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道文库 > 制度 >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

| 新华0

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好的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是怎样的?这里给大家提供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供大家参考。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1

第一条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和园区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第二条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第三条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公司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39;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五条由专职保安负责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保卫科长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六条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业户,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2

(一)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对项目施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技术责任。

(三)以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原则,编制施工方案,使施工始终处于安全的良好状态。在解决施工难点时从技术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

(四)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安全。

(五)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编制对职工安全生产教材。参加定期的&39;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技术性的整改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六)参加项目的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械“三宝”及“四口”防护等,检查验收工作,并作好交验签字手续。

(七)负责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作好交底签字手续入档。

(八)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九)对项目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针对事故原因,编制出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技术措施。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3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员出勤实行打卡考勤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计件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务必到指定的打卡机上进行刷卡;

3、计件员工根据生产需要按车间安排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每一天将生产车间打卡刷卡记录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名后报人力资源备案,以作工资的核算依据。

4、打卡机的监督管理:总裁办人力资源与保安负责打卡机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5、刷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刷卡,由本人带给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出差申请单请假条外出申请单员工考勤异常单等,报人力资源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刷不到IC卡等特殊状况时,务必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人力资源核查存档,或主动到保安处登记进出厂时间。

3)因工作性质特殊而无法依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特殊岗位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按"特殊岗位作息时间"打卡。

4)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公司顾问、外聘项目组人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进入公司作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至1小时内扣2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3次者以旷工半天、6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依次类推。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为早退,早退参照"迟到时间标准"双倍处罚;

3、擅自离岗:非工作需要离岗达半小时以上视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参照"早退"标准处罚;

4、旷工:按旷工时间以日工资的3倍比例扣罚,旷工3天以上的,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为员工已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对旷工或请假超期3日人员,各部门应在4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总裁办、财务部冻结该员工的工资。员工私自连续离岗三天作连续旷工处理,部门应在第四天之内报总裁办,逾期不报者,给予部门考勤员50元/人处理,直接领导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各100~200元处罚。员工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或月累计五天以上者,均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对于员工离职,考勤员应将该员工的离职申请表及离职审批表在2天内交人力资源备案或存档,否则,迟交一天考核考勤员10元/天,主管领导20元/天。

7、各部门未按时将手工考勤记录上交人力资源审核的,罚职责人每迟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记录不全或有误者给予职责人每个问题点5元罚款,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

8、人力资源未按考勤报表核算薪资的,罚职责人20元/次。

9、忘记刷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罚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当事人双方各扣罚200元/次。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4

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七十二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总公司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总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分公司包括由总公司与其他投资人共同投资、且由总公司或分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其股份比例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

第四条:总公司作为分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分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分公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的选取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总公司对其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总公司分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将对各分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授权,确保各分公司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第六条:加强总公司对分公司资本投入、运营和收益的监管,监控财务风险,提高总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资本运营效益。各子公司要依法自主经营,在总公司的统一调控、协调下,按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

第二章:经营管理

第七条:总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各分公司的经营、筹资、投资、费用开支等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总公司根据市场及企业自身状况核定并下发各分公司的年度经营、投资、筹资及财务预算,并将年度预算按月、季分解下达实施。各分公司应确保各项预算指标的实施和完成。

第八条: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股权处置权、资产处置权、对外筹资权、管理制度权和各种形式的对外投资权。分公司处置资产须事先向总公司作出详细的书面报告,经总公司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为经营活动需要,确需增加筹资、对外投资和自身经营项目开发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务必在事先完成投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查后提请总公司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

需增加筹资,实施时事先向总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并明确说明所需资金数量、用途、投向、用款进度,经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协调解决。

第九条:各分公司务必依法经营,规范日常经营行为,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定从事经营工作。

第十条:各分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内部各管理和经营部门的职责,根据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总公司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各分公司的核算及管理系统都应纳入本系统管理,务必按照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反馈经营、财务、人事、资产、投(融)资等信息,为总公司的经营决策带给科学的依据。

第三章:人事及薪酬管理

第十二条:各分公司应依法设立董事会,总公司安排人员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子公司的经理(包括经理、副经理)由总公司提名并提请分公司的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分公司的经理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和解聘,分公司经理务必对任职公司高度负责,务必具备充分行使职责和正确行使权力的潜力,确保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被聘用的子公司部门经理应与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分公司部门经理应与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职责、权利、义务及应享受的待遇和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第十四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总公司委派制,并由总公司财务部对其直接负责。

第十五条:在总公司定员范围内,各分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需报总公司审查备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人员、及设立新岗位等。

