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践后的心得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党的十八提出以后,俨然已成为我国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真言。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法律实践后的心得,供大家参考。
法律实践后的心得1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几千年来,人类不断追求的也就是这两个字。法制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法制教育不仅要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
不少同学会认为,安全只是指身体的安全甚至是肢体的健壮和不受杀害。认为只要自己的肢体健全、行动自如那就叫安全。诚然,这确实叫安全,但这决不是安全的全部。我认为,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的体格的人,如果他的思想道德水平低下、明辨是非能力不强,糊里糊涂攀兄弟、结姐妹,既有拉帮结派之嫌,又有醉翁喝酒之意;如果他不明不白逞义气、惹事端,不但喜好随波逐流,而且希望出点乱子;这表现出来的就是思想上的安全问题。
有了这样不安全的思想,要平平安安地一辈子做好人,那是很难的。即便是一个具有健全体格的人,如果他沉溺于不良书刊和网络游戏的精神鸦片,天天吸、处处吸,甚至课堂上忍不住要走神思之想之;深夜里忍不住要越墙泡吧熬个通宵;如果他过早地迷失于少男少女的缠绵悱恻,无端寻愁觅恨、疯疯傻傻、痴痴狂狂,甚至争风吃醋结恩怨,冲冠一怒为红颜。这表现出来的就是行为上的安全问题。有了这样不安全的行为,要踏踏实实地读好书,一帆风顺地读到头,那也是很难的。
无论是人身安全还是思想安全,亦或是行为安全,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结果的残酷性。交通事故,游泳溺水事故、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事故,课间游戏追逐打闹偶发事故轻者可以伤及体格,重者能够危及生命;它们造成的后果是残酷的。可是思想道德的残缺、行为方式的越轨比体格不健全更可怕,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我想,那些失去健康的精神追求、迷失正确的人生方向、空有一架活着的躯体行尸走肉的人不就是思想残缺的产物吗?这种“产物”充其量只能是没完没了地吸取消化父母亲血汗的机器,只能成为社会发展长河中的废物,甚至成为危害社会发展的危险物。生命如此,何其残酷。
大学生,已经是一个基本成熟的一类人群,有自己的想法,有各种获取信息的途径。学会做人是的学问,也是做人处事的基础,提高思想到德修养关系到自己成长为怎样的人。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关键还是要靠自己的下意识地努力。多涉猎一些名人传记等优秀书籍,学习别人的优良品德。每日三省吾身,总结反思自己在处理事情或者与人交往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每天都这样强化,定能够改变自己的不良习惯,而建立优秀的道德品质。
法律实践后的心得2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党的十八提出以后,俨然已成为我国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的新十六字真言。每个国家都崇尚法治,都期待形成全面系统的法制国家。从古至今,各个朝代关于规范性的法律条文都是以当时的具体形势而提出并成文。立法为执法,为政府的行政行为或是人民群众的权益利益作保障,出不得差错,更少不得关注度。
立法的科学化是防止不切合发展实际从而造成法制产生的执行标准,怎么样的立法程序是科学的,形成的法律法规是契合发展需要的?反腐力度的逐渐加强,对法律执行的要求就更加严格,对于反腐倡廉及党内法规中制度的建设更提出了新层次的要求,必须要确保对反腐行为的预防和控制力度。
执法的严格性更是对法律实施过程的保障。任何法令的形成都必须要扎实可行的予以实施,并且确保执法的过程无偏差,不给群众造成生活和生产上的难题,这是其一;执法过程必须要公正严格,秉持公正,不凸显个人主义和官僚主义,这是其二。
司法的公正性是每一个涉及司法案件的人民迫切需求的,这需要司法机关必须要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基本的行动准则,将犯罪治理法律化,公正化,容不得一丝错漏。要禁止司法行为中出现权钱交易现象,这一现象的产生无疑是给我国法制的执行平添败笔,更影响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其首要的行为准则当是知法懂法守法,以法律约束行为,以法律认知行为,以法律辨别是非。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少不了全民的参与,需要全民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和谐健康水平。
法律实践后的心得3
实习时间20__年11月26日-12月9日
20__年11月26日-12月9日两周的时间里,法学院组织我们09级法学专业同学进行了一次专业实习。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热爱我的专业。两周的实习时间已结束,现就本次实习作出以下报告。
专业实习是提高自身素质及知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个过程。专业实习也是大学生活中所必备的课程,是我们大学生踏入社会的第一步。经过两周的实习我的实践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不仅巩固了我的法律实践能力,并且还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我接触了一些民事、刑事案件,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使我对原来掌握的法律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具体实际的理解,不再停留在理论上、纸上谈兵,而是具体运用到案例上,联系实际情况,荷枪实弹。为此我明白了只有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加合理运用法律。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
一、实习内容与成果:
1、在实习态度上,我实习态度端正,尊敬单位领导,尊敬单位各岗位工作人员,做人诚信踏实,工作认真负责,学习勤奋上进,对于法律工作表现出强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在实习纪律上,我严格按照一名法律专业学生的要求来鞭策自己,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单位工作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养成科学规律的作息时间,保证工作效率。
3、在实习能力上,通过指导老师细致耐心的讲解、引导以及自己认真努力的学习、领悟,我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从无到有、从点到面,都获得了巨大的提高和扩充。
在实习过程中,我先后参与了一些细致而具体的工作,比如旁听审理、整理判案卷宗、跟随实习老师庭外调查、对当事人进行访谈、协助记录调解及庭审笔录、特许参与合议庭的评议、法律文书的制作与校对等,以及独立完成所在庭安
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通过在实际工作中自己有意识地培养与锻炼,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文书写作、语言表达与沟通交流的基础能力得到进一步巩固,创新与协作的进阶能力得到进一步优化,交往与活动的社会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实习效果与不足:
在总体上我能够将学校里的知识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能力与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瑕疵与不足。
首当其冲是缺乏更深的耐性。例如整理案卷的工作本身是繁琐枯燥的,有时候案卷包含内容比较多和复杂,整理起来难度大、耗时长,这时就易产生工作厌烦心理,这就需要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静心,进一步提升耐性。其次是缺乏一定的社会经验。在一些案件审理过程中,我社会经验的欠缺暴露无遗,这也给自己敲响了警钟。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法律在社会实际运行中会受到诸如社会偏见、情绪、环境等影响,要求我们应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经验和应变能力。我想在今后我会更着重注意社会经验的积累和丰富,以使自己能够获得更好更快的发展与进步。
三、感悟心得: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半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老师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
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四、我的思考:
通过这次实习活动,我思考了一些问题,也受到了一次教育。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任何一个职业,尤其是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只有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人才会赢得尊重和信任。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将理论和实际紧密的联系起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才能从事好法律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在这段时间的学习和见习的工作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作为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一定会倍加珍惜短暂宝贵的在校学习时间,严格要求自己,从多方面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自己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为我们社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
总而言之,此次实习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仅把平时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了实践中,还利用实践提高了自身,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方面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们应该更多的进行实践,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这样我们的法学学习才能真正的出成绩、出实效。在以后的人生中,我也要努力做一个像优秀法官、优秀律师那样有学识、公平、正义、诚实、知法、守法、用法、严守法律尊严的人。
法律实践后的心得4
在法院实习的时间虽然很短,但的确让我见识了很多。不少同学常抱怨说,在法院里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觉得,当我们走到社会上,谁一开始能够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板,也是需要付出更多辛苦代价的。至于跑腿,就像上文说的,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依旧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集体中的待人处世。大三的实习经历,对于每个法学生来说都可能是一个颇为重要而有趣的事情,正如与许多同学聊天所说的那样:通过实习,我们似乎对未来的钻研方向或是职业方向有了某种比较清晰的认识。这倒不是因为实习工作果真对我们这些学生选择未来的职业有什么帮助从理论上说,作为对培养法律人才从学习阶段迈向职业阶段的重要教育途径和手段的毕业实习,从实际中看却只是见识司法官僚运作甚至是“普法”的一个环节而已。法学专业的扩招,学生多了,实习需求自然水涨船高,而没有“相应增加”的实习单位面对一拨拨将来不太可能从事法律职业,尤其是司法业务的学生自然也没有以前热心了,于是实习工作越来越简单,要求不断降低,许多学生只能来法院等单位“见习见习”而已,而是调侃说原来大学近三年的理论学习实在只是学习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本的框架(法律思维等完全说不上),说起什么部门法都是“一知半解”,然后通过实习时主动选择,或是被动调配的机缘,可以更多地了解某个部门法的法律文本在实践中适用,便觉得除了对这个部门法比较了解之外,其他的法律文本实在是让人感到陌生,从而产生了对这个部门法方向的某种类似于初恋情结的好感。
通过这次实习,我对于法院的工作,对于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了一定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或许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强调的各类法律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是一种职业上的认同。我想,实习的价值或许就在于此;一是经过这次的实习,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说的那些良好态度之外,还让我感到法律职业素养之一——保密意识的重要性,毕竟法律工作的性质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要求。作为实习生,我也有遇到新鲜事物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但也能慢慢适应那种“沉默是金”的感觉;
再就是与领导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这次实习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几个书记员和法官,其实当你名义上“隶属”某个合议庭时,千万不要帮其他合议庭做太多事情,起码不能影响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是很无奈的,毕竟我也很被动;
最后还是谦虚谨慎吧: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对书记员,甚至只是对其他实习生,也不要太锋芒毕露。自己沉默点,只要用心学,把握住关键的机会就行了。做人就得让人感到沉稳踏实,太轻浮的人什么样的朋友都不会有。
法院的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深入了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也深深体会到大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道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和书记员都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两周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实习,给我步向人生另一个阶段上了一节悠长而充实的公开课,使我终生难忘。
法律实践后的心得5
