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感悟2021
通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开展,不仅增强了广大学生的国家安全法意识,培养了关心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思想,更使学生了解到触犯国家安全条例的危害,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感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感悟1
随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临近,连日来,烟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深入口岸辖区一线,开展了一系列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普法活动,活动形式多样,精彩纷呈。
国家安全你我同行——烟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烟台边检站立足近年来国家安全教育活动的特点,制定了周密的活动计划,组建6支普法宣传队,依托通关现场、服务前沿以及一线执勤点等重点位置设立普法宣传点,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讲解等形式,向口岸各方宣传国家安全相关内容,结合典型案例,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达到教育警醒的效果,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自活动开展以来,该站通过“线下发动,线上咨询”的方式,共派发宣传单5000余份,张贴海报20张,安排“片警”进企16人次,建立5个法律咨询微信群,使辖区企业和人员形成了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了边检队伍法制建设水平。
据悉,烟台边检站将深入推进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依托主题宣讲、研讨讲座、征文演讲等形式,陆续开展国家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方位覆盖、全社会融入的宣传效果,着力培育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国家安全你我同行——烟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感悟2
根据2015年7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4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根据市委宣传部、郴州市国家安全局的安排,我中心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
1、及时落实,制定方案。根据郴州市国家安全局的安排,我中心安排专人领取了宣传资料。4月8日,中心党委召开党委会,传达了市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以及《刑法》中关于国家安全的相关罚则。会议通过了中心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
2、全面传达,认真学习。根据方案,我中心展示了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专栏,悬挂了两条横幅。4月11日,中心组织相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活动中,大家观看了国家安全教育的宣传动漫、新闻报道和警示案例;组织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法》等相关国家安全教育读本资料。
3、开展讨论,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大家积极参与活动,认真进行讨论,对国家安全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中心纪委书记雷源煌同志代表中心班子对活动进行了总结,要求大家要有人人有责的观念,树立牢固的国家安全意识;要结合实际,有维护工作信息安全的意识;要创新工作方法方式,提高工作水平和成绩的意识。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感悟3
根据国家安全法,国家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和监管的制度和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莫纪宏表示,对涉及国家安全的事项进行审查是国际惯例。“在重大产业领域如果不进行安全审查,我们的产业结构就有可能被外部势力控制,使得整个经济发展失去了应有的可持续发展动力。”他认为,国家安全法特别要求把审查和监管制度结合起来,监督外资技术进来以后是不是按照中国法律来开展正常的经济活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国家安全“防火墙”。
在文化安全方面,国家安全法要求,国家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范和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宣扬民族仇恨情绪等不良文化,任何国家都不会任其泛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国际法所法治战略研究部主任李忠说,“文化安全既不是文化锁国、限制言论自由,也不是我们不再对其他国家开展文化交流,我们要继续开展平等对话,在这个过程中丰富中华文明,给全人类作贡献。”
国家安全法首次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概念。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并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李忠指出,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国家利益也从传统的领土安全等方面向虚拟世界发展。因此,建设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对于捍卫我国网络空间主权具有重要意义。
创新发展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题中之意。国家安全法提出,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发展自主可控的战略高新技术和重要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科技保密能力建设,保障重大技术和工程的安全。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感悟4
在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这天我们接受了安全教育,懂得了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也懂得国家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还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作为当代青年我们应该记住国家安全日,践行社会主义国家安全观。
通过此次安全教育,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心得体会,以下是我们中航大学子的国家安全感受。
对于国防和国家安全,我也有自己的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在我的心中,国防是一个国家强大的根本,国防事业是每个中国人都引以为豪的事业。国防是一个国家稳定的首要条件,没有国防,就没有国家的安全,没有国家的安全就没有了生命的保障。国防与国家是两个息息相关的词语。只有国防强盛,国家才能兴旺。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心得感悟5
为了迎接《国家安全法》施行后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4月15日)的到来,时刻查询,由黑龙江省省委政法委、民盟黑龙江省委及法制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法制办、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公安厅、司法厅、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黑龙江省法学会等联合主办,黑龙江省法学会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等省内法学研究等机构联合承办的黑龙江省“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日”法宣座谈会暨国安法研讨会,于4月11日下午2:00-4:30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活动中心316室召开,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研讨盛会。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参加了大会并作主题发言;大会由民盟黑龙江省委法制委副主任、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与经济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国家安全法学研究会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院长赵宏瑞教授主持。会议主题是“共筑国安长城,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龙江”;省电视台、省报、哈工大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和学术媒体共襄此次大会,人民日报人民网、中国社会科学网等全国媒体转载了相关报道。
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委、省人大副秘书长钱福永发表了大会演讲。他从民主党派统一战线和人大立法依法治国两个角度谈了怎么样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这部法律。一方面,民盟作为一个党派,要严格地落实好《国家安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和重要职责;从省人大的方面讲,省人大常委会作为地方性国家权力机关,要监督国家法律的落实与实施,具体包含三件事:第一就是根据《国家安全法》这个上位法,来制定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我们的地方性法规,第二是要切实落实这部国家法律的实施,第三就是要大力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普及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工作。
出席会议的还有:张国斌(黑龙江省委政法委秘书长)、安实(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陈东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吕勇(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原国务院法制局司长)、邹大力(黑龙江省司法厅巡视员)、曹济民(黑龙江省法制办副主任)、王笑天(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四总队)、郁海泉(黑龙江省国家安全厅副巡视员)、陶大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调研员)、王功涛(黑龙江省法学会办公室主任)、霍晓萍(黑龙江省法学会学术交流部主任)、周小康(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秘书长助理)、孟繁东(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书记、国安法研究会秘书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