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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合格司法警察演讲稿范文

| 胡灵0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志: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法治是一种民主的生活模式、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法治是人类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今日的中国朝气蓬勃,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我们必须用先进、科学、正确的理念来武装我们的头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新时期我们政法工作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它的提出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就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执法为民就是要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的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始终不渝地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我们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阶段,新的时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各种关系错综复杂,在这个过程中是否有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我们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都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办案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准确的把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切入点,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就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领导,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并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法院,这是一种光荣,在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和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我们的责任就是要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通过我们为了的公正而不辞辛劳的奔波,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第2篇:做合格司法警察演讲稿

人生就是一幅画卷,每一个人都会用不同的色彩涂满这丰富的一生:单纯的白,希望的绿,奋斗的红,豁达的灰……当我和战友们穿上警服的那刻,我们的人生从此锁定了一种色彩——蓝。

今年3月15日,程宝利同往日一样,精神抖擞地准备着,只是眼神中多了一丝不舍与眷恋。站完这班岗,他将为他38年的法警生涯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从日出到日暮,从青丝到白发;38年的忠诚,38年的担当,程宝利用平凡而不平常的坚守、执着无悔的奉献,书写着对蓝的炽爱!

如果说老程,衣带渐宽终不悔,为这抹蓝恪尽职守,那么还有人不破楼兰终不还,为这片蓝一世无悔。他叫潘才刚,怀着对警服的向往、对法律的崇敬,毅然走上了司法警察的岗位。2011年5月,为了保障一起长达16个小时19名被告人的特大涉黑团伙案件,潘才刚从早上7点一直忙碌到深夜。第二天,他又马不停蹄地投入到另一起省厅督办案件的工作当中……48小时工作连轴转后,为了让队员们得到休息,潘才刚主动把值班任务揽了过去。可谁知道,值班记录本上的那句“法院内一切正常”竟成了他的绝笔!过度劳累、心脏猝停!出事后,同事们从老家接来了潘才刚的双亲。毫不知情的老父亲一进病房,看着躺着的儿子,气不打一处来:“天天工作工作,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你心里有过我和你妈吗?”话音刚落,“啪”的一声,重重的巴掌落在了潘才刚冰冷的脸上!身后,同事们再也没能忍住,哭了出来。老人家愣了几秒,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啪”又是一声,老父亲狠狠地抽了自己一个巴掌,双手掩面,瘫坐在了地上。一旁的老母亲,一下扑倒在病床上,发了疯似的摇晃儿子的身体,不断叫唤儿子的名字!撕心裂肺的哭声响彻整个楼道……36岁,正是人生最好的年华!可潘才刚却定格在了36岁。

或许,你仍钟情于红色鲜艳热情;或许,你还偏爱白色纯洁无瑕;但,我和我的战友们,独对这片蓝爱得深沉!弄潮儿向涛头立,手把红旗旗不湿。这抹蓝,已经融入我们司法警察的血液。

第3篇:做合格司法警察演讲稿

体会到,人民司法事业,是怎样的光荣,又担负着怎样的责任。今天的中国,正坚定的向法治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有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所以说,今天的法院,所面对的,是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是前所未有的时代挑战、前所未有的历史责任。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肖扬院长的论断振聋发聩:“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们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大权,也不是为了法官们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法治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面对肩负重大使命的光荣,面对实现公平、正义这一大得无法想象的责任,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人民法官义不容辞。

司法事业关系的,岂止是我们个人或者法院的荣辱?作为法律实现的最终环节,人民权利保护的最后屏障,法院生杀予夺大权之下的,是当事人的身家性命,是公众的道德情感,是社会的是非标准。司法的后果往往连法官都会为之不安,英国大法官培根的比喻尽人皆知:一次不公的裁判的恶果超过十次犯罪,犯罪只是触犯法律,好比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却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的源头。在他眼中,失败的司法,竟然是比犯罪更大的邪恶!诚非虚言,中国古代的司法就不乏这样的例子,很多时候,“屈死不告状”竟然成了经验之谈,这经验背后,有多少惊心动魄而又无人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查看问津的苦难?明朝成化年间的刑部尚书刘铁斋号称铁石心肠,但他在看到三法司门前以头抢地、辗转呼号的百姓时,也不禁为之动容,叹一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司法公正所具有的巨大的社会价值,要求我们为之付出全部心血。而在现实中,尽管人民法院的公正高效有目共睹,公众高度评价,但并非尽善尽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司法环境的滞后、司法体制本身的缺憾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特殊情况下,还会激发。前一时间发生的“宝马车撞人案”就是一个尖锐的例子,公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超出了司法界的想象,汹涌民意,隐含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更高要求。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于是,就有了司法为民的要求,从最高法院的提出,到省法院的落实,无不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意识;从人民群众的热切反应,到代表的高度评价,无不彰显人民司法的人民本质。

