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气防中暑应急预案计划2023
高温天气防中暑应急预案计划(精选篇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以下简称高温中暑事件),指导和规范高温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中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其他以高温气象条件为直接诱因,并直接导致社会公众身体健康明显受损,甚至危及社会公众生命安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可参照本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1.4 事件分级
依据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将高温中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达不到ⅳ级标准的,原则上不列入突发公共事件范畴。
1.4.1 特别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ⅰ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发生;
b.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2 重大高温中暑事件(ⅱ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发生;
b.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3 较大高温中暑事件(ⅲ级),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或有1至3例死亡病例发生;
b.地市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共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1.4.4 一般高温中暑事件(ⅳ级),指符合下列情形的:
24小时内,1个县(市)区域内报告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
1.5 工作原则
1.5.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防范高温中暑事件的意识,切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储备工作,积极开展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和预警,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措施。
1.5.2 部门联动,分级响应。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建立联合预报和预警机制,一旦发现高温中暑气象条件或高温中暑事件的苗头,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气象条件预报或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并向当地提出防控工作建议。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各级卫生、气象部门在本级的统一领导下,协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做好辖区内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预警、医疗救治和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1.5.3 加强管理,规范有序。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根据本地的实际工作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高温中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加强相关培训等工作,确保及时、规范、有序地处置高温中暑事件。
1.5.4 依靠科技,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鼓励开展相关领域内的科学研究,提高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健康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 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
2.1 高温中暑气象等级
根据温度、湿度等气象因子,结合地区气候背景资料,以及高温持续时间,划分为可能发生中暑、较易发生中暑、易发生中暑、极易发生中暑四个等级。具体分级办法参见中国气象局与卫生部联合发布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实施方案。
2.2 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的发布
各级气象部门根据监测预报确定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适时开展预报工作,并向社会公众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防范提示。
3 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
3.1 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
3.1.1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单位
a.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b.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c.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d. 其他有关单位,主要包括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密切相关的单位。
3.1.2 高温中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的相关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报告人。
3.1.3 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高温中暑事件报告实行卫生行政部门分级审核、分级确认的事件报告管理制度。每年6月1日,各地卫生部门启动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每年9月30日终止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各地卫生部门可根据本地区高温气象条件的实际,适当提前本地区高温中暑事件监测、报告的启动时间,或推迟事件监测、报告的终止时间。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后填写(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于当日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络直报系统报告。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在当日以最快方式将(高温中暑病例报告卡)报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高温中暑病例,由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单位在当日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后者进行网络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时汇总辖区内前24小时报告的高温中暑病例总数,对照高温中暑事件分级标准,对符合高温中暑事件的,要立即通过网络直报系统以归并的方式作为高温中暑事件上报,同时通知同级气象业务单位,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高温中暑事件进行确认,并通报同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必要时,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缩短高温中暑事件的报告时限。
3.2 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预警
建立高温中暑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高温中暑事件的预测分析,结合高温气象条件、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确定预警发布的级别,经报本级同意后发布。