第十六条:各分公司录用员工一律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应制定员工的招聘录用、辞退及人事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建立各分公司经理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定期报告制度。分公司管理制度分公司的经理务必每季度向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进行一次全面详实的经营状况报告,每年向总公司董事会进行一次述职报告。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制订薪酬管理和奖惩制度,报总公司批准。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的薪酬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副经理的薪酬由分公司、子公司总经理拟定报总公司审查确认。分公司部门员工的薪酬由分公司总经理确定。分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发放确定并发放。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及总公司规定制定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经总公司审查确认之后执行,制度的修改亦按此程序执行。

分公司经理在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活动中理解总公司的监督和业务指导,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财务预、决算方案;

2、组织实施所在公司的采购、销售计划;

3、组织制定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报总公司审批、并由总公司统一购买分配;

4、支持并保障所在公司的财务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各分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固定资产购买、建造、重大改造及装修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

3、预算管理制度;

4、费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未经总公司批准,分公司不得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借支资金以及带给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第二十二条:各分公司的财务会计核算务必依法、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虚列或少列收入,不得虚摊、不摊或少摊成本、费用。分公司企业所得税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申报缴纳。分公司除企业所得税外的其他各项税费、分公司的所有税费均由各单位财务自行申报缴纳。

分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总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分公司、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总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构成的损失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分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带给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理解总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计。

第二十三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月编报会计报表并在次月5日前上报、按季编报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报表说明)并在季末次月10日前报送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向总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务必经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查确认后上报。分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要对本公司报送的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总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等重要文件,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对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在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总公司董事会: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予、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3、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4、遭受重大损失(包括产品质量,生产安全事故);

5、重大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是所在公司的信息报告第一职责人,同时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指定专人作为指定联络人,负责向总公司报告信息。

第二十六条:内幕知情人员对总公司及分公司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六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总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各分公司应理解总公司的审计监督,积极配合总公司审计部门完成总公司指令的各项审计工作,任何单位分公司及分公司管理制度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总公司审计人员依法执行审计任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二十八条:总公司审计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分公司、子公司进行审计。以便于总公司对各分公司、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经营者的工作业绩做出全面评估,并及时了解分、分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各分公司、子公司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离任,务必由总公司对离任的经理或财务负责人在任职期间的工作状况进行全面审计。

第三十条:各分公司、子公司对外签订的重大经济合同务必报备总公司审计后实施,未经审计确认的重大经济合同不得实施。重大经济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固定资产购买、建造和装修改造合同及预算和决算书;

2、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合同;

3、与其他投资人合作项目开发合同;

4、任何形式的对外承诺、担保、财产抵押和质押合同;

5、重大资产处置合同,包括股权转让、重大财产转让、租赁等合同。

第七章:个性审批事项

第三十一条:分公司发生下列事项,应事先征得总公司批准: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3、带给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重大经济合同;

6、债券或债务重组;

7、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

8、总公司认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分公司务必按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有关事项的申请和报告职能,切实完善经营管理工作,并理解总公司的监督检查。总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分公司应当遵照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总公司董事会制订并修改;由总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6

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制度进行考勤打卡,包含公司各部负责人,主管及以下员工均为考勤对象。

一、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单双休制(一周单休,一周双休),法定假日正常休息,特殊情况公司另行调整排班。

2、上班时间:每日8小时,节假日放假时间以及上班时间由各项目部自行拟定上报财务部。特殊情况需调休则须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告知财务部及总经办。

二、考勤打卡规定:

1、考勤方式:公司采取钉钉打卡考勤,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

2、漏打卡的员工应在次日内钉钉填写补卡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核实并审批,逾期无法补卡;

3、每月补卡次数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按迟到或早退记录(因公外出除外);

4、因公外出,开会、培训等外勤打卡,到外出点定位签到。

三、迟到/早退罚扣说明及标准:

1、员工当月允许三次10分钟内的迟到不扣罚薪资,超过3次每次罚款20/次

2、员工当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的,罚款50/次;

3、员工当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但不超过60分钟的,罚款80/次;

4、员工当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按半天事假计算;超过2小时,按1天事假计算;

5、月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但不超过30分钟的累计满5次,或超过30分钟累计满3次,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四、旷工罚扣说明及标准:

1、旷工日不计发薪资,扣除当日工资+罚款2日工资;

2、一个月累计旷工天数超过3天以上者或1年累计旷工6天者,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五、全勤:

当月出勤记录正常,未出现任何延误的,视为全勤。

(注:未发生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缺卡/上下班打卡齐全等行为的,但出现上班开始后10分钟内签到的.,不能视为全勤)。

六、请假制度:

病假:病假者须持二级医院及二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请假,在钉钉上向上级提交病假申请单。无休息证明或者超过证明中时限的按事假处理。病假请假5天以内的,扣发50%工资;超出5天的,按事假处理。

事假:员工因私人事由需请假时,需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事假按实际时间扣发基本工资。

婚假、产假及其它假别: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七、员工出勤纪律:

1、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不经请假、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的,以旷工论。