目标确立后,行动就是关键。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公正与效率也决不是一张空头支票,它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落实司法为民,捍卫司法公正,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实司法为民,人民意识是行动指南。如果说司法为民是一首交响乐,那么,人民意识就是它的第一乐章。正如周溯院长所言:“裁判不公、效率不高,问题的思想根源就在于背弃了应有的政治立场。”我们的法院是人民法院,我们的法官是人民法官,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的天职!惟其如此,才能沿着人民司法的方向高歌猛进。

落实司法为民,制度落实是核心。孟子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对于系统而言,制度从内部决定其运行方式;对于个人而言,好的制度能够避免人性的弱点。法院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全局性的问题不能简单的归因于成员的个人品质或者是主观意识。法院在制度性的运行机制上确保公正与高效,人民的利益,自然就会得到实现,司法为民的落实,自然就会水到渠成。

落实司法为民,做 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我能够看到,我从前的偶像、现在的同行,在平凡岗位上非凡的奉献:广东的陈麟基法官,才38岁,就经受了生与死的严峻考验,病逝在工作岗位上,演绎了新时代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四川的唐汉华法官,对当事人的不幸感同身受,以实现公平为己任,长期超负荷工作,英年早逝,留给家人的,是九万多元的债务;陕西的李增亮法官,不计名利,15年如一日奉献基层,以青春、热血成就“铁案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海量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查看法官”风采;就在前几天,我们执行局两位可敬的女法官,接待上访时,整夜陪护照料一位瘫痪的女孩,拿自己的衣服给她御寒。什么是司法为民,这就是司法为民。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生机无限的时代,这是一项充满艰辛充满成就的事业。还有什么比经历和享受奋斗的过程更令人鼓舞?还有什么比见证并参与一个伟大的时代最伟大的事业更激动人心?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一生仅此日,万里是行程。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有的艰难与险阻,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且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乘风破浪,以行动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第4篇:做合格司法警察演讲稿

“炉火的微光,渐渐地暗了下去,外面更黑了。我站起来要走,她拉住我,一面极其敏捷地拿过穿着麻线的大针,把那小桔碗四周相对地穿起来,像一个小筐似的,用一根小竹棍挑着,又从窗台上拿了一段短短的洋蜡头,放在里面点起来,递给我,说:“天黑了,路滑,这盏小桔灯照你上山吧!”当我和同事打着手电筒,结束了两家农户之间的纠纷调解行走在返回司法所的乡间小道上,看着手电筒投射在地面上的那一汪如月亮班的光影,我突然想起了冰心著名的作品《小桔灯》里的这一段话。

当年,在革命最艰难的时期,冰心提着小姑娘制作的小桔灯,慢慢的在黑暗潮湿的山路上行走,那小桔灯散发出的微弱光芒,照得并不遥远,而小姑娘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鼓舞了年轻的冰心,也鼓舞了一代中国人。而今天,我们这些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司法工作者,又何尝不是一盏盏灵巧的小桔灯,用我们耐心的工作给需要帮助的老百姓一份鼓励和温暖呢。

回想2007年,我从教育行业走进司法系统,曾经很幼稚的认为司法工作至高无上,而我们司法工作者就像影视剧中的大司法官,严肃骄傲,受到所有人的尊敬和畏惧。然而第一次调解纠纷,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最后竟然连我们司法所调解纠纷的工作人员也被无辜的挨骂一通,我的心里涌上了很多失望,这完全不是我想象的司法工作,这拉拉扯扯、七嘴八舌的纠纷争吵,道理说不理,说话说不通的当事人,我真的觉得这样的工作没有意

义,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

然而,当我从开始无可奈何的和司法所的同事们去调解纠纷,到慢慢的在纠纷调解中感受到基层司法对老百姓的帮助,看到接受司法援助的乡亲们眼中由衷的感谢甚至是激动的泪水,我重新认识到了基层司法工作重要性。

