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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安全教育日个人感想大全

| 陈惠21147

在国家安全日这天我们接受了安全教育,懂得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也懂得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还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国家安全教育日个人感想大全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1

四月十五日,是国家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我项目部以此为契机,举行“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节目学习会”。通过视频教学,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关于国家安全的定义,其涉及到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等方面。

首先我们要始终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国家的安全关系到整个国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国家的荣誉、利益关系到国家与民族的尊严和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既是国家利益的需要,又是个人安全的需要。

其次,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国家安全包含的内容和重要性,也要认识到国家安全和我们本身的利益有着切实紧密的关系。日常生活中我们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应该明白“国家安全”离我们并不遥远,要提高警惕、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2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师生的国家安全观教育,提高全院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近日,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召开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调度会。熊南永副院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党委(院长)办公室、宣传统战处、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及各院系党总支部书记等参加本次调度会。

熊南永在讲话中强调,各部门(院系)要加强协调配合,合力抓好此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力争做到有声势、有亮点、有效果,加强全院师生对国家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全院师生共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将国家安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会上,保卫处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开展20_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介绍了各部门(院系)的分工情况,并就如何更好地开展此次活动向各部门(院系)征求了意见。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3

为了迎接《国家安全法》施行后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4月15日)的到来,时刻查询,由黑龙江省省委政法委、民盟黑龙江省委及法制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法制办、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司法厅、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黑龙江省法学会等联合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等省内法学研究等机构联合承办的黑龙江省“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法宣座谈会暨国安法研讨会,于4月11日下午2:00-4:30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316室召开,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研讨盛会。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参加了大会并作主题发言;大会由民盟黑龙江省委法制委副主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与经济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主持。会议主题是“共筑国安长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龙江”;省电视台、省报、哈工大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学术媒体共襄此次大会,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全国媒体转载了相关报道。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发表了大会演讲。他从民主党派统一战线和人大立法依法治国两个角度谈了怎么样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一方面,民盟作为一个党派,要严格地落实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和重要职责;从省人大的方面讲,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国家法律的落实与实施,具体包含三件事:第一就是根据《国家安全法》这个上位法,来制定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我们的地方性法规,第二是要切实落实这部国家法律的实施,第三就是要大力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普及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工作。

出席会议的还有:张国斌(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安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陈东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吕勇(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司长)、邹大力(黑龙江省司法厅巡视员)、曹济民(黑龙江省法制办副主任)、王笑天(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四总队)、郁海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陶大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王功涛(黑龙江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霍晓萍(黑龙江省法学会学术交流部主任)、周小康(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秘书长助理)、孟繁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书记、国安法研究会秘书长)等。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4

今年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X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增强全市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共同维护国家安全,x市依法治市办公室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是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4月12日上午组织全局召开“国家安全教育学习会”,向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了x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播放了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片,并对“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进学校活动。联合市法制办、团、国保大队等相关部门于4月13日下午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讲座进学校活动,现场为学生讲解国家安全法制、案列警示、安全防范等安全知识,发放《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读本资料,广泛普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等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国家安全工作。

三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4月15日上午在天发广场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来往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为群众就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答疑解惑。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也将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部署,同步深入村(社区)开展入户宣传,将宣传资料送到群众手中,形成城区+乡镇的全覆盖宣传态势,切实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四是利用手机、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教育。编发国家安全教育意识的相关内容信息,并于4月15日“国家安全日”当天发送给全市领导干部、全市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同时充分利用x普法网站、x普法微博等新媒体,定期发布以《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为重点的国家安全知识,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宣传。

五是利用LED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制作有关“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标语,并于“国家安全日”当天全天候在路口LED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形成全方位覆盖的宣传态势,营造浓厚的社会学法氛围。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体会5

根据20__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市委宣传部、郴州市国家安全局的安排,我中心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1、及时落实,制定方案。根据郴州市国家安全局的安排,我中心安排专人领取了宣传资料。4月8日,中心党委召开党委会,传达了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以及《刑法》中关于国家安全的相关罚则。会议通过了中心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

2、全面传达,认真学习。根据方案,我中心展示了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专栏,悬挂了两条横幅。4月11日,中心组织相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活动中,大家观看了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动漫、新闻报道和警示案例;组织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读本资料。

3、开展讨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大家积极参与活动,认真进行讨论,对国家安全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中心纪委书记雷源煌同志代表中心班子对活动进行了总结,要求大家要有人人有责的观念,树立牢固的国家安全意识;要结合实际,有维护工作信息安全的意识;要创新工作方法方式,提高工作水平和成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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