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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心得2500字左右

| 新华0

我却赞赏富贵面对打击面对挫折的勇气以及他在生活中勇于改过的精神。富贵的贤惠妻子或许在他人眼里有点儿傻,但是她的坚强却是我们都应该具备的。活着有很多的意义,每个人的想法不同,我们不必去苛求他人与自己趋同。我们所要做的便是,好好活着,勇敢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去追寻自己活着的意义。

永远不抛弃,不放弃,珍视生命,创造价值。

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呵,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而这一次,又让我明白,只要活着!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只要活着,就什么都有了,什么是幸福,什么是苦难,真的都不那么重要了。

我们还能抱怨什么?因为那些不幸,足以见证,我们所拥有的,是多么的珍贵而奢侈。也许,幸福,就是靠苦难这么一点点堆积起来的。

没人能预知未来会发生什么,也没人能按想象中的模式给自己的人生画一个圆满的圆。我们能做的,就是虔诚地对待生命,平平静静,从从容容。

活着读书心得2500字左右篇2

《活着》写了七个人的生与死。凤霞难产而死;有庆在校长生孩子时,为她献血而死;二喜在工地上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家珍因自己的一双儿女死了,伤心过度而死;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只有福贵还活着。

其中有庆的死最悲催。一个年幼的孩子,为了给校长献血,在抽血时,脸色由梅红变苍白,由苍白变青紫,直到死也不说一句话。就这样,被活活地抽干了血。

有庆难道连死都不知道吗?还是他心中,校长的生比自己的死更重要?这个人让我百死不得其解。现在有庆这样的人物在我们身边已经非常少了。但像他这样能为别人着想的人还是挺多的。就说我们班的谭老师吧,她是我们的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在我们眼中应该是很厉害的人,她就是“标准答案”。

可有一次,谭老师在算3X+1=13时把X算成了5,我一看这道题,掐指一算结果X是4。我正要举手的时时候,我们班同学都异口同声地说:“x不是5而是4。”谭老师仔细算了一遍后,说:“哎呀,果然错了。幸亏你们提出来,以后有错都要及时提出来!”我们听了,不但没有嘲笑谭老师,反而更加敬重她了!我们也变得更加自信更加勇敢。我们不但要像有庆一样为别人而活,我们更要为自己活。

我明白了余华想借有庆告诉我们,活着有多难,死却如此简单,唯有为自己活,才能活出风采!

活着读书心得2500字左右篇3

  不久以前,村里的小弟弟推荐我看《活着》这本书。当时我不了解这本书的内容,我以为只是个讲一些励志故事的廉价心灵鸡汤。我猜中了前半部分,的确励志,但并不廉价。

  《活着》采用第一人称,以主人公福贵平淡的语气讲述了他坎坷的一生以及身边人的命运。旧社会地主家庭出身,年轻时的福贵,吃喝嫖赌,财阀家的败家公子。新中国成立后,家道中落。父亲气极猝死,母亲念儿而死,战友中弹身亡,儿子抽血夭折,闺女难产而死,妻子抱病而终,女婿工伤致命,外孙吃豆噎死。在他的身边,所有他倾注了情感的人,都离他而去。福贵一家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

  文章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亲人一个个的离去,命运对他一次又一次的打击。起初看得很详细,后来都不忍心深读下去。福贵早年玩物丧志,之后家道中落后,父亲因被福贵气到身亡,母亲重病在身,卧床不起。福贵在进城为母亲请大幅的路途中被迫充当壮丁,背井离乡去打战拉大炮。在战场上结实老全与春生,在枪弹雨林的战场上患难与共,一起抬大米、抢大饼。靠着强烈的生存欲望和对家人的思念苟活了下来。之后国民党战败,共产党放的福贵回到家乡。几个月后回到家中,才知母亲已故,爱女凤霞因年幼时变成了聋哑人。靠妻子家珍一人支撑的整个家庭。本以为到这,我以为福贵往后的日子会越过越好,可是命运何曾放过过谁呢。

  土地改革惩罚地主,龙儿做了富贵的替死鬼。在人民公社、大跃进时期,社会上上下下挨着饿,饭吃不饱、觉睡不好。可怜的家珍软骨病越来越严重,我都几度以为她会撑不下去了,可为了子女、为了福贵她还是坚持了下来。拖着一身病,柱着木棒一步步的走去城里娘家去讨米。我都不知道她那瘦弱的身体是如何拖着那一袋大米走十几里的路走回家的。我曾经说过活着很简单,只要保持健康、保持运动,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活着很简单。可对于那个年代的人来说,活着是那么的难。但那时候的他们却又是那么的善良,在自己生存都困难的情况下还愿意把自己口粮分享给他人。尽管生活很困难,却从未丢掉过做人的义气。