还记得有这样一个下午:一位70多岁的老大娘,杵着根树棍,一路询问着来到司法所办公室,见到我的第一眼就满含泪水的说“同志,你们帮帮我吧,我家生了一个不孝子呀!”我们走进老人家里,首先看见的一幕怔住了我,老大娘70多岁的老伴因为挨了儿子的拳脚斜靠在院子里的蓑衣细微的呻吟,他们惟一的儿子却不管不问。我们找来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给老人的儿子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在我们耐心的说服和帮助下,老人的儿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我们和老人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要好好的赡养老人。案件处理结束以后,我并没有太深的印象,因为这样的案件,我们处理得很多。几个月以后很热闹的一个街天,两位70多岁的老人家来到了司法所,非要给我们一篮自家收的李子,我们当然不能收,老人红着眼眶说:“同志,你们一定要收啊,要不是你们教育了我家那个小挨刀儿子,我们老两口哪有现在的日子过!”我仔细一看,原来是老大娘和老大爷,几个月不见他们的气色好多了,衣服也干净整洁,难怪我们一下子都认不出来了。看着老人家的变化和他们激动的泪水,我

愈加认识到我们基层司法工作的重要,一起公正无私的司法判决能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一起家庭纠纷的调节能换来一个小家庭的和谐,一起帮助弱者的司法援助能给受助人带来国家的关怀,一场普及法律知识的讲座,能让无知的人心悬崖勒马,改变的或许将是一个人的一生。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受到了幸福。我们基层司法工作就是用一盏盏小桔灯,点燃着千家万户的和谐和幸福,照亮了广袤的乡村一片安宁。田间地头,有我们调解的身影,山林村寨,是我们工作的场地。劳资纠纷,有我们的身影,征地赔偿,有我们的身影,移民工作,有我们的身影,新农村建设,有我们的身影,基层一线的每一件小事或者大事,都有我们的身影,这是老百姓对我们的信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庆幸,我是全国名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的一份子,正是我们这些基层的司法工作者,用手中的小桔灯照耀着广大农村的和谐幸福,我庆幸全县今年调处的8368件案件,调解成功7963件,成功率达95%,避免经济损失169万的成绩有我一分的力量。

最后,请允许我改写冰心《小桔灯》里的一段话来结束我今天的演讲,在千千万万各基层司法工作者的努力下,我们交到人民群众手中的一定是这样的一盏小桔灯,这一盏小桔灯一定能让人民群众有这样的感受:我提着这灵巧的小桔灯,慢慢地在黑暗潮湿的山路上走着。这朦胧的桔红的光,温暖着我的生活,基层司法工作者的公平、正义、廉洁、忠诚精神鼓舞了我,我觉得眼前有无限光明!

第5篇:做合格司法警察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作为一名市人民法院的干警,我感到无比的骄傲和自豪! 3年前,从跨进光荣的法官队伍那一刻、从穿上这身严谨的制服那一刻起,我的人生就已经交给了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今天我演讲的题目就是“创先争优,司法为民”。

每当我步入法院大门时,注目那庄严高悬的共和国国徽,仰望那迎风飘动的五星红旗,一股神圣感与自豪感油然而生,同时也感受到一丝敬畏,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曾经不止一次的问自己,这种感受来自何方?是法院名头的显赫?还是司法本身的威严?最终我意识到,这些都不是,这神圣、自豪、敬畏与责任,来自于人民法院所承载的是——人民的嘱托,人民的信任,人民的殷切期盼!

风风雨雨几十年,我们的祖国从一个被外国列强蹂躏的失败者成长为今天这个世界最具发展潜力的新中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华民族的命运。

作为出生在新中国的这一代人,我无法去真实地感受革命前辈抛头颅洒热血的赤诚,也无法体会解放前后的新旧中国那鲜明的对比。但是,在和平年代,在经济发展的时代,在带领中国人民奔向小康、引领中国走向强国之梦的今天,每一名共产党员,依然站在了时代的潮头。

如今,创先争优,争当北安先锋正在我市唱响。是啊,创先争优是敢创一流的勇气,是永不懈怠的精神,也是共产党人勇往直前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做 为司法战线的一员,我们义不容辞!

共产党员,一个崇高的荣誉;法官,一个神圣的职业,当我们同时被赋予这两项无上光荣的称号时,历史要求我们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现实更要求我们要时刻牢记人民的重托。

司法为民,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包含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厚重寄托与殷切期望,而承载着这寄托与期望的人民法官,更是把司法为民当成了对人民群众的庄重承诺。在我们法院,在我的身边,就有着这样一群用细心、用真心、用爱心、用公心实践着这一承诺的法官,他们数十年如一日地工作,他们时时刻刻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办案宗旨,以自己的行动默默的履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誓言。

30多年前,党的好干部焦裕禄走进兰考一位老农家时,曾经说过一句让后人广为传颂的话:我是您的儿子。短短一句话,跃然而出的是对人民的无限深情,更是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挚诚的心。

平凡的工作之所以伟大,在于赋予了工作浓浓真情;短暂的生命之所以不朽,在于演绎了生命永恒真谛。只有胸怀天下,才能高扬人生价值;只有心系人民,才能诠释生命意义。

“将忠诚铸进庄严的国徽,用公正架起金色的天平”“惩恶扬善、匡扶正义是我们的使命,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是我们的赤诚”……口中总是不自觉的哼起这首我们的歌,人民法官之歌,那坚定激昂的节奏激荡起的不仅是心中的自豪感,更是无限的责任与使命!

