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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10篇

| 开鹏3626

《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人丹尼尔·笛福写的一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冒险小说,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我现在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鲁滨逊生于英国约克城一个幸福的家庭,但他不满足现状,一心要遨游四海。他不顾亲友规劝,坐着父亲朋友的船去了伦敦,但遇上大风暴,险些丧命。在他接下来的几次航行中,被摩尔人俘虏,被卖为奴隶,后逃至巴西,成了种植园主。他在又一次航行中,船触礁,除了鲁滨逊,全船人员无一幸免。而鲁滨逊逃到一个荒岛上。

在荒岛上,鲁滨逊仅凭着沉船上遗留的几把武器和简单工具,在岛上建了两栋房屋,开垦了一座牧场、种植园……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搭救“星期五”和惩治造反的船员。

一次鲁滨逊无意发现食人族“人肉”大餐后遗留的景象:没吃完的人骨头,被砍下的人头……非常震惊和气愤,便想救一个要被吃掉的人。后来二十几个食人生番带着几个俘虏,来到小岛,准备将俘虏杀了吃掉,其中一个俘虏向隐藏着的鲁滨逊跑来,想让鲁滨逊搭救,与此同时,两个食人生番追来,鲁滨逊将其一一打死,救下了被俘的土著人,给他取名“星期五”,将其训练成文明人。在收留星期五后,又从土著人手中救出一个西班牙人和星期五的父亲。

一天,一艘船来到小岛上,从船上押下几个人,这艘船上的其他人看似要杀掉这几个人。鲁滨逊和星期五偷偷将几个人救出来,并抓了一个造反的大副。在大副的帮助下,连夜将船攻下,激战中,造反的“新”船长被打死,其余的人全部投降,鲁滨逊不顾老船长的反对,放了所有造反的船员……

鲁滨逊的经历充满了神奇和冒险,我深深的为之吸引。虽然,鲁滨逊是个殖民主义者,但当他在朋友因害怕大风暴而劝他停止航行时,他退却了吗?当做摩尔海盗的奴隶时,他绝望了吗?身陷荒岛时,他怨天尤人了吗?作为新时代的少年儿童,我们难道不该学习他那种精神吗?

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2

一杯白茶、一把椅子、一本书,或是世界名著、或是杂志漫谈,都能让我消磨掉一天的时光。斜倚在沙发上,手捧《红楼》,眼里、心里缠绕的都是那集诗意、聪慧、真情于一身的女子——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尽现了黛玉如花般美丽温柔、如柳般柔弱多情的绝世容颜和超凡气质。林黛玉的才情在大观园中堪称群芳之冠。她,诗思敏捷,咏白海棠时“一挥而就”。她面对贾宝玉的过目成诵,却能一目十行。怜花葬花泣残红、文思敏捷咏秋菊。她的艺术魅力让人心醉神往。

黛玉是聪慧的,她初到贾府,“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要多说一句话,不可多行一步路,恐被人耻笑了去。”把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寄人篱下的她深知世故却不弄世故,她爱憎分明,她可以给赵姨娘含笑让座,却不会屈意迎奉他人。当宝玉把皇帝赏赐的一串念珠献给林黛玉时,这也只不过是一个臭男人拿过的东西,对之嗤之以鼻。

我喜欢林黛玉的性格,有叛逆、有孤僻、有对世俗的不屑。大观园里没有她的亲人、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不是这样,她就不必为玉钗受宝玉奚落而喜形于色,为两方旧帕题诗而洒泪。真情女子,为爱黛玉奉献的不仅是眼泪,更是她才华横溢的生命。“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林黛玉的悲剧之所有动人心魄,不仅仅是世人可惜了她那绝世容颜,更加震憾与她那无与伦比的丰富而优美的精神世界。

合上书,闭上眼,不禁长叹一口气,心头久久索绕的依旧是那清雅绝俗的身影。

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3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

