的人来说,死是一种多么大的解脱,死了,所有的爱和误会都不存在了。可是她有没有想过,死是对对方的一种的自私。而他啊,在她死了之后,没有顽强的抗击,永远只能寂寞地品尝着相思的味道,却永远无法触到自己的爱人。

这爱情啊,究竟是谁犯了错,当一切阻隔都黯然退去的时候,又不敢相信,这才是真正的爱情的结局。爱像狂风来袭,涌入心底;恨却像骤雨,把梦击碎了一地。爱情,不在乎谁是谁非,谁对谁错,一切,都像是上天的安排。再强烈的抗击也无法撼动既定的事实,岁月是的磨合剂,能够渐渐抚平人内心的忧伤,愈合伤口,但却永远消不了心中的那块疤,到恰当的时候,它还是会慢慢地裂开,给人以彻骨的痛。

可是,这都是为爱情所受的伤。尽管受伤,希斯克利夫还是不能放下对凯瑟琳的爱,可能这就是沉醉入迷的爱吧,唯有真爱才能做到如此。有人说,为爱情所受的伤都是甜蜜而难以忘却的,可能这就是希斯克利夫不断想着凯瑟琳,寻找着凯瑟琳,深受着它的折磨却始终不肯也不舍得放手的原因吧。

呼啸中,爱与恨交织,却,紧拉着不肯放手。

大学读书心得笔记分享3

《呼啸山庄》以一个陌生人闯入山庄为序幕,拉开一段故事的讲述。故事经历了大致三个阶段:人性的崛起,人性的堕落,人性的复苏。这本小说,以三个人的恋爱为主体,横纵发展。

如果当初女主人公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与彼此相爱的地位低下的玩伴结合,也不会有后来的悲剧。女主人公在有钱的文雅的好看的绅士的儿子的追求下,迷恍了双眼,陷入了苦恼。每把这两个不能相提并论的男子对比一番,就觉得自己应该而且只配嫁给绅士的儿子。但是她还是会无端的忧郁,另一个声音时常响起:“我是爱他的,虽然他肮脏粗鲁贫穷,是的,我是爱他的,我们是这样的相似。”"我们是一个人,他就是我。他就是我。""即使我想嫁他也是不可能的,哥哥不会同意,所有的人都不会认同,他是那样的穷,不可能给我幸福。"我嫁给我文雅的朋友,我就可以帮助他,是的,我成为女主人,我就能够帮助他。"最后的想法似乎淹没了她,她决定接受求婚。就在那晚,他的玩伴消失了。

婚后生活是很幸福的。他很爱她,尽一切能力爱好她保护她。虽然她在内心里,还是时时惦记着她的玩伴,想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可她怎么也找不出不爱她现任的丈夫的理由。他实在太好了。这十多年也许是她人生中最平静最美好的日子了。

多年后的某天晚上,她所盼望的伙伴回来了,现在就在她的楼下正要来看她。据说他赚了很多钱,成为了富人。她不知道,对于将要面临的一切苦难她是毫无准备的。他们重逢了,激动兴奋责备哀怨,占拒了彼此的胸膛。无视她丈夫的感受,她在大厅里接见了他,爆发的感情弥漫整间房,她是那么的高兴。而她丈夫却感到不幸即将到来。

积压多年的感情,在两人之间迅速的膨胀。在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相互感情的倾泻已严重的引起了她丈夫的不满,以至不得不提醒她深爱的妻子。

一开始面对她已有的婚姻,双双就陷入了痛苦之中。在他玩伴的眼里,她丈夫是个可恶的人,复仇的心理开始萌生。她夹杂在两个男人之间,两个男人的怒视争吵打斗,已让她痛苦不堪。爱情的双方折磨,沉重的压在了肩上。不久,纤细的身体更加孱弱,苍白的面孔更加苍白,加上有孕在身,一病不起了。为了更好的保护她,她丈夫觉得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不许她和那个可恶的家伙见面。不然那个人会害死他深爱的妻子。