  好不容易一家子勒紧裤带熬到了收稻米的季节,生存了下来。谁料小儿子友庆在为县长(春生)的老婆,学校校长生儿子的时候献血。读后感m.simayi.net活活被医院荒.唐的医生抽干了血,死了。这个为了给家里省钱,为了得到田径跑步比赛奖励的运动鞋,光着脚丫子跑赢初中生的小孩子。小小年纪为家里分担家务,奔波在学校、家、割羊草食的小朋友。生活从未待他温柔过,可他依旧保持着对生活的热情。这个世界对他太残酷,或者,死去反而是对他的一种解脱。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泪已经止不住了,旧社会官员的命是贵人命,平民百姓的命却低贱到尘埃里。从此,春生欠着福贵一条命。

  我以为当凤霞嫁人之后,这个家庭就走上了幸福之路。可不曾想这是另一个悲剧的开始。凤霞生苦根大出血,和友庆死在了同一家医院,同一个砖砌的小屋子。这个失聪而纯净的女孩,疾病夺去了她的声音夺不掉她天使般的心灵。优越的童年背后却是无穷的苦难,一个柔弱的女子,在如花似月的年纪担起着支撑这个破碎家庭的重担。最让我心疼的是她对父母的理解对弟弟的爱护,最让我心酸的是为了家里的一口口粮,和别人争夺一个地瓜,因为哑而遭受欺凌;最让我痛心的是在幸福在向她招手的时,她却在迎接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后悄然离去。苦根对于她来说是一种生命的延续……

  福贵的妻子家珍,一个贤惠又坚强的女人。软骨病没能停止她辛勤劳作的步伐,直到双脚不能站立,这一生,她为福贵活着、为凤霞、为友庆活着。待凤霞、友庆相继离世后,她也走了,走得很安详。突然想起林徽因在徐志摩坠机死亡后的郁郁寡欢,想起旭凤死后锦觅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

  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打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几十年后的我呢,面对身边人的离去,我是否可以平静的面对,坦然接受,又或是悲痛欲绝、一蹶不振,我都不知道。生老病死都是生命的过程,每一个人都得接受。只愿自己能在有限的时光里实现自己最大的价值,能够健康并且快乐的度过每一天,努力善待身边的人。到了那天能够微笑着向世界道别,对身边的人道别。

  二喜和苦根或许是本书中穿插的人物,出现得短暂,二喜死于工伤,被板车压死;苦根死得有点戏剧性,吃豆子吃死了。家珍、凤霞、友庆、二喜、苦根,都是经福贵的手埋的。最后,福贵老了,故事也就结束了。但年老的福贵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那头老牛也叫福贵,或许福贵正是为了诠释自己的一生才给自己的老牛取个自己的名字。

  活着到底是什么?是为了什么而活着?福贵的人生告诉我们活着并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还为了那些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这个社会不会因为你是女生就会对你手下留情,不是你嫁了一个好男人你就什么都有了。生活从未对谁善良过,谁也不曾轻松过。我们之所以勇敢、坚强的去坚持,那是因为我们心中强大的信仰,是因为那些一次次温暖你、爱你的人。唯有努力,唯有强大,才不负活着。

活着读书心得2500字左右篇4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读这句话,似懂非懂。

这本书很好看,使我花了一晚上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就读完了,读的时候,并未打算一个晚上就读完,读完后就让我联想到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所讲的苦难。

男主人公福贵似乎一生都活在苦难中,只有在一开始享受了几天富贵日子。从败光家产,到气死父亲,妻儿被接走,明明是准备去城里请大夫为母亲看病,却被人捉去拉大炮,好不容易逃回来,发现母亲死了,女儿聋了哑了,好不容易将女儿拉扯大了,儿子却被抽血抽过多而死,难得为女儿找了个好婆家,不久却难产而死,妻子不久也死了,女婿被水泥板压死,小孙子被豆子撑死。最终和一头老牛相守相依至今。

即使这样,但他们没有放弃,没有放弃活下去,是他面对苦难的承受能力深深打动了我,是他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深深震憾了我。福贵是不幸的,但他并未用死亡结束他的不幸,而是以乐观的态度面对不幸,换来了晚年的安稳与从容。

我相信,即使现在再苦再累,只要坚持下去,终有一天,世界会给你回报的,就如史铁生,在20岁双腿瘫痪时,如果他选择放弃生命,也许就没有我现在所认识的史铁生。

一切已然,必属本然,必然与当然。

活着读书心得2500字左右篇5

暑假里,我读了《活着》这本书,我似乎有些明白了活着的意义……

正如作者所说:“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旧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我想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