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

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4

金色的草房子,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里就是油麻地。在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文静的纸月……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细读《草房子》了,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心潮澎湃,潸然泪下。

阅读中,我的心灵一次次被感染,这群可爱的孩子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友谊,什么叫亲情,什么是快乐,什么是爱……

合上书本,把思绪从麻油地拉回现实,我的同学、我的老师、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我周围的所有的人,一张张笑脸浮现在我脑海里,我和桑桑一样,是个幸福的孩子,感受着周围人的爱。他们的话语、他们的微笑、他们为我所做的一切,都带着爱的芬芳和甘甜。

唠叨,是妈妈的爱。

我的妈妈是个漂亮的职业女性,因为长了一张娃娃脸,我们又长得超像,常常被陌生人认为是我的姐姐。妈妈什么都好了,就是特别爱对我唠叨。

“快,起床了!再不起床要迟到啦!”每天早上,妈妈唠叨就是我的闹钟,准时准点响起。“吃个鸡蛋吧,要不喝碗粥也行;再吃口菜,乖,有营养;喝牛奶吧;不行,吃太少了,会饿的,再吃一口,就一口……”噢,妈妈,看看我这缺乏“营养”的身材吧!凸起的肚皮,粗壮的胳膊,还有多肉的小脸蛋儿!

好不容易好不容易到了校门口,妈妈的唠叨声还在耳边盘旋。“上课要专心,不要做小动作,不知道的地方,举手向老师请教!”

可是有一次,我彻底改变了对妈妈唠叨的看法。那周妈妈出差了,我和爸爸有了一周的自由,没有妈妈的唠叨,好清静啊。可是第一天早上,没有了妈妈的唠叨闹钟,我和爸爸就睡过头了。急匆匆冲出家门,到了学校,第二节语文课时,我发现我的语文书忘在家里了,整堂课我的心都忐忑不安,生怕老师发现批评我,那节语文课也没学好,直后悔没听妈妈的话检查好书包。

我爱妈妈,也爱她那喋喋不休的唠叨。

陪伴,是爸爸的爱。

我的爸爸在我眼里就是一个老顽童,在家他喜欢敲敲打打搞小发明,出门游玩,到了有水的地方我们总能变成抓小鱼,而且每次都有收获,我们家的鱼缸里养的小鱼都是我们抓来的呢!厉害吧!

我的星期天总是排得满满的,英语、阅读、画画、电子琴……“这么多兴趣班,你会不会太累了,要不要减少一点?”爸爸心疼地问我。“可是这些课我都喜欢啊!”“好的,只要你喜欢爸爸就陪着你。”就这样,每到星期天,爸爸也不在家捣鼓他的小发明,也不出门抓小鱼了,陪着我上一个又一个的兴趣班。

每当我上完最后一堂电子琴课时,已经是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的时候了。每次我抱着书本走出教室,总能看见昏暗走廊上壁灯发出微弱的泛黄的微光,爸爸静静地坐在那。一看我出来,爸爸立即起身,微笑地看着我问:“饿不饿?”这时候一股温暖和酸楚涌上我的心头。那一刹那,我读懂了,什么叫父爱。

鼓励,是老师的爱。

我是一个胆小内向的女孩。课堂上,老师提问,同学们都争先恐后地把手举得高高的,可是我,每次都怯怯地低下头,深怕老师点到我。其实不是我不会,我就是胆小。

记得上学期,汤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分小组制作PPT,当小导游介绍家乡的美景。我们组推荐了我和叶泽锡负责。那一个星期,我们天天凑在一起收集资料,认真制作。终于到了展示的时候,我却被我胆小打败了,因为我声音轻,好胜的组员们建议让活泼的蒋雨轩替我上台。那堂课,我什么都没听进去,委屈得好想哭,可是我忍住了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第二天一早,汤老师找到了我,鼓励我,宽慰我。暖暖的微笑,甜甜的声音,仿佛就在昨天。原来我小小的情绪波动都在老师的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我的宝贝。”汤老师说:汤老师说:“上课时不要害怕,勇敢地举手,即使说错了也是一种收获呀!”有了老师的鼓励,我渐渐打败了胆小的那只“纸老虎”。在迎新班会上,我还上台表演节目了呢!

