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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学生读书的个人心得体会2000字

| 小扬2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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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学生读书的个人心得体会500字★

读书心得2000字1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资料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述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向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但是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之后明白才那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我巧妙的奉承潜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我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貌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样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十分”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简单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十分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我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我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感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透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一样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感情问题的不一样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思考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厌恶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个性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一样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好处。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我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读书心得2000字2

胜利的花朵在烈士的血泊中蓬勃开放,去年今日——满天乌云弥漫在祖国天空,今年今日呀,人民的军队早已飞渡黄河,扫荡着敌人的残兵败将。”这是伟大的革命战士龙光华为了战友的安危送水,趁挡风时刻,捧着装有水的罐子给江雪琴送去,但被特务发现后不仅打落了罐子还抽打他。他只好把仅剩的一点水,爬到江雪琴的牢房前,但还没来的及递给江雪琴就牺牲了。

红岩的作者是罗文斌,杨益言,罗文斌于1948年9月因叛徒出卖,在成都被捕,革命胜利后,1967年再次被诬为叛徒,被迫致死,杨益言于1948年8月被捕,他们都是重庆中美合作所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亲身经历了黎明前血与火的考验,亲眼目睹了许多革命烈士为革命牺牲的壮烈场面,在1957年写了《烈火中的永生》,在这个基础上写了《红岩》。这本书叙述了1948在国民党的统治下,共产党员在渣滓洞和白公馆中,敌人妄想用炎热、蚊虫、刑具得到口供,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意志下,敌人一败涂地。1948年到1949年的这一段历史是血红的,是悲惨的,但也是坚强的,当作者杨益言和罗文斌回忆着这段残酷的历史时,是愤慨的,是悲壮的,也是激动的,这段历史是新中国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在这时的重庆,中国共产党地下党的活动比任何时候都要活跃,当然,在这时的敌人的威逼、迫害也十分残酷,在重庆的渣滓洞和白公馆里,有着无数的坚强意志、无数的热血、无数的惨叫,这一切的一切都叫嚣着敌人的残酷。当敌人将竹签子狠狠刺入江雪琴的十指中时,都说十指连心,这种刻苦铭心的痛哪能是一般人能忍受下来的,可偏偏江雪琴把这种刻苦铭心的痛转化成了意志;小萝卜头是个可怜的孩子,小小的身体便要承受着这种凌迟莫过于是一种伤害,他八个月大的时候,就被带入了监狱,因为一直常在阴暗潮湿的地方,_岁的年龄却只有四五岁孩子那么高,因为敌人觉得他小,便看的不是很紧,所以他在牢房里帮忙传递着东西。

难道现在的人们都忘了吗?忘了那些祖先的屈辱?忘了那些祖先的经历了吗?不,不能忘,更不应该去忘,忘了那些属于我们中国人的屈辱,忘了那些属于我们中国人的坚强意志,我们经过了岁月的消融,是否忘记了初心,忘记了那些祖祖辈辈宣告的誓言呢?那点点滴滴的事件,那一个个英雄人物,那一段段屈辱历史,我们又怎能忘记,只因为我们是中国人!中国应该是一个坚强、团结,有坚强意志力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是伟大的,在新中国成立是,毛泽东说的“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是的,中国人民从这一刻站起来了,中国人民不用再惧怕敌人,我们也可以听起腰杆了,共产党员仅仅只有小米加步枪就赢了一场场战斗,就让世界和平,就让中国成立,成立过后将会是新的中国,难道我们不应该珍惜吗?这一切都是英雄们的鲜血筑成了的胜利,这是有着人民的后盾,这一刻,人民在欢呼!现在爱国爱党的书,歌都在校园里传播,孩子们都知道爱国了,为什么那些官还要贪呢?难道那些自古以来为和平,为国家,为党而战斗牺牲的英雄们还不够多吗,在新中国成立初,中国的那些代表人物代表中国去世界,我们面对世界时,是喜悦的,是崇敬的。那么,世界面对我们呢,那是赤裸裸的不屑,是的他们不屑和我们讲话,因为中国很差,但中国努力让世界接受中国,让世界都知道中国是一个热爱和平,坚强的国家时,那是祖祖辈辈辛苦的汗水,勇士们的热血为我们铺下的路啊!难道这一切就就让我们毁了吗?初三:呲,学“热铁烙在胸脯上,竹签子钉在每一根指尖,凉水灌进鼻孔,电流通过全身……人的意志呀,在地狱的毒火中熬炼,”这是女同志江雪琴,她拼尽自己的意志,艰决不吐出一个字,不投降,这就是她的坚持,“一杆红旗,哗啦啦的飘,一心要把革命闹,盒子抢,土抢,卡啦啦地响,打倒那劣绅和土豪!”这是黑牢外的游击队员最爱唱的歌,这是坚强的英雄们更是《红岩》中的英雄。

