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模拟法庭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五篇,希望大家喜欢!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1
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透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我所担任的主角是刑事诉讼的公诉人,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诉人的职能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控诉,监督刑事诉讼的实施,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的秩序,社会在担任检察官这一主角中,我深深体会了检察官的职位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李庄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重大案件,涉及超多证据材料,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超多可与时光,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吧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应对超多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务必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其次,透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潜力得到了提高。透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潜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综合知识的潜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透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能够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到达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构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透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我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潜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潜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潜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潜力。
透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不仅仅将课本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庭审中,还进一步加深对课本上的知识理解,锻炼了语言运用潜力、表达潜力,使原本复杂抽象的课本资料变得生动搞笑,使我们对法律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体悟。提高了法律素养,对今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忙作用。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2
按照电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地学习法学这一专业,我们以模拟法庭的方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作为以后想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在学校学习必要的法律理论知识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要从事法律实务这个职业,尤其是对于电大这个本来就是培养实践性人才的学习方式而言,能免更好的实践法律才是最重要的。而模拟法庭是我们了解和认知法律,体会法律威严,加深法学理论的重要方式,对我们学习和今后参加法律工作有巨大的帮忙作用。透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透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从事法律实务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下方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看法。
一、模拟法庭的概念和性质。
所谓模拟法庭,是指透过模拟表演的形式将庭审过程展示出来的供学习和观赏的一种活动。我们所谈的模拟法庭主要是纯学习性的模拟法庭,他是法学教育方法中的一种。其主要有一下性质:模仿性、学习性、表演性和指导性。模仿性是模拟法庭最本质的特质。模拟法庭主要模拟庭审过程,其有关的案例资料可能是真实的也可能是虚假的。但是有关的诉讼参与人,是虚假模拟出来的,由模拟法庭参与者所扮演,就像演话剧一样。在我们的模拟法庭中,我是扮演的原告,心中所想的都是如何维护自我的权利,如何使自我的利益最大化,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学习是我们模拟法庭最终目的,我们需要透过这个模拟法庭运用我们的法律知识,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模拟法庭的教学能够帮忙学生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潜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操作潜力。我们不能把模拟法庭纯当做一个话剧表演,要把学习的目的贯穿于始终。合理的指导是完成好模拟法庭的内在要求。模拟法庭离开了老师的指导,仅仅有学生自学自演,是无法到达良好的效果的。学生在模拟过程中可能出现很多问题,只有老师指出才能及时发现得以纠正。
二、法庭庭审程序严谨。
从老师布置模拟法庭的案例开始,同学们就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并根据分工分头开始准备各类材料。从起诉书、证据、答辨状、法律条款的确认等。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诉讼意见等工作。最后,为了完成这些工作,参与人员牺牲了超多时光,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把前期准备工作做好。其次,法庭庭审庄重严肃,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十条法庭纪律。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携带武器进入法庭,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在法庭审理期间,关掉移动通信工具等。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应对超多复杂的事宜,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
三、庭审过程人性化
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尊重人格,无论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举证、质证的权利;原告有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原告诉讼请求和反驳原告请求的权利;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相互辨认的权利;经法庭允许,双方当事人有权向证人发问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对自我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职责;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对发生法庭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务必自觉履行。另外,法庭还尊重当事人意见没有进行法庭调解。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和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我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潜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潜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潜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潜力。
