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学生学习宪法心得体会
国家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作为大学生我们应依法办事的思想观念,不仅要遵纪守法,而且要监督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和执行,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下面是由小编带来的有关学习《宪法》心得体会5篇,以方便大家借鉴学习。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1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对依法治国具有决定性意义,不断与时俱进地完善宪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此次修宪适应了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了党心民心所向,符合宪法发展规律,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是巩固和加强党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要求,是新时代依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之举,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深远意义!
此次宪法修正案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四个自信”。11个方面的修改内容都是我们党和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对创新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一是要坚决拥护宪法的修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而要解决新的矛盾,宪法也必须与时俱进,为新时代保驾护航。二是要认清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与西方宪法的本质区别。这次修正案在序言和总纲中都明确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三是要深入理解宪法修正案中删除了国家主席、副主席任期限制,这一修改强化了“三位一体”的国家领导体制,有利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四是结合农林实际,及时做好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弘扬宪法精神。要在全系统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活动,培养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敬畏宪法、捍卫宪法、践行宪法的意识,让干部职工成为宪法忠实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获得高票通过,体现了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必将凝聚起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我们坚决拥护支持,并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个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2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具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法律效力的法。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明确指出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确立了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我们党在新时代依宪执政、依宪治国、领导立法的生动实践,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政治智慧和历史担当。
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营造良好氛围。宪法法律的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学习2018新宪法,一是自觉拥护宪法的。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二是树立淡泊名利的价值观。目前,我们面临的考验是名与利、得与失之间的思想斗争,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既然选择,就应该全力以赴,用平常心,做平凡事,不为权利所束缚,不为名利所拖累。三是保持勤奋努力的进取心。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论我们的工作是繁重还是轻省,都要时刻保持一颗进取心。任务在手,责任在肩,我们惟有时刻保持紧迫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学习新宪法,要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宪法,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3
在社会这个大家庭里,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那就要心里有一杆秤,脚下有一块基石,所以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有必要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缩小;而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将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权益,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上更是可以清楚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实为重要。
通过学习宪法,我们进一步的了解了国家大事,关心国家大事的意识。同时也更是理解了国家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治国的意识。而我们要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落实,去尊崇·学习·维护宪法。
总之,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遵守法纪,依法办事,应成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事实上,全民守法是弘扬法治精神的基础工程,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更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一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应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才能有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才能有效保证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严治党任务十分繁重艰巨,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用法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制度保障,全社会更应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让宪法信仰根植于我们内心深处,让宪法权威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我们盼望的中国梦定能尽早实现。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4
一、自觉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同一般法律相比,有以下3个特点:第一,从地位看,宪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统一到哪里?统一到宪法。从法律体系内部来说,宪法是母亲,一般法律是子女,正如人们通常说的,宪法是"母法",一般法律是"子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二,从内容看,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宪法解决的是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带全局性、长期性、根本性的问题。一般法律只是解决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某一领域的问题。第三,从效力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里,"各政党"当然包括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宪法上述规定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是一致的。
二、自觉贯彻宪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的力度不断加大,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化,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观念逐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难点:一是行政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有些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得过于原则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弹性很大,不好把握。有的法律、法规对一些政府机关的职责范围界定不清,管理职权划分模糊,有时产生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问题。
二是人治现象还较严重。由于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思想以及计划经济时期"行政命令"工作方式的影响,有的人个人意志、长官意志、特权思想比较重,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行政权力的自觉性还不高,甚至仍存在着"权大于法、权重于法"的观念,自觉不自觉地出现"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的行为。加之部分群众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不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千方百计地拉关系、托熟人、找门路、找领导,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长官意志、特权思想。三是法治观念淡薄。一些机关干部片面认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是法定的执法机关,一般的政府部门不是执法机关,无所谓依法行政问题,对自己要求不严,从而导致行政行为的盲目性、随意性,甚至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罚代法等现象。
学习《宪法》心得体会5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必须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政治主张,通过修改宪法的程序,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变成国家意志。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都是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在执政党确立了新的指导思想和制定了新的行动纲领的前提下,通过修宪,及时地反映执政党的最新执政理念。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从修正案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现实性
这次宪法修改通过对以下几方面的补充和调整,进一步保证了宪法与现实的统一。
(1)是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宪法的指导思想。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宪法的灵魂,是引导国家各项工作和实施宪法的指南。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提供了共同的思想基础。
(2)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在宪法中规定经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特征之一。现行宪法制定时我国还处于计划经济时期,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宪法没有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宪法修正案把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纳入统一战线的'范畴,表明我国政权的基础扩大了,合法性增强了,对于维护国家稳定,保护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3)是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自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特别行政区就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组成部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派自己的代表。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4)是关于国家主席职权的规定。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间的交流和合作越来越频繁,客观上要求国家主席参与更多的国事活动。宪法修正案根据现实需要赋予国家主席"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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