可谁又知道,当他看到蝴蝶飞入牢房又飞出去,在天空自由飞翔时,他又是怎样渴望着自由,他又是多希望能和蝴蝶一样飞出去,飞出这个噩梦,飞出这个牢房呢!他又是有多想去看看这个世界的精彩呢?但和他们相反的甫志高,刘国定,冉益智,李文祥,涂孝文等。他们虽然受党的教育多年,但在敌人的严刑拷打下,没有经受的住考验,从而背叛了革命,一个队伍再怎么强大,一旦出现了叛徒,这个对于以后的路必定是艰苦的,这种人对于这个队伍,对于这个国家,对于整个世界来说就是可耻的,是可恨的。因为《红岩》中甫志高,涂孝文等叛徒,使得江雪琴被捕,让一个女人承受着这巨大的考验,还是因为他们的背叛,使得地下组织受到严重破坏,这种人是极其可耻的。小萝卜头从八个月就在监狱,一直到死都没有再看到外面的世界,他都快忘记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了!但他也坚强的对抗敌人,那么身为榜样的大人,又有什么资格背叛国家,又有什么资格懦弱呢?现在是和平时期,没有战争,只有安宁,人民的愿望实现了。和平,就是他们的愿望,现在家家户户有手机,电脑,电视,这一切都几乎已经走入了每个家庭,现在的生活越来越好,人们的贪恋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就像一小潭溪水经过时间的磨洗,慢慢汇聚成了一天河流的贪恋,怎么也止不住。

“同志们,听吧!像春雷爆炸的,是人民解放的炮声!人民解放了!人民胜利了!我们——没有玷污党的荣誉!我们……”这是刘思扬在牺牲前看到“山那边熊熊的火焰,来自渣滓洞的火光,一阵阵映红了他苍白的脸,他仿佛听见,从那烈火与热血中升起了庄严的歌……”时喃喃唱起的歌!坚持!再坚持一下,他就能看到革命胜利了,但终归还是没有看到。“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是啊!黑暗过去了,就该是黎明啊,是啊!我们现在安稳的生活都是他们给的,我们必须珍惜,那些执迷不悟的人啊!醒来吧!醒来吧!

读书心得2000字3

在读《平凡的世界》之前,我读过路遥的《人生》,二者同样是现实与理想的矛盾,爱情与生活的冲突。《人生》以爱情为主线支撑全书,而《平凡的世界》作为一部长篇小说,内容则更加广博,家庭、劳动、理想……《平凡的世界》所展现的是一个更为丰富的世界。

