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书贼的读后感2000字
偷书贼的读后感2000字篇1
故事以一个死神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战乱年代的小人物身上的故事。从战争的开始,到战争的高峰。主人公从十岁到十四岁,由童年到少女。亲情,友情,朦胧的爱情,生离,死别,恐惧,欢乐,交杂而来。在死神的娓娓道来中,人性的美好与罪恶缓缓展开。
在战争的年代里,命运悲苦的微小人物无处不在。无论是主人公还是一笔带过的人物,都会有一个故事让你流泪。比如,小偷头子阿瑟.伯格,他告诉莉塞尔他要搬到科隆去了。我本以为他找到了更好的地方生活,死神的叙述却不动声色:他蹲在科隆的`街头,怀里抱着刚咽气的妹妹,兜里装着两个偷来的苹果。文中对他的背景交代不多,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背后又隐藏了多少悲苦呢。如果不是休伯曼夫妇,莉塞尔的结局也很有可能是饿死街头。汉斯.休伯曼收养了莉塞尔,这算不了什么。但他可以把犹太人马克斯收藏在地下室长达2年。
倘若在你的国家也发生战争,你也会有像他们一样的勇气嚒。整个社会都陷入了狂热,你还能分清是非吗?同情之心很多人都有,但能付诸行动的寥寥无几,更勿说对被冠以敌人称号的人施以援手。为了你的怜悯之心,被人视为卖国贼,遭到周围所有人的唾弃甚至有性命之忧,你还有勇气冒着以上的种.种,为你的怜悯付诸行动吗?在纳粹德国,难道真的所有人都如此痛恨犹太人吗?还是他们只是麻木的跟从,为了不让自己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异类,而对无辜的陌生人施以迫害。因为汉斯夫妇信仰的不是什么真理,或者道德,而是爱。他们只是单纯的爱别人,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此等思想,如我国古代圣贤孔子的思想不是不谋而合吗?可是,这种思想,却演变成了个人极端崇拜。纳粹德国不正是因为对希特勒的极端崇拜,盲目地服从,才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恶行吗?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可以,许多人却以为:有,便足矣。他们给了自己很多理由,做了很多违背良心的事情,时间长了,良心为何物,也就忘了。对他者的爱,才应该是团结这个社会的纽带,而不是对一个虚无名称的爱。但是,现在恰恰是对一个名秤的爱在联系这个社会,这种爱是多么的虚无,而它产生的也只有恨,对他者的爱倒成了虚妄。电视上总是有很多为某地捐款献爱心的晚会,可是这种晚会只是一种形式,除了能收到钱,对培养爱心一点意义也没有。爱应该是自发的,而不应该是号召的。我们这个社会,自发的只有愤怒,铺天盖地的愤怒。但是,愤怒又何尝不是因为对身边亲人的爱?
在我们国家,连我们自己都觉得,我们的素质,准确的说是平均素质,比不上别的发达国家。但是从外国的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可以发现,在国外,甚至是港台,是不存在“素质低下”的说法的。对于那些我们认为素质低下的行为,他们脑海中浮现的言语是不可理喻,就算是不可理喻,他们也从来没有用一个公认的道德制度来衡量别人。衡量别人行为的标准只有法律。而令他们自觉遵守的不是严厉的刑罚,而是他们自己心中的底线。东方的因果报应,西方的地狱天堂,其实都一样。那些无法在法律上体现的标准,都只是适合于约束自己而非他人。在我们现在的环境里,遇到让人觉得错误的行为的时候,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责怪他们,却不是自省。倘若每个人都能严于律己,而不是想到因为别人的小过错而对自己的小过错心安理得,我想,我们国家的很多现象会销声匿迹。
偷书贼的读后感2000字篇2
《偷书贼》讲述的,是与他遇见三次的“偷书贼”——莉赛尔·梅明格这个小女孩的故事。
二战期间的德国并不太平。
莉赛尔在短短两天内经历了弟弟死亡,妈妈把她送到养父母家然后狠心离去。所幸,莉赛尔的养父母休伯曼夫妇对她十分的好,虽然家境并不如何,尤其是莉赛尔的爸爸——汉斯·休伯曼总能给莉赛尔许多惊喜与乐趣。在莫尔钦小镇,她结识了一位喜欢她的小男孩——鲁迪·斯丹纳。他们将一起走过许多时光。莉赛尔因为当时的年代背景和家境经历了生离死别、和爸爸妈妈一起窝藏一个犹太人,甚至偷书。偷书贼这个名号起先是鲁迪赐给她的。这样的日子一天天过下去,正当莉赛尔为之感到满足的时候,变故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先是鲁迪被希特勒青年团精英夏令营给看上了——不过好在,上帝保佑,他最后没有去。但是鲁迪的爸爸和汉斯·休伯曼给纳粹党征入了军队。几个月后汉斯·休伯曼失小得大,因受了点伤而得以回家。
死神之前就已经告诉我们。
两年之后。莫尔钦的许多灵魂会被他带走。然而其中,仅仅不包括莉赛尔·梅明格.