亲身参加这次模拟法庭,自已的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潜力得到了些许提高。透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潜力锻炼和提高,诸如口才表达潜力、应变潜力、思维潜力、运用知识的潜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犯行为进行斗争。透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能够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到达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构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模拟法庭在教学模式上更加开放灵活,不像书本上的知识那样枯燥无味,它提高了同学们学习的兴趣,用心参加到模拟法庭这个实践活动中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在实际中起了指导作用。“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资料,以前我们主要是依靠自我学习为主、老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带给了十分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最后,也感谢陈老师的点评和指导。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3
根据电大对法学本科毕业生法律实践的要求,我们法学本科班二十几位同学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在我们同学的密切配合中,我们举办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审理”的是一个“离婚案”。我们“依法”组成了“模拟法庭”。由陈某担任审判长,刘某担任审判员,万某担任审判员,薛某担任书记员,黄担任原告,王某担任被告,董某担任原告律师,张某担任被告律师,其他同学担任旁听。首先是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录;然后是审判长宣布开庭,公布原告被告,以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原告被告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审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等程序。此案由于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经过了一个多小时较激烈的辩论,审议庭审议后,法庭作出了判决,此次的模拟法庭到此结束。透过这次活动,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潜力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潜力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认识、理解了法庭庭审的程序;实践活动是学习方法的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潜力的重要举措;我还认识到此次模拟法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我今后工作学习的影响等。下方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看法。
一、法庭庭审程序合法,执法严谨
1、开庭前三日,法庭送达了原告人及被告人传票,这个过程让当事人有所准备:请律师,找证据,组织法庭辩论等。
2、法庭庭审庄重严肃,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十条法庭纪律。。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携带武器进入法庭,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在法庭审理期间,关掉移动通信工具等。
3、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尊重人格,无论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由举证、质证的权利;原告又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反驳原告请求的权利;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相互辨认的权利;经法庭允许,双方当事人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对自我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职责;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对发生法庭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务必自觉履行。
4、法庭庭审人性化,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本次模拟法庭是一件离婚案,在庭审过程中,先让原告陈述事实和理由以及请求事项,再让被告针对原告的陈述及请求事项进行答辩,然后是双方对主要事实进行举证辩论,在这些过程中都体现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由于本案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离婚,只在财产分割和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学费和医疗费上有分歧,在双方各自阐述自我的理由后,最终也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另外,法庭还尊重当事人意见没有进行法庭调解。
5、庭审程序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庭审准备,审前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询问了当事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法庭传票;公布开庭,由审判长一声槌响,宣布开庭;庭审调查,由原告陈述事实及请求,被告答辩;法庭答辩,由双方当事人辩论、举证;法庭调解,本案由于当事人意见不统一,故放下调解;合议庭评议,由审判长、审判员就案情缘由做出审判结果;公布判决,把合议结果公之于众。
二、模拟法庭是学习方法的一大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潜力的重要举措
模拟法庭在教学模式上更加开放灵活,不像书本上的知识那样枯燥无味,它提高了同学们学习的兴趣,用心参加到模拟法庭这个实践活动中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在实际中起了指导作用。“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资料,以前我们主要是依靠自我学习为主、老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带给了十分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在教师的指导下,透过自我和同学们一齐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以及原告、被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规的法庭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我们从案件材料入手,经历了分析实事状况、找出有关的法律文书、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构成自我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这种亲身经历使我们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必须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务必思考所处的主角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我由静态的理解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这些都不能在书本上学到。
模拟法庭让原先的照本宣科转化为虚拟现实,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在模拟法庭中。俗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两年来,我们学了《民法》、《刑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都在模拟法庭上得到了很好的检验。让我充分认识到不单要重视理论知识,还要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实际问题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人性化地实际解决。
三、模拟法庭中存在的问题
此次模拟法庭比较成功,但我个人认为还有不足之处:
1、庭审准备不够充分。部分证据不够充分,如被告出示给其母亲11000元的借条,缺乏鉴定,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条款不够清晰等。
2、在庭审调查阶段,直接由原告陈述事实,理由及请求事项;被告针对原告的陈述作出辩论,及原告被告之后做的法庭答辩都忽略了原告和被告律师的作用,好像原告,被告都比律师还懂法。
3、在辩论阶段,在本案中离婚是双方都同意的事情,所以争议的焦点是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但是在法庭上没有做太多的辩论,缺乏真实性。
4、我认为本案就应设计法庭调解,因为是“模拟”,所以“设计”成被告不一样意调解,我认为这样设计不妥,缺少让同学们体验法庭调解这一过程。
四、开展模拟法庭对今后的工作、学习产生的影响
