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三个以案心得体会
学习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对广大党员廉洁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0三个以案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我在参加了县委“三个以案”警示“三个以案教育会后,深有感触。阜阳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害百姓误国家,浪费大量资金打造面子工程,为个人出书树碑立传,极度败坏了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下面谈下个人的体会:
以案示警,就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突出问题中汲取教训,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认识抓到位。结合文史委工作,就是要实事求是,认真把握文史资料的真实性、严肃性,切记敷衍了事,文不对题。要从政治的高度把关史料征集工作,杜绝弄虚作假、浮夸粉饰的文风。
以案为戒,就是要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把自己摆进去,从灵魂深处自我革命,剖析存在的问题。面对诱惑,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要时刻牢记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了责任,就有了担当。文史委更名后,任务量比以往增加了,责任也重了。今后,我们一定牢记使命,戒除享乐、图清闲的思想,努力掌握新本领,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案促改,紧扣工作实际,改进工作作风。要经常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短板,自我革命,自我改进,自我加压,努力把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的工作做好。
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个人心得体会
5月26日,市委常委、蒙城县委书记车照启主持召开蒙城县委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座谈会,蒙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飚,蒙城县政协主席石东升,蒙城县领导曹松军、于斌、李磊、卜晓峰、辛治宏等参加会议。
会上,蒙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磊通报了县委关于政治、工作、管理、作风方面有关情况的综合分析报告。蒙城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以“四联四增”为主要内容对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发言,蒙城县公安局党委、县委教育工委、县水利局党组及小辛集乡、乐土镇、楚村镇党委分别作了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情况汇报。
车照启对各单位党委(党组)的交流和汇报进行了点评。车照启强调,要“一分为二”看形势,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在聚共识上再发力。警示教育开展以来,蒙城县坚持学研结合、进一步增强了“两个维护”的坚定性,突出警示警醒、进一步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针对性,抓实问题检视、进一步提高了自我革命的自觉性,全县警示教育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车照启对当前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进行了分析,特别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了剖析,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担当,明确重点方向,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警示教育达到预期效果。
车照启强调,要“抓主抓重”强落实,聚焦既定目标任务,在抓关键上再发力。要夯实“学”的基础、做到在以案警示中受警醒、明法纪,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反面典型教育,站稳政治立场。要扭住“查”的关键,做到在以案为戒中严对照、深检视。严格落实“四查清、四不能”和“五个通过”,认真开展好党内政治监督谈话,认真筹备民主生活会。要增强“改”的实效,做到在以案促改中强整改、促提升。
车照启强调,要“一体推进”促发展,切实抓好工作统筹,在求实效上再发力。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与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协同发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双过半”。要突出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对照“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核心指标,找准问题症结,精准落实整改。强化监督执纪,倒逼责任落实。尽锐出战,全面打好夏季攻势。要突出“双过半”目标任务。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全力以赴抓招商引资,着力打造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和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要突出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实施31项民生工程,扎实做好就业工作,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统筹做好秸秆禁烧、夏收夏种、防汛抗旱等工作。
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学习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对我们广大党员廉洁从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支部书记,听到一桩桩触目惊心、发人深省的贪污案例,看到一些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追逐名利,走向犯罪深渊,最终身陷囹圄的惨痛经历,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一、 不断学习,提高认识
作为一名党员,要清醒的认识到身上担负的历史使命,深刻领会党中央在党的廉政建设中的深谋远虑,全面增强对拒腐防变的认识,提高自身的免疫力,不断增强政治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思想改造,树立牢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权利关,时刻清醒的认识到权力是谁负于的,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谁谋利益,要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自重、自律、自警,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官之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二、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在本职工作岗位上,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业绩观,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干事业上,对待权力要有如履薄冰的精神,要慎权,要严于自律、公道正派、洁身自好,清廉自守,否则就“一失足成千古恨”。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要把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当作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检查一下,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常思为民之责,手莫伸、人莫贪,在自己面前真正筑起一道防腐防变的铁篱笆。
三、勤奋做事,廉洁做人
通过此次学习,使我深刻领会到做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时刻将自己的工作实践,跟人民群众的具体利益联系在一起,做事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此次警示教育给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敲响了警钟,通过学习,触动很大,位卑不忘忧国,要认真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决不能有任何偏离和疏忽大意,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地做到一切以单位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从而达到让组织放心,让领导满意。