炸弹最终还是来了。那个夜晚,莉赛尔正在地下室沉迷写作然后就在桌子上趴着睡着了。收音机没有发出布谷鸟一样的声音,警报也整夜未响。她最终还是亲吻了那个头发是柠檬色的男孩——尽管他已经感受不到了。而她最爱的爸爸妈妈,店主迪勒太太,霍菲佩茨尔太太,还有……都死于这场没有预警的空袭。
死神也提到了,战争是他也非常不喜欢的东西。他也会累。他不明白人类为何要自相残杀,更不懂犹太人被屠杀的原因。战争是残酷的,种族歧视也是残酷的,然而作为战争挑起者的德国,它的子民们也并不好过,读完这本书的我也十分震撼。整本书的道理浅显易懂。相信我会更加珍惜现在的和平日子,保卫和平,倡导和平。珍惜当下努力学习。
而莉赛尔对文字的热爱也深深令我触动。文字已经不只是物质,显现的工具,更是一种精神食粮。而我,对每本作品已经书籍,突然就无比尊重起来。
全本书并无过多华丽的修辞,因为是客观角度描写死神并无过多的情感流露。但却把每个人物的情感表达的淋漓尽致以及各种环境天气,只是简单的几笔却生动传神。
偷书贼的读后感2000字篇3
我有幸借到了《偷书贼》这本书,说实话,当我翻开《偷书贼》的第一页时,这本书并没有深深的吸引我,可是读着读着我便爱不释手了触摸着这些文字,仿佛被笼罩在一片温暖中。
阅读着这些文字,走上了震我心灵的旅途。
小说从死神的角度入手,缓缓道出整个故事。死神,有点可怕的字眼,刚开始的我心情是抗拒的,这样的开始,不正是也暗示了整个故事的结局,那知道结局的故事,还有什么吸引力?可是,从主人翁莉赛尔在失去弟弟的苦痛中得到了第一本书《掘幕人手册》开始,我似乎和故事的讲述着死神一样,成了一个旁观者,一个知道“走向死亡”的真相的知情者。但是似乎这一切此时却如此自然而然呢?