死亡悄悄来临。趁她丈夫外出的当儿,他来到了她的面前。这一次会晤,两人表现得都很温柔缠绵。她躺在他怀里,他紧紧的拥着她,在花园里一起看日落。丈夫的脚步声已迫近,仆人的提醒声已越来越焦急。此刻,他们什么都不管了,也不怕了,就这样拥着。她睡着了,嘴角挂着幸福的微笑。呼吸平息了,她晕了。突然一切轰闹起来,一时慌乱的他正正的立在那儿,看着他丈夫把她抱进卧室,安排一切拯救措施。这两天他一直躲在她家的树林里,察看着一切动静,没日没夜的担心着焦急着,基本上不吃也不睡。他不知道,那次的见面竟会是永别。她走了,留下了一女婴。

后来他无数次在深夜来到她的坟前,呼唤她的名字,还扒过坟,一切都完了。在他心里,只剩一个念头就是疯狂的复仇。开始了人性的堕落。把他的愤怒全发泄在他们的下一代,完全没有了人的血性。虐待,压制,殴打,啸山庄变成了可怕的地狱,布满了阴霾。直到他死后,一切又变得活泼愉悦起来。

一切美好的,不美好的似乎都因爱而生。能够说什么呢?

大学读书心得笔记分享4

读完《呼啸山庄》,合上书本,心生一种感慨:心怀仇恨的人是永远得不到快乐的。

对于希刺克厉夫,到底是应该怀着一颗怎样的心来读他呢?是可怜,可恶,还是可气?可怜的是他这样一个吉卜赛的弃儿在呼啸山庄里备受冷眼和唾弃,就连和他相恋的凯瑟琳最后也要离他而去。我觉得,造成希刺克厉夫那种阴险、冷峻性格的原因,和他从小所处的那种毫无人情味的环境有很大关系。可恶的是当他外出支付再次回到山庄时,他去对周围的人开展一连串的报复,令人不寒而栗。他对凯瑟琳极端的爱转变为极端的恨,他恨林惇,恨辛德雷,他想尽一切办法是他们遭受痛苦,甚至无辜的凯蒂也要卷入这场可怕的无休止的复仇中来,成为希刺克厉夫复仇的工具。可气的是希刺克厉夫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没有尽到一丝做父亲的责任。他只是把小林惇当成自己豢养的小兽,得到了画眉山庄之后,他爱的人或许只有他自己,又或许,他连自己也不爱。他的一生,只是活在无休止的仇恨当中。他的残酷与执著换来的只有孤独终老这个结果。希刺克厉夫死了,他和凯瑟琳的灵魂终于不再孤独,而在黑夜的旷野上,山岩下散步。

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在凯瑟琳的身上,我看到了她的踌躇和疯狂。面对希刺克厉夫和埃德加,究竟是选择带给她无尽快乐和烦恼的他?还是选择文雅沉静的他?我觉得凯瑟琳最终的选择是对的,希刺克厉夫的性格过于阴险冷酷,他极强的自尊心下面掩盖的是可怕的自卑。他不容许任何人和他分享凯瑟琳。但是,凯瑟琳不属于任何人,她是一个完完整整属于自己的人。所以,希刺克厉夫和凯瑟琳悲剧的结尾像一杯烈酒,而埃德加则更像一杯醇厚的茶。他的性格要平和许多,我觉得只有他才能包容凯瑟琳飞扬跋扈的性格,而且,他们俩的社会地位,所接触的人和事、对事物的看法都有很多相同的地方。只有这样,爱情才能走得更远。

凯蒂在埃德加的呵护下健康的成长,在她的身上,同样具有凯瑟琳那种敢爱敢恨、反压迫、争幸福的精神,她是一只自由不羁的野马。敢于追逐自己想要的幸福,喜爱林惇,她就想尽一切办法和他见面、通信。当发现胆小懦弱、永远寄生在父亲的温室中的林惇并不适合她时,便勇敢的放手。她小小年纪便遭遇那么多的变故:父亲离世、被迫嫁给林惇。画眉山庄也被希刺克厉夫抢走,随后林惇也死去,但这些遭遇并没有将她打垮,她仍然坚强乐观的活着,认真过好每一天。最后,她和质朴善良的哈里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故事在女仆的回忆中开始,又在回忆中落下帷幕。只要我们乐观坚强的过好每一天,相信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结局。

