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执勤周心得与体会
执勤是汉语词汇,拼音zhí qín,解释为担任站岗、放哨、警卫等工作任务。《东观汉记·梁鸿传》:“愿以身居作,主人许,因为执勤不懈。”《后汉书·列女传·曹世叔妻》:“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是谓执勤也。”《南史·后妃传上·齐宣孝陈皇后》:“ 宣帝 殂后,后亲执勤,婢使有过,皆恕而不问。”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执勤周心得与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执勤周心得与体会1
执勤部主要负责对宿舍区纪律的监督与检查,引导同学们自律成才,本学期执勤重点放在安全引患与作息两方面。安全隐患重点主要是在床上点蜡烛,夜不归宿,作息主要是阻止同学在归定的休息时间内大声喧哗,搞娱乐活动(如打牌、弹吉它、下棋等)。另外,执勤部还与学管科取得联系,共同管理我院单车停放问题。
在常规执勤的同时,执勤部在其它方面的工作如下:九月份,自律委执勤部设立新生咨询服务台,配合学生会完成迎新工作。并且对新生进行走访,了解新生入校时是否存在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受到了亲生及新生家长的好评,同时完成了《工学院红、黄牌管理条例》的修改。
十月份,执勤部负责国庆节期间的保卫工作。确保了我院的财产安全及人生安全。完成对新委员的考核工作及培训工作。负责学联的迎新晚会保卫工作,维护晚会的秩序,确保晚会顺利进行。
十一月份,召集新生班班长开会,了解新生的动态,及时掌握新生的动态。向新生班传达有关我们学院宿舍管理的文件。
十二月份,负责校运会期间留守大本营及宿舍保卫工作,以确保我院宿舍的财产安全。
同时,在内部管理方面,执勤部制定了工作条例,要求内部委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先律己,后律人,定期召开执勤组长会议,听取各组执勤情况,使执勤做到有针对性的进行。
在执勤过程中,我们发现本学期我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①在床上点蜡烛的现象虽有很大好转,但仍不能完全杜绝,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②晚上晚归现象严重。大多数同学在11:45—12:30之间回来,不利于我们查夜。
③少数同学仍在非周末时间内打牌,尤其是5—102,00食品、5—206、207,98农贮。
④我们内部委员管理还不够科学,使一些委员工作一、二个月还不能完全认识所有委员。
以上是自律委员会执勤部本学期工作情况。虽然我们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们仍存在不足,我们将继续努力,把“四自”方针发扬光大,使自律委更加完善,更加强大。在此,我们诚请组织给予指导。
珍贵的四年大学生活已接近尾声,感觉非常有必要总结一下大学四年的得失,从中继承做得好的方面改进不足的地方,使自己回顾走过的路,也更是为了看清将来要走的路。
学习成绩不是非常好,但我却在学习的过程中收获了很多。首先是我端正了学习态度。在我考进大学时,脑子里想的是好好放松从重压下解放出来的自己,然而很快我就明白了,大学仍需努力认真的学习。看到周围的同学们拼命的学习,我也打消了初衷,开始大学的学习旅程。其次是极大程度的提高了自己的自学能力。由于大学的授课已不再像高中时填鸭式那样,而是一节课讲述很多知识,只靠课堂上听讲是完全不够的。这就要求在课下练习巩固课堂上所学的知识,须自己钻研并时常去图书馆查一些相关资料。日积月累,自学能力得到了提高。再有就是懂得了运用学习方法同时注重独立思考。要想学好只埋头苦学是不行的,要学会“方法”,做事情的方法。古话说的好,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要学会“渔”,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我换了好多种方法,做什么都勤于思考,遇有不懂的地方能勤于请教。在学习时,以“独立思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不忘警戒。随着学习的进步,我不止是学到了公共基础学科知识和很多专业知识,我的心智也有了一个质的飞跃,能较快速的掌握一种新的技术知识,我认为这对于将来很重要。在学习知识这段时间里,我更与老师建立了浓厚的师生情谊。老师们的谆谆教导,使我体会了学习的乐趣。我与身边许多同学,也建立了良好的学习关系,互帮互助,克服难关。现在我已经大四,正在做毕业设计,更锻炼了自我的动手和分析问题能力,受益匪浅。
一直在追求人格的升华,注重自己的品行。我崇拜有巨大人格魅力的人,并一直希望自己也能做到。在大学生活中,我坚持着自我反省且努力的完善自己的人格。四年中,我读了一些名著和几本完善人格的书,对自己有所帮助,越来越认识到品行对一个人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关系到是否能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都以品德至上来要求自己。无论何时何地我都奉行严于律己的信条,并切实的遵行它。平时友爱同学,尊师重道,乐于助人。以前只是觉得帮助别人感到很开心,是一种传统美德。现在我理解道理,乐于助人不仅能铸造高尚的品德,而且自身也会得到很多利益,帮助别人的同时也是在帮助自己。回顾四年,我很高兴能在同学有困难的时候曾经帮助过他们,相对的,在我有困难时我的同学们也无私的伸出了援助之手。