孙少安、孙少平两兄弟所代表的是两种不同的人生态度,相对立又相交织。孙少安作为长子,天资聪颖却迫于家境辍学回家当一个生产队长。他的身上有理想有尊严,但同时也有责任。责任使他不敢追逐理想,甚至于放弃了理想,也是这种责任使他拒绝了深爱着自己的女孩。他的家庭决定了他的责任,他的善良决定了他的选择。而少平,成绩优异,也同样有尊严和理想。同样面对艰难的生活,少平没有选择放弃理想而是不断地追逐理想。无论生活有多么困顿,他都不放弃任何可以读书的机会,他可以花一整天的时间不劳作,看一本被润叶妈用来夹鞋样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但是他的理想,是建立在大哥放弃自己理想的基础上的,没有少安在辍学劳动,就没有少平的上学读书。同时少安少平都一样的因家庭环境而有些自卑。这种自卑令少安忍痛拒绝了润叶,也使少平“仇视”家境富裕的顾养民。他们既是两个独立的人物又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再说说双水村这个地方。它贫穷落后,让少平不停的想要逃离。他觉得前方有什么东西在呼唤着他,吸引他离开,可是他最后又回到了煤矿。这让人想到《前方》中曹文轩所写的那样:人的悲剧性实质,还不完全在于总想到达目的地却总不能到达目的地,而在于走向前方、到处流浪时,又时时刻刻惦念着正在远去和久已不见的家、家园和家乡。少平在双水村时,有些东西呼唤他向前方,在他见识了外面的世界之后,又有些东西呼唤着他回到家乡。《平凡的世界》讲述的就是一个追求理想又眷恋家园的过程。这是一个矛盾又痛苦的过程,他先是历尽艰难挣脱这桎梏,而后又不顾一切地回到了曾经束缚他的桎梏。他曾经的囚笼,成了他现在的信仰。这很可悲,也很真实。那些曾经在城市乡村之间苦苦挣扎,心中迷茫追求又反复的人们,是否也像孙少平一样?这是痛苦的,也是幸福的。

小说的结局似乎是悲剧主义。一开始读者所期待的有情人都没能终成眷属。润叶另嫁他人,丈夫残疾;少安妻子因病去世;晓霞被洪水冲走,少平毁容;金波再也没找到他心爱的藏族姑娘。晓霞死了,秀莲也死了,少安少平的爱情不得善终。全书都属于现实主义,只有结局路遥安排成了他个人的理想化。看起来孙家兄弟很可怜,但是他们只有爱情不够美满。如果说悲惨,《活着》中福贵比他们更为悲惨,他不仅失去了爱情,还有财富,家庭,亲情……所有人都死了只剩他一个。少安砖厂办的风生水起,马上奔小康;少平回归煤矿,等待升职。福贵已经成了行尸走肉了,而少安少平只失去了爱情,他们还有生活的希望,所以这是最好的结局。

郁达夫说:“文学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路遥生于陕北贫困之家,因为贫穷被父亲过继到大伯门下,历尽沧桑坎坷,爱情不幸。他的出身决定了他写不出那种烈火烹油鲜花灼锦的富贵气象。同样,曹雪芹生于钟鸣鼎食之家,所以他能写出“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黻黼焕烟霞”的《红楼梦》,家庭的巨变又让他切身感受到了社会底层的艰辛。路遥的作品中,都有他自己的影子。少平想要进入城市逃离农村一如他想摆脱农民身份;高加林被黄亚萍抛弃一如他被初恋林红抛弃。这些都是烙印在他灵魂深处的片段,忘不掉,还时不时地痛。因此路遥在创作时这些东西就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跳出来提醒他所受过的伤痛,所以他的作品中主人公结局并不是和美圆满的。但是正因如此,才显得更加真实,因为生活不是童话故事,不可能都尽如人意。

