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感悟
名著感悟篇1
我读了《昆虫记》中的卷心菜毛虫一部分。读完这部分使我得到了许多知识。
卷心菜是我们大家大家都很熟悉的一种蔬菜,它的历史也很悠久,在人类所食用的蔬菜中就应是最为古老的种类之一了。在人类开始吃它之前,它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很久很久,因此我们实在是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它出现了。对于对人类而言,卷心菜是很有价值的,不仅仅是人类,就是别的动物也都与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有一种普通大白蝴蝶的毛虫,就是靠卷心菜生长的。它们吃卷心菜皮及其一切和卷心菜相似的植物叶子,像花椰菜、白菜芽、大头菜,以及瑞典萝卜等,似乎生来就与这种样貌的莱类有不解之缘。它们还吃其它一些和卷心菜同类的植物。(它们都属于十字花科——植物学家们这样称呼它们,正因它们的花有四瓣,排成十字形。白蝴蝶的卵一般只产在这类植物上。但是它们怎样知道这是十字花科植物呢?它们又没有学过植物学。这倒是个谜。“我”研究植物和花草已有五十多年,但如果要“我”判定一种没有开花的植物是不是属于十字花科,“我”只能去查书。此刻“我”不需要去一一查书了,我会根据白蝴蝶留下的记号作出决定——“我”是很信任它的。白蝴蝶每年要成熟两次。一次是在四五月里,一次是在十月,这正是我们那里卷心菜成熟的时候。白蝴蝶的日历恰巧和园丁的日历一样。当我们有卷心菜吃的时候,白蝴蝶也快要出来了。
这次昆虫记又让我认识了卷心菜毛虫,我要好好记住这次收获。
名著感悟篇2
从儿时爸爸给我买的第一本昆虫漫画,到刚上小学时的昆虫百科,让我对这些小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直到现在的这本文字生动、内容丰富的《昆虫记》。是它把我从钢筋水泥建造的城市带到了那充满虫鸣鸟啼的“深山老林”,和法布尔一起投入到昆虫世界的怀抱中。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名字,只以为是单调而枯燥的科普介绍,便漫不经心地随意翻看起来,可刚刚读了一小段,就被他对昆虫细致又不缺乏幽默的描写深深迷住了。在作者的笔下,每一只昆虫都是独特的,有个性的:萤火虫会给蜗牛打“麻醉药”;聪明的蜜蜂无论被带到哪里都能认出家的方向;勤劳的蝉整个夏天都在树上忙忙碌碌……这本书把昆虫们写的栩栩如生,让人们对它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也不由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事情。
在那时,我最喜欢看蚂蚁搬东西,因此,我经常在蚂蚁窝旁撒一些饼干屑,蹲上好长时间来看它们搬着食物来回穿梭于巢和地面。偶尔,我会从灌木丛里翻出来一只瓢虫,把它装进瓶子,细细观赏;夏夜,我钻进草丛,寻找那些生命短暂的歌唱家。在外婆家,我连叮在西瓜皮上的苍蝇也不放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厌恶并开始淡忘它们。而这本《昆虫记》,让我找回了它们调皮有趣的一面,对这些昆虫重又有了好感。
读完《昆虫记》我想到了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并被他那一丝不苟的研究、严谨的实验、大胆的思考的精神所敬佩。他几十年如一日,毫无厌倦,全身心投入这项事业,逐步深入到了昆虫的天地,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了解各种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用确切的文字把辛苦得来的研究成果展现在世人眼前。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他辛勤钻研的结果,都饱含着法布尔对科学和大自然的热爱。
我喜欢法布尔的持之以恒、勇于探索、敢于实践,更喜欢他用毕生精力凝成的结晶:《昆虫记》,他让我们无比向往那个小巧玲珑的科学世界。
名著感悟篇3
刚开始读《月亮与六便士》觉得读不下去,说是故事,情节并不够跌宕起伏,说是传记好像也没有传奇人物该有的色彩。所以,像我这种读惯小说,追求故事情节的人很难耐下心去看。但最后会发现这是一部带给我们更多思考的著作。
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是以法国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创作的小说。它讲述了本来家庭和谐、工作稳定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突然有一天决定抛妻弃子,远走异国他乡学习画画。
作者没有写故事的`主人翁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决定,连他的妻子斯特里克兰夫人面对丈夫的行为也惊慌失措,没有察觉任何征兆,或许真正的原因只有斯特里克兰自己知道。
斯特里克兰放弃舒适的生活来到巴黎,住在一个简陋、脏乱的房间里。即使他每天沉迷画画,尽情的创作,可是他的作品并没有得到多少认可,除了一个人,德克·斯特洛夫。
斯特洛夫和斯特里克兰一样热衷于画画,并且总是能精辟、绝妙的评论一幅画作,但是自己的画作水平却始终得不到认同。他是唯一一个真诚赞赏斯特里克兰画作,无条件支持他的人。即使斯特里克兰无情的抢了他的妻子、无数次嘲笑他、讽刺他、侮辱他的画作,最后他依然选择原谅斯特里克兰,因为他认为斯特里克兰是最伟大的画家。他曾经说过:“一百年以后,如果还有人记得你和我,那是因为我们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最后事实证明斯特里克兰确实一个天才,他开创了艺术的新时代,这在他死后得到了极大的认可。