对于老师,我一向是十分敬重的,因为他们在我彷徨的时候指导帮助我。如果没有老师的帮助,我可能将不知道何去何从。我现在领悟到,与其说品德是个人的人品操行,不如说是个人对整个社会的责任。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得对社会负起一定的责任义务,有了高尚的品德,就能正确认识自己所负的责任,在贡献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社会实践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大学四年中,我参加了不少的校内活动和做过一些社会实践。参加校内的活动可以认识到更多的同学,也就增加了与其他同学交流和向其学习的机会,锻炼了自己的交际能力,学到别人的长处,认清自己的短处。此外,
还一直做班委和寝室长,对自己既是压力又是动力。我喜欢做一些社会活动,会让大学生活更丰富多彩,做过家教、志愿者、推销员和设计员等,有时会感到累些,但乐此不彼。
体育成绩一向很好。我的体质并非很出色,可是通过我的练习和对体育项目的理解,还是能很好的完成体育课的教授项目。我喜欢运动,基本对所有运动都感兴趣,尤其是足球。在四年之后的今天,我的球技有了质的提高,脚法和意识。我是从高一开始接触足球,起步比较迟,可进步很快,总能在同一水平的伙伴中踢一段时间后脱颖而出。我认为这可能是由于抱定了要踢好的决心,也许还有那么点运动天赋。踢足球不仅锻炼了身体,而且增强了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个人认为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完美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缺点,但关键是能否正视并利用它们。四年来,我不断的自我反省,归纳了一些自己的优缺点。
我的优点是诚实、热情、性格坚毅。我认为诚信是立身之本,所以我一直是以言出必行来要求自己的,答应别人的事一定按时完成,记得有好几次,同学或老师约了我见面,我答应以后必定按时到达指定约会地点,即使有急事也从不失约,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映像。由于待人热情诚恳,所以从小学到大学一直与同学和老师相处得很好,而且也很受周围同学的欢迎,与许多同学建立起深厚的友谊。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我更懂得了,考虑问题应周到,这在我的毕业论文设计中充分展示了出来。我这个人有个特点,就是不喜欢虎头蛇尾,做事从来都是有始有终,就算再难的事也全力以赴,追求最好的结果,正因为如此,我把自己的意志视为主要因素,相信只要有恒心铁棒就能磨成针。一个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的什么人,而是他本身。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是在跟自己作战,准确地说,是和自己的意志战斗。现在回想起来,我确实比以前坚毅了许多,但我不会松懈下来的。以上这些优点,是我今后立身处世的根本,我应该继续保持,并不断以此鞭策自己奋发向上。
我个人认为自己最大的缺点就是喜欢一心两用甚至多用。急功近利,喜欢一口气学许多东西,但是贪多嚼不烂,即使最后都能学会,也已经搞得自己很疲劳。如今想想,这样其实并不好,正所谓贵在精而不在广。如果我一段时期内专注于一种学问,不求博但求精,相信一定能更深刻的理解并掌握这门知识。自从我发现自己有这个缺点和问题后,我常常警戒自己,步入社会后也不能一心两用。
通过四年的大学生活,学到了很多知识,更重要的是有了较快掌握一种新事物的能力。思想变成熟了许多,性格更坚毅了。认识了许多同学和老师,建立起友谊,并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提升了自身素质,认清了自身的一些短处并尽力改正。社会实践能力也有很大提高,为将来走向社会奠定基础。
四年的大学生活是我人生这条线上的一小段,是闪闪发光的一段,它包含了汗水和收获,为我划平人生的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执勤周心得与体会2
常言道:“警民关系即为鱼水关系”,此话说得言简意赅,表面意思不难让人理解,其实含义深重。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随之也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当前严峻的形势,如何有效维护广大人民利益,执法为民,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便显的尤为重要。下面就交警实际工作,结合“执法为民”,浅析个人看法。
一、交通管理现状以其警民
引发矛盾的根源。
结合城区分析,交警每天除了承担城区各岗区交通秩序外还担负着城区巡逻工作,由于当前车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驾驶人只要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或路口,无视交通信号存在,随意行车,有的甚至为逃避违章时监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盘遮挡住车牌。尽管城区中队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没过多久便会出现反弹现象,加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认为交警纠其违法行为是在故意“找茬”,不给予配合,认为自己有关系,辱骂民警,对民警实施暴力,因此引发矛盾。