大学读书心得笔记分享5

距离上次初读钱钟书老先生的《围城》已经过去了一年多的时间了。回忆起当时,我大概总共花了四十三天才读完这本书,其间我有放下过很多次,自然也重新拿起过很多次。《围城》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不是书中所讲的爱情道理,而是钱老先生笔尖的灰色幽默,以及全书好似阴暗角落那潮湿不已的环境氛围。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一点不假,对于一本名著来讲,每个人读出来的感觉自然也是不同。比如,有过婚姻关系的人看过这本书之后,会感慨于其间对于婚姻关系的剖析是否到位;又比如,像我们这种二十左右的青年在面对所谓感情的选择时,或多或少每个人都有的胆怯和冲动。我其实不知道怎么去确切形容出这种感觉,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个胆小鬼吧。比如方鸿渐在丈人的资助下出国留学,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得到毕业证。他因为心中的胆怯,害怕回乡之后脸面全无,倒落个把柄,便挖空心思在办假证的人那里买了个“德国克莱登大学”的假文凭。现在的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呢,为了得到那其实似有若无的尊敬,而昧着自己的良心去做一些莫须有的事情。我从来都认可一句话:“一个谎言从出现开始,便就需要无数个谎言来圆了。”不知道那时候年轻的方鸿渐又是否会知道自己竟会用一生的幸福为代价来逃避这个谎言呢。

再者,我想到了方鸿渐乘船回国途中遇见的鲍小姐。那位鲍小姐可真是个尤物,用现在网络上的话来讲,就是那种“很会撩人”的女人。在船上的风情万种,热情又抗拒,自然是让男人欲罢不能的。鲍小姐代表肉体和诱惑,在方鸿渐自以为是的世界里,以为自己就可以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了,可是鲍小姐却匆匆道别,给他冷不丁地留下了一个决绝的背影。其实,这个时候,另一个女人也早已经出场,那便是苏文纨。方鸿渐假文凭的秘密在她眼里便是一眼就能看穿的事,可恰恰好,是她这样优秀的女性没有看懂的是:就算握住了一个人的把柄,就算自己优秀至极,该不会喜欢你的人,还是不会为你动情。而赵辛楣作为苏小姐的仰慕者,我也丝毫看不出他的真情。似乎,也就好像对一个感觉自己永远得不到的东西的贪恋,一旦有了白玫瑰,红的便也是墙上的蚊子血了。不过,有一点我是十分赞同苏小姐所说的:“长期的认识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日的气候罢,你没法将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春日。”她和赵辛楣之间的朋友之情,永远不会再有什么别的变化了。有好感其实是一瞬间的事,日久生情的情其实很少是爱情,日久不能生的情便就像一池秋水了。后来,方鸿渐阴差阳错地遇见了唐小姐。在他眼里,唐小姐是完全不同于鲍小姐的火热,也不同于苏小姐的清高。唐小姐是可爱的,就像一团火点燃了方鸿渐心里爱情的导火索。但是,他又害怕,害怕自己的付出会无疾而终。最终,因为他的胆怯,而让洞察事理的苏小姐从中作梗,让这段感情无疾而终。在唐晓芙眼里的另一半,应该是空白的。她有权利占有他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这未免对男人来讲太不公平了。唐小姐未免也是少了思量,多了一丝冲动,但若不是她这么直白和敢爱敢恨,自然也少了方鸿渐的青睐。可是钱老先生又说了:“爱是曲折又伟大的情感,绝非那么轻易简单,假使这样就会爱上一个人,那么,爱情容易得使自己不相信,容易得使自己不心服了。”