帮助,是同学的爱。

有人说,同学之间只有友爱,没有关爱。但并不是这样的,同学之间也有关爱,我就得到了这份爱。

记得三年级时,有一天中午午休的时候,我突然肚子难受,跑到厕所吐得稀里哗啦的。不巧的是,那天汤老师不在学校。同桌蒋雨轩被脸色惨白的我吓坏了,连连问我是不是不舒服。可惜那时的我,难受得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点头表示。见我这样,蒋雨轩连忙往老师办公室跑,借了电话给我妈妈打电话。打完电话,回到教室帮我收拾书包,扶着我走到校门口,直到妈妈赶来。

第二天回到学校,不知情的同学们纷纷围上了,问我昨天怎么了?各个自告奋勇地要帮我补昨天的课。通过这件事,让我感触到了同学的关爱,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温暖了我的心,让我感受到了集体的温暖,同学的爱。

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5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是一位的音乐家,他生于一七七零年。他的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酗酒的男高音歌手。他的母亲是女仆,初嫁男仆,夫死后再嫁给贝多芬的父亲。

一开始,人生于贝多芬就显得是一场悲惨而残酷的斗争。这是因为:贝多芬四岁时就被钉在扬琴面前,或者和一架提琴一起关在家里,几乎被繁重的工作压死。十一岁,他加入戏院乐队;十三岁,他当大风琴手。一七八七年,他丧失了热爱他的母亲。十七岁,他做了一家之主,负着两个弟弟的教育之责,还要养家糊口。

贝多芬的一生宛如一个雷雨的日子——先是一个明净如水的早晨。仅仅有几阵懒懒的微风。但在静止的空气中,已经有隐隐的威胁,沉重的预感。然后,突然间巨大的阴影卷过,悲壮的雷吼,充满着可怕的静默,一阵负一阵的狂风,《英雄交响曲》和《第五交响曲》。然而白日的清纯之气尚未受到损害。欢乐依然是欢乐,悲哀永远保存着一缕希望。快乐本身也蒙上苦涩与犷野的性质。所有的情操里都混合着一种热病,黄昏降临,雷雨也随着酝酿,后是沉重的云,饱蓄着闪电。给黑夜染成乌黑,夹带着大风雨,那是《第九交响曲》的开始——突然当风狂雨骤之际,黑暗裂了缝,夜晚在空中给赶走,由于意志之力,白日的清明又还给了我们。

这样坚强的意志,让我立刻想到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那位在听力、视力和说话能力上都有严重障碍的重度残障女作家!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人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是叱咤于法国_时期的乱世枭雄;那么,海伦·凯勒则是生活的勇士,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去除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

在海伦·凯勒88年的人生岁月中她仅在生命的头十九个月拥有光明和声音,之后海伦凯勒就跌入了黑暗与孤寂之中。但是她却在老师安妮·沙利文的教育和帮助下,凭借着坚强的意志和顽强不屈的奋斗精神,克服了与外界沟通的障碍,学会了读书、写字和说话,并在24岁时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四年的学业,成为历第一位获得文学博士的盲聋人。

贝多芬的一生也同样几乎都在和病魔纠缠和战斗,一七九六年至一八零零年,耳聋已经开始它的严刑逼供,耳聋对于普通人来讲是半个世界的死灭,而对于音乐家来说是整个世界的死灭,但是他打算重造这个已经死灭的世界,渐渐的,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但是他自己光靠着坚强的意志和他的天才,就完成了那么多伟大的创作,当我听到《命运交响曲》的时候,就会觉得这是多么像贝多芬的人生!还有那古典的悲剧——《第五交响曲》;那夏日的神明的梦——《田园交响曲》,还有他自己认为他奏鸣曲中最有力的,从莎士比亚的《暴风雨》感悟得来的《热情奏鸣曲》······

当我们听到贝多芬的这些著作,不要忘记,这是永垂不朽的音乐巨人——贝多芬的创作!一个非常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用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但是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制造成欢乐!