二、采取各项措施方法,把“执法为民”融入到整体工作中去。
一个民警执法水平的好与坏是影响纠正驾驶人违法行为的的重要因素。但是当前个别民警仍然出现执法不规范、执法态度不文明、办人情案等现象,群众意见很大,产生反感心里,因此严重影响了交警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如何改变群众的想法,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查处,查纠过程中,首先要改变执法态度。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不理解的群众,耐心的对驾驶人解释,解释的过程中驾驶人不予配合的,首先从法律角度出发,讲解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彻底消除其反感心里。对待态度蛮横的驾驶人,不予其发生冲突。对群众不容易接受的执法方式,彻底改变,从内心树立起执法为民的理念。
(二)、强化自身学习,转变执法思想。结合当前大队开展的“每日一题”学习活动,严格按照大队的要求,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民警要严格落实大队的学习计划,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业务知识,真正做到“比、学、赶、帮、超”,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把工作和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利用所学习到的知识,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要实现执法为民,就要端正思想,纠正随意执法,滥用职权办人情案的思想。利用业务时间做好宣传工作,对亲戚朋友,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和教育,让他们在思想上重新认识到遵章守法对每个公民的重要性,从而也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意识,使执法思想实现质的改变。
(三)、端正执法态度,改变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交警,我们更应该认识到自觉服务于群众的重要性。改变陈旧的执法模式,不断增强为民执法的思想观念,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服务理念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彻底消除“冷、横、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众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认识,做到言行举止文明。
(四)、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当今社会形势的迅速发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大队的内部监督,是与群众沟通的平台,也是确保队伍不发生问题的重要因素。零距离与群众接触,体会群众的想法,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采纳分析。同时加强队伍内部的监督,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的发生,结合队伍内部实际,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教育整改活动,切实消除存在问题,确保队伍因管理不善造成违法违纪问题。
作为一名基层交警,我们应该时刻把“执法为民”思想融入执勤执法工作中,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心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同时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
执勤周心得与体会3
(一)是执勤战斗的法规
新《条令》第一条规定,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令》。我们可以说《消防法》是规范全社会人消防行为的大“法”,《条令》就是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工作的小“法”,也就是说公安消防部队依据《条令》完成执勤战斗任
务就是依法执勤,文明执勤。反之就属于违法。通俗的讲只要按《执勤战斗条令》做的,在执勤战斗工作就是合法的、文明的。
(二)优胜劣汰、与时俱进
随着《消防法》的颁布实施,执勤战斗工作也有了相应的变化,另外,随着执勤工作的一些新规定、新要求的执行,应予以法律化确认。比如,“五个第一”,全勤指挥部应运而生等,都应随之更改。不然,则属于名不正、言不顺。从某种角度说权大于法,从这个层面还可以理解为法大于人,法大于权。
(三)维护执勤战斗者的利益
