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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读书笔记摘抄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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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读书笔记的过程中可以发现自己在理解上的偏差、遗漏或错误,从而进行反思和纠正。优秀的优秀读书笔记摘抄600字应该是怎样的?快来学习优秀读书笔记摘抄600字的撰写技巧,跟着小编一起来参考!

优秀读书笔记摘抄600字

优秀读书笔记摘抄600字篇1

《鸿门宴》所叙述的是项羽,刘邦在共同灭亡秦国之后,范增见刘邦有雄视天下之心,因此举办了一个暗藏杀机的宴会,准备除掉刘邦。而刘邦最终在张良,项伯,樊哙等人的帮助下逃离楚营的故事。

项羽,昔日的楚霸王,多么的威风,多么的不可一世!但由于与刘邦争天下,兵败垓下,最终落个乌江自刎的下场。归根结底,都是他桀骜不驯,犹豫不绝的性格让他在鸿门之上错过了一次刺杀刘邦的绝好机会。就这样,一个唾手可得的江山被拱手送人。多么的可悲!多么的残忍!项羽压根儿就没想到他所见的种种,皆是刘邦之计。因此,“古之成大事者,不可拘泥于小节”。

曹操,历史上的奸雄。这是基于人们个人爱憎基础上给予他的名字。让我们正视历史:“曹操,字孟德,诗人,军事家……”这些是什么?——这没有什么,仅仅是由于他当断则断,遇事有魄力,当他诛杀孔氏后人时,正是由于他的铁血,后世才有“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的典故。若不是他的能力,他的性格,何以三足鼎立,统江山;又何以有他“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壮诗篇。

项羽之因此失江山,刘邦,曹操之因此得江山,正是由于个人人格。项羽的桀骜不驯让他孤注一掷,让他呈匹夫之勇,让他兵败垓下;而刘邦,曹操也正是由于他们的性格,让他们招贤纳士,让他们统帅三军,让他们“该出手时就出手”。当然结局也必然有不同,一个既失江山,又失美人,另一个则建立千秋功业。

就个人观点而论,项羽——我崇拜,但只有一个叹惋——英雄短命;刘邦,曹操——我尊重,但他们也只有一个评价——书写历史。

好的个性——好的人生,让我们书写属于自己的篇章。

优秀读书笔记摘抄600字篇2

国王杀害哈姆雷特的阴谋因为海盗的突然出现而失败了,被诛杀的反而是国王派出的两名送信的奸臣。阴差阳错之下,哈姆雷特回到了国内。另一方面,雷欧提斯,波洛涅斯的儿子、血气方刚的男子汉,也在闻知父亲死讯后回国,在国王的唆使下,他将复仇的矛头指向了哈姆雷特,并成为国王谋杀王子阴谋的一枚棋子。

奥菲利娅的葬礼上,哈姆雷特与雷欧提斯相遇了,两个都急于复仇的年轻人正中克劳狄斯的下怀,国王的赌注让两个年轻人走上了决斗场。讽刺的是,虽然比赛开始之前哈姆雷特向雷欧提斯道歉并赢得了对方的谅解,但还是没能避免惨剧的发生。两人所谓的“友谊赛”还是让剑上的毒汁发挥了作用,国王事先准备的毒酒也排上了用场——王后出于对子女的疼爱和对王的权威的敬畏,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了毒酒。

国王的奸计没有得逞了,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为毒剑所伤,雷欧提斯在最后时刻向哈姆雷特道歉并告知其国王的诡计。算是冰释前嫌。之前背叛丈夫的王后也为了自己的子女而死,算是洗刷了自己的罪孽。哈姆雷特在垂死之际用尽全部力量将剑刺向了万恶的国王克劳狄斯,复仇的目的达到了!哈姆雷特饮下了仅剩的毒酒,与死亡拥抱。

福丁布拉斯凯旋而归,正好遇上这一幕宫廷惨祸。故事的最后,获得胜利的挪威王子下令将哈姆雷特的遗体抬上露台,鸣炮向哈姆雷特致敬。笔者窃以为,这次致敬,也是莎翁对于自己笔下人物的情感的体现。