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累计旷工十天以上者,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扣罚的资金用于项目部团队活动经费使用,本制度自20__年7月1日起实施,请各位员工详细阅读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7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电话。

二.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产品整齐,桌面清洁;

3、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4、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5、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6、每周六上午开例会,9点开始;例会主要是对上周工作内容的总结、下周工作的计划;工作相关内容的培训(特殊情况可延续到下周一),下午公司大扫除。

7、每月底上交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表;

8、每个季度进行季度考评(方式待定)。

三、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仓库管理程序,促进仓库各项工作科学、高效、有序的运作,加强对成品模具、物料存放及出入库安全,提高物料的有效利用率,合理控制费用的支出,保障公司生产物料及时供应及成品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详细阐明了公司仓库管理职责及成品、物资出入库管理程序。适用于工具、辅料有限公司成品、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二、产品入库有关制度:

1、产品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所开单据验收合格后,方可及时入库。

2、仓管应认真清点所要入库产品的数量,凭入库清单并检查好产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3、产品进库,仓管和采购员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采购部或生产部门申请所购产品条款内容、产品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做好入库登记,并保留入库清单表。

4、产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5、产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帐、卡、物、金额相符合。

6、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三、产品出库有关规定:

说明:

1、仓库产品出库必须由销售凭销售订单并签字方予以出库;

2、保证产品的质量、数量。

目的:

1、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数量。保证发货信息的准确性。

2、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一)产品出库,仓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凭出库单并有其主管签字方可领辅料。仓管员做到无票据不予发放辅料或产品。

(二)产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订单急的除外。如镁制品、铜制品等表面因潮湿长霉。

(三)仓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每月结账前向财务部门提供出入库报告,以供参考。对于账物不实的情况,仓管按原价赔偿。

(四)仓库为公司重地,仓库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与易爆品。

(五)仓管员每月底进行清点盘货,发现货物不足时,应及时补充。

四.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2、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3、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4、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6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6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6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5、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五.保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8

办公室是公司对外联络的中心枢纽,是展现公司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全体员工均须遵守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条办公室内须保持肃静,办公时要端正坐姿,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楼梯处停留会话,办公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严禁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打牌、下棋、赌博,未经他人允许,不准随意翻阅他人办公资料,更换台、凳、电话等,违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第四条文明接听电话,不得借办公电话谈与工作无关的&39;事情,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做好请示汇报,如私自打国内国际长途或用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台等,一经查实,个人除需承担相关电话费用外,并加罚20元/次;

第五条严禁串岗或群聚聊天,影响他人工作;

第六条注意保持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墙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器具等须摆放整齐,衣物、箱架、雨衣(伞)、头盔等私人物品必须放到更衣室,下班后应整理好桌面物品,严禁乱摆乱放;

第七条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将烟头扔进纸篓,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八条办公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空调、排气扇、水龙头、灯管、电话、电脑等)未经同意不准随意拆装,如出现故障须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凡擅自拆装或者人为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第九条热情接待来访客户等外来人员,言行大方,注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条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关闭空调、灯管、电脑等电源,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检查电源关闭情况等;

第十一条严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调换,应提前一天向分管副总、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调换,不得无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9

一、管理宗旨:

以最少的投资、最少的成本,科学的、合法的、切合实际的方式,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变被动为主动,变落后为领先,创造最大的效益、最大的利润。

二、管理的层次及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高管到中层,然后从中层再到普通员工的垂直管理模式。每一个员工,上至董事长、下至普通员工,在工作和业务处理活动中必须找准自己的位置,各司其职、各谋其政。按层次、按程序、按规定办理,禁止违规办理。

三、管理措施:

(1)公司管理实行逐级分层垂直管理模式。从上到下:实行老总到中层,然后从中层再到普通员工;从下到上:实行普通员工到中层,然后从中层再到老总。在工作中,老总就是老总、中层就是中层、普通员工就是普通员工,各自职责分明,等级森严。大家彼此要认清自己和对方的身份,下级必须服从和尊重上级。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是工作中下级必须服从上级的管理和安排。否则给予犯规者严厉的经济或行政处罚,不能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的员工,公司予以待岗或辞退。

(2)大力树立上级在工作中的权威性,加强实际工作的执行力。在工作中“官大一级压死人”。下级必须对上级在工作中绝对服从,只有这样,仿佛军队打仗一样,才能拥有充足的执行力。在工作执行中,上级永远是对的。只有这样,上级的工作安排才会不折不扣地得到下级的执行。在工作执行过程,下级对上级有意见、有疑问、有不同看法时,可以保留,可以沟通交流,甚至可以越级申诉,但是在此过程中上级安排的工作仍然必须不折不扣地得到下级的执行,除非安排此项工作的上级对下级发出停止、暂停、延期或调整的指令。因为只有这样,一项工作从上到下,才会不折不扣地得到逐级落实、圆满完成。