年,莉赛尔离开了过去,来到了汉密尔街,重新拥有了爸爸妈妈。这是对奇特的父母。先说养母吧,虽然这个妈妈表达母爱的方式有点特别,但是这个母亲的心比别人料想的都要大。“她是在那个漫长的月夜里,抱着那件乐器的女人;她还是在犹太人到达莫尔钦镇的第一天晚上,毫不迟凝给他端来食物的女人:她还是那个伸长了手臂,到床垫里为了个十几岁的女孩取素描本的人”。她用自己的方式爱护着养女和自己的丈夫。
当然对莉赛尔最重要,给予她最多快乐的就是这个养父。地下室的教她认字、看书、甚至学手艺,那样子战火纷飞的年代中,这样的家庭似乎完美的有点嫉妒。哦哈,一定的,死神在的地方,何来如此圆满?就这样,一个犹太青年的出现,使这一家走上了不一样的轨迹。
那时候,“犹太人”三个字的可怕程度不低于死神,然面养父为了报答教他一命的犹太战友收留了这枚“临时炸弹”。马克斯,犹太青年,从小喜欢拳击,在所有亲人的帮助下,投奔了莉赛尔一家,从此这样的青年就开始了地下室生活,这样朴实的德国民众,无辜犹太人。
故事一环扣着一环,人物一个连着一个。体伯曼夫妇的相处之道,鲁迪与莉赛尔的淡淡初恋,马克斯和莉赛尔的灵魂交流,优雅的镇长夫人,可怜的霍茨佩菲尔太太……警报频繁的年代下,活着或者死去的人们。
故事的结局,文字简单甚至有点吝啬;但喷涌的感情,就如我夺眶的眼泪一样难以抑制。十个章节,每个部分都是以一本书或故事的名字来命名,其中14本书,带给这个风雨飘零的小镇别样的温柔。
“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到恰当好处”,这是莉赛尔写的书的最后一行,我想着这也是作为一个偷书贼心理最直白而柔软的部分。
偷书贼的读后感2000字篇4
《偷书贼》故事以一个死神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战乱年代的小人物身上的故事。从战争的开始,到战争的高峰。主人公从十岁到十四岁,由童年到少女。亲情,友情,朦胧的爱情,生离,死别,恐惧,欢乐,交杂而来。在死神的娓娓道来中,人性的美好与罪恶缓缓展开。
在战争的年代里,命运悲苦的微小人物无处不在。无论是主人公还是一笔带过的人物,都会有一个故事让你流泪。比如,小偷头子阿瑟.伯格,他告诉莉塞尔他要搬到科隆去了。我本以为他找到了更好的地方生活,死神的叙述却不动声色:他蹲在科隆的街头,怀里抱着刚咽气的妹妹,兜里装着两个偷来的苹果。文中对他的背景交代不多,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物,他背后又隐藏了多少悲苦呢。如果不是休伯曼夫妇,莉塞尔的结局也很有可能是饿死街头。汉斯.休伯曼收养了莉塞尔,这算不了什么。但他可以把犹太人马克斯收藏在地下室长达2年。
倘若在你的国家也发生战争,你也会有像他们一样的勇气嚒。整个社会都陷入了狂热,你还能分清是非吗?同情之心很多人都有,但能付诸行动的寥寥无几,更勿说对被冠以敌人称号的人施以援手。为了你的怜悯之心,被人视为卖国贼,遭到周围所有人的唾弃甚至有性命之忧,你还有勇气冒着以上的种.种,为你的怜悯付诸行动吗?在纳粹德国,难道真的所有人都如此痛恨犹太人吗?还是他们只是麻木的跟从,为了不让自己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异类,而对无辜的陌生人施以迫害。因为汉斯夫妇信仰的不是什么真理,或者道德,而是爱。他们只是单纯的爱别人,认为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此等思想,如我国古代圣贤孔子的思想不是不谋而合吗?可是,这种思想,却演变成了个人极端崇拜。纳粹德国不正是因为对希特勒的极端崇拜,盲目地服从,才做出如此骇人听闻的恶行吗?