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预警,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预警,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2.1 一级预警(红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ⅰ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极易发生中暑”,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2 二级预警(橙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ⅱ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3 三级预警(黄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ⅲ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较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2.4 四级预警(蓝色预警)
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ⅳ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可能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3.3 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
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通过有关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相应提出防御措施。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启动
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后,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各级卫生、气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科学分析判断,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
4.2 应急响应措施
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合作联动,向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提出事件的防控建议,指导、督促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气象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应急工作。
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根据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级别,分别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4.2.1 一级预警响应措施
a.积极主动地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及早发现病例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主动接受上级气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或可能发生地的天气预报、预测技术和产品的加强指导,及时发布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和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强化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防暑动员;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4.2.2 二级预警响应措施
a.进一步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并对夏季露天作业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主动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组织加密气象观测,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进一步加大宣传防暑降温知识的力度,强化全体社会公众防控高温中暑的意识;
d.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积极会同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部门,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防暑降温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4.2.3 三级预警响应措施
a.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加强气象监测分析,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强化社会公众或有关单位做好老年、儿童、病人等特殊人群的高温中暑防控工作的意识;
d.根据有关部门、单位的要求,对高温环境作业人群开展防暑降温咨询,并指导用人单位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4.2.4 四级预警响应措施
a.开展高温中暑病例的监测、报告,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收治;
b.加强气象监测,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c.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高温环境下作业人群的自我保护意识。
4.3 应急响应终止
应急响应终止由发布预警的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确定。应急响应终止主要参考依据为:高温中暑事件发生地的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预报持续3天低于预警所需等级以下,并预测在短期内预报级别不会明显上升,且大部分中暑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新发中暑病例数明显下降。
省级(含省级)以下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应急响应终止,必须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及时分析汇总下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应急响应终止,并报送上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5 保障措施
5.1组织保障
卫生、气象部门与民政、劳动保障、教育、通讯与信息保障等部门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在本级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做好高温中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事件发生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共同应对高温气象条件引发的高温中暑事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成立应对高温中暑事件专家组,向本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气象行政主管机构提出发布高温中暑事件的预警建议,拟定相关防控工作建议内容,负责开展针对高温中暑事件的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等。
5.2物资保障
各级卫生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高温中暑防控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5.3技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为高温中暑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加强科研和技术创新,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和评估系统。
5.4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级卫生、气象部门结合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公用通信基础设施和现有资源,建立健全国家、盛地市、县四级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和医疗救治信息网络,保障和维护信息通讯的通畅,保证事件应急响应的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5.5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各级卫生、气象等部门在本级的统一领导下,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
