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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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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心得最好选择一个主题,比如某个知识点、某个技能、某个课程等,围绕这个主题进行总结和反思。优秀的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要怎么写?下面给大家整理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篇1

20__年4月,有幸得到养护中心派往西安参加由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组织的“公路隧道运营安全管理与养护技术培训”学习,感觉收获良多。培训期间,长安大学隧道工程研究所所长夏永旭教授讲授了“公路隧道运营安全及防灾救灾技术”;上海同济大学黄宏伟教授讲授了“国内外公路隧道运营安全管理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长安大学吕康成教授讲授了“公路隧道病害防治与防水防冻技术”;长安大学李宁军教授讲授了“公路隧道营运通风技术”等公路隧道运营安全管理知识。通过5天短暂且充实的学习培训,我不仅更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通过与各省学员间相互交流,扩大了自己的见识,也学到了不少东西。在隧道的日常维修保养技术上受到一些感触,下面我结合目前工作实际就隧道结构日常维修保养技术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与大家一起分享。

一、公路运营管理中隧道养护的重要性

随着高速公路的发展,十一五期间,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及投入运营来说更是一个飞跃,我省地处山岭重丘,隧道所占高速公路的比重相对较大,技术上也日趋复杂,隧道要么位于山岭之中,要么位于江河之下,是道路的咽喉之地,隧道内空间狭小,养护维修不易,因而如有堵塞,对整个交通影响极大,为保障隧道结构稳定,行车安全通畅,必须重视和加强对隧道的维修保养。其内容主要包括土建结构和机电设施两部分,土建结构的维修保养要求及时对结构进行预防性养护,修复结构物轻微破损及病害,经常保持结构物完好状态,机电设施部分主要是照明系统、通风系统通信系统及消防系统等几大系统的日常管护。

二、隧道养护日常工作

1、洞口养护:及时清除洞口边仰坡上的危石、浮土,冬季应清除积雪和挂冰,保持洞口边沟和边仰坡上截(排)水沟完好、畅通,修复洞口挡土墙、护坡、排水设施和减光设施等结构物的轻微损坏,维护洞口花草树木的完好。

2、洞身养护:无衬砌隧道出现的碎裂、松动岩石和危石,应本着少清除多稳固的原则,加以处理;围岩的渗透水,应开设泄水孔接引水管,将水引入边沟排出;冬季应及时清除洞顶挂冰。有衬砌隧道出现的衬砌起层或剥离,应及时加以清楚或加固,对衬砌的渗漏水,可将水引入边沟排除;冬季应及时清除洞顶挂冰等。

3、路面养护:及时清除隧道内外路面上的塌(散)落物,及时修复、更换损坏的井盖或其他设施盖板;当路面出现渗漏水时,应及时处理,将水引入排水沟排出,防止路面积水或结冰;冬季应及时清除洞口处积雪。

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篇2

为了提高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供料净化车间运行一班利用学习天对“新安法”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安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新法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对新安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两个方面。

作为一名普通的员工在对安全生产方面我认识到:我们应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的氛围,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消除侥幸心理,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安全防护措施。更加清楚了自己的目标:为了工作的安全,为了家人和身边同事的幸福,我会从小事做起,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

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篇3

自2014年12月1日起,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始施行,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轮新安法的学习热潮。近日,通过新安法的学习和解读,我对安全生产有了更深层次的认知。

新安法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这两个特点的出发点在于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方法,以安全为一切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并以此为目标,预防为主,包括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和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治理,通过政府和社会对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以及企业内部各职能、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它具体体现在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等,都得到落实。

谨守安全,首要的是在意识理念上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切实的消除只说不做、弄虚作假、安全资金不落实、安全职责不落实的弊端;其次,严格控制安全目标,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现象"治理;三是,严格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不得失职、懈怠,否则就可能踩到安全红线。此外,"安全生产九禁令"的颁布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坚决取缔无证上岗,无培训上岗,使得安全生产红线格外鲜明。

