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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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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心得体会篇1

为有效防范夏秋季节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5至 10月份,我区结合实际,集中开展了夏秋季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现将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的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专门组织召开办公室成员会议,分析我区食品安全状况,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工作中,各部门目标明确,责任清楚,积极配合,狠抓落实。据不完全统计,夏秋季节,共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单位239家次(其中畜产品124家次、水产品51家次、种植产品64家次),农业投入品经营网点76家次,饮用水企业9家,食品经营单位512家,学校、幼儿园食堂170家,企业食堂198家,建筑工地食堂26家,餐饮配送企业3家,其他类型餐饮店58家。抽检农产品993个,不合格蔬2批次菜,总体合格率为99.8%;抽检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各类农业投入品23批次,合格率91.3%;生产加工环节抽样173个批次,其中合格169批次,批次合格率97.7%;流通环节抽检2312个批次,不合格79批次;12个重点菜市场共检测蔬菜29165批次,合格率99.93%;区中心屠宰场共检测生猪2937头,瘦肉精抽检合格率100%;抽检消毒餐具950份,合格822份,合格率86.5%;抽检餐饮消费环节食品192份,合格125份,合格率65.1%。查处无许可证经营食品企业2家。立案43起,结案68起。罚没款40576万元。下柜销毁不合格食品121公斤,销毁病害猪107头、病害内脏279.5公斤。网上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6期。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要特点

(一)思想重视,加强领导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门组织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员召开会议,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各级领导思想认识统一,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乡镇)根据夏秋季节特点,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了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二)责任明确,工作扎实

为了使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并认真抓好落实。

1、区农林部门以初级农产品生产者、农业投入品经营者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农、水产品生产环节中的各类投入品与生产档案为重点检查内容,开展了“绿剑”夏季集中执法行动,对农资经营网点、种养殖基地等进行检查;加强对农、水、畜、禽产品监测;加强了对农药、肥料、兽药、激素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组织开展了以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培训。

2、工商部门开展了流通领域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以创建“放心店”为契机,把好流通领域准入关;充分发挥检测车的作用,对全区主要商场、超市及食品批发市场的冷冻食品、儿童食品、饮料、果汁等夏令食品抽检,对违规食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及时作出下架退市处理。开展以小食杂店和小菜场为主的十小行业整治。根据区十小办的要求,已经验收小食杂店2720家,完成率达到85%以上,与辖区内的2803家食杂店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状。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203份。

3、卫生部门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和节庆期间重大活动保障餐饮单位,学校、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对全区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进行一次排查摸底,掌握其供餐方式。指导和督促全区学校、企业及建筑工地食堂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措施。对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配送餐情况、卫生许可证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的持证情况,食品原料的采购索证及台帐的登记建立情况,食品原料贮存情况,食品加工过程卫生要求的落实情况,餐饮用具消毒保洁情况等进行督查,严厉查处无证从事餐饮服务等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特别是在国际女排赛事期间,强化了餐饮单位的日常巡查;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多措并举,防止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开展农村家庭聚餐指导,有效地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4、质监部门根据北仑区域节日食品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节日食品生产大检查行动。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检查重点,特别是把老百姓密切关注、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饮料、糕点(月饼)、类等节日食品作为检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督促月饼标签内容不规范的企业及时改正。对区内3家保留规范的食品小作坊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排查食品中掺杂掺假、添加有毒有害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严重违法行为。根据清泉行动方案要求,重点检查了9家饮用水企业,确保饮用水质量安全。

5、贸粮部门严把生猪、菜牛调运质量关。加强了对定点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管,积极推进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督促各市场结合本市场实际,按行业或按摊圈对上市食品实施索证索票,并实行一户一档,对索取票证进行集中分类管理,实现上市食品的可追溯。做好上市蔬菜监测工作。

6、城管部门加强对流动饮食摊点和大排档的检查管理,依法取缔非法流动饮食摊点。

7、建设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检查,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8、教育部门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幼儿园)为契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开展学校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三)思路清楚,重点突出

各部门始终按照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目标开展工作,把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使工作具有针对性,各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和监管职责,确定工作重点。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旅游景点作为重点区域;把食品消费环节作为重点环节;把蔬菜、瓜果、水产品、饮料(包括桶装水)、奶制品、糕点、肉及肉制品、豆制品、冷冻食品、熟食(包括熟肉、卤制品、蒸煮食品等)、凉拌食品等作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食品的行为,创造良好的食品消费环境。