紧张的期末考结束后,__大学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在辅导员石老师的带领下前往开封市兰考县进行了为期六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此次活动主要是针对现在留守儿童问题越来越突出的现状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帮助留守儿童加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此外,我们还针对基层群众对廉政方面的认识和了解进行了一些调查。能够参加此次暑期实践活动,我感到很荣幸,虽然要比其他人延迟回家,也不能和小伙伴提前约,但是此次活动确实让我受益良多。比如说,亲自参与到问卷调查的过程中,不仅能够让我直接了解留守儿童以及其他群众对法律的了解情况,而且能够通过数据对这种现状有更直观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将理论实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让我们在调查的过程中将理论归到实际中去指导社会实践。
六天时间很快过去,但我却记忆犹新。还记得第一天出发前我们的创意合影,在炙热夏日下,那一群充满活力的“蓝精灵”。第二天,我们就正式前往开封市兰考县进行社会实践,上午我们进行了关于廉政的问卷调查,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当然非常兴奋,也很有热情,但是发放问卷的过程中难免被人拒绝,有好几次已经踏入店门口,又被店主的冷漠逼退,感觉挺尴尬的。渐进中午,天气也越来越热,心里的热情都被炎热和疲惫所浇灭。下午我们到兰考县焦裕禄干部学院进行学习,听了一个焦裕禄精神的报告,走进大厅,席主席题的红色大字赫然醒目,“焦裕禄同志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铸就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这种精神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需,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更需要我们每一个人传承和弘扬。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做了关于留守儿童的问卷调查,发放宣传手册,接受法律咨询和表演模拟法庭。在对留守儿童的调查过程中,我们更加深切的认识到留守儿童的现状,留守儿童中家庭贫困者占多数,他们的父母为了使其得到较好的物质生活而外出打工,留下年幼的孩子们在家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同生活。我们所接触的留守儿童性格大都比较内向,不善言谈,我也是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的孩子,在我的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留守儿童,他们因为长期与父母分离,在成长阶段缺少父母对其思想的及时引导和教育,且与父母关系淡化,因而在父母面前变得更加叛逆,导致很多问题的发生。所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丰盈,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陪伴。
无论是每天在外发放问卷接受法律咨询被烈阳晒伤,汗水浸湿全身的衣服,还是每天早晨就开始的路途奔波,每天的走访,吃饭,总结,休息,成为了我们的主线。在实践当中我们是河南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团队,我们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有损学校的形象,损坏了学校的名誉;在与村民的交流过程中,我们是他们的朋友但更是有素质、有专业知识的大学生,对于他们不理解、不明白的方面要耐心讲解,有理有据,让他们信服;尽我们所能帮助他们,为他们答疑解惑。纵然我们知道出现这样的情况根源很深,但是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至少问心无愧,哪怕只是让他们感到一点点的温暖与关爱,但只要有个开始我就相信未来会是美好的。
古语有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此次社会实践历时六天,也能算是一个不短的时间了。在这段时间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如做事不经过缜密思虑就会出现事倍功半的结果;有时候不能固执的做“独行侠",更多时候需要我们团队协作;也学到了周围同伴的优点:自信开朗,敢于与他人交流,不怯场;会为周围人考虑,热心体贴,不会以自我为中心;遇事沉着冷静,不人云亦云;尤其是在模拟法庭上,这些参加表演的同伴们头顶烈日,没有阴凉的树阴、也没有遮阳伞,大家却毫无怨言,只为不辜负这么多天的排练,不辜负这么多同伴的配合,力求为群众呈现一个相对完美的庭审现场。通过此次社会实践,我不仅增加了对自己的认识,还意识到人外有人,我还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我应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这些足以使我获益终身。
在社会实践结束后,大家及时分析数据,撰写社会实践总结、心得体会。在将近一周的社会实践过程中,全体成员都有很大收获,在实践服务过程中大家学习如何运用理论知识结合实践,寻求专业知识的进一步的丰富与提高,在工作中大家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合作意识在队员们的心中得到了进一步升华。我深深地感受到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参加社会实践的必要性。很多的大学生都清醒得知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不是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正因为如此,我们要珍惜现在每次参加社会实践的机会。
实践归来后我也总结了许多,这些天来,虽然付出了不少汗水,感觉很辛苦,但借此也使我的意志力得到了不少的磨练,而且也感受到了与同伴一起奋斗的快乐。我觉得通过社会实践加深了我对社会各阶层人的了解,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社会责任。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大学生应该更多的走出校园,深入社会,实践成才,发挥知识技能优势,开展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发展,在这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将真正得到体现,我们要珍惜每一次锻炼的机会,不辜负他人的期望,让自己的人生无憾。通过这个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的平台,我学到了许多,也感悟到了许多。
这次实践活动,丰富了我们的实践经验,提高了我们的团队合作能力,使我们通过这次实践更加了解社会,当我们走进群众的法律生活,才真切的感受到不懂法律、用不起法律的悲哀,为在将来真正努力把法治深深植入人心注入无穷动力。作为一个21世纪的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并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我们要抓住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机会;提升我们的修身,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与意识。同时,我们要树立远大的理想,明确自己的目标,勇担责任,为成为优秀的法律人增添一份力量。希望未来某一天法律教育能走到中国的每一寸土地,法律能走进每一个人的生活,即使对于最底层的人来说,它也不是遥不可及的“天书”,而是每个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触手可及也最有力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