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道文库 > 读书心得 >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

| 新华0

心得可以被称作是人们学习事物的一个自我总结,归纳出适合自己的处理类事情的一套独特方法。福尔摩斯阅读心得怎么才能写好?这里分享一些福尔摩斯阅读心得,方便大家学习。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篇1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妈妈从手中递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选》。封面是油绿色构成的,左边部分站着一位又高又瘦、神情怪异的福尔摩斯。他双手插腰,看起来他的样子很幽默。一束光照到了那座举世闻名的伦敦大钟楼,那样子高大雄伟,令我爱不释手。

文章写到了福尔摩斯有两个助手,可是他们做事一点儿也不仔细。每次都让犯罪人逃走,但通过福尔摩斯做事的一丝不苟和他发现的一点点蛛丝马迹,再加上两个助手的齐心协力帮助下,最终还是破案了。

从中,我体会到了福尔摩斯做事的仔细谨慎,也感受到了福尔摩斯遇到困难就会耐心地去留心,仔细思考。可我并没有这个好习惯。

记得在一次英语检验中,我只随便填了几个答案就上交给老师了。那时我并没有认真思考,仔细检查,马马虎虎的完成了。过了几天,老师把试卷发下来,我的成绩并不理想,一道选择题中五小题才对了两小题。我真是后悔莫及。于是我从心底发誓,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事一丝不苟的精神。后来在下一次的英语测试中我吸取的教训,做完题后要仔细检查,认真思考,最后我获得了理想的成绩,心里真是快乐极了。

福尔摩斯,是你让我养成了一个好习惯,使我在学习上收获更多。我要以你为榜样,并把这个好习惯继续维持下去。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篇2

五一节前几天,我看完了《福尔摩斯》中的一篇——雷神桥之谜。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在桥上被杀,没有留下任何凶器,福尔摩斯在破案时注意到了石头上的缺口,做了个实验,猜出凶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我们要学会从一件事想到另一件事。如果福尔摩斯不这样,发现了缺口也没用。

又一次,我和马拉等人发现了一只千足虫,准备抓走它,但是一不小心把它的一条腿弄折了。它拖着一条摇摇欲坠的腿挣扎,可是没有逃脱。直到我们去找用来装它的盒子时,它跑了。

我们很失望,尽管知道它不会跑远,但却怎么也找不到它。虽然如此,我们还是不肯放弃,于是在墙边毫无头绪地找。突然,我看到了一条留在墙上的断腿。它又细又长,没有带毛,明显的是节肢动物的`腿。而且很有可能正是千足虫留下的。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那条腿,脑海中浮现出了长着千万条腿的千足虫,想到千足虫腿部复杂的结构。后腿在后退时会被前腿卡到,所以千足虫是不会倒走的。腿断处指的地方一定就是它去的方向!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大家,他们恍然大悟,用手指一边往腿尖的地方划着,一边仔细找,不放过每个角落。就这样,没过多久,我们果然找到了千足虫。

我觉得思考很重要,我们要把一件事和另外一件事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成就。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篇3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学习心得作文10篇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后,我被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超众的能力深深折服,我太崇拜福尔摩斯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学习心得10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学习心得范文一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学习心得范文二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学习心得范文三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学习心得范文四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学习心得范文五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学习心得范文六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学习心得范文七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学习心得范文八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学习心得范文九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学习心得范文十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篇4

这是我看到的文章最幽默的一篇,因为作者把自己比作了“残联”主席,这个“残联”主席我怎么感觉自己也是呢?

你肯定会问为什么她是“残联”主席呢?让我来告诉你,她很爱写错别字,手下都是缺胳膊少腿的“残疾人”,例如“勇”这个字中间那部分写成了“用”;刃的一撇上面出头了,在右边还加了一点;“再”它的“头上了天”;“好”写成了“女了”少了一横……经过“残联”主席的手里“兵”,没有一个不改头换面的。

最让她不好意思的是有一次,老师在黑板上写“复”字的时候,小作者洋洋自得的说老师写了个错别字,里面应该是两横,没想到是自投罗网,里面应是一横,这个“残联”主席当的真是名副其实。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也像“残联”主席一样经常写错别字,我希望我和“残联”主席都能够早日培养出一批健康的“士兵”,消灭错别字,我们要与细心交“朋友”,告别“粗心大使”就好了。让我们共同努力,消灭错别字。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篇5