通过《贝多芬传》,我了解到了贝多芬坎坷而伟大的人生经历,以及他面对各种苦难时所表现出来的巨大勇气和不懈的拼搏,也正因如此成就了他伟大的音乐人生!凯伦海勒也是这样,还有其他很多的人也是这样。

这让我认识到,在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不能轻易退缩,要拿出勇气,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努力坚持向前,只有努力去做了,才有可能达成自己的目标!这个拼搏和坚持的过程可能很痛苦,但只有经历了这样的痛苦,才能享受到成功的欢乐!

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6

我一直以来都很喜欢一种花,向日葵。其原因并非它产有瓜子,也并不是因为它的体格壮硕,真正打动我的,是向日葵那种蓬勃向上的生机和永远向着太阳盛开的性格。

生命从不卑微,哪怕是一朵即将凋零的花,曾经也绽放过美丽的瞬间。曾经有一个伟大的女性,她被残酷的命运地丢弃在理黑暗而无声的世界里,与世隔绝。她的世界只有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

第一天:我要透过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感动的人们。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

第三天:我将在当前的日常生活中度过,到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体验他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

她的生命就像向日葵一样,经得起风吹雨打的考验,永远向着明亮那方。作家马克·吐温曾经这样夸奖她:“19世纪出现了两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一个就是海伦·凯勒。”能和战无不胜的英雄拿破仑·波拿巴相提并论的女性,可见的海伦是多么的了不起啊!她用不屈不挠的奋斗之笔,谱写了她那带有传奇色彩的一生。她的一生不仅载入了历史,同时也在向命运宣告:我要打败命运!

安妮老师是海伦·凯勒思想的解放者,而海伦则是我思想的解放者。

杜甫曾感叹:“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那种快感是多么酣畅淋漓啊!我也蠢蠢欲动,想要一饱爬山的乐趣。

刚到山脚,抬头仰望这山顶,在云层的上方,隐隐约约,若有若无,显得那么遥远。我飞快地奔上台阶,蹦跳而上。一阶一阶一阶……不想通往山顶的旅程。时间在我的爬山中滴滴答答地流逝,汗水也在我的爬山中滴滴答答地往下滴。捏一把汗,湿了手,我不禁打起了退堂鼓,但转念一想,我是冲着登上山的顶峰而来的,又怎么可以知难而退、不战而败呢?一鼓作气,我又一步一步地开始奋力向上爬。抬头向上一望,曲曲折折、漫漫长长的石阶,我又不禁灰心丧气了,对这座山发起了牢骚。虽然说我爬得山,比不上泰山那么高,但是,爬起来也很累,所以一直有人从我旁边走过,我也逐渐落在了队伍后面。

这时,一阵山歌大合唱突然响起,我看见一群肤色较黑的挑夫一边唱歌,一边挑着担子,迈着轻快而又敏捷的步伐向上爬着,似乎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肩上挑着是上百斤的担子。我和这一行人成了鲜明的对比,连流淌着的汗珠仿佛也在证明“我是温室里的花朵”,想到这儿,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了。

刹那间,我顿时恍然大悟,明白了海伦凯勒的真正用意,不用怨天尤人,只要自己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我要像一株向日葵一样,让生命向着太阳,轰轰烈烈,洋洋洒洒地盛开!