在斯特里克兰辗转来到他最后的栖息地,在这里他找到他梦寐以求、唤起他创作激情和灵感的地方,塔西提岛。
“有时候,一个人偶然来到某个地方,他会神秘的感觉,这正是他始终怀想的栖身之所。这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他会在这从未见过的场景中,在他从不认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就好像他生来就熟悉这一切。在这里,他终于有了着落。”
在这里他深居山林,有善良的阿塔陪伴他,照顾他。从此他可以没有任何顾忌的(虽然他从来也不会顾忌任何事)的进行他的创作。
《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往哪里去?》
很多人会觉得斯特里克兰没有感情、说话做事讨人厌、对物质生活没有任何要求,就像是没有生命的机器,这个机器活着的唯一理由就是画画。
但他是天才是无疑,他画画不是为了成名获利,他只是有一种输出的欲望,为了表达心里的想法而创作,是一种极致单纯的创作。就像文中他自己说的那样:“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斯特里克兰是被上帝选中的人,上帝通过他的手让世人看到美。
“有时候,我想去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孤岛,在那里,我可以住在无人知晓的山谷中,四周不知名的树木环绕,寂静无声。在那儿,我想我可以找到我想要的东西。”
名著感悟篇4
我用了近一个星期读了《三国演义》一书,真是收益非浅啊!《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之后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之后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之后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就应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正因他的儿子篡了汉。
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之后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构成了鲜明的比较。
曹操还是个实干家,以前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我很是喜爱。
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正因它经过了艺术加工,有不少虚构。《三国演义》的艺术成就是多方面的。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全书写了四百多人,其中主要人物都是性格鲜明、形象生动的艺术典型。各类人物各有共性;同类人物各有个性。作者描述人物,善于抓住基本特征,突出某个方面,使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对于主要人物,往往透过一系列的故事情节和人物语言表现其复杂的性格。故事也同样展现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其中尤以赤壁之战最为出色。使读者都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名著感悟篇5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航海的梦想。
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而又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而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使他更加坚强。上苍给予鲁滨孙的困难,对于他也更具有挑战性!
风暴海啸,全船除鲁滨孙无一幸免,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
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山岩下找到了一个栖身之所。鲁滨孙在小山下搭了一个帐篷,而且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事。但只过了十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的灾难。永不放弃,鲁滨孙奠定了生活的基础。
一次,鲁滨孙无意中掉在墙角的谷壳,竟然长出绿色的茎干,不久,长出了几十个穗头,这真是老天的恩惠。从此,鲁滨孙一到雨季就撒下半数种子来试验,以得到更多的粮食。最糟糕的一次试验,大麦与稻穗的收成仅获了半斗而已。但是,经过这次试验,使鲁滨孙成为了种田高手。知道什么时候下种,现在他知道一年四季播种两次,收获两次。永不放弃,鲁滨孙有了生活的口粮。
造船回乡,鲁滨孙又花费了数年的时间,无数的心血。光砍树就是数月。但由于事先没有考虑周全,船离海边太远,他怎么也无法让船下水。这下,数年的心血白花了,一切希望都破灭了。直到星期五的出现,这个希望才重新油然升起!再一次开始了他的航行!