优秀读书笔记摘抄600字篇3

从小就喜欢猫,养过的猫也非常之多。猫是个特别的动物,它很独立,优雅而风情万种。

读完多丽丝莱幸的《特别的猫》,可以很深切的体会到他对猫的爱,那种爱是非常细腻的,她把猫的每一种神态都描绘栩栩如生。在她的眼里,猫是最优雅,最迷人的野兽。她笔下的暹逻猫分明就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美丽女人,她自信、优雅、虚荣、妩媚,她习惯去听别人赞美的声音和对她投以羡慕的眼神。莱辛写猫用笔非常细腻,塑出了生动鲜活的公主灰咪咪、好母亲黑猫、幸存者鲁夫斯、大帅猫巴奇奇。读者说莱辛冷静得残酷,“总是以一种第三者的身份,像是再写动物习性观察笔记一样,细致的、耐心的、事无巨细的去描摹猫的生活,他们如何打滚,如何跳跃,如何求偶,如何生产,却感觉不到主人的感情在哪里。但我喜欢莱辛的这种写作风格,少了些矫情,多了些真性情。她在书中写道,“在我与猫相知,一辈子跟猫共处的岁月中,最终沉淀在我心中的,却是一种幽幽的哀伤,那跟人类所引起的感伤并不一样。”读了这句话及这个故事,我觉得,莱辛不仅是在写猫,更透过猫审视背后隐藏的人性的法则:猫会排斥异己,会动手去猎捕一只鸟儿或是一只老鼠费神来向主人献媚讨好,还会发展出这样一套自负虚荣的复杂语言——但更多的是对另一种生命的爱与同情。

与人类有所不同,在人们遇到这种事时,他们只会排斥异己,做出一些无谓的事物讨好别人,发展出一套自以为了不起,爱慕虚荣,复杂的语言。而我对于猫的喜爱,读完这本书后,当然是有增无减。

优秀读书笔记摘抄600字篇4

最近,我读了《今天我是升旗手》这本书,书中的内容十分精彩,故事也使人受益匪浅。

《今天我是升旗手》的主人公是一个六年级的男孩肖晓。肖晓的爸爸是一位军人。由于常年在外面工作,很少有时间照顾家里。肖晓的妈妈在肖晓很小的时候就被病魔夺去了生命。肖晓是爷爷,奶奶一手带大的,肖晓还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就是当一回升旗手。

四年级他获得了只是竞赛的第一名,不用说升旗手理所当然是他的。可是肖晓就在升旗前一天生病了,而且非常严重,必须要住院治疗才行。五年级的时候,老师宣布班长当升旗手,肖晓是副班长,所以没用。六年级肖晓因为捡到了巨款,而且还救了一条人命,按理说他又获得了一次当升旗手的机会,可是就在这时候偏偏就在这时学校上级领导要来检查,升旗手当然是由他们班学习的林茜茜来担任升旗这个任务了。但是肖永不放弃,为了当上升旗手,他心甘情愿帮助林茜茜,还让同学们一起帮助她,林茜茜十分感动。和好朋友智抓偷猴人。这些事深深打动了校长,所以校长决定再给肖晓一个机会。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当升旗手不是那么简单,那是要通过出色的表现,热情帮助同学和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那才能是真正的升旗手。我不由得想起我做升旗手的时候和肖晓一样,都是认真学习,认真地去完成老师布置的每一个任务。可是我比肖晓幸运多了。

肖晓虽然在升旗的路上不怎么顺利,但是他永不放弃,我希望大家要向他学习。我非常喜欢《今天我是升旗手》这本书。

优秀读书笔记摘抄600字篇5

在____年广东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开学典礼上,刘良华教授一段简短但充满幽默、严谨和智慧的讲话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特别是他强调的“教师一定要努力成为学生的精神领袖,一定要有自由的思想,独立的精神和改革、实践的能力。”如今,我在拜读刘教授的大作《教师专业成长》一书时,更是受到很多启发,产生许多共鸣。刘教授对一个有人格魅力的老师精辟地解读为具备“主动精神”,抱有“乐观心态”和富有“生活情趣”,从而能积极地影响他的学生。”对此,我十分赞同。