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7

我读过有关诚信的书很多,如《曾子杀猪》《郭沫若与芭蕉花》《国王的花种》……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和感动的是《卖火柴的小男孩》。

《卖火柴的小男孩》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有钱的绅士在深夜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拦住,让这位绅士买他的火柴,绅士由于没有零钱,不想买,但小男孩却说:“我去给你换零钱。”于是小男孩拿着绅士的钱走了,而绅士等了很久,小男孩也没回来,便以为小男孩骗了他,只能无奈地回家了。然而第二天,绅士在工作的时候,有个男孩找来了,这个男孩比昨天的男孩矮些,穿得更加破烂。这个男孩一见绅士就道歉:“先生,对不起,我们没能按时把零钱找回给你,现在我哥哥让我送零钱来给你”。绅士经过了解,知道昨晚卖火柴的小男孩在换零钱回来的路上被马车撞成了重伤,在家躺着。尽管这样,还没有忘记找钱给绅士,并叫自己的弟弟送来,这份诚信感动了所有人。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卖火柴的小男孩尽管生活贫困,并且被马车撞成了重伤,走不了路,但仍坚持让自己的弟弟送还该找的零钱,不因为生活的贫苦而失信他人,这是多么难得的优秀品质,值得我好好学习。由此,我想起了有一次,奶奶给我五元钱去买早餐,由于当时吃早餐的人很多,我买了一碗小肉云吞,要3元钱,店主找钱给我后,我连看都没看就拿着打包好的早餐回家了,回到家一看,店主给我找了7元钱,当时我很高兴,心想:“这回发财了,既有早餐吃,又赚了2元钱,好开心啊”。可吃完早餐后,我高兴不起来了,我想起了老师和妈妈的话:诚信是一个人的财富,不贪小便宜更是一种美德。想到这里,我为自己有贪小便宜的阴暗想法羞愧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躲起来。于是我连忙放下手中的筷子,拿上多地的钱,独自来到早餐店,如实地把钱的来历告诉了店主,并把钱给回了他。

我的一举一动被旁边吃早餐的人知道后,都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我如释重负。早晨的阳光透过路边的绿树,照在我的脸上,也照到了我的心里。

再次阅读《卖火柴的小男孩》,我深深懂得了诚信可以让人心灵高贵,也可以让人胸怀宽广,内心充满阳光。

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8

梦,想必大家都不陌生了,也做过各种各样的梦,有美好的,有惊悚的,这些都是我们睡觉时做的梦。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大概是真的吧,想得多了就真可能会出现在你的梦中了。想了梦,梦了想,总不过“梦想”两字。实现了的梦想,叫梦想成真;不能实现的就是——《黄粱一梦》了。

在唐朝开元年间,有一个穷困潦倒的卢姓书生,一年,他上京赶考,途中在邯郸的旅馆里投宿,遇到了一个叫吕翁的道士,两人相谈甚欢。交谈了一阵子后。卢生感到很疲倦,想休息一下,吕翁听后,从衣囊中取出一个枕头给卢生,说:“你睡觉时就枕着这个枕头好好睡一觉吧,保你做梦称心如意。”

说到这,也许就有人好奇了:这是一个神奇的枕头吗?真的那么神奇?枕上睡一觉就真的能称心如意?呵呵,也许吧,因为梦总是美好的。

此时天已晚,店主人开始煮黄梁饭。卢生便按着道士的说法开始睡觉,他很快睡着了。在睡梦中,他回到家中,几个月后,还娶了一个清河的崔氏女子为妻,妻子十分漂亮,钱也多了起来。卢生感到十分喜悦。不久他又中了进士,多次层层提拔,做了节度使,大破戎虏之兵,又提升为宰相做了十余年。他先后生了5个儿子,个个都做了官,取得了功名,后又有了十几个孙子,成为天下一大家族,拥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然而到了80多岁时,他得了重病,十分痛苦,眼看就要死了,突然惊醒,才知是一场梦。