鲁滨孙是个伟大的人,坚毅的人,孤身一人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20年。他敢于同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勤奋劳动,把小岛经营得有条不紊。他在逆境中锻炼了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想对鲁滨逊先生说:“鲁滨逊先生,你真伟大!你不任何困苦艰辛,是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名著感悟篇6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以二战背景为题材的小说——《安妮日记》。读完之后,我陷入了沉思……
安妮,一个十四五岁的花季少女。她的生活本应无忧无虑,却因丧失天良的德国侵略者入侵而被迫躲进了一个暗无天日的密室。在那里,她的灵魂发生了质的蜕变——由原来的纯真善良逐渐变得有些偏执。然而这种性格很大程度是受到密室里愚蠢无能的凡•丹太太和脾气暴躁且固执的杜瑟尔医生的影响所致。
虽然这个密室的生活十分枯燥,却也演绎了一段美好的爱情——彼得和安妮之间幸福浪漫的故事。然而,就在黑暗即将过去,黎明即将到来之时,他们被残忍地杀害了,只有安妮的父亲一人活着走了出来……
我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在这本书中,一切故事都被战争刻上了痕迹,这些平凡的人们仅仅只是想要一份安定的生活,一方自由呼吸的天地。然而,战争如一只遮天的黑手操纵着太多人的悲欢离合,小小安妮生存的心愿却被泯灭在硝烟中。所以我觉得文中更多的是表现一个受战争影响,灵魂被摧残的花季少女对命运的抗争,似乎有一种无声的呐喊响彻在我的耳畔,搏击着我的心灵。
纵观当今世界,战争的硝烟从未中断,世界还很不太平,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在国际政治、经济和安全领域依然存在,或无助的人们在枪林弹雨中逃难,或武装冲突地区热点连连。即使貌似和平的大国之间亦是暗潮涌动,各种“突发事件”接二连三。
本世纪世界平均每年发生45场局部战争,多少安妮会挣扎其中,多少纯真的心灵被战争扭曲。我仅仅是一名中学生,对国家大事无能为力,但是,我还是要发出我心中的呐喊:“远离战争,铸剑为犁,让和平永驻人间!”
老师评语:文章较清楚地表述出了故事内容,文题醒目有力,由主人公在战争中对命运的抗争痛斥了战争的残酷,进而联系当今世界形势。写出了对局部地区仍处于战火中的状况的忧虑和渴望世界和平的美好心愿,体现了当下中学生胸怀天下的担当和责任感。
名著感悟篇7
看完这本书后的第一种感觉就是:不正当的感情最终是不会有好的结局的。现在想想,这应该是一种很幼稚的想法吧,至少对于这个故事来说。
故事叙述的女主人公安娜卡列尼娜在背叛自己的婚姻享受一段短暂的婚外幸福之后走向了人生的终点—死亡。在阅读的过程中或许会因为女主人公对自己婚姻的不忠而对她产生一种厌恶感,认为最后走向死亡的结局也是她罪有应得的。可是从整个故事来看,真相并不是表面上呈现给我们的。她,是一个懦弱的,一直在劝慰自己的人,认为自己没有任何过错,是一种没有羞耻感的人。在社交界,她是一种美丽的,慈祥的,任何人都喜欢的形象,可是,当她疯狂之后,为爱情所忙碌,以名誉和儿女为代价的这种行为,让人困惑和不解。为了爱情,她可以抛弃自己的孩子,可以不顾自身的名誉。或许,这在大多数人眼里是一种羞耻,可是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勇敢。众观卡列宁娜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她身边的人,如她的哥哥及尼古拉,在遭受种种不幸之后没有任何的举动,只是眼睁睁的接受灾难的来临。而卡列宁娜呢?在一个如此阴暗的社会里,为了自己真正的爱情宁愿抛弃一切,一往直前。在列夫托尔斯泰的笔下,我们看到了一种叛逆的精神,一种敢于与现实社会对抗的精神。卡列宁娜虽然承认自己背叛了家庭,抛弃了自己的孩子,可是她没有感到羞耻,即使在这个上流社会私通并不少见。因为她觉得真正的爱情是至高无尚的,只要两个人之间的爱是真诚的。最让人震撼的是,她选择了卧轨来结束自己的生命,但她的决定并不是为自己之前所做的感到后悔,而是她觉得她和渥伦斯基(情人)之间已经没有爱情可言了,因为她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爱情。这更加体现出她的勇敢,正如现在的人说:自杀的人是勇敢的,因为很少有人去自杀的。