“身材瘦削,六英尺多高,目光炯炯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子,方方的下颚略微突出”这就是华生医生刚搬到与福尔摩斯住处是对他的外表的刻画。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柯南?道尔虚构的侦探小说人物。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而他也不屑于与官方侦探争功劳。这本书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但他对现代文学,哲学与政治几乎是一无所知。就连著名的哥白尼的学说与太阳系的构成都不知道。他说:“就算我知道,我也要把它忘了”,因为他觉得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我们必须有选择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如果这样做就会丢掉有用的东西,至少是和许多其他东西混淆起来,到时候也难以应用。这是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而且我认为福尔摩斯的说法是正确的。就像我们在大学学习一样,我们不可能把大学里每个专业知识都塞进脑子里,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学好专业或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其他的知识我们不用去深究。当别人问我们不懂也没必要懂的知识时,我们不必感到羞耻。这时候我们不妨引用福尔摩斯的话回答:“你说地球绕日而行与我何干?就算它绕月而行,那对我以及我的工作也没影响啊!”

福尔摩斯很自负,从他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认为没有比他强的侦探了。但他不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停滞不前。他很努力,对化学等研究很深入,他甚至可以通过烟草灰或味道就可以知道是什么烟草,产自哪个地方。他还是一本“案件字典”,熟悉500多个案例。他的生活很有规律,早起早睡,没案件的时候整天呆在化验室或实验室里。他研究案件时一丝不苟,在《血字的研究》中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观察,甚至连墙上的烟灰,血字的高度,尸体离各面墙的距离都一一做了研究。我觉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福尔摩斯有值得他自负的资本,但他没有像仲永那样浪费自己的天赋,变成一个庸人,而是发挥长处,努力学习,深入研究。福尔摩斯也很清高,不屑于与别人争功劳,他不会为了获得某个学科的学位而研究,也不想通过某种方法进入学术界。只是迷恋精确的知识,为此,他还让他的朋友尝试他的生物碱、用自己来做实验以及抽打尸体来证明死人身上能造成什么伤痕。他把案件侦查看作是他人生的唯一追求。一旦一连几天没有让他花费精力去侦查的案件,他就觉得人生索然无味,显现出目光茫然的颓废样子。一接到得让他亲自出马的案子,他便会精神焕发。案子越难,他的精力越是饱满,可以连续几天几夜不睡。

当然,我觉得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里面的人物描写生动形象具有真实感。在书的第一个故事通过华生医生描绘了福尔摩斯的外貌特征,并且在每个案件的前中后以及日常生活中都有人物表情、感情变化的细致描写。而且,它没有过分夸张地刻画人物。比如福尔摩斯。虽说他才华横溢,智慧过人。但他并不是神人,他还有很多知识不懂,他还有因为自己的骄傲自满失败的时候并且他吸毒。还有一些日常生活的细节描写使福尔摩斯更接近常人。我在初三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这只是我粗略看了一下《福尔摩斯全集》的感想。我认为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发展惊奇,一环扣一环,扣人心弦,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篇6

我用了一个多月时间读完了由世界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感觉它不愧是一部世界级的经典推理小说,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让我受益匪浅。

全书共有60多个大大小小的侦探故事组成,其中属《血字研究》、《巴斯维尔的猎犬》最为有名。全书以侦探福尔摩斯侦破的各种奇案为主线,成功塑造了福尔摩斯栩栩如生的形象,探案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我的心情也随着案情的侦破过程而起伏不定,时而紧张、担心,时而激动……

从一个个探案故事中,我不仅学到了一些推理探案知识,更领略到了福尔摩斯的正义、机智、勇敢和博学。观察案发现场的各种迹象时,他细致入微、态度审慎;分析案情时,他敢于大胆猜测,不拘常理;遇到危险时,他头脑冷静,不慌张。他的博学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作为一个侦探,正因为他熟知生物、数学、化学、物理、医药、地质等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才能在办案中运用得得心应手,许多难题迎刃而解。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冷静、细致,遇事不急躁、不慌张;在生活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动脑;对知识要刻苦钻研,活学活用,不死记硬背;要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为将来成为一个真正对社会有用的人,打下坚实的基础。

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就是我前进的目标,期待有一天能达到他那样的水平。最后,我用福尔摩斯的一句话,来激励自己:“人的大脑就像一个柜子,只有把你不需要想的东西清出脑外,才能记住更多有用的东西。”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篇7

我一直钦佩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能力,他的眼睛似乎把整个世界看得清清楚楚,在他的大脑里还有多少知识是我们不知道和不理解的呢?