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张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中央纪委对张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充分体现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政治勇气。张坚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践踏司法公正底线,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严重背离司法为民宗旨,严重败坏党的形象以及政法机关形象,严重污染政法系统政治生态。
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是深入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按照中央政法委部署开展法院队伍纪律作风整顿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引向深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建设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以下是我关于此次张坚案“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一、要深刻汲取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以案为镜、对照反思、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筑牢防线、恪守底线,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要加强学习提升,提高党性修养。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学习,结合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思考、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自觉从小事做起,从小处着眼,不断提升纪律规矩意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三、要严格执法,谨慎用权。深刻认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觉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谨慎使用手中权力,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四、要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开展工作,坚持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五、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切实强化担当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严字当头,着力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维护好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个人心得体会
这次警示教育学习会,结合_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会议,并开展集中深入研讨,这既是贯彻中央通报精神、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举措,更是巩固拓展“严强转”专项行动成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关键环节。必将推动我们充分认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危害,找准找实问题,挖深挖透根源,坚定坚决整改;必将促进我们高标准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高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下面,结合近期所学所思所悟,谈谈个人体会。
官德与党纪要配位。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还应加上“纪要配位”。纪律意识、纪律观念也要与职位相匹配,不然迟早会出事。纵观忏悔录的作者,反思他们违纪违法的根本原因,都说到理想信念出了问题。一个人如果身体缺钙,就容易得软骨病;一个人如果精神缺“钙”,就会失去定力,什么样的见不得人的事都有可能干得出来。有的官至县处级、厅局级,有的甚至官至省部级,面对职务升迁,不是依靠组织,而是求神拜佛、迷信风水先生。检索他们职位升迁轨迹,入党的最初动机就不纯,不是为党的事业而奋斗,而是投机,为了以后谋取更多个人私利。诸多忏悔者反思,其德与纪,并没有随着自己职务的提升而相应提高,个别甚至是纪盲、法盲,自己行为已经严重践踏纪法却茫然不知,直到被组织查处后才幡然悔悟。作为党员干部,首先是公民,具备社会公德这是最基本的。但这远远不够,党章明确了党员干部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纪律观念、道德水平还要再高一些。职位越高,责任越重,修行应该更高,对自己的纪律与道德要求应当更严。
善始不等于善终。翻阅中管、省管、市管干部的忏悔录,从他们仕途轨迹看,很多都可以概括为艰辛的童年、奋斗的青年、放松的中年、出问题的末期年龄多为四五十岁,少数为五六十岁。在忏悔录中,他们大都回忆小时候如何贫困,参加工作后特别是加入党组织后如何打拼。仕途之初都比较顺利,应该说是善始的。最后被组织查处,个别的是退休后被查处,没能做到善终。善始与善终不是一个必然的因果关系。从这个现象可以悟出一个道理人这一生,为人品德、世界观改造,管前管不了后。过去好不等于现在好,现在好不等于以后好。所以要活到老、改造到老,要终身修炼,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一生,须臾不可松懈。如果晚节不保,此前的奋斗都会被清零。有人说,为官一生,高兴的不是你飞多高,而是能不能平安着陆。
质变源自量变。在忏悔录中,不少党员干部谈及第一次收别人钱款的经历少则几百元,一条烟,当时感觉很不妥,甚至紧张到晚上睡不着觉,但是到后来,面对几万几十万上百万收受起来“理所应当”,有人甚至你不给我,我就很不舒服。梳理这些人的经历,应当说他们也不缺乏才干,在各自的岗位上曾经做出过有益的贡献,有的人成绩甚至很大。可是,由于放松自律、放纵自己,不注意小事小节,于是产生“温水煮青蛙”效应,由量变到质变,最终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彻底滑向党和人民的反面,直到被组织查处、失去人身自由后才如梦初醒。
太顺了不是好事。有位忏悔者说,自己一直顺风顺水,读重点高中,考上大学,后被国家公派国外留学,直到博士毕业,后来又在国外工作了几年,回国后进入国家机关。起步就是正处级,36岁正局级,46岁副部级。许多人说他是“上帝的宠儿”,自己也飘飘然。后来他才认识到,其实这种经历有很大的缺陷缺乏基层艰苦磨练、历练、锻炼,没有直接与普通老百姓打交道,缺乏群众感情,也未遇到挫折与考验,看到的却是别人活得多潇洒。这类人,一旦遇有贪腐的机会,很容易丧失警惕性,难以自控,出问题就成为必然。读罢这个人的忏悔书,感到惋惜的同时也体会到了“泾溪石险人兢慎,终岁不闻倾覆人。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这首古诗的深意。凡事都是相辅相成的。人若在宽畅道路行走,容易放松警惕,可能有摔跤的危险;人若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行走,处处小心谨慎,反而不容易摔跤。这个案例也警示我们,当你在仕途上一路领先,在班子里总是最年轻的时候,不妨多找自己的短板,自觉多听批评意见,时常看看自己的不足与差距,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当你身处要位、管人财物,处处都是别人求你帮助之时,要警惕事物的反面、谨记高处不胜寒的哲理,明白身处要位是职务使然,要常检视自己的自律能力与所担负的责任是否匹配。千万不要飘飘然不知所以然。
提防特别热情的人。某某曾告诫手中掌握着权力的领导干部“不可避免各种诱惑、算计都冲着你来,各种讨好、捧杀都对着你去,往往会成为‘围猎’的对象。”纵观受到组织查处的腐败分子,不少都是被不法分子“围猎”而成为阶下囚的。有的人在忏悔书中坦承,随着职位的提升、权力的增大,上门求情办事的人多了,阿谀奉承拍马屁、说好话的人也多了。开始是收小礼品,后来是收大礼品、贵重礼品;开始是收小钱,后来是收巨额现金,甚至是黄金。其实,这就如同在“猎场”打猎,那些礼品、现金,如同一个个诱饵,引导你一步步就范,一旦被这些围猎者套住,你就难以自拔,最终便会与其同流合污,变成这些围猎者的猎物。记得很清楚,有位市委书记被一名黑社会当众打了耳光而吓得不敢言语一声。党员领导干部要牢牢记住一个真理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对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套近乎、施与小恩小惠,要保持应有的敏感与警惕。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公事只能公办、按有关规定办。行使职能权力,绝对不能掺杂私心,绝对不能在履职中捞取非法好处。
生活作风太重要了。读这些忏悔录还发现一个现象许多贪官在生活作风上有问题。有的人打开违纪违法的缺口就是从生活作风问题开始的。其表现形态,多数是自己主观所为,也有少数是因为自己身居要位、手中有权,被一些颇有心计的人拉下水。剖析这类忏悔者的行为,会发现他们出现生活作风问题后,就要想办法用金钱来满足需求、弥补过失,但是靠合法的收入又难以实现,于是就会动用公权力攫取不法收入。出现作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进而走上贪腐的道路,会给党的事业及个人家庭造成重大损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守公德,也要严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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