《平凡的世界》中也蕴含着路遥对人生的思考。“即使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这个意义上说,在这些平凡的世界里,也没有一天是平静的。”正因为是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人物,故事才会不平凡。孙少平无法选择他出生的环境,就只能靠努力来改变命运。纵使生于平凡,生来平庸,那又如何?我命由我不由天。正如《悟空传》中所说的那样这个天地,我来过,我奋战过,我深爱过,我不在乎结局。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想大约是人生于世,为自己的命运作斗争吧。即便不知结局如何,你也曾抗争过,证明了自己有一个不屈的灵魂,百年之后,能无愧的说自己“曾是世间一条命”。《平凡的世界》所展现的就是一个平凡人对命运的抗争。为什么不试着去改变呢?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因为主宰你生活的,是你自己。被欺骗又怎样?你可以东山再起。

人们说,这是最好的时代,是属于中国的黄金时代。可是这一切,真如人们所描绘的那样美好么?如果仅有物质缺乏信仰,又比《平凡的世界》中物质匮乏却信仰坚定强出多少呢?那个时代,农民的信仰是土地,青年的信仰是知识;那个时代,人们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却不放弃对知识的追求,而现在,人们告别贫困日渐富足却日渐迷茫精神空虚。应该感谢路遥,他燃烧了自己的生命,为自己的故乡黄土地写下一部著作,也为后人留下了时代的见证。即使遥远,也有文字忠实的记录下来,人们才能时刻警醒反思,才能创造出真正的“黄金时代”。

在读《平凡的世界》小说之前,我看过剧版。普通话方言夹杂,服饰土里土气,还原度很高。但是不知道是否因为时代差距太大,总给我一种距离感。而当我阅读原著时,那种距离感没有了,只剩下震撼与冲击。他们的形象,曾经无比模糊,如今甚为清晰;他们的感情,曾经困惑不解,如今甚为明了。《平凡的世界》让我直接清晰地窥见了七八十年代的陕北风貌。它是一面镜子,时代的镜子。没有比文字更直击人心、更有力度和深度的记录方式了。所有文艺作品改编成影视作品,很少有高于原著的评价。小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所以平凡的世界并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没有写完他们的一生,我不知道他们今后的生活如何。但我猜,一定有苦有乐,有笑有泪,被击垮了也不放弃希望。正如欧·亨利说的那样:人生是个含泪的微笑。

读书心得2000字4

余先生说,“这是一干巨大的民族悲剧。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向前的小丑”。这句话,我认为无论站在哪个角度它都是对的,王道士只是一个小配角,他没有权力没有势力去改变什么,余先生也承认“让他这具无知的躯体全然肩起这笔文化重债,连我们也会觉得无论”。至于对石窟的破坏,暂且跟从余先生的说法。王道士用石灰把墙壁刷了一遍,但“农民做事就讲个认真,她再细细刷上第二遍”,接着,他又找帮手借几个铁锤,让原先几座雕塑“委曲”一下,结果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碎片,柔美的浅笑变成了泥巴。看到这,我不禁想为“认真”二字大笑,但那几下锤子仿佛捶在我的心坎上,痛得我想放声大哭。哭不得,笑不得,哭笑不得,我总算体会到了。文章快完结时,余先生发出感慨:“偌大的中国,竟存不下几卷经文!比之于被官员大量糟蹋的情景,我有时甚至狠狠地说一句:宁肯存放在伦敦博物馆里!”

俗话说:不知者不罪。王道士既然无知,那么就应该无罪。除了可能有破坏文物的罪行外,我认为也应该无罪。因为他无知呀,又不是他愿意这么无知。如果他不是农民,深知其价值却装作无知,把文物以高价卖出去,那么他是卖国贼,他无耻,他才有罪。但现在错不在他,可恶的是那些官员。可几遍官员们有一颗赤诚的心,运回宫中保存,那又怎么样呢?八国联军原来,还是抢的抢,烧的烧,损失将会更大。在这点上,我认为历史是很公平的,有它必然的发展。当人不懂得珍惜自己的一切,就必定会失去自己的一切。外国冒险家“盗取”中国的宝物似乎也就成了必然,它们的精神应该受到赞赏,但当他们忘记一些极基本的前提,事实也不会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事实总会证明一切。说实话,我真的情愿它们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或者卢浮宫这些地方,因为人家保存得确实比我们好,在中国,博物馆被盗的事件时有发生,叫人怎么安心呢?至于耻辱嘛,这个不好说。不能因为自己得不到这个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虽说文物是出自中国的。但我认为也可以这样想,科学、艺术都是无国界的,放在哪其实都一样,只要各方都享有同等权利。