(3)公司员工从上而下实行逐级问责制。每个员工从公司领取薪水,做好本职工作是应该的。如果某一项工作没做好、没做完,那么,执行该项工作的普通员工有义务向他的直接主管汇报和说明具体情况和原因;则由主管领导予以协调解决,主管领导解决不了的,由主管领导上报老总,说明具体情况和原因。如果汇报的情况主管经理置之不理或拖沓不予处理,普通员工有权向总经理反映情况。

(4)公司员工从上而下实行逐级限期完成制。相关工作,先由老总给部门主管限期完成,到期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布置的工作,则处罚相关部门主管。同样,部门主管把相关工作分解安排给普通员工限期完成,到期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布置的工作,则处罚相关普通员工。如果老总把工作安排给部门主管,部门主管把相关工作没有分解安排给普通员工限期完成,则处罚部门主管,不处罚普通员工。如果部门主管把相关工作分解安排给普通员工限期完成,到期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布置的工作,则处罚相关普通员工,不处罚部门主管。

(5)公司员工从上而下实行工作管理及工资待遇逐级岗位责任制。任何一个员工任职于某一个工作岗位,那么他就行使该岗位的权力、承担该岗位的责任、享受该岗位的工资待遇。如果换岗,则根据新岗位行使新岗位的权力、承担新岗位的责任、享受新岗位的工资待遇,不再享受换岗前原工作岗位的工资待遇。公司不实行论资排辈。

四、管理重点:

公司员工要做到:“三个归零”。

一、心态归零:不论自己以前职位多高、权力多大、能力多强,那些都已经属于过去,我们把它归零。我们要调整心态,面对现实,从现在开始,从零开始,从现在的工作岗位重新开始。

二、贡献归零:不论自己以前对公司有多大贡献、有多大付出、有多大成绩,那些都已经属于过去,我们把它归零。我们重要的是从现在开始,从零开始,把现在的工作做好。

三、过失归零:不论自己以前对公司造成多大损失、有多大失误、有多大过错,那些都已经属于过去,我们把它归零。放下思想包袱,从现在开始,从零开始,把现在的工作做合格。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10

1、目的

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管理,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储和厂房区域等工作环境的控制管理。

3、职责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相关生产现场、办公场地、厂房区域等的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为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能动性、满意程度和绩效/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业绩,各单位、部门应对产品生产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员工生活的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2各单位、部门应识别和确定对产品质量及其实现过程有影响的工作环境,并按照工艺要求,对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3各单位、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确定并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并提供必须的作业场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包括:

4.3.1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参与机会,以发挥公司内人员的潜力;

4.3.2设备设施的管理,并力求提高设备的效率和安全性;

4.3.3提供适宜的劳保和防护用品;

4.3.4工作场所的位置;

4.3.5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4.3.6热度、湿度、光线、空气流动;

4.3.7卫生、清洁度、噪声、振动、防静电和污染。

4.4工作环境区域划分: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内部各部门的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并赋予其职责和权限。

4.5工作环境的维护

各区域负责人负责对工作环境进行保持维护以达到生产经营的需要,可通过使用看板管理、目视管理、定置管理和7S管理等各种方法实现。

4.6工作环境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情况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照前期策划的工作环境要求对其内部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事项按相关程序文件要求由缺失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对其执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确认、验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

4.7工作区域环境要求

工作区域环境要求应符合《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主要包括:

4.7.1通道的环境要求:

a)通道宽度要求:

1)人行安全通道宽度宜大于0.8,分割线应清晰、准确;

2)车行道宽度应大于3.5m;

3)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大于2m。

b)通道规划的颜色要求:

1)通道线颜色:黄色;

2)通道线表示法:用黄色胶带粘贴或黄色油漆涂刷。

c)通道的其它要求:

1)尽量避免弯角,考搬运物品的方式采取最短距离;

2)通道的交叉处尽量使其直角;

3)左右视线不佳的道路交叉处尽量予以避免;

4)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5)要时常保持通道地面干净,有油污时应立即清除;

6)安全出口必须畅通,不可堵塞,并且要有“安全出口”标示。

4.7.2工作场所的环境要求:

a)使用清扫工具定时清扫工作场所的地面、塑料板、工作台、机器设备、测量设备等;

b)工作场所内不可放置3日内不使用的物料;

c)易损零件、产品或材料应将其置于容器或存放设施内,不可直接将其置于地面上,并且对其要有一定的标识;

d)零件、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不可掉于地上;

e)经常清理地面,使其清洁、干净,不可有油渍(油污)或水渍;

f)消防栓、配电柜与公告栏前均不可有障碍物;

g)工作场所内不可有“没有必要”的架子或障屏影响现场的视野;

h)车间现场车行道、人行道及安全通道要畅通,地面应平整无破损;

i)地面、墙壁、工具箱内外,工作台上下,机床内外均需保持整洁,无散落套圈,机床周围不准放置与本机台无关的物品;