对于完成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成功与否的评判,《条令》就是法中依据。如果我们在执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保卫过程中,一切战斗行动均符合《条令》中各项规定要求,那么我们就是依法执行了战斗行动,就是有依据的,就是成功的,合法的。即使对我们的灭火过程有异议,我们依法行使,他们也是没理的,上访告状者也是胜不了的,现实中就是一旦发生人员伤亡或者损失较大的火灾,告状上访者很多,这一方面说是全民法律意义的提高,知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对我们消防执勤战斗工作也包括防火都是考验。(馆陶火灾)。另外,《条令》对不撤退威胁指战员安全的时候,如当火场出现爆炸、轰燃、倒塌、沸溢、喷溅等险情征兆,而又无法及时控制或消除,直接威胁参战人员的生命安全时,现场指挥员应当果断迅速组织参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清点人数,伺机再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这样以来,对撤离予以法律确定,那么,我们在火灾或应急救援现场遇到这种情况的话,就理所当然地果断撤离了,而不需要考虑撤离算不算临阵不前或临阵退缩了。当然这里也是有个度的,需要有丰富经验的指挥人员现场指挥,不然很难把握的。
(四)进一步规范部队的执勤战斗行动,不断提高消防部队的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我们大家可以想想,在灭火应急救援中的经历?有何体会?一般的讲,火场混乱是普遍存在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前后方定位不准;二是消防水源占据和使用不合理;三是火场通讯不畅;四是火势突变等造成火场的混乱。出现这种情况正常吗?不正常,但也属于消防部队的通病了。难道说之前我们没有《执勤战斗条令》吗?回答是肯定的,有。只所以出现以上问题,是因为在落实《条令》上还有差距,为此,新《条令》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对我们全体消防官兵是一件大事,关系到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的能力问题。务必加以认真学习《执勤战斗条令》的每一个章节,每一句话,真正理解含义,吃透精神;真正用在我们的实际行动中,为我们更好的参加灭火救援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保障。
二、新《条令》修改部分对比
(一)指导思想的确定
新《条令》第四条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而老《条令》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在作战行动中,要贯彻“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大歼灭战”的指导思想。从相比看,新旧《条令》都是坚持“救人第一”这一点是一致的;从涵盖面上讲:新《条令》指灭火与应急救援两个方面,而《老条》令主要指灭火战斗;从字面上看“科学施救”包含的面更宽,只要施救行动是科学的,那么施救行动一定也是成功的,而老《条令》中的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又不太适合于应急救援这个以救人为主的战斗行动。这个指导思想重在救人第一和科学行动,也符合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政治要求。
(二)突出了部队军政主官在贯彻落实《条令》中的主要作用
新《条令》第九条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军政首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应当加强对本《条令》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老《条令》第七条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各级领导机关,对本《条令》施行负主要责任,必须加强检查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其区别在于新《条令》说的是军政首长,说的是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而老《条令》说的是领导机关,说的是认真贯彻落实,从中看出新《条令》中规定更加突出了军政首长是贯彻落实《条令》的主体,而不是机关或哪一个部门,也就是说各级军政主官是确保《条令》贯彻落实的主责人,从而可以改变原先人们观念中存在的《条令》贯彻落实是哪一个部门的事的问题。这样改之后,有利于各级军政主官抓执勤战斗工作的主动性,有利于《条令》更好的贯彻落实。
(三)作战原则的内容得到了充实
“先控制,后消灭”的灭火作战原则是我们消防部队治用多斗的战术原则,这次颁布的新《条令》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在灭火战斗中,应当按照先控制、后消灭、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的作战原则,果断的运用堵截、突破、合击、分割、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战术方法,科学有序地开展火灾扑