中国灿烂的历史文化流淌了五千年,莫高窟就是中国文化的一个港口,载满了历史的可爱,然而一下子这里的文化不属于中国了,被一个叫王圆篆的王道士统统卖给了洋人:1905年10月,俄国人勃奥鲁切夫用一点点随身带的我国商品,换取了一大批文书经卷,1907年5月,匈牙利人斯坦因用一叠子银元换取了24大箱经卷,5箱织绢和绘画,1908,1911,1914……莫高窟神秘的面纱全都 运到外国去了,中国的文化自己不保藏,反而却摆在了外国的博物馆中,而我们的王道士呢?还自以为得意,笑咪咪地数着那一点微不足道的银元,却不料给自己留下了一个卖国辱民的骂名,可是这一切又都是他造成的吗?恐怕不是吧!

那里的中国,思想落后,文化落后,就连政府也得向洋人求饶,更何况一个不懂文化的农民出生的道士呢?中国落后的可以任人宰割,中国人可以任人欺凌辱骂,甚至要把外国请到中国听他们的指挥。中国软弱得似一个病人,无力还击,只有喘息的力气,只有任风雨飘摇,只有看别人耀武扬威了。

可是在二个世纪以前,中国还是世界上的强国,灿烂的文化吸引着外国商人,马可波罗说中国黄金遍地,恐怕就体现了当时的繁盛局面吧!

但为什么后来会如此的不堪一击,也许就是自以为是了吧!闭关锁国,搞自我封闭,在别人高速发展之时,自己吃老本,最终沦落得一些人靠卖国宝吃饭,把中国一批批文化遗产送给了洋人,等待中国人的却是一堆堆感到破烂不堪的丢物。

中国的现在国,正在发展,然而,又更面临着帝国主义的排挤,市场经济的冲击,被打倒的危险也许更大,中国正在发展需要的更是人才,我不希望中国再出现一个王道士,或者再转入病态。

知道余秋雨好像是个很意外的过程,以前就知道余秋雨,知道是一个有名的作家,却没有真正看过他的文章,也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作家,仅仅限于知道名字而已,呵呵.后来闲逛书店的时候买了他的书看,从此倒是对他很感兴趣了,觉得他的文章写的不错,不像鲁迅似的匕首,却也不是一般作家的闲适纯以事务风景.旅游文学或者说游记中还有对文化和人文的讨论,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所以才有人说老余的文章都酸的可以,哈哈,不过这也正是他不同于人,而我又喜欢的原因吧.

读书心得2000字5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以书相伴,人生就会有大不同。生活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无书。博览全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于其身,因此能使人喜欢读书,将使他终身受益。

虽然我们都知道要多读书,读好书。可仍然有一些人没有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究其原因,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对读书产生兴趣,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

读书不仅可以让孩子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使孩子得到放松休闲,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与孩子一起读书,既能留出一些时间与孩子共处,又能要求自己也养成读书的习惯,一举两得。

经常读书的人会思考,知道怎么才能想出办法。他们智商比较高,能够把无序而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抓住根本和要害,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经常读书的人不会乱说话,言必有据,每一个结论会通过合理的推导得出,而不会人云亦云、信口雌黄。

读书的最终目的当然是为了提高对人性的认识,锻炼心胸,逐步训练感受幸福的能力,培养自信心,形成实践能力。有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因此,养成阅读习惯将受用终生。阅读习惯是在心灵深处装了一部发动机,一个人养成了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寂寞,养不成读书的习惯,一辈子不知所措。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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