偷书贼的读后感2000字篇5
周围笼罩着巨大的黑暗,甚至,心灵也完全被黑暗占领。在巨大的恐惧中,人们只能掩面而泣。在这时,稚嫩的声音在角落响起,十三岁的女孩莎赛尔一字一句地朗读着。吵闹渐渐停歇,飞机的呼啸声和炸弹的爆炸声不再刺耳,朗读声化为一道光芒,划破浓厚的黑暗。
《偷书贼》中的德国没有明亮的颜色,只有黑、红、灰交织融合。黑,是死神和无边的黑暗;红,是鲜血和无声的尖叫;灰,是绝望和永无休止的死亡。这一段历史,是血腥的展览,最残忍和湮灭。战争下的德国在三色的挤压下却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九岁的莉赛尔和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弟弟在途冲夭亡。在冷清的寒碜的丧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在养父的解读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因此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抗拒的东西一书。两年后,在希特勒生日焚烧犹大书籍的过程中,莉赛尔偷偷救出她的第二本书《耸肩》。随后,镇长夫人的书房向她开放,她接触了更多的书。
即使贫困使莫尔钦小镇成为德国的缩影,人们变得冷酷,但黑暗中仍有不死的人性。温和的寄父汉斯和暴躁的养母罗莎在反犹太人狂潮中偷藏了一个叫马克思的犹太人。收留一个犹太人意味着灭顶之灾,然而罗莎和汉斯却让马克思在地下室隐藏了两年。
在战争的阴影中,镇长夫人伊尔莎·赫曼了解到莎赛尔对书籍的渴望悄悄地打开窗户,让自家的书房成莉赛尔的自选超市。后来,在莉赛尔不再到她客厅偷书时,她又写信鼓励莉赛尔写作,促使她走上写作之路。汉斯一家,镇长夫人让我看到在苦难怕悬崖上依旧开着人性的小花。读后感·宽容和仁爱,在乱世记了坚定一点点明亮,即使非常微弱,慈父,书籍,挚友······莉赛尔在最坏的时期却拥有了人生最美好的一切,直到,爬出地下室后莉赛尔看到废墟冲一切亲迈后人的尸体,战火将莫尔钦小镇变成了人间地狱。
在书的最后,死神感叹到:“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连死神也不得不承认他不断低谷人类。这是因为,无论死神如何威胁人类,人类善良的人性,永远不会泯灭。
偷书贼的读后感2000字篇6
书的封面上写着“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封面是一个苍白的女孩的脸,披着遮住一半脸的斗篷,从它里面能看到女孩有些金黄的头发……
那是在战乱的德国,9岁的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母亲送到慕尼黑的寄养家庭,而弟弟不幸冻死在火车上。小女孩在弟弟的葬礼后偷到了她人生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
到了新的家庭后,他的新父亲对他十分友好,而母亲有时会责骂她但不乏关爱。那的老师很无情,经常会有空袭。莉赛尔每天晚上读着偷来的书入睡,每晚都会有噩梦。这是父亲开始教她识字,读书给她听。
认识了不少字的莉赛尔虽然生活比较艰难,经常受冻挨饿,但在她的生命中,她发现书比丰盛的食物与温暖的衣物更让她着迷。在纳粹的一次烧书活动中,她从火中拿到了第二本书《耸耸肩膀》,她由此进入了文字的世界,让她忍受住了现实的苦难,并帮助了身边的人。
她的母亲为镇长洗衣服,莉赛尔去镇长家拿衣服时,又偷了书。她的朋友鲁迪给了她一个绰号“偷书贼”。鲁迪希望她在镇长家偷一些蛋糕,而莉赛尔几乎只偷了书。
在战争中,一个犹太人想到他们家避难,每天都躲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有一次面对“盖世太保”的搜查,差点被发现;又有一次差点被冻死在地下室。而莉赛尔每个晚上都给马克思——这个犹太人讲故事。窝藏犹太人肯定会被判死刑。