企业的发展取决于人,企业的发展不能以任何形式的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企业的发展当以人为本,人是主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上至管理决策层,下到具体实施的工人,都必须深刻认识到人在整个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巨大能动作用,只有发乎于心,付诸于行,才能切实的践行新安法,保证生产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和不断创新,提出更优化的管理模式,制定更合理更完善的规章制度,以保障生产过程更安全更有序;基层工人,站在生产第一线,当在思想上时刻牢记安全,在行动上时刻坚守安全,把安全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养成安全工作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诠释安全的重大意义,为企业带来福音。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不是一句空话。新安法要求"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需要我们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从业人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激发广大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作为电力行业基层工作者,上至主任、值长,下到巡检员,将安全生产职责切实落到实处最为重要,安全永远高于一切。

学法、知法,更在于执法、守法。把新安法落实到生产工作中,把安全的理念和行为习惯渗透、贯穿到生产工作中,实实在在的用它来守护我们的安全,这才是新安法最大的意义。

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篇4

为了让每一位员工加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思想,在全国第x个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x组织了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在培训中,中心领导首先为我们指出了在x维护工作中关于基站维护、登高等需要注意的各种安全事项,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然后还邀请了消防教官为我们开展了安全专题讲座。

教官在培训中通过课件给我们展示了在家庭和办公环境下容易发生火灾的各种场景,机房设备、家用电器老化以及不恰当的用电方式等都有可能造成火灾。教官还结合近些年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以真实案例给我们以警示教育,看着那些受灾后的场景,我顿时觉得安全无小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工作单位,都要注意安全的各个细节。

消防教官还围绕如何防火,初期如何扑救以及如何在发生火灾逃生自救的方法进行了详细的&39;讲解。另外对身边存在如煤气泄漏、电线老化、汽车自燃、手机、电瓶车充电等各类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并详细介绍了如何使用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用具,通过教官的讲解,让我对消防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美好生活,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才能拥有,然而“安全”确是这一切的前提,美好的生活离不开它,企业的发展更加离不开它。我作为中心的一名安全员,更是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警绳,在工作中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不仅自己要注意安全,还要提醒身边的同事重视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贡献力量。

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篇5

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是我们应该恪守的信念。要确保安全,首先必须强化人的安全意识。

使我感受到条条都是治理违章的重的目的不是整治人,而是为了保障我们每位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是我们电力安全生产的高压线,是我们工作行为的准则线,是我们思想意识的警戒线,是我们生命安全的保障线。这四条线贯穿一个主题,就是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管理理念,是安全文化的补充,是对每个人安全行为的约束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些员工在安全问题上,总想体现出自己的小聪明,凭经验办事,为自己一次次地违安全生产——关键在落实。安全生产不是口头上的承诺,也不是书本上的几段大话,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是我们为企业、为自己、为他人负责的一种永久性地表现。企业员工的执行力,直接关系着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更要讲执行力,对我们电力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常抓不懈。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安全保障的执行力。因此,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从细节做起,重视每个环节链,做到每个环节都执行到位。规章制度不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

安全生产无小事,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消除不安全隐患,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做为一名企业员工,我深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搞得好与坏,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营效益、企业形象及生存竞争力等诸多方面。安全文化也最终影响着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效与成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gdp连续多年以9左右的速度增长,发展速度举世瞩目。但是也应该看到,现阶段我国生产力水平相对较低,发展极不平衡,与发达国

家相比工业整体素质较低,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相对落后,产品科技含量低,工业结构和布局不甚合理。大部分企业主要聚集在东部及沿海地区的中心城市和区域,投入较高、产出较低、资源高消耗、低效益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来拉动,而不是依靠科技进步和效率提高来产生。

“安全生产”指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各个行业和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基础、前提和保障。这就包括经济发展要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态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人体健康得到切实保障,安全生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是相辅。