1、参加庭审活动,使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明白了什么时候该陈述事实;什么时候该双方辩论;还了解到怎样举证;以及“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分配举证职责;以及怎样依法判决;怎样作好记录等。
2、实践出真知。透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检验了我们两年来的所学的知识,使我认识到光有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还要在实践中去发现问题,只有多参加实践活动,才能把书本上的知识更好地运用于实际生活中。
3、两年的学习生活的确太少。
透过这次活动,让我认识到自我学到的知识太少,各门知识都是只是学了点皮毛,要想在今后有所成就,就要“活到老,学到老”,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充实自我,不但要在书中学习,还要在生活、实践中磨练自我。
4、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做到学有所用。
用学到的知识帮忙身边的人,教育他们要如何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对触犯法律的人要绳之以法,维护法律尊严,把所学知识运用于生活,服务于社会。
五、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
此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中,我们能够看到,当事人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识淡薄。我国此刻犯罪还很多,我国的普法宣传还没能深入到千家万户,普通老百姓个性是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律意识还相当淡薄,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学社会青年犯罪相当高。因此,要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就务必在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教育,个性是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使群众学会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认识到法律不仅仅是惩恶扬善的正义之剑,还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让每个公民都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用法律武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总之,透过本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检验了我两年来的学习状况,让我深入了解庭审全过程,对法律运用也有了必须认识,使我能初步分析问题,基本能解决问题,明确了我今后学习和工作的目标。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4
按照湘潭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实践教学的要求,为了更好的检验我们主修法学专业三年以来的学习状况,20_年5月19日,湘潭大学兴湘学院04级法学二班的同学在北四阶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这同样也是我们模拟法庭课程教学环节的高潮部分。
这次活动,我们生动、全面地演练了曾争才抢劫、故意伤害一案,经公诉机关审查后将被告人起诉于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采用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进行公开审理,程序合法,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忆当天的庭审过程,其实存在不少的缺陷与错误,例如公诉方的人数过多、公诉词基本上是起诉书的重复,判决结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我们基础知识不牢固、缺乏实践经验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纵观当天的整个庭审过程,还是比较流畅、完美的,同学们的表现也有不少可圈可点的地方,例如审判人员沉着稳重,控辩方准备充分,对对方提出的意见用心答辩,主持人与在场观众有实质上的互动等,值得今后在再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中保留、借鉴。
下方我将结合模拟法庭的审判经过和案情对此次的模拟审判活动谈谈我的心得与体会。
一、确保程序公正,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证,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的重中之重就在于案件的整个审判过程,而整个审判过程务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去进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当中,长期存在着“重实体法,轻程序法”的弊病,这都与我们所倡导的公正审判、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控、辩、审三方权利制衡等方面有很大的出入。所以我们在模拟审判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开庭前,由公诉人宣读了法庭纪律,在庭审过程中,核对被告人的身份、询问被告人历史上有无受过法律处分,并口头公示了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名单,告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之后被害人陈述了案件事实,经控、辩方询问后,进入法庭举证质证环节,首先由公诉方举证,辩护方以及被告人进行了质证,随后由辩护方举证,公诉方及被害人进行了质证,双方所举的证据都一一提交给法庭。法庭调查结束以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方宣读了较为详细的公诉词,辩护方针对公诉词进行答辩后也宣读了代表自我看法的辩护词,由公诉方进行答辩。整个审判过程最精彩的部分也就是控辩双方进行自由辩论的过程,本次模拟审判的控辩双方将这一环节用自我的实际行动与扎实的专业功底诠释得很完美。自由辩论结束后被告人
做了最后陈述后,合议庭休庭对此案进行了评议。经过合议庭评议之后最终对被告人做出了公正的判决。
在本次模拟法庭审判过程中,我有幸担任该案的合议庭成员之一??审判长,在指导老师与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庭审任务。虽然我做到了审判长该有的沉着冷静、严肃稳重,但是在整个过程中还是出现了两次微小却极为严重的错误:在告知被告人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之后,由于我的疏忽大意,没有询问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回避制度建立的好处在于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受到公正的对待和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正的普遍好处。如果这样的状况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则是公然剥夺了被告人应有的诉讼权利,破坏了司法公正,被告人也能够就此提起上诉,保护自我的诉讼权利。在合议庭评议后宣布判决结果时,我们合议庭没有起立宣读判决结果,这样的做法能够说是忽视了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有损审判工作人员的形象。总之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进一步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审判机关庭审时所务必的程序、步骤,这为我今后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二、务必夯实个人的法学知识功底,为未来成就事业奠定坚实的基础。