确实,一个老师仅仅靠他的外表或者专业知识去打动学生是不长久的,因为老师的年华会失去,老师的专业知识也容易被学生赶超,只有他的独特的人格魅力对学生的影响才是长久的,乃至终生的。一个成功的老师,一个真正伟大的教育者,应该能够让学生在不同的时期、遇到困难的时候都会想起并能指引他解决困难、走出困境。

我的教育信条是“让学生发现并享受生活的美好”。这个信条始终贯穿于我的日常教学中。每届学生都有一个同感,那就是起初听我的课都为我流利、纯正的英语折服,但毕业后门记得最深刻的并不是我地道的英语和严谨的教学,而是我展示和传达给他们的一种持久的温情,一种阳光的心态,一种严谨的治学态度。

我的教学理念是“引导学生发现语言规律,帮助学生培养自学能力,带领学生体会语言、文化的魅力,陪同学生感受生命、生活的美好,做一个有教学智慧和教育思想的老师。”从某方面看,与刘教授所推崇的“教师智慧”有不谋而合之处。所以,窃喜。

优秀读书笔记摘抄600字篇6

最近,我又看一遍《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我之所以重读这本书,不仅仅因为这是唯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更因为这本书的内容引人人胜,里面描写的人物、动物的性格都栩栩如生。

故事讲的是瑞典威明格的小村子里。有一个男孩儿,名叫尼尔斯,他因为常常欺负小动物们,又捉弄树林里的小精灵,结果被小精灵施魔法,变成一个小人儿。当一群大雁飞过尼尔斯家的上空时,尼尔斯家的家鹅马丁身强力壮,不知不觉地跟这群大雁学会飞翔,尼尔斯就骑在马丁的背上,开始一次漫长的旅行。旅途中充满艰险和新奇。大雁们依靠智慧和团结战胜一次次困难。通过旅行,尼尔斯变得懂事,也成长不少,最终回到自己的家里,并变回原来的样子。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动物是那群大雁的“头领”一一阿卡,她聪明,又很有领导才能:还有驮着尼尔斯旅行的家鹅一一马丁,他很勇敢,又对主人忠心耿耿。我最喜欢的人物当然是尼尔斯,他既善良又勇敢,为雁群和其他鸟类做许多事。这本书里还描写瑞典湛蓝的天空,幽静的山谷,还有海边美丽的景色。

看完这本书,我仿佛也随着雁群游玩儿风彔如画的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心情十分的舒畅,思维也变得开阔起来。我似乎也像尼尔斯一样经历一番成长,体会到与各种小生灵一起玩耍的快乐,心中充满感恩与幸福。我想,一本好书真的是一份财富,希望小伙伴们也能像我一样,去发掘书中的宝藏!

优秀读书笔记摘抄600字篇7

最近,我读了一本故事书。书上说了这样一个故事:很久很久以前,有一条龙住在一座城堡里。小白龙住在既宽敞又舒适的房间里,但它总感到寂寞,因为小白龙是个害羞的龙。它很希望能和人们一起分享它的好东西,于是,它在门前挂了一块大大的牌子,上面写着:“这是一个友善的地方,欢迎大家来玩,里面有可口的茶和点心招待!”

很遗憾,牌子挂出来很多日子了,但是没有人相信小白龙的话。

有一天,小白龙的朋友小黑龙看出了小白龙的烦恼,便给它出了个很妙的办法。

第二天清晨,村民们刚从睡梦中醒来,突然一阵乌云从天边袭来,大家正惊疑着不知发生什么事时,空中传来一阵喊救命的声音。原来,村长的女儿被小黑龙掠走。这时,村里的老老少少都急成了一团,不知怎样才能救回这个姑娘。