现代安全经济学“三角形理论”认为,经济是两条边,安全是底边,如果没有底边的支撑,即使经济发展再快也构不成稳定的三角形,可见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搞好安全生产能够保障生产力。人是生产力三大要素中最具决定性的因素,而事故与职业伤害使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受到伤害,劳动力受损,而搞好安全生产是人力资源稳定的.最根本保障,只有人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才能充分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热情和动力,只有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伤害,才能使社会安定有序。

安全生产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活动是人们经过劳动的物质转换活动,而生产过程中,人们会遇到各类的事故隐患,排除事故隐患,遏制事故发生,用尽量少的劳动消耗和物质消耗生产出更多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安全生产所产生的效益是隐性效益,不象普通投资那样直接反映在产品数量的增加和提高产品质量上,而是体现在生产的全过程,不发生事故,才能保证生产的正常开展和连续进行。

安全生产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受到结构、体制和环境三大因素的制约,而安全生产是影响环境因素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经济发展环境下,安全生产在市场竞争中是一个起重要作用的因素,是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砝码,良好的环境因素可以给企业带来广阔的市场、充足的资金、可观的经济效益,特别是在国际市场,欧美发达国家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制裁,其中安全卫生方面的限制和标准,也影响我们参与国际经济领域的活动,安全和谐发展对于开发国际市场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实现安全生产需要大量的投入,如果经济不发展,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就难以维持,员工的基本保障就难以实现,安全投入也无从谈起。在我国前期发展中,大部分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也是基于经济效益不佳,资金困难,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安全生产状况与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和我国沿海地区的发展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经济发展了,企业效益好了,就有充足的资金进行安全投入来保障安全设施完备先进,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所以说经济发展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根本保障,要想从根本上减少安全事故,还要加快经济发展。

科学发展首先强调的是安全发展,安全发展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将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与经济发展一样使安全生产实现量化考核,纳入政府、企业和干部业绩考核内容,真正实现安全发展。

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篇6

古人云:无危则安,无损则全。这大概是对安全最早的诠释了,反映了古代人民对安全的基本认识。

这句话实际上对安全事故的一个被动的解释,或者说是对一个具体时段的安全事故总结:去年没有出现危险,也没有因危险而导致的各种损失,所以去年是安全的。

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今天,被动的安全早已不适应社会生产的发展,我们已经从对安全单纯的总结、评价转向了对安全事故的控制、预防、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阶段,也就是从原来的出一次事故总结一次经验,转向现在的不仅有纠正措施,而且还有预防措施,把没有发生过事故也挡在门外。这只是转向生产本质安全迈近的措施之一,我们现在的生产安全距离本质安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真正实现本质安全,体现生产安全的核心价值,我认为应从以下四个角度来进行工作:

一、管理体系支持,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基于管理,而管理的基础是体系。经过多年的修改完善,中石油集团公司已经拥有了一套相对完备的HSE管理体系,下属各公司也制定了自己的HSE管理体系,这使我们的生产安全有了文件支持,而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管理体系的中心。生产中的每个岗位都应该有自己作业过程相关的程序,这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中明确了企业中各部门、各岗位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各岗位和人员要做好安全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必须首先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

责任明确是落实的前提,落实责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要确保安全就必须做到有岗就有责,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力求完善、全面、可操作性强。而完善和全面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工艺流程覆盖各环节,凡在企业安全职责范围内的人员都应纳入到安全管理体系中,使其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在企业中,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真正落实是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的根本保证,是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的核心,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到位才真正的实现本质安全。

二、领导高度重视

管理体系是安全架构的基础,领导的态度则是安全架构的支柱,没有这一环节,安全生产将成为一个空口号,再坚实的基础也形同虚设,开展安全工作将缺乏支持力。企业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领导需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把对安全的重视从中头落到实处。

1、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

过去的井下作业行业中有一条规定,下井管柱卡钻而上提解卡时,技术员可以提到400KN,基层队长可以提到450KN,责任工程师可以600KN,这是典型的经验管理方式,当然这样也有一定的道理,责任工程师的经验丰富于技术员,对事故的判断有更多的经验可以依据,对事故的后果考虑也相对到位。但是事故、工具或井况并不会识别谁是行政领导谁是技术员,也不会判断谁的职位高低。