福尔摩斯也很勇敢,他不但在面对困难时不会退缩,而且能够迎难而上,用他聪慧的头脑,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

在我们的心目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在柯南道尔笔下,他是一个侦破无数案件的侦探。

就像他一直在思考一样,他的大脑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思考,当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助手——约翰·华生时,仅仅一个握手,就知道华生是个医生。直到现在,我还记得读到这一幕时我惊讶的表情。我在心里发问,这是一个人吗?但这应该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吧。但慢慢地,我否认了自己的想法。他不仅仅是一个角色,他还是个侦探,一个活生生的人物。

他在一个精英的环境中长大,他就读于贵族学校,在那里他集中精力学习,偶尔会参加击剑和拳击。他在19岁的时候就已经破了很多案,这让我很惊讶,因为19岁离我们并不遥远,也许我们很快就会19岁,但是那个时候,19岁的我们可能正在大学校园里徘徊,与福尔摩斯有着天壤之别。。

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他解决了很多案件,解出了很多代码。在跳舞小人中,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智慧,解读了暗号。也许在我们看来,那一排排矮小的人可能被认为是某个人的涂鸦,从来没有想过它的深刻含义,我的心中不禁再次充满了对他的敬意。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著名侦探,一个令人不得不敬佩的人物。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篇8

我读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的书。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伦敦的一名侦探。他常常能够破一些通常的普通人破不了的迷案或奇案。

福尔摩斯有个得力的助手叫华生,他是有名的医生,他的医术非常高明。不仅如此,他还把自己观察到的一些疑点和自己的见解告诉福尔摩斯,对他的案件有很大的启发。福尔摩斯之所以能够破那么多奇案和他善于观察和思考分不开的。他在查案的过程中不放过任何疑点和细节。最精细的案例就是恐怖谷。在这个案件中,有一个小镇死了人。福尔摩斯在死者的书房用来照亮的蜡烛烧了几毫米都要查。从中来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死者的哑铃丢了一个他也满园找,重中来确定凶器。因为善于观察。最后经过他的努力吧案件破了。

看了这本书,我也相当一名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篇9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资料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齐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齐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本事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趣味的奇妙之旅。

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述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异常细致,描述的也异常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异常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十分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我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我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终,他还是被自我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期望大家能够领略一下福尔摩斯,一个最棒的侦探那迷人的风采!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篇10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我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立刻过来”,

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我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向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貌,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明白,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向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向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终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仅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篇11

今天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妈妈给我买的新书《神探福尔摩斯》,里面的故事生动惊险、曲折离奇,让人无法离开视线,有着强烈的探索欲望,着急的想当个小侦探和福尔摩斯一起去侦察、破案。

其中的一个故事是讲述了一桩离奇的凶杀案,这桩案件发生在一个很久都无人居住的旧宅子中,昏暗的房间、满地的血迹以及墙上奇怪的血迹图案“RACHE”,让人觉得特别恐怖。福尔摩斯在进入现场后,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询问了大致情况,通过自己敏锐的观察力后有了初步判断,也有了自己的探案方向。后来,通过对凶杀案的第一目击者的询问以及种种调查,认真推敲、反复斟酌,在短短几天内就破了案,找出了真凶侯波。就像他曾经所说的:“所有的事情,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是真正的棘手。”

读完这篇故事,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勇气和智慧,非常敬佩福尔摩斯的敏捷思维,清晰逻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一个脚印都能作为证据,真是什么案子都难不倒他,还懂得那么多深刻的道理,让人心服口服。今后,在日常的学习中我要学习福尔摩斯的坚持、不断探索的精神,在生活中也要学习处处留心、细心观察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篇12

要说侦探小说经典中的经典,无疑是《福尔摩斯探案》了。案例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此刻就让我们进入福尔摩斯那惊险刺激的世界吧。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一个私人侦探,以往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的破案极不寻常,破案本事堪称一流,以至于没有一个警探能够比得上他。他十分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唯一一部侦探小说创造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忙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就是神奇。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能够确定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灵活、敏捷的思维,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我的助手华生一齐,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应对复杂的案件时,经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我们读者受益匪浅。