j)检测仪器、器具、标准件应放置有序,位置适当,便于使用和操作,防止变形和工序磕碰伤;

k)工位器具(工具箱、工作台、在制品塑料/筐板等)均需按规定位置摆放,不能超出规定的标准线;

l)工序间产品要摆放整齐,在加工摆放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磕碰受损,并及时交检;

m)生产现场严禁吃零食,吃饭,看书刊杂志,不准将雨具带入生产车间;

n)厂区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o)生产现场不准穿拖鞋,不准穿高跟鞋,穿好工作服,不可放置私人物品(可在某区域集中放置);

p)对暂时不用的物品,全部清理出生产现场。

4.7.3工作区域的标示要求:

a)区域线的颜色规定:

1)合格区:绿色油漆或绿色胶带,5cm宽;

2)不合格区,可疑品区或安全警戒线:红色油漆或红色胶带,5cm宽;

3)待检验区域、定位线或通道线等:黄色油漆或黄色胶带,5cm宽;

4)办公区、工作区、作业区域,待作业品区域等:白色油漆或白色胶带,5cm宽。

b)区域定义:

1)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2)不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不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存放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3)可疑品区:指专用来存放因无标识或标识不完整而无法辨别产品名称种类或无法明确产品状态(合格或不合格)之产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4)待检验区:指专用来存放等待本制程检验员检验的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需要所而定;

5)暂存放区:指因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电梯或等待出货等物品暂时存放的区域,暂放时间限为一周内,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6)作业区: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将作业的区域,如进货检验区等,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7)放置区:指用来定位某些非质量体系类物品的区域,为了现场的整体美观,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如清洁用具放置区、文件柜放置区、报废产品放置区等。

4.7.4仓库、储存室的环境要求:

a)仓库、储存室须有管理责任者的标示,仓库、储存室管理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应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领发作业,并确保其“帐、物、卡一致”;

b)光线的照明亮度应适适宜,且仓库、储存的区域应通风、不积水、不潮湿、干净、整齐;

c)必要时,仓库、储存室需有贮存平面布置图标示,其内储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应以标签、标识牌等作明确的标识;

d)仓库、储存室存放的物品、材料如以纸箱储存,须有叠放高度的限制;

e)对仓库、储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化学药品等储存须以明显的标识牌进行标示,并对其予以隔离、防潮及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f)贮存区或其料架上不允许有好几种材料、零件、配件等混淆放在一起;

g)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对仓库、储存室等内材料进行盘点和检查,清理呆料和已经生锈变质过期的材料;

h)贮存区料架上不准存放呆料、废料或其他非材料的物品;

i)已生锈或变质的材料或零件、配件不准放置于贮存区内或其料架上。

4.7.5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管理的环境要求:

a)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管理规定:如编号、目录、存放处定位;

b)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专用的文件柜,并有管理责任者之标示;

c)文件档案实行目视管理,让人能随时使用;

d)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保管须有目录、有次序、且整齐,让人很快能使用;

e)个人资料(卷宗)不可放在共用文件柜内。

4.7.6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的环境管理要求:

a)生产现场各单位的机器设备摆放必须整齐、干净;

b)建立机器、设备的责任保养制度(包括:机器、设备的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制度),并定期检查机器、设备润滑系统、油压系统、空压系统、电气系统等;每一台设备都要有保养记录,设备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确标示;

c)建立机器、设备的操作指导书,要求所有人员按规定对机器、设备进行操作,并扫除一切异常现象;

d)不可有短期内(二周内)不使用之设备存放于生产现场,如有则需以“停用”等标牌进行标识。

4.7.7实验室工作环境管理要求

a)实验室必须按防火、防灾害事故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39;管理机制;

b)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动力电源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c)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管理;

d)实验室内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注重防火防爆;

e)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坏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f)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工作结束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设施,注意关好门窗,方可离人。

4.7.8用电安全管理

a)配电房管理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执行。

b)生产过程用电管理

1)每台生产设备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2)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3)有接地要求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接地,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线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4)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5)屏柜调试过程中应按照要求将屏柜接地。

4.7.9饮食管理要求

a)地面、台面、用具及就餐环境管理要求

1)每天工作结束应及时打扫地面、地沟、台面,不留死角;

2)定期对食堂各个功能间进行彻底清洁大扫除,包括:墙面、地面、餐饮具、公用具、案台面、冰箱(柜)内外壁等,保持干净整洁,特别是放假结束后的食堂清洁卫生;

3)餐桌应当餐前擦净,餐后除油清洗干净,桌面、桌腿及各部位无灰尘、无油腻感。应当有专用于擦餐桌的抹布,抹布应当保持干净,定期更换;

4)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暖气、空调机清洁整齐;