在这部作品中,富贵因为好赌,输光了家产,却侥幸逃脱土改枪毙地主一难;老医生被打成了反革命,结果医院没人会治疗;春生参加了革命,最后却被右派分子害死……冥冥当中,这似乎都是命中注定。

正如中国的老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时虽然受到损失,也许反而因此能得到好处。将这句话反过来理解,也是一个深刻的道理。

余华给主人公福贵的人生苦难找到了的缓解之路——忍耐!这就使得这部作品的叙述都因这种宽阔的忍耐而变得沉郁、悲痛而坚定。

没有血泪的控诉、没有撕心裂肺的尖叫。甚至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苦难中磨炼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含着一切。不论多大的苦难降临,福贵都把它化解在无边的忍耐中,最终达到与孤单生活相依为命的地步。

“忍耐”是一种柔韧的品质,时刻保卫内心免遭苦难这种生活暴力的破坏。圣经里说“爱是恒久忍耐”,也就是说,恒久的忍耐可产生爱。福贵就是这样的,他无法改变贫困、苦难、死亡的内部规则,于是用坚忍、平和的心境去注视人生,用自己特有的幽默、乐观战胜岁月,进入一种淡泊宁静的境地。然而苦难真的能像余华所写的那样,消失于幽默与乐观之中吗?我想,这也未必能够……

苦难作为一种遭遇,可以很快过去并随着时间的消逝而消失。但对于福贵来说,苦难已经贯穿在了他的整个人生中,成为了他基本的存在状况,除非他死才能消失,但死亡本身又何尝不是一种苦难呢?

正如书后所说:“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活着读书心得2500字左右篇6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活着读书心得2500字左右篇7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余华的《活着》。

小说以“我”一位旁听者听一位老人讲述他过去经历的形式展开,老人用平静的口吻讲述了他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老人叫富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嫖赌,无所顾忌的胡闹很快让他倾家荡产,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穷光蛋。他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但厄运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他的父亲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一头栽入了粪坑;为生病的母亲到城里买药时,他自己被抓壮丁,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之后,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但母亲已病故;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终于长大成人却死于了难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父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与它相依为命。

看完后,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活下去。想起初一时我们学过一篇寓言《落难的王子》,王子说:“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受得了。”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每天都在发生着灾难。当灾难没有落到我们自己头上时,作为旁观者,我们往往不敢设想这灾难落在自己头上怎么办。但事实上,一旦这种情形发生,你就必须承受,往往也就能够承受。

在我们老家对面有一个老公公,已经风烛残年了。每次我回老家,总能看到他一个人坐在墙角晒太阳,安静平和。妈妈曾告诉我,这个公公苦难的一生,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候被抽壮丁就再也没有回来;他的弟弟在刚好成年时因受不了生活的痛苦上吊而死;他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小儿子在一次晚自习回家时不慎掉到万苍初中前的溪里淹死了;大儿子儿媳雷雨天气时在野外割麦被电死,留给他们一个10岁的孙子;他的妈妈伤心绝望一病不起,离开了他;后来妻子也因痛风去世。两个女儿远嫁他人,这个公公历经磨难,带大了他的孙子。听完后,我想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活着》,看着祥和的老公公,我肃然起敬。活着,才是道理。活着,才有希望。

记得中国达人秀里的无臂钢琴师刘伟也曾经说过“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的活”,表达了他对生命的深刻感悟。无臂的他16岁学习打字;19岁学习钢琴,一年后通过了七级钢琴考试;22岁挑战吉尼斯世界记录,一分钟打出了233个字母,成为世界用脚打字最快的人;23岁不仅成为中国第一个达人,而且还登上了维也纳金色大厅舞台,让世界见证了中国男孩的奇迹。他还用双脚敲打出来的自述传记《活着已值得庆祝》,诠释了精彩的活着。活着才是硬道理,并且要有尊严地活着、要有价值地活着……

人生在世,活着,才有希望。

活着读书心得2500字左右篇8

《活着》给我的是一种直击心灵的震撼,并让老去的福贵永远活在我脑海里。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所以,他写活了福贵。生命的存活,需要空气、水、粮食、光等等,那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呢?毕淑敏在大学里讲课也曾被问到同样的问题,她是这么回答的:“活着本身并无任何意义。”台下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然而她又开口:“但是,我们要创造出一个意义!”人是有七情六欲,我们总有一些东西可以支撑生命的重量。没有可追求的意义,那和只懂吃与被吃的兽类有何区别?新闻上报道的落网贪官,在我眼里,他们有金钱,有欲望,有豪车,就是没有追求的意义。当一个人的脑子被利欲罪恶塞满,难道不可怕吗?活着,大概不只是肉体上的满足,还要有精神上的洗礼。