救行动。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我们大家都应该是很熟悉的,是我们多年来同火灾作斗争,行之有效的原则,也容易理解其含义,即控制火势发展在前,消灭火势在后,控制之中有消灭,消灭火灾是彻底的控制。而集中兵力、准确迅速这两句话是我们大家应该熟悉的,这两句话是老《条令》中指导思想的内容,其含义就是火场上调集兵力要集中,使用兵力要集中,不能零打碎敲,准确迅速是指一切战斗行动都要正确快速,比如接警出动,向火场行驶、战斗展开、救人、救物等行动。另外,攻防并举、固移结合是我们在灭火中的要求,攻防并举即进攻和防守同时运用,对于一举能扑灭的火灾以攻为主,反之以防为主。固移结合是指固定灭火设备和移动灭火设备相结合,再以前通常的做
法就是扑救高层建筑火灾的要求是以固为主,固移结合。可现在新的《条令》把集中兵力、准确迅速、攻防并举、固移结合这些在火灾扑救中经常运用的要求作为作战原则,也就是为了充实、完善灭火原则,把这些内容放入作战原则以提高它的地位,使我们在灭火作战中更好的运用。同样灭火战术方法也将排烟、破拆、封堵、监护、撤离等列为其内容,也就是为了使这些灭火行动中的作法、合法化,让我们在实践中大胆的使用。
(四)值班首长队伍增加
老《条令》第十三条规定,值班首长,通常由本级首长和司令部首长轮流担任。而新《条令》增加了政、后、防部门领导担任值班首长,其意义较大。一是促使这些部门的领导。重视、研究、支持执勤战斗工作,增强一盘棋的思想,有利于执勤战斗工作的开展;二是促使这些部门领导学习、研究、掌握执勤战斗业务,应为《条令》同时要求值班首长必须具备相应等级消防岗位资格。
三、新《条令》增加内容
(一)“五个第一时间”作为执勤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的要求,新《条令》第四条规定,按照“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展开,第一时间实施救人,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的要求,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这五个第一大家都是知道的,是上级领导为加强执勤工作,减少火灾和各种灾害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而提出来的执勤工作新要求,以在部队执勤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中,得到了落实,实践证明是符合执勤工作实际的,这次新颁布的《条令》将其列为灭火和应急救援的要求。
1、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
一是第一时间是指接警要快,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调集灭火和应急救援所需的人员和车辆装备。二是足够警力是指足以完成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警力,在习惯上警力和装备是不分家的,通常叫做兵力,即包括人员也包括车辆装备,通常的兵力调集各单位都是有规定的,普通火灾按单位规定调集或按火灾等级调集,按值班首长指示调集。重点单位按灭火作战预案调集。那么如何理解足够呢?就是根据情况要比常规调集要多,宁多勿少。三是有效装备是指火场或应急救援现场所需的效果最好的装备一定要及时调集。现在有个说法就是小火灭战术,大火打装备。有什么装备打什么仗。
2、第一时间到场展开。包括接警出动、向火场行驶、火灾侦察、战斗展开,各个环节都要体现速度,突出一个快字,但也要做到稳、准。
3、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救人第一这是新的《条令》的指导思想,是第一位的任务,是必须的。无论是火场还是应急救援现场,只要有人被困,受到威胁,我们消防部队一切行动首先围绕救人来实施。
一是直接救人;二是掩护救人;三是控制火势、排除险情救人。
4、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
一是为救人赢得时间;二是有利于灭火救援人员行动;三是控制和改变火势蔓延的方向。
5、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无论是火灾或是其他灾害,消防部队到场之后首要任务就是控制其发展,将灾情控制的范围涉及的面越小越好,既能减少灾情造成的危害,又能为彻底消灭灾情创造条件。
(二)建立灭火与应急救援全勤指挥部指挥体系。新《条令》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总队、支队应建立遂行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的全勤指挥部。全勤指挥部由指挥长、指挥助理组成。指挥长由副参谋长、战训处(科)长和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助理由司令部和政治部(处)、后勤部(处)、防火监督部(处)值班人员担任。
新《条令》第四十九条规定,两个以上公安消防支(大、中)队处置同一起灾害事故时,上一级全勤指挥部或者值班首长,值班人员应当立即出动。
全勤指挥部建立,整合了支队值班体系,加强了部队的值班工作,有利于对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完成。到场的单位要向全勤指挥部报告情况,听从全勤指挥部的指挥。