而这时,店主人的黄梁饭还未煮熟呢。卢生感到十分奇怪地说:“这难道是场梦?”吕翁听了便说:“人生的归向,不也是这样吗?”。是啊,人一生所追求的,也不过就是一场梦罢了。至此,“黄粱一梦”就这么来了,比喻虚幻的事或渴望破灭了。

怎么样?是不是一个美梦?美好的生活,繁华一生,一梦就过完了。从故事里,你知道什么了吗?是的,每个人都有梦,这是正常的,也是人生的一大动力,有梦想才会有动力去付出,去努力,去实现,这是无可厚非的,值得点赞。因为有所追求,才会有所付出,想要梦想成真,就必须为之努力付出,不然就只是“黄粱一梦”了。

但是,是不是什么梦想都可以做呢?当然不是了,梦想是要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的,不切实际的梦想那叫空想。比如你没心思学习,上课不是睡觉就是搞小动作,成绩总是个位数,然后告诉别人说:“我以后要当科学家!”;再比如,别人唱歌是要钱,你唱歌是要命,五音不全的你却喊着:“我是未来当红的歌星!”。想想就觉得鸡皮掉了一地。所以梦想,要贴近实际,不可偏离了现实。同学们,好好努力吧,不用做到,只要做到更好就行了,我们还来得及,因为你也不希望自己的梦想如“黄粱一梦”似的,“咻……”一声不见了吧?

人生是自己的,想要实现梦想就必须付出,因为付出才能有收获!

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9

五千年来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而悠悠文明长河中,璀璨至今的依然是那颗“星”——儒家的《论语》。它代代相传、历久弥新、永垂不朽,它就是一部经典,我的成长因它而精彩!

说起《论语》,那可是家喻户晓的一部经典作品,不仅在我国广为人知,更是举世闻名。它是儒家的核心著作,是孔子的弟子及其再传弟子对孔子言行的记录。古人曾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而且,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多也体现出了《论语》中的礼教思想。由此可观,《论语》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华夏子孙。

因此,这更加深了我想去阅读它的渴望。于是,我漫步到《论语》的世界里,尝试着去感受其中的奥秘、陶冶自己的心灵。读后,其中的很多句语录都深入我心,影响我至今。

小学的时候,我并不是很注重学习。虽然我在课堂上积极参与老师的问答互动,会动脑思考,可是却很少做笔记,课本十分地崭新,里边除了印刷文字就如同豆腐一般白花花的。结果,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我也得到了我的“报应”,那就是复习时总是无法回忆起老师上课所讲的知识点,于是成绩总是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仿佛一株枯苗不见长势。到了大学后,由于学业竞争的激烈,我终于明白了成绩的重要性。于是我上课就一直埋头做笔记,不肯放过一毫秒,就好像头顶千斤重,抬个头都不舍得。可是成绩却还是不怎么理想,而且虽然做过笔记,但都好像是走个形式化,满足自己的视觉需求,却从未自己动过脑筋自己思考。这时,“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警示了我。它告诉我只学却不思考就会感到迷茫,只思考却不学就会陷于困境之中。这清楚地反映出我当时的状况,让我明白了要把学与思结合在一起,两者缺一不可,这样的话,即使是事半也会功倍的。对啊!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我马上调整了自己的学习方式:当老师讲解例题、重点时,我就应该放下笔抬起头仔细听讲、认真思考;当老师停下让我做笔记时,我再拿起笔书写。果然,经过了几个月的调整,我的成绩逐渐有了起色,直到至今也受益匪浅,在年级里名列前茅!

