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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宣传心得体会

| 云霞0

国家宪法日宣传心得体会【篇1】

听了一节生动搞笑的法制教育课,我们可谓是受益匪浅。

一个个典型的实例,让我们了解到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造成他们此刻的样貌,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我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实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故意杀人罪,当初如果平下心来仔细想想,自我该不该做这些事,也就不会像此刻这样。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十几年,甚至是把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完美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

青少年犯罪,不仅仅虚度了自我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我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

所以,我们要预防犯罪。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我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决定力,决定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但是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忙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

国家宪法日宣传心得体会【篇2】

今天在音乐厅,有一个姓黄的警察叔叔给我们讲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

第一课是:大人不在家,小朋友应该怎么做?

如果小朋友自己在家玩游戏的时候有人敲门。我们应该怎么办呢?首先不要开门,也不要出声,小偷以为屋里没有人,他就会撬门,小朋友可以假装说“爸爸,有人敲门!”小偷就不敢来了。

第二课是:不能横穿马路

有些汽车开得太快,实在刹不住车,如果横穿马路有可能就会被汽车撞。如果过红绿灯路口的时候,绿灯亮的时候,先左看看,右看看,没有汽车开过来了再通过。如果有地下通道或者天桥,应该走地下通道或者天桥。如果有人抢劫,小朋友可以装死或者躲起来。黄叔叔给我们讲一个关于小女孩装死的故事,故事说明小女孩很勇敢,聪明又机灵。

这个法制教育告诉我们,如果小朋友没有大人照顾的情况下是不能给陌生人开门的,也不能横穿马路。

国家宪法日宣传心得体会【篇3】

学校为提高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意识、自身权益维护意识;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学校特邀召市派出所龙泉警官、召市交警中队副队长罗兴中警官于3月26日下午2:00在操场举办了“法制安全教育讲座”。讲座不仅给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思想教育课,而且对同学们进行了意义深远的守法教育。 通过两位警官的解读,使同学们充分认识到日常生活中,防微杜渐,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也为今后学会自我保护、提高避险、应急处理能力打下了思想和理论基础。

讲座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如何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当前学生犯罪案件、各种事故的特点,对同学们进行以实用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知识教育;通过事故分析,对同学们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同学们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通过讲法律、讲故事、事故分析、法律知识宣传的活动形式,充分调动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帮助同学们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掌握基本避险常识,深受大家的好评。

通过此次法制安全教育讲座,使大家明确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我保护的重要性,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同时同学们也都纷纷表示,这次法律校园教育讲座,使大家懂得了许多的法律、避险知识,树立良好学生形象,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机智地防范各种不良行为的侵害,为创造和谐、平安校园作出努力。

国家宪法日宣传心得体会【篇4】

最近,贵阳市正在搞“三创一办”活动,贵阳市交警队联合贵州电视台通过媒体曝光,纠正行人和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3月24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一辆无牌中华牌红色轿车在贵阳市中华路逆行,被交警拦了下来,随后女记者对女司机进行采访。女记者问:“现在贵阳市正在搞‘三创一办’活动,你这样做是不是给贵阳市‘丢脸’。”女司机一听丢脸一词,顿时恼羞成怒,连续打了女记者数个耳光,民警连忙上前阻止。女司机罪加一等,被拘留了十天。这一刻我突然呆住了,她们这样做难道不可耻吗?

看到了这一幕,我觉得两人都有错,女司机不应该不遵守交通规则,在中华路逆行,即不知错,还动手打人。结果,被拘留十天。女记者也很不文明,记者说话应该礼貌,可她却说“丢脸”一词,这样不就是在侮辱别人的人格吗?如果她说话礼貌一些,态度好一些,温和一些。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

女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又乱打人,女记者也不该这样对别人说话。所以,我们从小就应该懂法、守法,做一个文明的好公民。

国家宪法日宣传心得体会【篇5】

星期三,我们全体同学在学校的礼堂听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制教育讲座。

首先,他用一个案子教育我们,让我们认识什么是犯罪,不要轻视犯罪。他告诉我们,有几个学生,因为心中烦闷,经常半夜三更在大街上转悠,有一天见来了个人,就把那个人打了一顿,还抢了些东西,自以为很威风,实际不知道已经犯了罪。这件事,让我们明白了,任何违法的事不管作后多威风、好处多,都不要做。

当我们都认识到犯罪就在我们身边时,他又教育我们要认真学习。听完这堂法制教育课我明白了作为人子的我们,最起码的孝顺就该在很久以前学会了,在为自己寻求自己所谓有意义的事,我们就应该先想想自己的父母,他们是否会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寒心又或是欣慰呢!