(三)灭火与应急救援专家组参与。新《条令》第六十一条规定,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部队和有关单位专家组成,由总指挥员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履行下列职责: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定灾害事故发展趋势,监控消防控制中心和消防设施,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灾害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一是履行好职责,为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出谋划策;
二是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是只有建议权,没有决定权。
(四)特殊情况下出动规定。新《条令》第四十六条规定,接到邻国(地区)、使(领)馆、外籍船舶、军事管理区等特殊区域报警或者救援请求时,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做好出动准备,待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协议处理。接警后先报告上级,同时准备。待上级批准后方可出动,并做出相关协议。
(五)明确了政、后、防部门应当履行的战备责任。新《条令》第二十条规定,后勤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组织建立战勤保障体系,督促落实战勤保障制度;
2、制定部队执勤战斗保障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落实执勤战斗装备的配置计划,建立装备档案,负责装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新《条令》第二十一条规定,防火监督部(处)应当履行下列战备职责:
1、及时向司令部门和消防大队、中队通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问题、火灾隐患及变化情况;
2、做好执勤力量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熟悉和演练的协调工作,参与制定本级执勤战斗预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3、在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提供灭火救援相关信息,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以上是我认真学习了《执勤战斗条令》后的几点想法,不妥之处,请领导战友多提宝贵意见!
执勤周心得与体会4
常言道:“警民关系即为鱼水关系”,此话说得言简意赅,表面意思不难让人理解,其实含义深重。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随之也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当前严峻的形势,如何有效维护广大人民利益,执法为民,做好交通管理工作,便显的尤为重要。下面就交警实际工作,结合“执法为民”,浅析个人看法。
一、交通管理现状以其警民引发矛盾的根源。
结合城区分析,交警每天除了承担城区各岗区交通秩序外还担负着城区巡逻工作,由于当前车流量大,警力不足等各方面原因,因此有些驾驶人只要在没有交警执勤的路段或路口,无视交通信号存在,随意行车,有的甚至为逃避违章时监控的抓拍,故意用光盘遮挡住车牌。尽管城区中队开展多项专项治理活动,但取得效果只能起到短暂的作用,没过多久便会出现反弹现象,加之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认为交警纠其违法行为是在故意“找茬”,不给予配合,认为自己有关系,辱骂民警,对民警实施暴力,因此引发矛盾。
二、采取各项措施方法,把“执法为民”融入到整体工作中去。
一个民警执法水平的好与坏是影响纠正驾驶人违法行为的的重要因素。但是当前个别民警仍然出现执法不规范、执法态度不文明、办人情案等现象,群众意见很大,产生反感心里,因此严重影响了交警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如何改变群众的想法,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对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法行为实行严格查处,查纠过程中,首先要改变执法态度。纠正违法行为先敬礼,告知驾驶人违法行为后,实施处罚,填写法律文书的时候书写工整,字体规范,运用法律文书正确无误。面对不理解的群众,耐心的对驾驶人解释,解释的过程中驾驶人不予配合的,首先从法律角度出发,讲解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彻底消除其反感心里。对待态度蛮横的驾驶人,不予其发生冲突。对群众不容易接受的执法方式,彻底改变,从内心树立起执法为民的理念。