就在这时,平时温和的小白龙出现了,只见前方不远处黑、白两条龙在争斗着,最后,小白龙战胜了小黑龙,姑娘得救了。

这一下,小白龙立刻成了全村的英雄。村长带者得救的姑娘到它的房间当面致谢,而且,不久后,全村人都成了小白龙房间的常客。村民们的到来给小白龙带来了快乐,小白龙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快乐的日子过得很快,小白龙终于想起了小黑龙,决定去拜访它,并想把自己的快乐分享给它。当它来到小黑龙的城堡门口,却看到小黑龙贴在墙上的一张纸条,上面写道:“小白龙,希望你和人类永远是好朋友,如果你继续和我交往,会引起人类的怀疑,所以我决定去做一次长时间的旅行。我会想念你的。小黑龙留。”

小白龙读完留言后,心里不知是什么滋味,他摸摸眼角流下的眼泪,默默的转向回家的方向,它的心中一直呼唤着小黑龙的名字。

优秀读书笔记摘抄600字篇8

这几天看了《昆虫记》这本书。作者是:法布里斯,法布里斯用散文的方式告诉我们,蝉在脱壳;屎壳郎属于我如何滚动粪球;蚂蚁吃蚜虫分泌物。同样清楚的是,“棉铃虫之子”是错的。蜜蜂抓青虫不是当自己的儿子,而是给后代安排食物。这是一本描述昆虫生育、劳动、狩猎和死亡的科普书。纯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让人发笑。各种虫子登场!那些具体详细的文字,时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和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我就在现场。昆虫的身影,以及它们嚣张的鸣叫声,突然聚拢来,我屏住了呼吸,然后它们带我进入了原来的丛林。是法布尔。我看到了昆虫。

我很佩服法布尔探索自然的精神,这种精神让我觉得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也让我感受到作者的独创性和精妙的观察力。《昆虫记》开阔了我的视野,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我觉得。

《昆虫记》是一本值得读一辈子的好书。

我觉得不管你是谁,仔细看就好

《昆虫记》,读品味,读情怀,可以知道更多

我家门前有一个蚁巢。我喜欢用火或水摧毁他们的家。有时候我会用牙签小心翼翼的扯掉他们的腿。他们只能在地上逃命,我杀他们是为了好玩。我还抓了一只大虫子,放在蚁巢旁边。几只蚂蚁发现了它,并要求另一个同伴杀死它。虽然很大,但是几分钟就变成了一堆骨头。我今天读了这本书,

知道真相

昆虫也有生命。我们应该像法布尔一样保护他们。下次,我会善待那些昆虫。

优秀读书笔记摘抄600字篇9

在我们的印象里,狼生性残暴、凶恶,但在沈石溪的《狼王梦》里给我留下了全新的印象。

主人公是一只母狼,它叫紫岚。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它青年丧夫、中年丧子、晚年孤独的悲惨故事。在它最美好的时期,它陪着爱人一直追逐成为狼王的梦想,但爱人离开后,它一个人独自面对所有的困难。

它有五个孩子,四只公狼一只母狼。实际一只在出生后被冻死了,致使紫岚它把所有的爱和希望都给了一只叫黑仔的孩子身上,可不幸的是,黑仔被金雕抓走了,她悲痛欲绝。她又开始百般照顾她的第二个孩子蓝魂儿,可蓝魂儿年幼无知,被人类的捕兽夹夹死了。紫岚又将希望寄托在双毛的身上。紫岚每天都在训练双毛,但双毛在争夺狼王的时候被现狼王击败了。紫岚唯一的孩子媚媚为它生下了狼孙才让紫岚得到一丝安慰,可是,好景不长,紫岚为了保护它的狼孙,与金雕决一死战,最后同归于尽了。

我带着好奇看完了这本书,《狼王梦》一书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东西:第一,教会了我做任何事情要谨慎细致;第二,教会了我不要对敌人放松警惕;第三,教会我做事与竞争时不要只懂得用蛮力,而是要运用智慧取胜。

本文章,从一方面来说,母狼紫岚的一生十分痛苦,但它为了夺取狼王地位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的做法只会害人害己。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母狼紫岚虽然屡屡战败,却从不气馁,反而不断努力,勇往直前的奋发精神是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最需具备的精神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读了这本书感受到了,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作为一位母亲,只要对自己的儿女有益处,自己做多大的牺牲也在所不辞。

《狼王梦》向我们提示了很多的人生道理,值得我们慢慢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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