5)餐厅安装灭蝇灯、紫外线灯、门帘、风幕及其他防菌、防蝇、防鼠、防尘等措施;

6)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或机械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摆放整齐,放于原位;

7)配餐过程快餐公司职工服装要求整洁,挂胸牌,戴帽子、口罩、手套;

8)运餐车辆要求清洁,盛装饭、菜、汤的器具必须加盖或用保鲜薄膜包裹,严禁人货混载;

9)全体员工就餐时应保持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

10)各加工产生的废料、废弃物及泔水等应存放在加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运走,清理后的垃圾桶应里外清洁不遗留食物残渣;

11)饭菜留样48小时,每份重量不低于150克;

12)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参与日常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与监督。

b)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

1)应当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记录。要相对固定食品、原材料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和便于监督;

2)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设立专职仓库保管员,要严格食品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验收时要检查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数量、索取有效证件(票记要与食品批号相符);

4)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应当通风良好;

5)储藏的食品应隔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列整齐。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臭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6)储藏场地,要通风良好,温湿度低,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

7)食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保质措施,坚持先进先用的原则,切实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c)饮用水安全管理

1)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内茶水间的开水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清洗,并做好记录;

2)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一年换水两次,并保存相关记录;

3)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质每年做好水质化验,并保存化验记录。

4.8工作环境管理的实施

4.8.1各单位上班工作前及下班生产结束后,须对其工作区域地面、工作(办公)桌内外、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物料存放区、废料箱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并在工作过程中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有序。

4.8.2必要时,各单位工作区域的环境可以设专人每天进行清扫。

4.8.4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其他生产废料等必须整齐放置于指定区域,并对其进行标识,严禁将其凌乱堆放,其具体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8.4生产所需要的推车、电瓶车、叉车等各类转运工具必须分类停放到存放区,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4.8.5各单位建立工作环境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凡本公司员工的奖惩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公司劳动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建设,有效惩处违法乱纪行为,增强员工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第三条本制度的原则是: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相结合的原则,奖优罚劣,对违反纪律的员工,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奖金两种,其受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表彰

1、在保证服务质量、降低消耗、无差错、增加销售业绩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2、全年出勤率达100%者,或连续两年出勤率达到98%者;

3、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突出事迹者;

4、维护公司财经纪律,保护公共财产和商品,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它有利于公司利益的行为应予表彰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物质奖励

1、一年内曾多次受到表彰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或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且有具体事迹证明者;

3、其它有利于公司利益的行为应予奖励者。

第五条以上奖励可按其对企业的经济效益贡献大小,在大力进行表彰的同时,给予以200-2000元奖金。

第三章处罚

第五条员工的惩诫,分为警告、罚款、辞退三种,其受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消极怠工者;

2、上班期间无正当理由不服从指挥、调动、管理者;

3、无理取闹、纠缠领导者;

4、当日值班人员无故不打扫卫生或应付着;

5、在上班时嚼口香糖、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抛杂物、破坏营业场所卫生者;

6、在工作时追逐打闹,高声喧哗者;

7、下班不关计算机,不盖机者;

8、其它有损公司利益,应予警告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100-200元罚款

1、上班时间仪表不整洁,未能按要求着工作服,未戴上岗证者;

2、非因客户原因造成退票、退货、损害公司利益者;

3、对客户不礼貌,导致客户投诉并使客户流失者;

4、对上级主管之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5、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6、一月内受到两次以上警告者;

7、其它有损公司利益,应予罚款的行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辞退

1、唆使、挑拨员工制造不团结,恶意诽谤他人者;

2、进行非法交易者;

3、上班时间与客户或同事发生争吵或打斗者;

4、贪污、偷窃、营私舞弊、欺骗公司,以图获取经济利益,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5、拾到客户贵重物品,恶意隐瞒企图占有者;

6、对本职工作不能胜者。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____×有限公司;员工是指____×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__等、民族__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19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

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__、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__均工资低于公司月__均工资的,按公司月__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__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19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19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为9个月;2019年以上2019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19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__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

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__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

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

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

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__均匀。

第90条

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

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附则

第96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

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

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__(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100条本规章制度自2019年3月24日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13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印模,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法定代表人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和使用范围。

3、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法务部留档备案。

4、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5、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6、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如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应声明作废。

公章停用时须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公章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公章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报公司法务部核实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法务部存档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保管人必须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法定代表人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盖章文件必须立即收回。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14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一旦投资者缴清其对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出资后,投资者无须再以出资、贷款、垫款、担保或其它方式向公司或代表公司提供任何资金。公司的债权人仅对公司的资产拥有追索权,而不得要求投资者偿付公司的债款。

所投资企业是指:公司单独投资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和/或中国投资者共同投资的企业,公司或与其他外国投资者的外汇出资占所投资设立企业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同时公司的出资占所投资企业总注册资本不少于10%,此等所投资企业应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并享有外商投资企业所有优惠待遇。