有人说,男人是先暗恋过白莲花,亲吻过红玫瑰,最后选择了康乃馨。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方鸿渐认识了孙柔嘉,孙柔嘉其实给我印象并不很深刻,有的便是她在婚前婚后的变化。也许那句人们认为所谓写爱情与婚姻的金句“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却想出去”就是从这里发掘的吧。孙柔嘉在婚前的楚楚可怜、不谙世事,都在婚后变成了精明与算计。那流泪沾湿的枕头,是她的不甘和不安以及占有。从恋爱到确定关系到结婚,他们一切都进行的太快了,后来的后来,方鸿渐才渐渐看清了她的本性,其实我不怀疑方鸿渐真的喜欢过孙柔嘉,因为孙柔嘉最后的扔梳子,一定是伤了他的心。可惜,方鸿渐根本没来得及审视自己,没来得及懂得什么叫soulmate的意思。伴侣,在我心中,不应该只是会过日子的。更重要的在确定终生之前_不离十地了解,以及精神的平等和契合。我不了解婚姻,这实在是一门很大的学问,可我相信爱情。更愿意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因为爱情而结合在一起的婚姻。也许钱老先生想说的是:要想一个人永远爱着你就千万不要与其结婚,结婚就如同身陷围城,娶到的总不是自己的意中人。

所以,“一些人总想看看这座山的后面是什么,然后翻过了这座山才发现后面不过又是一座山,而且那边似乎还没有这边好。”

而,“我们一生对最亲爱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还不到一分钟,此外,不过是年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

城里城外,各色行人匆匆。我们有理想,不知道理想会不会归于现实。钱老先生把几十年归于方鸿渐的几年里,就好像一个人的灵魂死在了三四十岁的时候一样。这样的灰色幽默,其实我是暂时不怎么懂的。就好像我在城外,真的很想进城去看一看。而进城之后,我会不会又想出来了呢,又不可知了。人真的是很孤独的动物,会虚伪得说不出完全的真话,会为了生活而隐忍委屈只为不丢了脸面,会为了陪伴而仓促地以为自己爱上了一个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方鸿渐,每个人心里也会有一个苏文纨,每一个人心里都住了个唐晓芙,每个人也有着孙柔嘉,这就是人性。虚伪胆怯,嫉妒强势,直白任性,精明算计。每一样都逃不过钱老先生的眼睛,太深刻了。

欲望,对于我们而言也许真的太虚妄了,有时候你的得到就是另一种失去。这样无止境地追逐,我们总该是会付出一定的代价。也许我们看透的越多,会变得更脆弱。沙盘里的城,置身其中自然难以进进出出,但若是抬起头俯瞰全局,自然就更容易找到那所谓的路了。

欲望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不知道你的欲望究竟是什么,你看不透,自然会害怕。看清看清自己的心吧。

一切都很好,星星的陨落也会有光,第二天还会有太阳的升起。一切都很好,此起彼落太正常,一切都有着希望。

我一直都很想再看一遍,因为每读一遍,我相信都能有着不一样的感触。

可我又想再等久一点。

大学读书心得笔记分享6

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__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大学读书心得笔记分享7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大学读书心得笔记分享8

初触题目,尤为警醒的感觉便油然而生。红与黑,两种颜色的对立,将预示两种阶级的对立,亦或是两种命运(人生)的对立,又或许是更深阶层的对立。串串问题,盘旋而至,挥之不去。顿时,也深为作者欣慰,题目之吸引力如此强烈,耐人深思。

细读世界名著,体味法国贵族社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上流社会,既具有无法阻挡的吸引力,又无可避免的排斥着……或许,这距离,可能使你失去一切亦或是的到一切。贯穿全文的主要人物,当之无愧的应是于连。朝气蓬勃、踌躇满志、理想远大充溢着年轻的教士,使之激荡着为赢得自己的地位热血澎湃着、沸腾着。只是,不容忽视的残忍现实常使人无可奈何、取舍两难。社会现实与伦理道德之间其不可逾越的鸿沟羁绊着于连追逐的脚步,内心隐忍着难以割舍的伤痛,无法释怀、痛彻心扉。几经周折,凭借机智的头脑、超凡脱俗的气质、出众的美貌等过人的优势,在巴黎上流社会人物的交谈日渐有所眉目,颇为重要的是赢得了贵族女子的芳心和青睐。正如‘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总有默默付出的女人’所言,于连亦莫过如此。其中,善良的瑞那夫人和动人的拉穆尔小姐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二者接踵而至的出现在于连的身旁,见证着其不断上进的人生轨迹及其坠落的悲剧。或许,于连最终萦绕心头的念头‘人生若只如初见,那时只道是寻常!’,使之内心充满悔意。而瑞那夫人理应成为了最悲剧性的人物,命运的不公和残忍对善良的人儿破天荒的开了个玩笑,捉弄人生于手掌之中。只需顷刻间,一切幸福化为了泡影。面对命运的捉弄,无能为力;面对婚姻的牵绊,不知所措;面对伦理道德的约束,恨相见的晚。拥有、体味着常人所经历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却碍于世人的阻拦、现实的约束,泪眼向望。忠贞不渝的爱情理念,使得最终生死与共,今生有缘无份,只愿来世彼此不离不弃。而于连的离走虽不难以预料,但无奈……因此,得以遇见拉穆尔小姐,开始着新的征程。然而,自古以来的门当户对又深深地折磨着她们,并引发了一系列的悲剧。