(四)宣传深入,氛围浓厚

以网站、报刊、电视等宣传载体为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周活动;组织街道(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和行政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培训;邀请专家对机关干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监管相对人进行了《食品安全法》培训;利用邮政网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机关干部、学校、医院、企业等发放《食品安全法》读本及宣传资料5000余册;结合“三下乡”活动,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发放《食品安全法》授课光盘9套、《食品安全法》宣传画1000套、《食品安全法》读本2万本、食品安全知识100问200册、家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读本2000册。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食品监管”的社会氛围。

(五)监管到位,成效显著

各职能部门与街道(乡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检查整治。从检查情况看,城区学校食堂均领取了卫生许可证,部分个体幼儿园、民工子弟学校和乡镇学校食堂无卫生许可证;大部分食堂能从正规渠道进货,索取“三证”,各种记录比较规范;对蔬菜基地和菜市场抽样检查,蔬菜全部合格,猪肉、牛肉来源于定点屠宰厂,家禽及其产品都来源于本地,全部合格。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均已进行了立案查处、限期办照、取缔等处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其限期整改。通过夏秋季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学校食堂和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店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卫生设施得到改善;绝大多数经营者行为端正,经营秩序良好。区内没有发生等级食品安全事故。

三、存在问题

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冷冻食品、儿童食品、饮料、果汁等夏令食品合格率不是很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偏低,部分食堂食品安全硬件设施不全,企业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足,各项食品安全措施不到位;同时存在无证餐饮配送现象,食品安全隐患较大。三是农村个体幼儿园食堂无证经营较多,主要原因是经营效益不理想且很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食堂场所普遍面积较小,改造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打算

根据夏秋季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针对存在问题,结合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别能力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自觉性。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监管者的职责,引导经营者文明经商,诚信经营。

食品安全工作心得体会篇2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国务院拟设食品安全委员会,草案增加了有关规定,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加强对各有关监管部门的协调、指导。草案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此前,草案中确立了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实施分段监管的体制,并强化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责任。

明确民事赔偿优先

草案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严管保健食品安全

草案增加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草案还规定,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名人代言“问题食品”将被严惩,草案增加多条规定,严惩组织、机构或个人代言不合格食品的行为。

同时,草案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除食品安全法草案外,会议还继续审议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和保险法修订草案,这三部草案有望于2月28日会议闭会时通过。

食品安全工作心得体会篇3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稳定和谐。

可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三聚氰胺,苏丹红,地沟油等,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都牵动着广大群众的神经。

因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所致的大头娃娃事件,婴儿呈现头大、嘴小、浮肿、低热等特点。本来如鲜花般娇嫩的幼小生命,刚来到世间几个月就枯萎,凋谢。罪魁祸首竟是本该为他们提供充足“养料”的奶粉!这种结果令人心痛!“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的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促使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自1995年《食品卫生法》正式颁布施行起,就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随着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2021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审议后表决通过。这一举动更加体现了社会各层人士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8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的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者和设备,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平。

食品安全,关系你我他。但愿生产者不再为食品安全脸红;国人不再为食品安全担心;国家不再为食品安全丢脸;我们的思考不再为食品安全沉痛!国家通过修订《食品安全法》把食品安全上升了一个层面,尽可能避免再次出现苏丹红,地沟油事件。有些食品厂家以“金钱第一,利润最多”的观念为出发点,全然不顾自己生产出来的东西会对群众有什么样的影响。法律是强制性的,即使如此,也有许多厂家投机取巧,对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屑一顾,一味追求利益。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使食品安全的标准更为严格。通过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让我们更加关注食品安全。这次的最严《食品安全法》,将会有效遏制一大批不良商家,让他们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食品安全法》在为那些商家敲响警钟的同时也会制裁他们,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的食品安全状况一定会有很好的改善!