而一天,马克思走了,不想给他们家带来负担。莉赛尔每次在小镇有犹太人队伍经过时,都会又兴奋又害怕,而一次她在人群中看到了马克思。她这时已经10几岁了,不再像是孩子了,她冲到人群中走到马克思旁边时,被纳粹党员发现,在街上被鞭打……
在多次空袭警报后,小镇上的人都平安无事,每次人们恐慌地躲在地下室时,莉赛尔总是读书给他们听……而一天晚上,莉赛尔正在自家的地下室写着自己的书时,真正的空袭来了……人们在废墟中找到莉赛尔时,她发现父母的尸体,朋友的尸体……
整个小镇只有她一个人活下来。
之前她的父亲和鲁迪的父亲一起去参军,她的父亲受伤回来了。在灾难后,鲁迪的父亲回来发现了这些事情……莉赛尔从此和鲁迪的父亲在一起……而有一天,一个犹太人来到了他们的小店,头发像鸟窝一样……莉赛尔和他紧紧抱在一起……
在故事的尾声,莉赛尔见到了观察她这么多年的死神,死神当时找到了莉赛尔自己写的书,这个老妇人简直不敢相信……她问他读过吗,他说读过多次;而问他读懂了吗,他却说不出话……故事的最后一句话“人类真是让我琢磨不清。”
这个死神可不想我们的意识中那位披着黑斗篷,一副骷髅脸,拿着镰刀的家伙,他是那么的富有感情,理智地对待这个世界,讲述着故事。
当我读到整个小镇除了莉赛尔所有人都因空袭而死的时候,我觉得我从来没有看哪本书会这么伤感,这么百感交集。我从书中读到了一个小女孩偷书的故事,不由感觉书的确是我们能凿开心中冰墙的一把镐。
这本书几乎没有很详细的事物描写,甚至根本没有,但是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尾,应该让大部分读者都潸然泪下,这只是400多张纸,却能把人性的光明和黑暗如此淋漓精致地表现出来……
其实当时我一读到莉赛尔的家人朋友都这样离开了她,眼球就马上酸涩了,但是我合上了书静坐了一会,然后才翻开继续看。
在这些战争中的美好人性,我已不陌生,《肖申克的'救赎》,《集结号》……这样的小说电影还有很多很多,但是从来没有一部小说电影能像《偷书贼》一样,给我留下这样的印象,第一本能让我读完了有那么多感触的书。
偷书贼的读后感2000字篇7
《偷书贼》中另一种不容忽视的力量——文字。当现实已然灰暗,甚至现实企图将灰色延伸到人的精神领域的时候,书,便成立最具有力量的东西。最可怕的毁灭不是亡国,而是亡精神、亡思想。当希特勒企图用高超的演讲技巧控制国人思想的时候,当多少经典在火堆中烧得噼啪响的时候,莉赛亚偷了一本书,不,是拯救了一本书,她恋上了所谓的"毒药".精神统治可以囚禁住平庸的大人,却永远无法约束孩子的心灵。莉赛尔在目睹焚书运动之后,强忍着泪水站在教堂的台阶上的向元首致敬,心中"元首="共产主义分子"+一堆篝火+亲生妈妈的遭遇+弟弟的死亡"的算式早已将黑白道明,孩子心中正义的天平孰轻孰重,一目了然。鲁迪追随自己的心,以杰西·欧文斯自居,拒绝回答正确的元首的生日,逃避纳粹青年团的训练,有一种叫做"自由"的东西在他看来比"元首"更重要。马克斯在没有自由的地下室生活中,讲着《监视者》和《撷取文字的人》的故事,文字编织出了阳光的色彩,友谊跨越了种族,希望在心灵对话中放大。在《偷书贼》中,文字不是以犀利的武器的形象存在,对于莉赛尔,它是对进步的追求、对求知欲的满足,伴随着对现实的叩问;对于防空洞里的人,它是一种安慰的气氛,是平和人心的药剂。在整个过程中,它浅滋漫长,无声渗透,启蒙便不知不觉地生根,所有的人都开始反思,伪饰华丽的演说背后的暴力,国家尊严荣光后血淋淋的尸体。
最终,汉密尔街上的人,整个纳粹德国下的人已经品尝到了这愚忠与放任的苦涩。站在刑事的角度他们没有亲手杀过人,站在国家的角度他们捍卫国家也没有错,站在道德的角度他们没有做什么大义不道的事,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他们无法原谅自己。他们本应该理智地批判法西斯的行为,他们本应该团结起来矫正国家走上的岔道,他们本应该更有勇气把犹太人收入自己的翼下。可是,他们中真正去做的人很少很少。米歇尔·霍茨佩菲尔就是这样在求生的渴望和人性的自我审判中绝望地自杀。悲悯如果只是少部分人的觉醒,悲悯如果仅有思想上的萌芽,那是莫大的悲剧,这样的悲悯永远无法产生扭转乾坤的力量。一如结局,汉密尔街"天堂"成地狱,人类长眠不复醒。悲悯的月光弹奏着哀伤的调子,像汉斯爸爸的眼神"游离而迷茫,看不到任何答案".