(二)、强化自身学习,转变执法思想。结合当前大队开展的“每日一题”学习活动,严格按照大队的要求,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民警要严格落实大队的学习计划,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业务知识,真正做到“比、学、赶、帮、超”,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把工作和学习有机结合起来,利用所学习到的知识,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思想是行动的指南,要实现执法为民,就要端正思想,纠正随意执法,滥用职权办人情案的思想。利用业务时间做好宣传工作,对亲戚朋友,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和教育,让他们在思想上重新认识到遵章守法对每个公民的重要性,从而也提高了自身的思想意识,使执法思想实现质的改变。
(三)、端正执法态度,改变执法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交警,我们更应该认识到自觉服务于群众的重要性。改变陈旧的执法模式,不断增强为民执法的思想观念,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服务理念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工作中彻底消除“冷、横、硬、推”,工作之余,要用“换位思考”的方式,以自己是一名普通的群众查找自身不足,提高认识,做到言行举止文明。
(四)、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当今社会形势的迅速发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大队的内部监督,是与群众沟通的平台,也是确保队伍不发生问题的重要因素。零距离与群众接触,体会群众的想法,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采纳分析。同时加强队伍内部的监督,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的发生,结合队伍内部实际,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教育整改活动,切实消除存在问题,确保队伍因管理不善造成违法违纪问题。
作为一名基层交警,我们应该时刻把“执法为民”思想融入执勤执法工作中,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心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同时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
执勤周心得与体会5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社会形势和交通形势,7月1日,我局正式启动了“全员上路、全警执法、全责考核”工作机制,全面实施“走出去、站上岗、管起来”。作为一名机关民警,通过这几天的上岗执勤,亲身体会到了一线民警的辛苦,感想很多。
一线岗位的交警工作很平凡,红绿灯、斑马线、车流、行人,是我们的朋友。严寒、酷暑、风雪、雨雾,天天和我们打交道,就是这些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组成了工作的大环境。三伏天,地面温度至少超过40度,太阳晒、地面烤,身上的警服永远是湿的,一天下来就是一层白白的汗碱。吃苦不难,难的是要弄懂为什么吃苦。作为交通警察,目的只有一个,让道路畅通,让行人平安。我很庆幸自己一直工作在交警支队这个光荣集体中,身边那些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为公安交通管理事业无私奉献的老民警,给了我精神上的激励和鼓舞。他们让我明白了,岗台就是一个人生舞台,每个站在岗台上的交警都是一面旗帜。
执法、服务要讲究文明礼貌,更要讲究方式方法,也就是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技巧,这是一门值得深究的学问。用什么样的语言艺术,以什么样的态度和交通违法者或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沟通,让违法者心悦诚服的接受处罚,让前来办事的人便捷顺利的办完业务,这些都看似简单,实际工作不易。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如果态度生硬,板着脸,只会徒增违法者对我们执法的抵触。如果我们多一点微笑,深入浅出地讲解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设身处地的站在对方的角度化解问题,我相信多数违法者会主动配合,并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即使被处罚,也不会产生怨气。简而言之,一个敬礼、一声问候、一个微笑、一份关爱等等,就能推动我们的工作,让我们走进群众的心,使他们真正能够信任我们、支持我们。
作为交通管理执法者,只要做到公正公平,理性平和,真诚为民,真心爱民,就一定能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爱戴。有人说,交警执法与被执法者本身就是一对矛盾,你处罚了他,他不可能对你满意。但是我觉得归根到底还是执法理念的问题,几天的工作实践,我深刻体会到:民警的执法是建立在群众信任基础上的,关键是要出于公心。只要我们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用换位思考的方法理解群众,时刻为群众考虑、为群众解难解忧,终能实现警民关系的“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