在那时的社会里,充满着阴暗,有的人选择默默的承受一切不管是好是坏,是悲是喜,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任何权利去改变什么了,他们早已经习惯了一种没有思想,一种麻木,不懂得对生活有任何反叛的人生了,因为他们已经被这个社会的枷锁完全的束缚了,因为他们已经不懂得真正的幸福和自由是什么了,他们只在乎名誉和金钱。而有的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灵魂,有自己的追求。他们不甘愿被社会的枷锁所束缚,即使遭受的困难会很艰巨,即使最终的结局不是那么美好甚至是一个悲剧,这一切并不能阻挡他们向往真正的幸福和自由的脚步。在阴暗的社会里,他们的行为或许会遭众人的唾弃甚至整个社会的的抛弃与孤立,这些都不算什么。就像女主人公被众人成为行为不检的女人的时候,她并没有觉得自己所做的事是羞耻的,她勇敢的承认了。在列夫托尔斯泰的笔下,一个如此勇敢,叛逆,敢于与社会对抗的女性形象熠熠生辉。
可是,想想自己现在的生活,又有多少次勇敢过!或许这个故事可以给我带来一点触动吧:人活着,就应该有自己的思想。不要时刻被周围的人和事所约束,或者随波逐流,大学生活,更应该如此。大胆尝试,不要害怕困难与失败,尝试过了,努力过了,即使没成功那又怎样?生活就应该多一点挑战,多一点尝试,这样才会让生命更加精彩,才会感觉到生命的意义所在。
名著感悟篇8
《俗世奇人》这本书的封面我很喜欢,有一种古典气息,蓝色的书皮,黑白的简笔画,以及那自由的毛笔字都让我感受到这是一本与众不同的书,我兴高采烈的捧着它从书城回到家中,兴致勃勃的将它一气呵成的读完,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它安放到书架上,它的特别,让它成了书架上移到别样的风景线。
里面的内容也引人入胜,在课堂上学习《刷子李》的时候,我就觉得意犹未尽,等我读完一整本后,更是有一种震撼,里面的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才干,那是别人替代不了的。苏七块是一个有脾气的怪医生,刷子李是一个有本事的手艺人,张大力是一个有本领的好汉,蓝眼是一个身怀绝技的艺人,杨巴则有一副巧嘴,华大夫的牙术可谓顶天了,泥人张捏泥人的本领更是独一无二,在大回手上就没有钓不上的鱼。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的一篇《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鳌》,李金鳌虽然是一个混混头儿,但他的重情重义却也是让人啧啧称赞的。他的一番话,更是让我久久的思考,他说道“杨老板,我这人,向例只交朋友,不交钱。想想看,您我这段交情,有来有往,打谁手里过过钱?谁又看见过钱?折腾来蒸腾去,不都是那些情义吗?钱再多也经不住花,可咱们的交情使不完!”人和人之间之所以能维持关系不应该靠金钱,所依靠应该是情谊,这样的感情不会因为钱财有所改变,随着时间的流失,显得是更加珍贵的。
我们的生活不缺少这样的奇人异事,更多的时候,是我们的眼睛忽略了,他们存在我们的生活点点滴滴之中,是生活也是传奇,这个年纪的我,也许在很多地方有不足,但我肯定也有自己的专长,我热爱运动,我要选一种姿态,让自己活得无可替代。
名著感悟篇9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初中的课本上,只知道这本书大体讲了一个吝啬鬼的故事,当时只是为了升学而看书,对于这些外国名著我是丝毫没有一点兴趣的。但是后来渐渐的接触了一些像葛朗台的“吝啬鬼”,我就想让现实生活中的葛朗台与书上做一下对比,看一下到底是谁比较“抠门儿”。以上纯属题记,请某些同志不要对号入座。
这是一个悲剧的故事,故事展开自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由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但是它惨烈的程度去不亚于古典悲剧。不过,在古典悲剧中主宰人物的是命运;在巴尔扎克的笔下主宰一切的却是金钱。葛朗台的性格特征是贪婪吝啬,但又远不止这一点,重要的是葛朗台这一形象概括了一段历史,描写了法国大革命以后迅速崛起的第一代资产阶级的代表。