谁也无法断言一切不会重演,我们看到影片《浪潮》中被轻而易举怂恿诞生的"独裁"悲剧。谁也无法轻易定论,是否应该原谅《朗读者》中汉娜一样的无知杀人犯。可是,无论怎样,人性的那份悲悯在,事情还不至于很糟糕。因为你总能在黑暗中看到月光,在丑陋中邂逅美好。
偷书贼的读后感2000字篇8
《偷书贼》作者马克斯·苏萨克以死神为第一人称向我们诉说了二战期间发生在德国汉密尔街一系列事情,从1939年偷书贼被送往休伯曼一家开始到1943炸弹轰炸了汉密尔街,死神带走了莉赛尔的一切,然而她却幸存下来了,因为文字让她躲过这次死亡。然而,文字带给他们的又是什么?战争?摧毁?对于犹太人而言呢?死亡吗?他们又有什么过错,何以来承受如此沉重的代价?
书中的几个人物在性格上个不相同。其中偷书贼莉赛尔,一个爱好文字的女孩,一个攫取文字的人,一个善于偷窃的人,发生在她身上的,在当时那个战争的时代里,同样的,可以看出很多人都处于水深火热中。尤其是犹太人。文字给了她偷窃的力量,也是因为文字,她和汉斯·休伯曼也就是她的爸爸成为了好朋友,和镇长夫人关系更紧密,还有与那个犹太人马克斯之间的故事。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或许根本就不是很明白当时的情形,但是她知道妈妈的顾客对他们来说有多重要,没有他们,他们就会被饿死。当最后一家顾客,最后的希望也消失了的时候,她采取了反抗。还有那一次犹太人游街示众的时候,她不顾被德国士兵打也要拉住马克斯。而当时,德国人是不允许与犹太人有任何关系的,否则,()后果跟犹太人一样悲惨。她是勇敢的,也是不满与当时的社会的,种族歧视,屠杀等等。这一切都根于文字带给她的力量。汉斯·休伯曼,一个幸运的从死神手里逃脱两次的人,还有着一个关于手风琴的诺言,他是个信守承诺的人,没有因为危险而逃避,他与别人不同的,就如与纳粹党不同是他没有将犹太人当做是敌人,没有像当时的大多数德国人一样践踏抛弃他们,只是在那个时候,他能做的总是会遭人反对。收藏犹太人是一个危险,看了电影《钢琴师》,更加的让我感到纳粹的残暴,这是不仅仅一个犹太人会被伤害的危险,也是对于整个家庭的危险。在他的儿子面前,他是胆小的,但是我觉得不是胆小,而是他人性的美好和对犹太人的同情。他也是沉默的,就如他在卷香烟的时候,是慷慨知足的人,就好比在部队和在为别人涂漆时。
另一个人物,马克斯,钉在十字架的耶稣,典型的犹太人代表,为了躲避纳粹的追捕,便有了与偷书贼的故事。在我眼里,他是那种坚定意志生存的人,即便环境有多困苦,"要活下去。生存就是生存。还要以牺牲罪恶感和羞耻感为代价".当时的犹太人不是被安置在集中营劳动就是待在暗无天日的地下室,靠着被人的救济卑微的活着,还要时刻提防着随时出现危险,以便逃跑。即使这样,马克斯还是一直在寻找出路,或许他一直相信,他会等到战争结束,犹太人解脱的那一刻。是的,他等到了。是那样的"要活下去"的追求,没有尊严的,在绝望中生存下去的斗志,让他坚持到可以无所顾忌的面向天空的时刻。还有罗莎·休伯曼,一个喜欢开口大骂汉斯,莉赛尔为猪猡,小母猪而实际上对他们充满了爱的人,同时也是善于应变危机的人,本以为她会不同意汉斯的决定即收藏马克斯,可是没有。她是那个时代的好人。鲁迪,饱受饥饿的小孩,却在后来把面包分给别人,还是犹太人,他痛恨希特勒的统治,一切都不应该谴责犹太人,而是元首,阿道夫·希特勒,战争与军队带走他的爸爸。还有几个人物,伊尔莎·赫曼,霍茨佩菲尔等等。总之,我们能看到的是,战争给他们带来的苦难,还有关于人性的矛盾。