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

(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房地产开发及与此相关的业务所需材料、设备、用品和在国内外经营、销售所投资企业开发的房产或其他相关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

(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

(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并提供担保和抵押。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15

一、总则

为促进本公司全体员工养成守时出勤的习惯,增进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以供公司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二、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三、出勤管理

(一)出勤打卡

1、各员工按照其实际工作时间,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本公司出勤指纹打卡机位于)。

2、可具体约定打卡时间

(二)迟到

1、上班时间后,分钟以内打卡者,视为迟到一次,每迟到一次予以经济考核__元。

2、上班时间时予以经济考核__元。

3、全月迟到次数之计算:全月迟到累计超过旷工日论;每旷工一日予以经济考核__元。

(三)早退

1、下班时间济考核__元。

2、员工早退一次除不计该月为全勤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3、全月早退次数之计算:全月早退累计超过旷工半日论;每旷工半日予以经济考核__元。

(四)旷工

1、未经请准假或假期届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均以旷工计。

2、员工旷工按日不发当日薪资,并加扣一倍日薪资。

3、员工旷工连续日或全月累计旷工日者,予以解聘。

4、员工旷工之核计不满半日以半日计。超过半日不满一日按一日计。

(五)打卡规定

1、员工上下班出勤应当亲自打卡,不得有作假行为。

2、员工上下班出勤如有未打卡情况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主管证明,并经核准、日内在卡片上签注外,视同旷工处理。

3、员工因事需早退或公出,需要离开公司且当日不再返回者,应打退勤卡后方得离开公司。

4、考勤卡必须保持完整清晰,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考勤卡记录不明而影响薪金核算者,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要求重新核算。

(六)其他

1、本公司员工打卡,如有下列情形者,均以旷工一日计并按其情节酌情惩处。

(1)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者,委托人与代打人均受处罚,委托人以旷工一日论计。

(2)伪造或涂损考勤卡者。

(3)有迟到或早退情节,而故意不打卡者。

(4)外勤员工如出现无打卡记录,无请假申请、无出差时间证明者以旷工计。

(5)每日的出勤打卡统计、填写、管理、保管等工作由考勤专员负责,统一汇总,按部门层级签字确认。

2、打卡签到的.结果同出差补助和各项奖金挂钩。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16

前言

公司管理,现制定《__市__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当本规章制度与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相矛盾时,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制度执行。由于公司的发展与经营环境的不断变化,本规章制度中规定的政策可能随之做相应的修改。但是,任何政策的变动我们都将及时通知您。您有不明确的地方,可随时提出自我的疑问。我们期望您作为__市__有限公司的一员感到愉快。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__市__有限公司,__市__有限公司每一位在岗员工都应遵循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务必增加人员时,应先依照人员招聘流程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招聘,以学识、潜力、品德等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面试。

第三条:面试人员经面试合格后,由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

第四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五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年龄未满16周岁者(绝对禁止,严格管控);

2、持虚假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应聘者;

3、擅自从其他单位离职,尚未解除劳动合同者;

4、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5、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6、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7、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8、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9、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10、体检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第六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终止试用,予以辞退。

备注: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您在一个月内到人力资源部出示相关证明的原件并留下复印件,以确保与您有关的各项权益:1、姓名或身份证号码;2、户籍;3、婚姻状况。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管理

第一条:公司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基于管理及留才的需要,公司与员工签订其他补充协议、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员工应配合执行。

第二条:劳动合同签约方规定如下:

甲方:员工薪资单位所属法人公司之全称

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

乙方:员工本人(严禁他人代签)

第三条:劳动合同务必依规范填写并由员工亲笔签名。

第四条:合同务必在员工入职一个星期内完成签订,并于员工入职1个月内分发给员工本人签收。

第五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本人各执一份。

第六条:不愿签订《保密协议书》者,合同期内公司可调整其工作岗位。新进人员不愿意签劳动合同的,不给予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公司因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经过征求员工意见后能够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资料、跨国家或地区变更工作地点(或多个地点),不视为公司违反合同。

第八条:合同约定双方均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员工本人不愿续签劳动

合同的,应当于合同期满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终止意向。

第九条:公司员工不能胜任当前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能够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合同期满后,如果员工考核不合格;工作表现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

或因人员调整;或因个人的意愿离开公司,公司给予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试用管理

第十一条:凡入职公司者,需先行试用。经试用合格者,方得正式任用。

第十二条:新员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表现优秀者可向总经理提交提前转正申请表。

第十三条:员工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且不得延长试用期。

第十四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向员工说明理由。

辞退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人事部经过调查并核实后,公司将予以辞退。辞职、辞退经过审批后,离职者须在离职之前办离职手续。

员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辞退

1、连续旷工累计三日以上;

2、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明属实;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损毁公司重要文件;