6 附则
6.1 名词术语
中暑:在本预案中,中暑是指由高温气象条件直接引起人员出现轻症中暑或重症中暑的临床症状,并能排除普通感冒、急性胃肠炎等疾病引起的相关症状,可以考虑诊断。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并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6.2 预案管理和更新
本预案由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联合制定,并共同负责解释。卫生部和中国气象局根据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6.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温天气防中暑应急预案计划(精选篇2)
一、目的
为了在施工中发生中暑事故时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的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为达到控制事故、有效地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扩大的目的,特制定本救援预案。
二、工程概况
仁怀市国酒新城安置房二组团一标段1#住宅楼,地下2层,地上31+跃层,总高99.75m,建筑面积40012㎡,一类建筑,一类耐火等级。地上建筑作住宅使用,±0.000标高相对高程为899.700m。结构转换层在一层,上部结构为复杂高层结构,地下设二层车库,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场地基本平整,道路畅通,可通大型车辆,水电均由建设单位接至场地内。各方主体参建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
3、《房屋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4、《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四、应急救援事故事件范围及事故特征
事故实践范围:预防中暑安全事故发生。
事故特征:中暑属于突发性安全事件。一般以暑季为高发期,或是通风条件差的高温场所。中暑前一般会出现胸闷、头晕、口渴、呼吸不畅、无力等征兆。
五、应急预案组织
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实施。
1、应急救援指挥组:
1)由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成立应急小组。项目负责人黄先超同志任应急小组组长。
组员:李孝红、谢建波、陈祥、曹青、王茜、冯榆
具体分工如下:
(2)李孝红:负责现场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3)谢建波:负责及时加强抢救现场的通风、散热。
(4)陈祥:负责立即同医院联系,说明详细事故地点、事故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5)曹青:负责现场物资、车辆的调度。
(6)王茜、冯榆:后勤服务。
我公司在所有工程项目及驻地均贮备足够数量的各类应急器材及药品。
在本单位或临近单位发生中暑事故,在应急救援指挥组组长发布启动要无条件地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组的安排,立即投入到应急救援的行列。
2、应急救援指挥组职责
我公司住国酒新城项目部负责该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发生中暑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布置、实施和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的指示精神,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善后处理。按照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规定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3、应急救援指挥组下设部门
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保卫组、事故救援组、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处理组等八个专业处置组。
六、各专业组职责
1、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人:李孝红)
联系电话:
主要职责:负责“预案”日常的管理工作,集体负责重大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组全体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在实施应急救援任务时,与其他处置组协调工作,按照组长的命令调动救援队伍,机械物资及时到位,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高温天气防中暑应急预案计划(精选篇3)
一、预防中暑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采取综合的措施,切实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从技术、保健、__等多方面去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二、__措施
1、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在入暑以前,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落实具体措施。
2、要加强对全体职工防暑降温知识教育,增强自防中暑和工伤事故的能力。注意保持充足的睡眠时间。
3、应根据本地气温情况,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利用早晨、傍晚气温较低时工作,延长休息时间等办法,减少阳光辐射热,以防中暑。还可根据施工工艺合理调整劳动__,缩短一次性作业时间,增加施工过程中的轮换休息。
4、贯彻《劳动法》,控制加班加点;加强工人__宿舍管理;切实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工人吃好、睡好、休息好。
三、技术措施
1、进行技术革新,改革工艺和设备,尽量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减轻建筑业劳动强度。
2、在工人较集中的露天作业施工现场中设置休息室,室内通风良好,室温不宜超过30℃;工地露天作业较为固定时,也可采用活动布幕或凉棚,减少阳光辐射。
3、在地下操作时,应尽量利用自然通风天窗排气,侧窗进气,也可采用机械通风措施,向高温作业点输送凉风,或抽走热风,降低车间气温。
高温天气防中暑应急预案计划(精选篇4)
一、目的:
为预防公司员工在高温气候环境下作业出现中暑现象,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员工出现中暑等紧急情况时,能迅速有效的启动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身体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职责及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技术部为预案执行责任部门,本预案适用公司所有部门及人员,重点防范单位是:生产车间、食堂、储罐区以及公司内雇佣施工人员等。
三、应急预案启动:
以当日报刊、天气预报等报出的当日最高气温为依据,连续三天最高气温在37℃以上或当日最高气温达38℃时自动启动应急预案,公司所有部门按应急预案执行各项工作措施。
四、应急预案实施
1、防暑降温保障小组:夏季施工过程中,因作业时,露天作业环境较多;人员作业分布区域复杂、多变;劳动强度大等方面的影响,给工程在夏季施工来了诸多不便。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生命、财产安全,为作业人员营造一个有保障、舒适的环境,在作业人员发生高温不良反应时,由组长立即组织该组成员,对事故人员进行转移、与控制,防止周边施工作业现场事故人员的增加。使应急行动具有更强的针对性,提高行动的效率。以免造成巨大的事故损失。
2、信息联络员:负责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及紧急情况影响范围,每天组织收集天气温度状况,然后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对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及有关部门的联络。
3、现场医疗救护小组:当事故发生时,由组长组织组员对伤员进行现场分类和
急救处理,负责在第一时间对伤员实施有效救护;并及时向医院转送。救护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进入事故发生区抢救伤员;指导危害区内人员进行自救、互救活动;集中、清点、输送、收治伤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主要药品及医疗救护器具如下:
1、药品:感冒药、发烧药、腹泻药、消炎药等治疗药品及仁丹、十滴水、正气水、菊花茶、降火凉茶、绿色保健食品等。
2、救护器具:单架、救护汽车、小型氧气瓶、听筒、病床、毛巾、药用药箱、冷冻柜
3、后勤保障小组:由组长负责组织调集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督促检查各项抢险救灾措施落实到位。
4、公司其余部门职责
(1)维修管理部门应加强夏季水电供应的管理,保证车间生产的用电和用水需要。如遇特殊情况需停电、停水,应事先通知相关部门,并根据具体情况制订相应的预防方案。
(2)广泛宣传防治中暑的科学知识,如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我防护意识。使员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识;车间主任及班组长每天应加强车间生产情况的巡回检查,及时了解车间的高温环境和职工身体状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将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3)总务科医务室预先采购一批防暑降温药品,如常见的藿香正气水或胶囊等,按要求将药品分发给车间岗位操作人员。应为所雇佣施工人员停工遮阳伞、草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保证员工有固定饮水处,并设立饮水机,保证每天有充足的饮用水源供应。
(4)车间操作属于高温作业岗位,应配备有效的降温风扇。每天上午10:30分和下午2:30分应允许员工到阴凉通风处或空调室内休息20-30分钟。
(5)公司食堂在高温期间每天应向生产车间操作员工供应凉茶两次,时间分别在每天上午10:30分和下午2点钟。每天午餐中应有足量的绿豆汤或紫菜鸡蛋汤。具体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落实。
五、中暑施救方法:
1、轻度患者:公司员工在正常作业过程时出现头昏、乏力、目炫等现象时,应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防止出现二次事故,其他周边员工应将症状人员安排到阴凉、通风良好的区域或空调室内休息,供应其凉水、防暑降温药品、湿毛巾,或用凉水或酒精擦身等。并通知车间或部门领导。
2、严重患者:(昏倒、休克、身体严重缺水等)公司员工出现中暑时,最先发现人员应立即通知车间或部门领导,并及时将事故人员转移至阴凉通风区域,观察其症状,以便于医疗人员来临时掌握第一手医治资料。公司办公室立即组织救援人员在第一时间将中暑患者转移到最近的医院进行观察、治疗。并随时上报公司最新情况。
六、中暑临床表现:
轻度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重度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1)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2)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主,常呈对称性。时而发
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3)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七、紧急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正常工作时间及假日:
中暑事件发生——通知车间或部门领导——公司办公室(电话)——安排车辆送医院救治——处理和善后工作
夜间:中暑事件发生——通知车间班组长——值班领导——安排车辆送医院救治——处理和善后工作
新中心大塘华侨医院电话:
公司办公室电话:
急救中心电话:
高温天气防中暑应急预案计划(精选篇5)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有关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本着“防范重于泰山”的思想,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以下防暑降温的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暑降温工作领导小组。
2、认真组织学习关于防暑降温的有关文件,及时通报情况,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
二、各部门职责:
(一)政教处、教务处
(1)做好高温期间的值班安排。
(2)如果出现高温天气需要临时停课的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各班主任。
(3)做好高温天气因停电,停课时学生的活动安排。
(4)在高温期间做好防暑降温、安全等知识的教育工作。
(二)总务处
(1)在高温来临之前,组织人员对学校所有降温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及时报修,确保在高温季节正常使用,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各部门。
(2)做好防暑降温的细致工作(购买防暑降温的必要物品,如绿豆)。
(3)做好学校用电、用水(饮用水)、冰块等防暑降温必要物品保障工作。
(三)班主任
(1)各班主任要管理好班级的饮用水,确保学生饮用水的质量。
(2)班级的地面要及时洒水,学生要准备一条干净的毛巾,必要时用水浸湿伏在头上或颈上。
(3)在炎热时一定要勤观察学生的身体反映情况。
三、其它工作:
防暑降温是一项全面性工作,全校各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随叫随到。各部门要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结合防暑降温工作和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对职责范围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随时听候学校防暑降温领导小组的调遣,共同努力,通力协作,把今年的防暑降温工作做好。
四、具体措施:
一是做好防暑宣传。利用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多种宣传形式向学生宣传防暑降温常识,教育学生积极应对高温天气。积极引导师生在高温天气里保持平和心态,团结和谐,稳定学习工作。
二是加强饮食安全管理。学校加强小卖部卫生检查,必须进行消毒,必须打开门窗,保证通风。保障学生饮水卫生,防止感染胃肠道疾病。
三是减少学生户外运动。取消课间操、体育课等剧烈活动,避免学生长时间在户外暴晒、剧烈运动。
四是保证学生充分休息。加强值班力度,维护安全、安定的休息环境,保证学生的精神状态。
高温天气防中暑应急预案计划(精选篇6)
为提高我市对强降温天气带来的气象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和完善救助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市救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第十七届人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以保证我市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和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秩序、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实行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助和扶持的方针,坚定信心,统筹兼顾,全面部署,着力解决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分工负责原则。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对本地的救灾工作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按照业务分工,认真负责地完成好各自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任务。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社会帮扶的原则。重点解决好受灾困难群众的吃、穿、住、医及灾后供电、交通、通信、自来水等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依据财力,区分轻重缓急,按不同渠道或项目分步实施。
(三)统筹兼顾、全面部署的原则。抓好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确保灾民的衣、食、住、医,切实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做好灾区基础设施重建工作,保持灾区社会稳定。
三、应急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及组织机构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实行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级救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