这本书以"人类真让我捉摸不透"这句话为结尾,正如作者所要想我们阐释的人性的本质,人性的复杂,伟大的人性尊贵与残酷的人类暴力并存。整本书印象最深刻是还是关于马克斯的故事,他是当时犹太人的一个折影。我能想象,一个头发像鸟的羽毛,瘦骨嶙丁,狼狈不堪的犹太人,躲在践踏他们犹太人的德国人的地下室里,蜷缩着和后来被游街示众,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蹒跚前行的形象。可以知道,他们的悲惨的命运。人性,总是很矛盾。同样的是生命,同样的生活着,为什么有的人的生命就可以这样任人践踏宰割呢?是什么深仇大恨,让德国人,这样的急着对犹太人赶尽杀绝,宗教问题?种族歧视?钉在十字架的耶稣?我只能说,他们是残忍的,德国纳粹,德国人。疑惑的是,他们怎么练就那种肆意地用枪指着犹太人,朝他们的头颅射去,几乎没有通过思考,或者是用鞭子鞭打他们,将他们送进毒气室……人性可以如此的残暴。这让我想到南京大屠杀,这是我们的国耻,是发生在我们自己的国家上的,我们能理解也能同情二战的犹太人。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都是不容许抛弃的,不要因为一些过去了的事,或是关于宗教的冲突,更或是因为嫉妒,而做出有违被道德的事情。战争不能够解决问题,只会带来死亡,伤痛,更是会成为历史上的污点。从这里我认为,人必须要具有一颗宽容的心。仇恨不能回带来后果,是对于双方的后果。就如同二战德国一样,最终成为战败国,他们要忍受的也会是他们对犹太人做过的事,甚至是更沉重的后果。宽容,而不是采取极端的方法。
人性的矛盾性,正是为什么有的人光宗耀祖,有的人却被唾弃千年的原因。在这本书,阐释的就是人性的本质,我认为也是人性的矛盾性。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总是在不断的犹豫中,在矛盾中做选择。而有的选择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就像有的人利用文字破坏世界,而有的人,却可以将文字用到对人类有益的地方中。我们的思想是矛盾,我们的矛盾是因为我们的不确定。我们对未知的事情总是后知后觉的,一旦要我们做出决定,必定要经过一番思想的斗争。而结果是不同的,这就是人性的两面性。有的人为了达到目标,不顾一切的做出违背自己内心的事情,然而有的人经历一次内心与现实的斗争后,仍然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在我们的社会中,我们能看到许多这样的鲜明的对比,有的人贪污受贿,有的人不求名利。而我们要怎样才能让自己走上正确的道路呢?并不是说不会犯错,而是说在犯错后有没有对自己行为的反省。我们所必须有的,是不要让我们的矛盾掌控了一切。
《偷书贼》让我得到了很多,虽然都是很表面的问题,但是却引发了我很多。关于生命的,关于人性的,还有战争。对于生命,我们应该热爱,不应该有种族歧视,不应该有仇恨妒忌,要有希望,有信心,去追求光明。对于人性,要充分发挥人性的美而不是恶。还有战争,我想如果这个世界上不再有人再想着战争,想着独权主义,那么人性也就没有那么复杂了。
偷书贼的读后感2000字篇9
《偷书贼》这是一本号称与《追风筝的人》比肩的温情小说,封面上的这段广告语在书展上吸引了我。当然,和很多书的命运都一样,买回来后就这样默默的躺在了书架上。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温暖的下午,我拿起了这本书,开始了第一次接触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小说。
小说从死神的角度入手,缓缓道出整个故事。死神,有点可怕的字眼,刚开始的我心情是抗拒的,这样的开始,不正是也暗示了整个故事的结局,那知道结局的故事,还有什么吸引力?可是,从主人翁莉赛尔在失去弟弟的苦痛中得到了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开始,我似乎和故事的讲述着死神一样,成了一个旁观者,一个知道“走向死亡”的真相的知情者。但是似乎这一切此时却如此自然而然呢?