青春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出最耀眼的火花,青春只有在奉献中才能闪耀出最灿烂的光芒,作为当代青年的我们,勇于创新,甘于奉献,让人生绽放出最灿烂的青春之花,让天平永不倾斜,让国徽永远闪光!

谢谢大家!

第6篇:做合格司法警察演讲稿

司法工作竞职演讲稿

在此,首先感谢厅党委、厅政治部给我这次竞争的机会。

我叫,1965年1月出生,1983年11月应征入伍,1985年9月考取沈阳炮兵学院,学习地面炮兵指挥专业,1987年7月军校毕业,历任学员班长、排长、代理连长、代理指导员、组织干事等职,1995年7月转业到省司法厅工作。我申报竞争的岗位:第一志愿是公证管理处;第二志愿是律师管理处。我的演讲稿是按第一志愿准备的。不过,同是业务处室,在很多方面应该是相通的,而且我在律师管理处还工作过一段时间,我想,如果我能胜任公管处的岗位工作,那么我也同样能够胜任其他业务处室的岗位工作。

我认为,作为一名业务处室的领导,要担当起岗位职责,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足够的专业知识;二是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三是相应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而我则已经基本具备担任所竞争岗位的能力和条件。

首先,在业务方面。1988年初,也就是我从军校毕业半年后,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我参加了云南省高等教育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三年的学习内容,我只用了二年半的时间,就完成了自考的全部课程;1997年9月,我又参加了中央党校政法专业本科班的函授学习,1999年底完成学业。1992年8月,还在部队服役的我,参加了第四次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以二百六十四分的成绩,一举取得律师资格。现在,本人已经取得了所有由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考试、考核授予的法律服务方面的资格,这些资格是: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涉外公证员资格、基层法律服务者资格。在省厅机关中,同时拥有这四个法律资格的只有两至三个人,而我就是其中的一位。我是一个半路出家者,这些文凭和资格的取得,不仅详实地记录了我寻求知识的足迹,也表明了我有资格、有能力担当起竞争岗位的业务工作。第二,在理论水平与文字功底上。我认为,理论水平与文字功底是衡量一个人工作能力大小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尺码;文凭、资格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一个人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但文凭、资格并不代表或等于一个人的能力,只有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被实践所证实,那才是真正的能力。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 的。到司法厅工作的五年间,我在边工作、边熟悉业务、边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习的同时,还抽出时间撰写了一些文章,《公证与审判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比较》、《依法行政,难在哪里?》、《发展中的云南公证》、《公证大走笔》等十数篇(条、幅)公证理论文章、公证宣传文章或杂文、消息、信息、图片等,先后在《中国司法》、原《中国律师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其中,一万多字的《公证大走笔》全面系统地宣传、介绍了公证的性质、地位、职能作用、法律效力等,被一省级报纸以一个整版进行了刊登。几年来,不论是公管处还是公证员协会,只要有重大活动或重大工作事项,我都是主要执笔人之一,撰写的材料,受到领导及基层的一致好评。

第三,在组织管理方面。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只懂业务、只会写文章是不行的,还必须具有相应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才能。俗话说:“主将无能,累死三军”,这个“能”,就是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就我而言,从进军校的那天起,一直到转业前,近十年的时间,我一直在从事具体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手下最少的时候也有十几人,多的时候达一百多人,管理的内容,从吃喝拉撒睡到穿衣戴帽,可以说,没有不管的,甚至连战士谈对象的事也要管。正是这种实实在在的、具具体体的、长达近十年的、直接的管理实践,使本人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经验。从成效上看,在这十年间,我所带领的连排班,几乎年年被上级评为先进单位。1992年初,我参加了由军区组织的为期四个月的政工干部培训,具备了一定的做 政治工作的能力。1999年,我被借调到省政法委综治办工作,由于综治办既要与地州市打交道,还经常与四十多家厅局级成员单位进行联系,在综治办工作的一年里,我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了新的提高,我的工作得到了省政法委及综治办领导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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