食品安全工作心得体会篇4

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关系到整个地区稳定发展重要工作。自收到《县食安委关于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后。我镇为进一步加强在食品卫生安全面的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我镇也相应制订了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在全镇学校范围内(2021年最新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范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具体措施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强化监管作用

自8月13接到“通知”后,镇领导会同镇食安办各成员单位及时召开会议,在集中学习上级“通知”后,成立了“整治专项小组”,对学校的食品卫生进行全面认真检查,随时监督、加强管理。学校也及时召开全体师生大会,向全体师生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和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充分利用安全教育课、班会、班报、广播等形式开展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责成各班主任、食堂管理员、小卖部经理、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继续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镇食安办成员单位也进行了细致分工;工商分局、卫生院、派出所等单位迅速作出反映,加大力度对有关食品经营主体的清查,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并对学校周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及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认真检查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和人员岗前培训情况,以法取缔周边乱搭乱建无证经营及占道经营小摊小贩。

二、组织检查、突出重点、完善成果

通过整治不断加大学校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突击检查,一是检查了全镇各学校食堂(小卖部)卫生许可情况,经检查各学校食堂(小卖部)经营许可证齐全,人员都能够定期体检,食堂操作间卫生环境较好,原料进货质量安全把关情况建立建全,能够按照规定进行

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落实较完善,货物摆放整齐,能够严格操作规程,经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暗访,未发现学校食堂销售购入“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行为,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位。二是检查学校周边餐饮摊点、小摊、小贩

总体状况较好,但也存在无证经营状况存在,通过各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以法取缔了无证小摊、小贩12起,没收无食品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等不合格食品20余公斤,同时关闭二家无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效地保障了学校学生及周边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确立规章制度,在学校开展自查自纠,责任到人

学校采取主要负责人要对学校食品安全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对学校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的办法,不断督促加强和落实学校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特别是食堂安全,消除重点场所利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并与各食品经营负责人逐一签定安全协议。

1、与各学校小卖部法人代表逐一签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①、严禁学校小卖部出售“三无食品”

②、严禁学校小卖部出售过期变质食品。

③、小卖部的售货员必须定期体检。

2、学校食堂设专门管理人员、学校与管理员逐一鉴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①、要采购放心肉、无公害蔬菜,严禁人情肉、关系菜入校。 ②、储藏和保管、要做到“四隔离”、对储藏室要定期消毒、通风。

③、剩饭剩菜要即产即淌、及时处理、不准卖回锅菜。

①、餐厅要做到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整洁、无积尘蛛网、卫生状态良好、餐具摆放有序、分类分架

⑤、卫生消毒措施要齐全、并有专门的消毒人员

⑥食堂工作人员要每个月做一次体检

3、学校水井责成专人负责,并由校医定期化验水质,对于小卖部、食堂、水井、整改小组定期抽查、责任到人,一旦出现问题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明确监督方案、设置投诉电话、举报箱,发现问题及时迅速解决

为保证食品安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特在学校橱窗明确监督方案、主要有以下四点:

1、学校食堂、小卖部应对全体师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随时随地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2、全体师生有权利对小卖部的“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进行举报2021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2021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3、全体师生有权利对食堂变质的饭菜进行举报。

4、在学校橱窗附近设立举报箱、意见箱和举报电话

总之,在这次专项整改工作中各级领导负责人和检查组成员团结一致、思想统一,学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通过整治大大改观了食品安全现状,有效制止了食品经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通过宣传检查,提高了学校及销售人员对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食品安全意识,专项整治虽告一段落,但食品安全工作仍很严峻,我们工作人员将时刻提高警惕,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坚持不懈,同时各学校也有信心将通过这次整治为锲机,继续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整改制度,时刻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卫生安全,确保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0__年10月14日

食品安全工作心得体会篇5

12号文件《关于学习宣传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精心组织,提高认识,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掀起了对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的热潮,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成目标任务

为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全县粮食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粮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由局长李永旗任组长,副局长何文东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执法股,负责日常性事务工作。建立责任制度,制定宣传方案,做到组织落实,促进食品安全执法人员深刻领会新《食品安全法》精神实质,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推进粮食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行为,做到人员、职责、经费“四个落实”,保障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有条不紊的贯彻落实。

二、做好舆论宣传,注重学习实效

采取日常和重点、教育与监管、自学与集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按照规定,分步实施;一是学习宣传阶段,在城区悬挂食品安全标语3副,制作宣传资料5千余份,围绕“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食品安全”这个主题,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途径,广泛动员粮食经营者参与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学习活动,作出"以诚信为本,以安全为重,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宗旨"的承诺,同时2021年9月7日和2021年10月16日在县三九广场集中设置宣传台,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二是学习培训阶段,粮食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自学和集中,以会代训的形式对食品安全监督人员重点法制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及依法维权能力,增强执法人员法制素养,为新《食品安全法》的施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我局在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以来,全县粮食行业紧紧围绕粮油食品安全这个中心工作,以实施"放心粮油"工程为载体,牢固树立“食品安全警钟长鸣,健康生活和谐温馨”的观念,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也看工作的不足,主要表现在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力度不够,个别乡镇学习宣传存在死角,群众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程度不高。下一步,我们将在县食安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关心下,把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长久坚持下去,针对不足,落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认真负责地把粮油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全县粮油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心得体会篇6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后,个人体会有以下8点:

1、国家重视、体察民心

2、考虑全面、内容详细

3、体制健全、分工明确

4、条款细致、执法严明

5、告之清楚、鼓励自律

6、责任到人、兼顾八面

7、事故处理、规范严谨

8、处罚有力、释义详尽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体现了国家的重视程度,无论是民生,内容、条款、体制、责任、事故、处罚等等,从多角度相比较看,这部法律都要优于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当然,我也并非认为是一部非常完善的法律,我只是看到古今中外的历史上也没有一部法律是尽善尽美的,这个问题应该是会在配套的细则以及实践中通过更多的法规、规章来加以完善。

对于《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

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情况。

我个人的工作体会是:这一条规定在严惩到监管或认证部门失职、渎职人员的同时,不排除会严惩到工作积极肯干、做事认真负责的好人。其他食品安全事故这里不讨论,就拿食物中毒来说,每年全国要发生多少起

?这里仅看看卫生部通报的2008年第二季度全国食物中毒就有97起,而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是在夏

秋季,也就是说在第三季度。因此,像食物中毒这样的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了,很多情况并非是监管部门或

人员失职、渎职,但深究起来也可能靠得上。最后我的结论是:大政方针是好的,只是在食物中毒这方面

没有失职、渎职的界定标准。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可能根据第七十五条或事故的大小,一定要追查监管责

食品安全工作心得体会篇7

近年来,随着“三聚氰胺”、“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事件先后曝光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令人堪忧,能否保证餐桌安全,让学生吃上放心饭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民生大事,在此背景下,我市率先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我有幸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学习,使我对食品安全有了更深的认识。

作为学校食品安全,我认为应抓好以下工作:

1、对我校的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

2、抓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在师生、食堂从业人员中,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通过小手拉大手、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从而带动整个社会,使之全民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3、抓好食堂饮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切断食源性污染和疾病的发生,大宗食品定点采购,严格索证,建好台账,严禁采购散装调味品,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蔬菜,严禁进入校园,加强食用油、禽畜肉等的检查,确保安全;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安全教育,规范食品加工销售过程管理,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将积极行动,落实“全市食品安全专题培训”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证广大学生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心得体会篇8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部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惩戒、最严肃的追责。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日益临近,为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此法,来安县汊河镇政府加大了宣传及培训力度,联合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分行业、分批次地对全镇食品相关经营者及农村食药“四员”进行集中培训。该镇于7月29日下午首次组织中小型餐馆负责人、学校食堂及幼儿园负责人、工地食堂负责人和农家乐经营者近130名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拉开了新《食品安全法》培训序幕。

培训会上汊河镇政府分管领导提出食品行业是道德工程,餐饮企业作为整个产业链的服务终端,要加强行业自律,把食品安全这个“天大的事情”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不折不扣地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依法经营的各项义务。

来安县市场监管局汊河市管所所长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讲解,重点阐述了新法呈现出的新特点,并向经营者详尽讲解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中常见的危害因素及其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的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工作规范要求,监督管理方面包括强调餐饮服务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事故预防,规范制度方面强调餐饮食品操作规范、采购贮存、清洗消毒、“五专”要求及餐厨垃圾处理。

与会的来安县市场监管局股室负责人告知经营者,餐饮业食品安全问题除了缺失诚信的人为因素外,其主要诱因为微生物、寄生虫、真菌所导致,对于餐饮企业自制凉菜、生食海产品、自制豆制品、自制盒饭等高风险环节要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可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不要因为一时疏忽,使企业自身蒙受名誉及经济的双重损失。同时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自身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突出强调了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违法生产经营应承担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培训会上,食品及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认真听讲,仔细地阅读《来安县汊河镇餐饮行业新〈食品安全法〉应知内容》,并提交了《食品安全责任状》。此次培训,增强了食品经营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了餐饮经营者的“四个责任”,即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企业责任和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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