基于现在的施工工具、工艺都比较先进,带来的事故也开始变得复杂化,多样化,各级领导应转变对安全工作的态度和侧重点,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对待安全工作,亲自参加施工工序的风险识别、风险评估,亲自组织隐患治理,制定控制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危险预案机制和应急救援机制,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事故隐患无大小”的科学理念。要正确认识: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本身并不能保证安全,终归要取决于人的意识、态度、行为等一系列因素。

2、真正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多年来的口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至今仍然是安全工作中最重要的方针,但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停留在口号的层面,真正操作的时候却是效率或效益第一。杭州在建地铁垮塌案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要求提前完工、向某某节日献礼的工程更是数不胜数。每个工程的和工艺和工期设计都是经过严密测算的,是在安全前提下最高效益和效率的,要提前完工势必导致人的疲劳作业,或偷工减料或降低产品质量、压缩工程强度,从而带来不可逆转的隐患,直至发生事故。

杜邦理念认为:所有的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这个理念的前提是我们把所有环节上所有的隐患、危害因素都识别出来并采取了预防措施。我们学到了杜邦的理论,却学习不到它的实施环境。我们把大多数的精力都放在了追求效益上。安全不是喊出来的,要真正地、踏踏实实地去做,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两手抓,由物引发和事故也不在少数,人和物要安全工作中的比例同样重要,各级领导应在物料管理上加大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劣质物料进入施工范围。

3、真正体现“有感领导”的实际作用

自古以来,中国的社会都有“上行下效”的习惯,从某些方面来说这是个陋习。这是由几千年的文化积淀和社会体制决定的,我们没有能力改变,却可以转变为积极的一面,对于“有感领导”来说就是一个非常好的氛围。领导的个人行为可以带动群众,当大家都效仿时,就变成了组织行为,正面的组织行为就是企业文化!所以各级领导应以身作则,通过个人良好的安全行为使员工感受到安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感受到自身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有感领导让大家知道了领导对安全是从内心重视的,领导的亲力亲为显示的是示范力,对安全工作的有力组织是提高执行力的重要举措。

三、增强专职安全人员的管理能力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事故的重要屏障,在生产过程中的监管作用举足轻重。所以优秀的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实现生产本质安全的重要前提。增强安全管理人员的应着重以下两个方面:

1、安全责任心:

安全工作如此重要,但在很多单位却没有人愿意干,一个不愿意干这份工作的责任心何来?没有责任心的安全管理人员本身就是一个重大隐患。之所以没有人愿意干的因素很多,最普遍的就是事务烦琐、压力大、责任重大、得罪人、费力不讨好,工作干好了是别人的事,出了事故首先想到的就是安全管理不到位。另外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是监督安全工作,在很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众多,设备检测、安全物料的领取发放等都是安全部门负责的,没有真正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这也是导致安全工作无人愿做的重要原因。其实我们的责任心大一些,安全系数就大一些,给企业带来的效率和效益就大一些,安全工作做得好它就是隐性的,看不出任何效益,但是如果做得差,其重要性就显出来了。我们的严厉监督是对员工生命的负责,企业和个人不出事故就是我们最大的成绩。

2、业务水平

一个优秀的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有极强的责任心,还要有很高的业务水平。业务水平的提高实际就是安全经验的积累沉淀过程。提高业务水平的途径很多,企业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对事故案例进行深入认真的分析总结;多跑现场并仔细认真的检查;经常进行和参加案例经验分享等,都是提高业务水平的途径。

企业要使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都能满足工作要求,应认真贯彻直线责任的方针,把各部门应负的安全责任分解开来,一方面使安全工作细化、不留死角,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安全人管理人员的负担,从而更好的为企业做好阻挡事故的盾牌。