灾情发生后,市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即转为市救灾工作指挥部。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救灾工作,研究部署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和救灾工作措施,督促检查救灾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积极开展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救灾指挥机构,承担相应的职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区域内人员转移、行动路线、安置地点及灾害救助的具体规划和实施。
四、预案的启动和结束
(一)启动。
当本市大部分地区出现强降温或持续低温天气状况,局部地区出现因持续强降温天气而引发重大灾情,或本市范围内出现降雪、严重霜冻等情况,以及其他因持续强降温天气而导致重大事故或灾害时,根据灾情具体情况,由市救灾工作指挥部宣布启动本预案。
(二)结束。
在灾害天气结束,因灾导致的事故、灾情基本处理完毕,天气状况转为稳定后,由市救灾工作指挥部宣布应急救助工作结束。
五、强降温气象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为有效地做好灾害防范工作,切实降低灾害损失,当灾害发生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及时了解灾害损失及群众生活困难情况,按照自治区报灾时限要求,在最短时间内分别报告市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并提出应急工作建议,由市政府办汇总上报自治区。具体工作由市民政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根据灾情开展紧急救助。市救灾工作指挥部迅速组织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紧急开展救助灾民、妥善安置无家可归人员等工作;向重灾区派出救灾工作组,及时组织调遣救灾力量(武警、驻军、公安、民工)、交通工具(农用车、摩托车、汽车)和通讯工具(卫星电话、电台、对讲机),做好后勤保障及物资供给工作,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三)市民政局、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市经委等部门按照就近原则,及时组织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包括粮食、衣被、食油、食盐、临时帐篷等生活必需品和保暖设施),确保在24小时内救助到位,并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使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有房住。
(四)根据救灾工作需要,以各县(市、区)为单位,在辖区内开展赈灾捐赠活动,组织非灾区、轻灾区对重灾区进行必要的援助,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募集资金和物资支援灾区。
(五)民政部门要迅速核定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和救灾款,妥善安置好灾民生活。交通、通讯、教育等部门要迅速开展对口灾情调查、核实工作。
(六)确保城乡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灾害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市场供应。建设、电力、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抓紧组织对受损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做好危旧房屋的除险加固,特别是要确保农村中小学校舍、卫生院、敬老院等的安全,一旦发生危险,要立即组织转移安置。要组织好粮油、肉、蛋、菜、奶等市场供应,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科学平抑商品物价,满足市场需求。
(七)切实安排好值班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霜情雨情风情灾情,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八)根据灾害损失情况,及时请求自治区人民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紧急支援。
六、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市政府办:负责全市救灾协调工作,做好上传下达,为市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灾情的核查、报告和灾民救助工作。组织并监督各乡镇救灾工作预案的制定;根据气象部门的灾情测报,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并按规定程序报告灾情;检查受灾地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负责救灾款物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及时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承担灾民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受灾引起的生活困难等方面的救济工作;做好捐赠物的`接收、管理、发放工作;开展救灾救济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全社会防灾、抗灾、救灾和减灾意识。
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开展救灾抗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对抗灾救灾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市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抢险救灾思想发动工作,积极组织,广泛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市气象局:负责对天气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霜冻、雨量测报;分析可能出现的险情,及时为救灾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并做好灾区供水恢复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和安排专项救灾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资金分配并及时拨付到各灾区;要增加救灾资金投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市公安局:负责灾区治安防范,做好重点区域的护卫以及交通疏导工作,保证灾区社会治安稳定。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准备转移安置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证公路畅通。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师生的抗灾救灾工作,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市粮食局:负责管好各类储备粮,确保灾民粮食供应。
市卫生局:负责医药卫生、防病治病工作。及时组织派遣医疗防病小分队,搞好灾区的医疗、救护、防疫治病,负责药品的供应以及捐赠的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接收、管理和发放。
市农业局、市渔牧兽医局: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灾后恢复生产,组织指导灾民抢种、补种以及转移安置期间的牲畜安置饲养等工作。
市商务局、市物价局:负责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
市旅游局:负责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提示和劝阻游人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出游。
市电业局、电信公司、移动通信公司、联通公司、粤海江河水务公司:负责组织尽快恢复因灾损坏的通讯设施、供电、供水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及救灾电力供应。
七、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各乡镇应参照本预案,从实际出发,制定本辖区应急救助预案,认真做好备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在本预案中的职责制订、完善本部门抗灾救灾预案细则,用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二)本预案适用于灾害发生后的应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