这时,虽然我的成绩有了较大的起色,但是在人际交往方面却又出现了问题。

我和一个相处得不错的朋友闹起了矛盾,彼此之间相互指责,把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的。后来,因为不想再争执下去,我主动向她提出了道歉,可心中却还是愤愤不平,不能释怀。也许她也是如此,于是我们之间又进行了不约而同的“冷战”。但是,她的家长一直在调整她逃避的心理,希望她能放下往事与我重归于好,她也明白了,也想要重拾我们之间的友谊,便趁着学习之余主动来找我互动。时间一长,我的心竟有些被触动了,就要被她坚持不懈的关怀所感化,却又碍于自己的面子,无法释怀往事。这时,“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犹如雪中送炭,帮助我去解决这块心结。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从远方来,不也愉快吗?是呀,她如此大度地选择忘记我们之间的不悦,不管自己是否能成功,努力地想重建我们之间友谊的桥梁,态度非常的诚恳,若我还计较这件事、避之门外,不就显得我是个小肚鸡肠、心胸狭隘的小人吗?于是,我慢慢地主动与她多起了互动,并且在学习上互帮互助,有说有笑,呈现出一派和谐的景象。我的心结也慢慢解开,踱步时如踩在云朵上轻松。

《论语》不愧是大名鼎鼎的我国的艺术瑰宝,其中的语录帮助我改正了自己错误的思想、言行与为人处世的方法。让我明白了待人要友善,共创和谐的社会环境;并且要掌握好学习的方法,为国家大大小小的建设积极做准备,使自己的文化底蕴丰富强大、了解更多的知识,这样才能承担起自己在国家中应尽的一份责任,成为国家栋梁,能够强国盛国。这正是我身为一名中国学生说“爱国”的强烈体现。

在《论语》这部经典的熏陶下,我正在茁壮成长,我要带着我的中国梦、满怀着希望地去成长,争取做一个对社会、国家有用的人。《论语》我的成长因你而精彩!

新高一读书心得感悟10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鲁迅先生的一本回忆性散文集,大约九岁时,我买了一本青少年版的,也许是年幼,并未有过什么太多想法,如今再次重温,倒是多了几分感慨。

回忆性的东西,总是要等到记忆模糊时才好动笔的,夹杂着对过去的感慨,却总是忍不住带几分现在的影子,多了几分“上帝视角”,之前迷茫的,酸楚的,欢乐的,到了现在,才又发现了许多之前未曾注意的东西,明明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再回忆时却分外地分明,像鲁迅先生的回忆,恐怕也是多了那么几分的记忆渲染的色彩吧。就我自己而言,幼年时未曾留意过的风景不知何时开始变得明晰,之后我又回家乡一趟,又有些觉得记忆得不靠谱,到底是物是人非,还是记忆太过好心,把我那本寻常的童年美化得格外绚烂,我是实在不清楚,也许与这两者都有些关系吧。

我尤其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段关于百草园的精彩描写,使我想起了我的奶奶,她就住在乡下,我家也有一个小菜园,可惜没有桑椹,也没有皂夹。那时我的父母忙于工作,便把我送到乡下奶奶家,希望奶奶照顾我。于是,奶奶去干活的时候总带着我,那种菜园清新的泥土气息,我总格外怀念,再回到那个地方,又总觉得少了几分味道,多少有点鲁迅先生小引的蛊惑,童年如此看来,便更显出它的美好了。

鲁迅先生后来家道中落,《父亲的病》便又显出几分凄楚来了,那个时代的大夫即使是用戏谑式的语言描写,我仍是有些气闷,大概,鲁迅先生也是如此,才在之后选择学医的吧。

再后来的弃医从文,起因着实让我有些震撼,原来,这是当时的中国,这是这样的人民,哪怕已经过去了,到底还是存在着那几分让人为之动容的力量,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毁灭呀!我这才发现鲁迅先生的伟大之处,以笔为武器,用文章为人们揭示当时的社会之残酷,人性之冷漠,这才为麻木不仁的国民敲响了警钟,发出呐喊。只是想想,我便格外佩服鲁迅先生的勇气。

“朝花夕拾”这名字取得真好,无论是幼年时的童真童趣,还是后来的各种革命经历,都让我不自觉地想到了往事随风,无论怎样,一切都过去了,却又感觉它永远存在,也许多年之后,我会再次捧起这本书,想起现在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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