葛朗台胸有城府,说话不多,动作更少。他心狠手辣,玩弄世人于股掌之上。在他所住的城市—索漠城,人人都被他钢铁般的利爪干净的抓过。人们看见他,没一个不觉得又钦佩又可怕。所以他自然成为众人膜拜的对象。他把所有的开支都看成浪费,奢侈享受更是最不可容忍的恶习。尽管他家财万贯,但是他一直保持相当“节俭”的作风,喝的总是坏酒,吃的老是烂果子,面包是自家佣人拿侬烤的,肉食蔬菜靠佃户供应:蜡烛是全家合用一支,而且是最便宜的:白糖早就落价了,可永远当奢侈品看待。年收入达三十万法郎以上的家庭,开销不到几法郎,所以家产越滚越大,直到他死竟留下了一千七百万家产。
这个吝啬的老头,不仅对索漠城的人如此吝啬,就连对他唯一的女儿也是如此,以至于在我认为他的女儿是整个故事最大的悲剧,因为专横、吝啬的父亲老葛朗台给了欧也妮一个"黯淡而凄凉的童年",并且葬送了她的青春。这个勇敢的女孩为了爱情,敢于与自己的父亲反抗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恋人夏尔到海外去谋生;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不为他的淫威所屈服。为了爱情,她苦苦等待多年,终日思念、牵挂远在万里之外的恋人。但是却遭到自己最心爱的人的背叛,最后嫁给了公证人的儿子,没想到的是在自己三十二岁的时候就守起了寡,悲惨的童年加上悲惨的爱情遭遇,想必是一个女人这辈子最大的痛苦了。虽然最终她得到了一大笔遗产,但是他的人生是无比空虚的。
读完这个故事,看到葛朗台的死,欧也妮悲惨的生活,试想他们一家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什么,直到死去,那他们拥有这么多钱又有何用?在葛朗台的心中,”钱和人是一样的,会动的,他会来,会去,会流汗,会生产”。他一辈子都在琢磨的就是这钱是怎么生怎么死的秘密。但是如此的人生拥有着太多的遗憾,钱是身外之物,它是会来,也会去,但是要让它来的有意义,去的有价值。让钱发挥自己的价值才是它存在的意义。
名著感悟篇10
昨晚把《安娜·卡列宁娜》看完了,是简版的,了解了大概内容。现在看书大有:“好读书不求甚解”的味道。
书中有段话我始终不能理解:
“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脸,就连左脸也由他打;如果有人夺走了你的上衣,连衬衣也给他……”
我曾经看到过前一句,是在一篇佛学的文章里。但我一直不明白,这就是佛学的忍辱负重的精神吗?这就是“慈悲为怀”的阐述吗?为什么?
说不清看了这本书什么感觉。
“安娜在年轻时由姑母做主嫁了大她二十岁的官僚卡列宁,一直安于贤妻良母的生活。但与渥伦斯基的邂逅,又重新唤醒了她对生活和爱情的追求。当时的上流社会,私通并不少见,但安娜不愿长期欺骗丈夫,毅然把她与渥伦斯基的暧昧关系公开,从而被上流社会抛弃,同时也被卡列宁报复。她拼命挣扎,但还是无法摆脱悲惨的命运,最后卧轨自杀。”
书中也有段对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假定你结了婚,你爱你的妻子,但是又被另一个女人迷篆…”
“对不起,我不理解这样的假设,怎么可能呢?正像我不理解我怎么能在用过餐后马上又到面包店里去偷面包一样。”
“为什么不哪?面包有时那么的香,很难抵挡它的诱惑的1奥布隆斯基边说边笑。
列文也笑着说:“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要去偷面包。”
奥布隆斯基大笑起来:“我遇上道学先生了。如果有两个女人,一个非常爱你,但你却不能给她爱;另一个为你牺牲了一切,而且对你无所求。你会怎么办呢?悲剧往往就是这样产生的。”
“假使你愿意听我的意见,我就说,我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你始终如一,这是你的优点,也正是你的缺陷。你有始终如一的性格,你要整个生活也是始终如一的,但问题是,现实生活决不可能这样的,人生一直在变化,生活是多彩的。”
列文叹了口气,没有回答。……
我在书外同样叹了口气。
人,太复杂,太麻烦了!
很多时候事情并非横是横,竖是竖的。
但是看到列文的比喻我还是忍俊不禁,有意思!
我想起上学时的一件事,有个学习较好的同学抄作业,同学都意外,问:你怎么会抄作业?同学反问:“放着作好的饭菜不吃,为什么还要再去做?”
这是哪种逻辑啊?
安娜的结局比较悲惨,她得到幸福了?我以为没有,有也是短暂的或强装的,否则她怎会卧轨?
不同的社会成就不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