此次模拟法庭案件属于刑事类案件,对于该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的定性上,审判方与控辩双方不是能够轻易地捏拿准确,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的`伤害行为是否有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存在,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是否为抢劫,是否应当就此行为承担刑事职责?为了更好地探讨这个问题,首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该案模拟案件案发于20_年1月5日晚上10点左右,被害人万某与其朋友张某等人在万某家酒后,几个人骑摩托车送其中一个朋友毛某回家。在路上,万某等人遇到一名女子,遂上前与之搭话(有调戏的情节),该女子的男朋友曾某乙见此便与万某等人发生口角,万某等人人多势众,将曾某乙按倒在地进行殴打,情急之时曾某乙的哥哥即被告人曾某甲及其朋友与万某等人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万某被曾某甲用砖头砸破头部构成重伤。曾某甲趁万某昏迷的状况下,拿走万某的手机。随后,曾某甲被公安人员抓获,在被送往公安机关的途中,曾某甲将该手机藏匿于警车内,后被公安人员发现。法院最后判处了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与其之前犯的盗窃罪进行数罪并罚,并处以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要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通常有以下几种状况:对于防卫过当的、紧急避险过当的、胁从犯、犯罪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对于从犯;终止反造成损害的;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等状况,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分析该案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能够得知,其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并没有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只存在有酌定量刑情节。对于是否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这一焦点问题,我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抢劫。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被告人曾某甲使用暴力致使被害人万某头部重伤、昏迷,在被汉人失去反抗潜力的状况下,夺取了被害人的私有财产,表面上看其行为贴合抢劫罪,但是被告人的暴力行为并不是为夺取财物而实施,只是被告人利用了暴力造成的后果而临时起意获取他人财物,在这种状况下是不能判处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以相应的其它罪论处。在本次审判中遗憾的是我们利用的是既有的模拟法庭剧本展开活动,为了配合其他参与同学的工作,我不能将判决结果稍作更改,但是我们务必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注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是否构成某罪,而不能妄加论断,以免造成冤假
错案,只有严格按照法定的量刑原则与犯罪构成要件及犯罪行为的具体状况去实践,才能胜任司法实践工作者之一神圣的职业。
透过这次活动,同学们都有很大的收获,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更重要的是在整个审判活动的过程中,同学们对之前学习过的各种法学知识加以灵活运用,并且巩固了之前学习过的法学理论知识,最重要的是透过此持模拟法庭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平公正的精神,更坚定了我们要运用法律手段伸张正义的信念。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范文5
经过大一半学期,我们已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有了必须的了解,如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却缺少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活动。所以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这些法律,根据讨论安排,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这也正是我们组选取模拟法庭而不是调研活动的原因。这一次模拟法庭让我收获良多,在那里我谈谈我参加本次模拟法庭的心得体会。
我们小组由10人组成,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辩护律师2人、公诉人2人、证人1人、被告1人。本次模拟法庭我担任辩护人。我们选取的案例任翔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被告人任翔,男,1993年5月8日出生,汉族,宁夏银川市人,高职文化程度,1999年—2005年在银川市第四小学就读,2006年—2009年在银川市十四中学就读,后于2010年进入石景山区模式口技工学校就读,现居在宁夏银川市西夏区石景山区模式口。2011年11月10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同年11月11日被银川市公安局逮捕。案件经过是:2011年11月10日,18岁的任翔为了给女朋友过生日,在银川市石景山区模式口家中向其母亲刘某索要钱财,因刘某说家里没钱,两人发生争吵,任翔大吼:“我是你儿子,你把我生下来就就应给我钱。”刘某听后生气,也对着任翔大骂:“你就是个不是个人,不陪做我的儿子,生你养你这么大就是个错误。”任翔被激怒,冲上去反拧刘某右臂,两人扭打在一齐,后邻居王二柱听到起其屋内有打闹的声音就急忙赶到了刘翔的家中,进行劝架,使劲将任翔拉开,此时刘某已疼痛不已,瘫坐在地上,后经检查,刘某右肱骨远端粉碎性骨折,肱骨髁间骨折,肱骨内外髁分离移位,刘某有关节功能严重障碍。经法医鉴定,刘某的伤势重伤偏轻。此后刘某
向警方报案,任翔被抓获。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明白要想做好模拟法庭是,首先就要了解各种法律文书,确定剧本,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超多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确定了我们的法律剧本,然后我们就开始了模拟法庭的模拟演练。我想这个演练最重要的就是熟悉整个庭审程序。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安排公诉人和辩护人入庭,再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调查与核对被告人的基本状况,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再介绍案件名称,合议庭组成人员,出庭的公诉人和辩护人。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的权利,是否申请回避。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公诉人举证,辩护人质证。辩护人也可举证。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再由辩护人发表辩护词,公诉人进行答辩。被告人和辩护人能够提出新的意见。之后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审判长宣布休庭之后,进行合议庭讨论,最后再开庭作当庭宣判或择日再判。这就是整个庭审程序。
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法庭活动,以前只是在电视剧中看过庭审,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辩护人,所谓辩护人,便是指,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帮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形式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在开庭的过程中,我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在法庭辩论阶段对案件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深刻地体会到了法庭辩论的魅力与辩护人的职责。在法庭上,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来源于法律。而我所要做的,便是根据法律,尽可能地维护被告的正常权利。虽然我们的模拟法庭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潜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透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刑事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刑事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资料都记忆深刻。
在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就应是我们能够在其中学到许多东西,类如团队合作、成员分工、法庭实践。
透过这次活动,学以致用是我最大的收获,同时也在必须程度上促进我改善自我的学习方法。我期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类似的实践活动,虽然付出了很多的时光和精力,但是收获是很大的。当然,透过这次模拟法庭的活动,我也深刻感受到了自我法律知识的欠缺,它更加使我明确了自我要努力的方向。这次活动也更加和谐了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大学生活,很多都是自我管自我,很少能有机会将同学们聚在一齐互相了解,时光长了就很容易淡漠。但模拟法庭给我们带给了这样一个机会,同学们在一齐讨论法庭程序的进行顺序,一齐找剧本,一遍一遍地不断排练,共同找出排练中的错误来不断完善我们的模拟法庭。能够说这是我们所有成员团结的结果!
总的说来,我们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仅仅培养了我们的个人潜力,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我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我的任务,所有的这些体会都将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它使我懂得了个人潜力与团队合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