只要你读《福尔摩斯探案》读得够仔细,并且够多遍,你自然会想到每一个精彩故事情节,每个经典对话,有时,你还能够跟着学“聪明”。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我的脑细胞热情激荡。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先生所说的一句话:排除不可能的,剩下的就是可能的。成为一个既有信心有细心的人,并且勇于尝试,将来的成功就是完全可能的。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篇13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爸爸妈妈都迷上了一个烧脑的“游戏”—看推理小说。爸爸最喜欢英国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妈妈只要一拿起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书就爱不释手。推理小说真有那么大的魔力?爸爸见我也有兴趣,强烈推荐我看《福尔摩斯探案集》。

不看不知道,一看放不了。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第一个故事,我就已经被柯南道尔圈粉。《福尔摩斯探案集》由一个个独立的破案故事组成,比如《血字研究》、《巴斯克维尔的列犬》、《四签名》等等。每看一个故事,我就跟着作者的描述循着福尔摩斯的视角来分析、猜测案件的真凶,从一开始的一头雾水到后来渐渐摸出一点门道,这个过程真是又紧张又兴奋,让人欲罢不能。其中,《血字研究》这个故事就像夜空中的星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

血字研究,一听这个名字,你也许会觉得血腥、恐怖吧?其实不然,何出此言?且听我娓娓道来。因为合租房子,军医华生和侦探福尔摩斯结缘。认识后不久,他们便碰到了一个离奇的案件。来到现场,福尔摩斯一丝不苟地察看了尸体和案发现场,生怕漏过一个细节。死者生前非常愤怒,挣扎过却没有伤口,墙上有鲜红的“RACHE”字迹,一枚结婚戒指和几道马车的痕迹,这些线索看似零零散散,毫无关联,福尔摩斯却已经通过缜密的推理,机智的判断,将它们像串珠子一样串连起来。他知道这是一个红脸汉的杰作,用下毒的方式,为自己的妻子复仇。

这正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地方。因为好奇,我也放下书本好好思考了一翻,发现仅凭这些线索,真是毫无头绪。可侦探的脑子已经像高速运转的机器,把前因后果串联起来,心思之缜密,真是令人叹为观止。几天后的早晨,又发生了一起谋杀案,墙上有同样的字迹,床头放着一个药盒。两起案件,扑索迷离,别的侦探忙得晕头转向,唯一解开迷团的侦探差点抓错人。这也更衬得福尔摩斯机智过人。他用结婚戒指失物招领,报童寻人等巧妙的方法,成功地抓到杀人凶手。原来凶手“候波”的未婚妻被迫嫁给了当地的族长,伤心过度而死。岳父也在逃跑过程中被杀害了。候波在恶势力的压迫下没有屈服,坚持十几年如一日,追遍两大洲报了杀妻杀父之仇,自己却因劳累过度,在接受法律制裁前因癌细胞扩散而死。候波杀人固然犯法,但事出有因,他的执着和深情深深地感动了我。犯案与破案步步惊心,跌宕起伏的故事中带着一点点难能可贵的真情,不得不为作者匠心独具点赞。

福尔摩斯真是我心中的男神。他遇到案件观察入微,遇到变卦临危不乱。在他眼里,一个脚印,一个药盒,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是线索,会说话会传达消息。我知道,这都是因为福尔摩斯拥有惊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我做梦都想有像他那样的“火眼金睛”,也能帮助警察叔叔破案,做威武的小神探。可是怎么才能拥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本领呢?是天生就有的吗?不是!书中说,福尔摩斯非常喜欢学习,而且学一样精一样。其实就是这股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福尔摩斯才成了“破案天才”。

反观自己,不禁冷汗直流。记得昨天晚上,我发现自己的队徽找不到了。这可把我给急坏了。怎么办呢?先去找爸爸帮忙。谁知爸爸正在照顾妹妹,腾不出空来,打发我自己再找。我手忙脚乱地翻箱倒柜,也不见队徽的踪影,难道长翅膀飞了吗?我犹豫了好一会儿,只好忐忑不安地再去找爸爸。爸爸无奈地摇摇头,让我先想想最后一次见到是在哪里,什么时间,再想想去过哪些地方,一个个地排查,果然在床底下找到了队徽。多简单的一件事啊!如果我能再仔细一点,也许就不会像无头苍蝇了。我以后一定要像福尔摩斯那样多学习多观察,成为小“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精彩!我还想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跟着福尔摩斯在推理的世界里畅游。

福尔摩斯阅读心得篇14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相关文章

    47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