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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招生自查自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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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招生自查自纠报告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2月25日省政府和省食安办召开的2021年食品专项整治视频电话会精神,结合县食安办要求,从2021年2月至2021年7月,峨边县教育系统认真进行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现将此次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百日行动”主要工作

1、明确职责:教体局于 3月7日 组织召开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有关学校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教体局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签订了2021年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学校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有力推进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2、认真自查:各校(园)根据整治要求,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分阶段写出了“学校食品安全百日行动自查报告”并于6月中旬上交到了教体局安全管理办公室。

3、强化督查:在“百日行动”专项整治期间,教体局对从业人员晨检登记、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进货索证索票、食品采购验货、餐具消毒、食堂的食品(原料)出入库、存放、食品加工、餐饮具和操作工具消毒、登记,食品试尝留样、废弃物处置等十一项内容制成10个表册,全县各校(园)统一使用。教体局于 3月20日 “暗访”杨河小学、毛坪中小学食堂食品及营养餐工作; 5月13日 至17日,教体、药监、卫生分三个组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 6月3日 至4日, 6月17日 至19日,教体局两次分五个组对全县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再次督查。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验登记表册,全面掌握学校食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当场出具《意见监督书》,并提出整改期限,实行整改落实“回销”制。

4、示范引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峨边县继峨边中学、新场中心校成功创建“市级示范食堂”以来,有力推进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教体局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密切配合,以“检查”促规范,使大堡小学、五渡小学也走入了创“市级示范食堂”行列。这些“已创”和“在创”的市级示范食堂,充分发挥了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使全县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

5、加强防控:各校(园)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实行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为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把好了关口;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实施营养餐学校与供餐企业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把进货关和出货关,严格试餐制度,切实做好了学校营养餐安全工作。

二、“百日行动”取得的成效

1、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学校从校长到伙食团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都能深入到食堂管理工作中,掌控食品卫生安全的各个环节,对从业人员也要求具体、到位,做到责任到人,并有相应的考核机制。

2、制度健全,操作规范。教体局安全办公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制度,对操作的各个环节制定了规范的登记表册,对食品材料从进货到废弃物的处理各个环节都有明确要求。各校(园)能按要求认真填写表册,将各项要求和制度落实到位,食品加工各环节能做到卫生、规范。

3、大宗食品及添加剂进货渠道规范。食堂大宗食品包括添加剂都实行了定点采购,而且从业人员能做到索证、索票及按规范验货。

4、留样、消毒制度日常化、规范化。各校(园)都能重视对空气的紫外线消和餐饮具的常规消毒,而且有记载。食品留样记录制度健全规范。

三、需进一步整改的问题

1、学校食堂硬件投入不足。部分学校食堂或临时食堂在建造上不符合操作流程,基础设施设备落后陈旧,卫生环境达不到要求。具体表现为:餐厨面积狭小,布局不符合生产加工流程;部分学校无专供师生用餐的场所;“三防”(防鼠、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全,致使个别食堂蚊蝇较多。

2、食堂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个别学校食堂管理机制不很健全,相关制度不够完善,有的建立了制度却未按规定很好地执行。具体表现为①部分学校表册填写不完整,不规范。②食物留样不符合规定,主要表现在样品未密封、留样数量不够。③有消毒不规范或消毒记录不全等现象。

3、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流动性较大,卫生习惯较差,执行能力较低,培训对他们提高不大。主要表现在将部分食品或食材直接放在地面;冷藏保鲜柜中有生熟混放现象;将与食品无关的物质,甚至是有毒物质放在了食品储藏间或精操作间。有待通过针对性强的培训以提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食品安全“百日行动”的总结是每一天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始。我们将一如既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氛围。切实将学校饮食卫生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开设专题讲座,通过班(队)会、广播、板报等形式,对广大师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了解“三无”食品、不卫生食品的危害,掌握辨别伪劣食品的能力和相关生活技能,养成不挑食、不偏食,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等良好的饮食习惯。同时,向社会、社区、家长宣传《食品卫生法》。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继续积极与药监督、防疫、工商、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学校小卖部和学校周边饮食门店的监督管理,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及其它不符合标准的学生食品,消除危害广大青少年儿童健康的食品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环境。

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进一步对食堂食品安全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加大督查力度,使食品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日常化;继续对食堂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整体素质,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高中招生自查自纠报告篇2