福贵的悲剧有目共睹,前半生荒废家业,后半生大起大落,痛苦接踵而至,余下个和老牛相伴的晚年。余华的文字织出温情,又残忍的撕碎它。我不明白,这样一出悲剧能给人什么正能量?后来我想:人常说“乐极生悲”,没错,只有到达极点了,才能有不一样的东西滋长出来。就好比福贵令我极其唏嘘的一生,但我忘不了,第一章里这般描述福贵的脸庞:“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瞧,福贵还是笑着的,还是活着的。

夕阳里,田埂上,老牛累得垂头,福贵在平淡的讲出他多灾多难的大半辈子。几十年过去了,唯一不变的是脚下的泥土,唯一没有离去的是他。一起痛苦都随风散走,生命脆弱而又顽强,原来,为了活着,就是活着。

活着读书心得2500字左右篇9

《活着》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它就告诉我们两个字——活着!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有着一个坎坷的命运,从年少时的少爷,再到后来的落魄,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地离开自己,直至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面对着这些悲伤,主人公坚持活了下来。

在一开始的部分中,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农民,地位的变化悬殊并没有使他放弃生命,他逐渐适应了贫穷而又辛苦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有人会因为企业破产倒闭而终此一生,但是失败衰退又能怎样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说得好,古人对于生命的珍惜热爱从中而出。生命,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使世界上有着无数的生命,即使地球上有几十亿人类,即使你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也不要看轻自己的生命。对于生命的热爱,应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呐喊,是灵魂的呼唤!

作者为了写出“活着”的思想,为了写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不仅设置了重重的苦难,还添加了许多与福贵相对比的人物来突出生命的重要。在战场上,主人公小心翼翼,唯恐被打死打伤,而很多士兵都战伤,但那些把他们运到后方阵地的人,只是把他们扔到地上,不给于救治。这就是对于他人生命不敬,是对生命的亵渎与轻视,是一种最可恨的行为,由此,我们在意识到生命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仅仅自私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还要尊敬别人的生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等价的,挽救了别人一条命,就等于自己救了自己一命。但在书中,当家珍对想轻生的春生说出:“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时,她在劝诫春生要活着,但是他还是上吊死了。确实,十年动乱所带来的苦难是人难以承受的,毕竟在那个动乱、没有公平正义的年代里,人的生命在那些疯狂的“革命者”眼里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有很多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都自杀在那个悲伤的年代,如老舍先生。但是也如食指在《相信未来》中诉说的那样: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在逆境中,我们更要珍爱生命,相信终有一天真理终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真理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如果连命都没有的,哪能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

另外,作者书中所用的语言也很有地方特色,带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粗犷,文中的语言更加贴合实际,读起来更加真切逼真,让人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地方特色,感受真真切切的农村气息,这对于描述一个农村的背景拥有着巨大的作用。

活着读书心得2500字左右篇10

有人说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也许正因为此,我格外不喜欢看悲剧。从情节的角度来讲,《活着》就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主人公福贵青年时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业,父亲因此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福贵为母前去求医,却在半途上被__抓了壮丁。两年后几经波折回到家的他,发现母亲早已离世,女儿凤霞也因病成了聋哑人。

此后,厄运的阴影一直笼罩着这个家庭。县长的老婆难产需要输血,结果儿子有庆被抽血过量而死,后来发现县长竟然是曾经的战友春生,春生在轰轰烈烈的__中遭受迫害,最终悬梁自尽;凤霞终于找到良人──二喜,可不久就死于产后大出血;有庆和凤霞走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惨死,留下儿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然而几年后,苦根也因吃豆子撑死了,剩下孤苦伶仃的福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作伴……

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一度对余华十分痛恨,也许作家都是冷血的,就像余华用他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叙述着残酷一样,一次又一次将我对可能存在的美好幻想彻底打破。也许,正是要不断见证离别,见证死亡,见证各种苦难,才能看到生命的厚重和沉痛,才能体会平静背后的苍凉,才能思索活着的意义。

想一想,人的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起伏,才能真正做到往事如烟,去留无意?究竟要看过多少离合,才能真正做到云淡风轻,波澜不惊?究竟要承受多少不幸,才能真正炼就一颗强大的心脏,在若干年后,上扬嘴角,将曾经的伤痛娓娓道来,说一声现世安好?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为名?为利?为情?为义?命运对福贵也许特别眷恋,也许特别残酷,岁月带走了他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只有他活了下来。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文章最后,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福贵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那一刻,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们一定无话可说,仿佛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一切都毫无意义。纵三千里河山,亦四十年蓬莱,曾经我们苦苦追求的忽然显得极其可笑。人就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我们曾如此渴望生命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恩恩怨怨,终不过雁过无痕,水过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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