四、加强基层安全管理力度,纠正习惯性违章

基层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安全工作最关键的环节,是事故发生的平台,所有的安全工作和设备设施都是为了控制这一环节。在所有服务部门的安全工作都已经到位的情况下,如果还会出现事故或未遂事故,就是基层的安全管理出了问题,也就是出现了违章行为。所以要杜绝事故,必须纠正施工现场的违章行为,尤其是习惯性违章。施工现场的违章不只是操作人员,还包括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纠正违章的最有效途径就是把违章当成事故来处理,按照规章制度严格严肃地处理违章行为。同时基层单位要加强对操作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坚决贯彻执行“六大禁令”,保证每名员工、每个岗位、每道工序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操作规程是科学检验的结果,是生命的代价和事故的总结换来的成果,操作规程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省略,不能跨越,不能颠倒顺序。

企业要让每个员工都想安全,做安全,树立安全才能生产的观念,把“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深入到每人心中,让安全链上的每个环节都消除隐患,每颗螺丝都起到作用,让每个员工都安全健康。

企业必须依靠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和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建立长效安全机制,进而实现生产的本质安全。

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篇7

20xx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决定,《新安全生产法》正式颁布。《新法》颁布后,xx监察分局迅速部署学习宣贯工作,分局先后组织了三次集中学习,并参加了xx煤监局组织的统一学习。通过多次的集中学习和自学,对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背景、修改思路和修改内容都有了详细的认识和理解。

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安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各种日常写作指导,教您怎样写范文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二、新法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情况来看,全国大部分企业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能够比较好的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能够积极的预防事故发生,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但也有相当一些中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重效益、轻安全的思想依然存在。因此,安全生产法在修改时,着重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有效的制度制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自觉的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政府监管体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在安全生产法修改过程中,国家各相关部门已经开始认识到以往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靠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已经难以为继,需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当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法律意识薄弱,依靠其自觉的加强生产安全工作,仍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新安全法充分立足国情,总结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吸取以往经验,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管体制,赋予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供最新和免费范文模板参考确保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的处罚力度。

在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在一些行业和领域出现“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法的权威和震慑力难以得到有效的体现。因此,新安法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同时,还加大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处分的规定,既增加了企业违法成本,又加大了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从责任追究上督促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依法守法,保证安全生产。

五、进一步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以来,提出法律规定“能明确的尽量明确,能具体的尽量具体”。法律规定只有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较强,才能够在实践中较好地得到落实。新安法新增和修改的67条条款中,充分贯彻和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律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的要求。范文写作在条文的表述上,尽可能的做到明确具体,这对新安全法的执行和落实起到促进作用。

新安法的颁布,标志着国家安全生产领域立法工作更上新台阶,国家对安全生产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向法治转变。监管监察执法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执法手段和强制措施进一步加强。新安法将成为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武器,也将成为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的坚强保障。

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篇8

安全生产工作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大事,是党和政府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要求。同志在党的报告中强调,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刻论述安全生产红线、安全发展战略、安全生产责任制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从其特点看,点多面广,劳动密集,流动作业,层次较多,事故易发,属于高危行业;从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看,涉及建设、施工、监理,以及勘察、设计、设备供应等多个环节;从监管主体看,涉及住建、安监、消防等多个部门的管理职责,是一个线长、点多、面广、量多、管理难度大的行业,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尤为重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筑业迎来发展的机遇期,在建工程数量持续保持高位发展态势。然而,受思想认识不足、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等方面影响,建筑安全管理存在“短板”、安全监管存在不少“盲区”,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成为制约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因素。

做好新时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指导,全面落实党的精神,重点要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准确把握新问题、新形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更科学的手段,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依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理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同时,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细化部门的职责定位,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39;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压实工程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要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和考核,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牢安全管理基础,确保施工企业本质安全。

四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深入开展以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施工用电等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狠抓安全隐患排遣查治理。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五是强化事故预防机制。

加强预防机制建设,督促企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建立健全施工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大施工现场监督抽查力度,尤其是危大工程的抽查监管力度和手段,强化工程安全管控。