为了认真关于贯彻幼儿园食堂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自查小组,完善了食堂各环节的严格制度,包括“食堂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具消毒制度”、“原料采购、索证、验收制度”、“食品粗加工制度”、“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等等。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领导

我园成立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明确了园长为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后勤组长为直接负责人,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并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人。

二、切实抓好园食堂管理工作。

1、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建立了厨房工作人员晨检制度,并有晨检记录。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的卫生安全知识。

2、食堂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内外环境整洁,能每天清除垃圾。

3、食堂能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制度。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的存入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了交叉污染。

4、把好采购、验收、取样、浸泡、清洗、消毒关,蔬菜购入采用多人组合法,买菜付款、验货、过称、记账、分人负责,互相监督,园长统一审批。食品原料的采购能严格执行索取食品原料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做好食品入库登记制度。通过正常渠道采购食品并与所有的食品原料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书,保证其食品的质量。

5、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能按照煮熟煮透的原则进行烹饪。蔬菜烹调则按照“一洗、二浸、三灼、四炒”的程序进行,没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并制定了食物留样48小时制度。

6、加强幼儿饮用奶的监管力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并做好饮用时的安全卫生方面的工作。

7、认真执行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食堂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加强食堂管理,完善“进库、出库、验收、盘点”四个环节的管理。

8、认真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教工伙食与幼儿伙食分开。教职工及子女在园就餐要付费,不足部分需幼儿园行政经费支付。每月向家长公布上月伙食使用情况。

三、学期结束向全体教职员工汇报一学期的幼儿膳食盈亏情况。

通过自查,发现我园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等符合标准和要求,今后我们将更加严格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把食堂管理工作做的'更全面、更规范。

高中招生自查自纠报告篇3

国庆适逢我县第七届螃蟹节,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安委办的部署,我县认真组织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针对节日特点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我办向县食安委领导做了汇报,并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和“__大”期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高食安委办 [__]7号)文件,明确了工作重点,突出了值班、报告等工作要求。我办与质量、工商、卫生、商务等主要监管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沟通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状况。

基本情况:两节期间,全县共出动食品安全执法人员94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共计790家次,取缔无证无照的食品经营、餐饮点5家,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43份,查处涉食违法行为37 起,罚款 2万元。

(一)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县质监部门结合正在开展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我县辖区内的20多家桶装水、豆制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1家桶装水生产企业不使用自动灌装设备使用人工灌装,检测设备闲置不用,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隐患,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企业停产整顿。对豆制品企业,督促企业按照qs认证要求加强厂房、设备改造,同时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二)食品经营环节

县工商局根据节日前后的食品消费特点,提早部署,确立全系统节日市场检查的重点、范围、时间和要求,尤其是围绕国务院《特别规定》贯彻落实要求,在整治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9月 25日—28日,县工商系统集中三天时间对县屠宰场、各餐饮饭店、旅游景点和各大超市、商场及各食品经营店进行了节前检查,成效明显,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 11批次、无qs认证标志退市下柜食品2批次,当场发出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取缔无照经营1户,立案待查3件,罚款8000元,落实规范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台帐183户。

(三)食品消费环节

县卫生局制定了《__县餐饮消费安全专项合同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将全县餐饮单位分解落实到8个执法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是组织对县城湖滨风光带周边“水上餐厅”进行整治,9月21日公安、工商、水务、市容、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4家非法从事餐饮的船户依法取缔,查封收缴了违法经营用具15件,做出卫生行政处罚2户。二是开展餐饮单位肉类食品治理,共检查餐饮单位、卤菜加工户125户次,查处违法行为15家,责令改正31户次,立案处罚11户次。9月15日至10月7日,8个卫生监督组分片包干,以县城区餐饮单位、政府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单位为重点,开展卫生检查和驻点保障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2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456家,查处违法行为34户次,查处案件19起,罚款1.2万元,限期整改57户次,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经营户4家,进一步规范了餐饮单位的卫生经营行为,确保了螃蟹节、中秋国庆期间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故。

(五)生猪屠宰环节

9月17日,县屠管办和县商务局联合下发了《猪肉安全质量专项整治方案》,9月份全县组织执法稽查41次257人次,查获私宰生猪1头,违规经营6人,没收猪肉22公斤,罚款400元。同时,加快生猪屠宰撤场并点工作,入点屠宰率逐月提高;为保障市场供应,县食品公司在3家农贸市场设立了放心肉连锁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

总之,在市食安委办的直接指导下,通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县的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状况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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