1939年,莉赛尔离开了过去,来到了汉密尔街,重新拥有了爸爸妈妈。这是对奇特的父母。先说养母吧,虽然这个妈妈表达母爱的方式有点特别,但是这个母亲的心比别人料想的都要大。“她是在那个漫长的月夜里,抱着那件乐器的女人;她还是在犹太人到达莫尔钦镇的第一天晚上,毫不迟疑给他端来食物的女人;她还是那个伸长了手臂,到床垫里为了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去素描本的人”。她用自己的方式爱护着养女和自己的丈夫。
当然对莉赛尔最重要,给予她最多快乐的就是这个养父。地下室的教她认字、看书、甚至学手艺,那样子战火纷飞的年代中,这样的家庭似乎完美的有点嫉妒。哦哈,一定的,死神在的地方,何来如此圆满?就这样,一个犹太青年的出现,使这一家走上了不一样的轨迹。
那时候,“犹太人”三个字的可怕程度不低于死神,然而养父为了报答救他一命的犹太战友收留了这枚“临时炸弹”。马克斯,犹太青年,从小喜欢拳击,在所有亲人的帮助下,投奔了莉赛尔一家,从此这样的青年就开始了地下室生活。这样朴实的德国民众,无辜的犹太人。
故事一环扣着一环,人物一个连着一个。休伯曼夫妇的相处之道,鲁迪与莉赛尔的淡淡初恋,马克斯和莉赛尔的灵魂交流,优雅的镇长夫人,可怜的霍茨佩菲尔太太……警报频繁的年代下,活着或者死去的人们。
故事的结局,文字简单甚至有点吝啬,但喷涌的感情,就如我夺眶的眼泪一样难以抑制。十个章节,每个部分都是以一本书或故事的名字来命名,其中14本书,带给这个风雨飘零的小镇别样的温柔。
“我厌恶过文字,也喜爱过文字。我希望我能把它们运用到恰当好处”。这是莉赛尔写的书的最后一行,我想着这也是作为一个偷书贼心理最直白而柔软的部分。
偷书贼的读后感2000字篇10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可以,许多人却以为:有,便足矣。他们给了自己很多理由,做了很多违背良心的事情,时间长了,良心为何物,也就忘了。对他者的爱,才应该是团结这个社会的纽带,而不是对一个虚无名称的爱。但是,现在恰恰是对一个名秤的爱在联系这个社会,这种爱是多么的虚无,而它产生的也只有恨,对他者的爱倒成了虚妄。电视上总是有很多为某地捐款献爱心的晚会,可是这种晚会只是一种形式,除了能收到钱,对培养爱心一点意义也没有。爱应该是自发的,而不应该是号召的。我们这个社会,自发的只有愤怒,铺天盖地的愤怒。但是,愤怒又何尝不是因为对身边亲人的爱?
在我们国家,连我们自己都觉得,我们的素质,准确的说是平均素质,比不上别的发达国家。但是从外国的文学作品或者影视作品可以发现,在国外,甚至是港台,是不存在“素质低下”的说法的。对于那些我们认为素质低下的行为,他们脑海中浮现的言语是不可理喻,就算是不可理喻,他们也从来没有用一个公认的道德制度来衡量别人。衡量别人行为的标准只有法律。而令他们自觉遵守的不是严厉的刑罚,而是他们自己心中的底线。东方的因果报应,西方的地狱天堂,其实都一样。那些无法在法律上体现的标准,都只是适合于约束自己而非他人。在我们现在的环境里,遇到让人觉得错误的行为的时候,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责怪他们,却不是自省。倘若每个人都能严于律己,而不是想到因为别人的小过错而对自己的小过错心安理得,我想,我们国家的很多现象会销声匿迹。
在《偷书贼》故事中,无论讲述的是哪个人物,却总是没有离开“书”这一条线索。犹太人,或是小女孩,在他们彷徨无助的时候,给他们最大帮助的不是面包,不是恩人,而是书中给他们的信仰,是书中给他们的爱。或者应该说,是书让他们唤醒了自己心中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