六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

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标准。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农民工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知识和安全防护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篇9

经过安全生产管理培训课,让我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安全管理是管理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为依据,采取各种手段,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状况,实施有效制约的一切手段,解决和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事故发生比较频繁的地方往往是工厂,是因为工厂的带有危险性的设备较多,如果我们不多加注意和存在着侥幸心理,那就极其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所以要做到安全意识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责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延缓预防在先,监督执法在先。狠抓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培训,提升被培训者的安全生产全面素质;强化学习培训宣传。

想要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首要条件是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进行操作前,一定要再三思考,是否自身有做足安全措施,是否会对别人有什么危险因素,是否有确定设备处在安全的状态。而我们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重点在现场因此要做好:①生产现场环境清洁卫生,无脏乱差死角,安全卫生设施完善,附属房屋窗明壁净。②机器、设备、管理整洁,安全附件齐全,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消除跑早冒滴漏。③班组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各种原始记录做到标准化、规范化、书写工整。④材料、器具、斗子摆放整齐,各种工具器材实行定置化,做物流有序,安全标志齐全,安全色标醒目。⑤岗位工艺技术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齐全,班组和岗位有安全规章制度。⑥班组在生产现场要做好各种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工作,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处理生产中反映出的问题。

总之,安全生产已然成为企业的重中之重的问题,任何生产都要以安全为前提。最后感谢老师对我们关于安全的耐心指导,同时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是对我们自己人身安全的负责,是对我们家庭的负责,是对企业的负责。

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篇10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班组近段时间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谈一点学习上的一些体会。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四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干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

作为电力行业里面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这个行业指明了一条道路,结合自身工作情况,接下来将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增强自我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增强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提高安全意识。

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全面提高自身学法、懂法、用法水平。

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篇11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公司多次组织进行学习新《安全生产法》,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法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人为本”首先要求“一切为了人”,安全生产的目的首先是人的生命安全,在处理安全与经济、安全与生产、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成本、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时,以及在重大险情应急和灾害事故救援时,必须本着安全优先、生命为大的原则;其次是“一切依靠人”,因为人的因素是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事故的最大致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二、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

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超前意识、事前预防、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新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新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作出了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

一是明确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

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三是规定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四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新法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包括事前违法责任和事后损害责任,单位负责和个体责任等,大大提高了个人担责、事前违法责任、事后民事责任的处罚力度,同时对个人和单位事前和事后的追责方式趋于多样化,如个人终身行业禁入、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对单位的社会公告制度。通过严厉的处罚,一方面通过强化事前预防和控制,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另一方面通过重拳出击,让企业不敢出事、不能出事、出不起事,进而倒逼企业切实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遵法守法,依法搞好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篇12

与老法相比,新《安全生产法》突出了安全生产的“超前意识”和“预防为主”的理念,明确了“有效预防”才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最高境界。

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用多少个“不放过”也无法挽回。安全生产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求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体系,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细化为“预防为主”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具体原则,增强了本位法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在推行安全管理机制的途径上,新法首次提及了“安全文化”的概念。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是建立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保障,公司推行的“班组安全理念”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促使全体员工表现出较高的安全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意识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为工作的行动指南。

在具体实施方面,制度完善的考核机制是推行事前监督体系的“责任链”监控系统,为执行“有效预防”安全工作原则提供管理制度上的支撑。从制度上进行革新,建立完备的安全防患机制,能够促使员工养成严谨、认真、有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从而建立起安全工作的新风尚,有助于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法简短心得体会篇13

新的《安全生产法》出台后,站里进行了集中学习,站领导进行了解读辅导,到省局参加了专题讲座、也进行了自学,体会颇深。

第一、新法体现了鲜明的“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理念,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

第二、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难得的是“综合治理”,既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又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体现了综合治理的题中之义。

第三、明确了安全执法主体。一是新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新法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新法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第五、建立了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的.权力。

第六、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二是加大了罚款处罚力度,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三是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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