作为学子的我们,早就学过遵纪守法的道理,刻苦勤奋的精神、礼貌待人的行为和谦让的优良品德。在为自己寻求自己所谓有意义的事,若拥有以上品德,此时的我们就能够很理性地分析告诉自己,此事可为或不可为!

作为社会的一份子,若你已经是个凡事想结果、想家人、遵纪守法、刻苦勤奋、礼貌待人、为人谦虚的人,那么你再具备一颗平和的心去看待你周围的人、周围的事,你就不会再觉得你的精神疲惫与空虚,也不会有什么极端的想法,甚至再去寻什么不要命的刺激了。

放下那些不成熟的思想又或者是不正确的思想,放眼去看我们想要追求的、需要争取努力的,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有意义的。也许有那么一天你就懂了,生命是我们的最珍贵的。惟有用心去努力奋斗才能挖掘出它的意义

是的,我们要活出光芒,那是成功的彼岸。是任何腐败行为也阻止不了的地方!

国家宪法日宣传心得体会【篇6】

今社会是法制社会,大多数人都学会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近几年来,青少年学生由于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常识而违法犯罪的事件仍时有发生。青少年正处在学知识,长身体阶段,也是确立世界观、是非观、法制观的时期。祖国的未来要靠这一代,因此,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决不能忽视道德品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小学生的可塑性很强,我们应该从小学生抓起,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引导其健康成长,以预防青少年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教师与学生接触最多的是课堂,对学生的教育也更多的体现在课堂教学上。因而学科教学是渗透法制教育的主要实施途径。结合这段时间的教学,我浅谈一下自己在小学数学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体会。

首先,法制教育让学生对法律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学生能够知法、守法,特定情况下还能用法。例如:在教学一年级数学上册时,对学生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锻炼》。

其次,法制教育的渗透要求教师要做到深入理解和钻研教材。教材是落实教学大纲,实施教学计划的重要载体,也是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的主要依据。教师,尤其是新教师只有仔细琢磨,认真推敲,才能驾驭教材。并不是每一个知识点,每一堂课都适合渗透法制教育,因而要依据教材的内容而定,在吃透教材的基础上,再适时渗透,做到既尊重教材,又不破坏教材原意。

渗透内容的分量要适中,目标要恰当。渗透法制教育内容的分量要恰到好处,不占用过多教学时间,防止将数学课上成一堂法制课。渗透内容还要尊重学生的认知能力,与实际生活相联系,既满足学生成长和走入社会的基本需要,又不超越学生的接受能力。

总之,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加强了学生的法制教育,同时也让教师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国家宪法日宣传心得体会【篇7】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仅仅靠具有某一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已无法解决,而是大量需要具有综合性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学技术的不懂法律,就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更好地利用现有的政策法规来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它日益受到高等院校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重视。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已渗透到社会生活、人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已把法律素质作为一项重要指标来要求自己。

学习后对《刑法》的认识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法规﹑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法。新刑法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法。

学习后对《民法》的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正确调整民事关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总结民事活动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法,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通则》是我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或者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进行民事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学习后对《劳动法》的认识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宪法。

其内容主要包括:

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在学生中开展法制教育,是时代的发展的必然要求,任重而道远。我们应该相信学校有决心进一步集思广益,积极探索,常抓不懈,培养新世纪合格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而我们当代的大学生在学习了这些法制知识后,更应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一个符合时代要求的大学生。在这样一个充满人文教育和关怀的校园里,是多的幸福和畅快啊!

衷心希望我们学校发展的越来越好,我们学校的法制教育可以进行下去,让我们学校的每一个学生都是一名合格的优秀的当代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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