哦,不得不承认,拉穆尔侯爵也极为重要。既可以使于连赢得众人的赏识和青睐,亦可摧毁他的一切。残忍使与拉穆尔小姐,不舍亦正因如此。‘死于非命’的幻想,转眼间竟成为了现实。因而。对侯爵而言,或许,值得庆幸吧!亦或许喜盛于忧吧!

红与黑的世界,拿破仑加冕的盛况,并未重演。而,于连距离最初已愈来愈远,渐渐迷失了自我。空惋惜,空悲叹……

大学读书心得笔记分享9

我最近看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物,许多人都认为他是一个不知满足,野心勃勃的人,而我认为于连只是顺供应当时的社会——政治勾心斗角,神圣教会黑暗坠落,资产阶级新贵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在这种社会里,那个人不想爬的更高呢?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老师,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不久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效劳。成为候爵的心腹,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书中的红与黑,有人说红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代表_的黑色道袍,但我认为红是于连那超凡的能力和勃勃的雄心,黑代表现实社会制度的森严和黑暗,在当时社会往往是黑熄灭了人们的希望,而文中的于连却是一个心机很重,野心勃勃的人,虽然这样的人很邪恶,但是我认为他是最容易在当时社会有一番作为的人,他还有过人的智慧,这样优秀的人物怎么甘心只是一介平民呢?所谓往上爬总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

书中的于连,他为了自己的抱负理想——朝一日能突破等级森严的阶级界限,进入上层社会的权贵之中,放弃了正真的幸福,生活在黑暗奢华,尔虞我诈的社会里,从而为自己开辟里一条死亡之路,但是我认为在那时的社会,生活法则就是这样,每个人都是冷酷的,都在追求着虚荣,名利,每个人都爱虚荣名利,虽然嘴上都说它们是身外之物,但有几个人做到了。

于连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仅仅是由于心灵的引导。所谓人无完人,而“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没有虫眼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于连死了,但我相信他勃勃的雄心依然还在,红还是红,黑仍然是黑!

大学读书心得笔记分享10

暑假里,我闲来无事,便拿起了世界名著——《简爱》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出生于一个穷困的牧师家庭。不久父母又相继去世,幼小的简爱只能寄养在舅父母的家里。可是好近不长,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爱的舅母就开始虐待简爱,整日把她视为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却在儿子对简爱毒揍是不劝阻。从此,她与简爱的对抗更加的公开·坚决,最终被舅母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还被那恶毒的舅母说成爱撒谎的孩子。她遇到了这么多的坎坷,可以说是很不幸的了,但是她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的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这本参透这女性独立思想的书另我爱不释手,为简爱一次次的悲惨遭遇而感到伤心;为里德太太的偏心而感到愤怒;为罗切斯特先生失去一只手和一只眼睛而感到同情。

也许世界就是那般的冷酷无情,人类只会向那些身上有着光环的人们投目光,而导致那些卑微的人们孤独又无助,最终只能选择认输。像简爱那般倔强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书中还有另外一个人物,她就是简爱在罗沃德学校认识的好朋友海伦彭斯,她的观点和简爱是截然不同的,海伦彭斯主张凡事能忍就忍,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佩服的,我们没有必要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可以从中悟出什么来。我十分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个人能记住她说的这句话,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去乐观的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名著《简爱》后我明白了: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地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后达到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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