4、对同事暴力威胁,影响公司秩序;

5、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者;

6、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或在其他公司兼职;

7、向第三方或未经授权方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8、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9、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10、其他违反国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规。

交接工作

1、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员工卡及其他公物;

2、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

3、如果与公司签有其他协议,则按其他协议约定办理。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向员工结算工资。

第三章员工纪律和行为规范

日常行为规范

1、上班时光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许煲电话粥、玩手机、吃零食,聊天。办公时光不得打私人电话,特殊状况除外;

2、如需外出应请示总经理;

3、不许在办公室内抽烟、打牌、喝酒。一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吸烟请到阳台或者吸烟处。

4、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5、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相互交流感情;

6、出入房间的礼貌: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请随手关门;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轻脚步;

8、工作时光不准接待亲友,处理私事,特殊状况除外。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17

1、负责有关大事、图片的搜集、整理、汇编保管工作;

2、负责外来公文、信函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分发;

3、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清理和提供利用;

4、负责文件的打印、装订、分发、复印以及名片的印制;

5、协助进行印章保管、使用登记,开具介绍信;

6、负责信件、邮件的寄送,报刊的征订及管理;

7、协助重大活动和会务安排;

8、负责一般来信、来电、来访的接待及处理工作;

9、负责后勤管理工作。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5

1、负责公司日常事务性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印发执行,对执行情况实行跟踪考核。

3、负责会务安排、人员接待及公司的对外宣传工作,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4、做好人力资源的档案管理工作。

5、做好部门考核和公司员工薪酬及奖金的核定工作。

6、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公司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做好请示汇报和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18

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特制定本晋升管理办法。

第二条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第三条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从内部人员中选拔;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第四条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据考核评分办法和公司运营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进行中,对组织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以即时提升;

3、试用期员工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转正晋升。

第五条晋升操作程序

1、人力资源部门依据公司规定于每年规定的期间内,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的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人力资源部门通过行政部以通报形式发布,晋升员工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第六条晋升核定权限

1、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特别助理与由总经理核定;

2、各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部门主管提议,呈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核定;

第七条各级职员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并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门。

第八条凡因晋升变动职务,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条员工年度内受处罚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晋升职位。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19

1.目的

为及时、准确的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为公司留存完整的工程资料,实现竣工摄录资料高质量移交,同时为配合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根据公司《摄影摄像管理办法》、《档案资料控制程序》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专业、各项目部。

3.定义

4.职责

4.1综合部、工程部对工程摄录工作总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专业、项目部及时完成工程照片拍摄,负责提出摄录工作考核意见。

4.2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负责按照摄录范围、内容和具体分工,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程声像资料的摄录工作及存档工作。

5.引用和支持文件

公司总部《摄影摄像管理办法》、《档案资料控制程序》

6.总要求

根据公司现有条件和实际情况,暂不对本办法中的录像资料方面作要求。只对各类工程照片资料的拍摄、整理、管理、存档等进行规范要求。

7.过程描述

7.1摄录工作职责分工

7.1.1综合部、工程部对项目工程摄录工作总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专业及时完成工程照片拍摄,负责提出摄录工作考核意见。

7.1.2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负责按照摄录范围、内容和具体分工,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程声像资料的摄录工作。及时拍摄照片、录像,并对声像资料进行保存、归档,保证声像资料满足工程竣工资料移交规定要求。

7.1.3综合部负责工程主要里程碑项目、项目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党政工团活动、领导视察、来访接待等工作的摄录工作,并对照片和录像带进行保存、归档。各专业、项目部主要里程碑等重要节点项目施工前两天,通知综合部做好摄录准备。

7.1.4项目部如无综合管理人员,项目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党政工团活动、领导视察、来访接待等工作的摄录工作,则由项目部宣传员负责拍摄完成,并发送至综合部存档。

7.1.5所有拍摄完的影像资料要求在拍摄完当天由摄录人员上传到公司综合信息网“工程影像”栏目内。综合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照《光伏电站工程建设重要活动拍摄控制点》(附件1),每月进行统计,对不按时上传影像资料的相关专业、项目部进行考核。

7.2摄录资料整理、归档分工

7.2.1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要指定专人(可由各部门、专业、项目部宣传员担任)对所拍摄的照片资料进行整理汇总保存,按照施工项目和类别建立文件包,并标注拍摄内容和时间。资料保存要做到双备份,一份在摄录人员电脑上进行保存,一份移交给综合部管理人员刻录成光盘资料保存,并做好目录登记。

7.2.2拍摄的工程照片资料移交需要准备两套,一套是公司留作存档,由综合部、工程部按照公司要求和整理标准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另一套是根据业主要求移交给业主,由工程部按照业主的要求和整理标准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

7.3摄录范围、内容和具体分工

见附件1《光伏电站工程建设重要活动拍摄控制点》

7.4摄录要求

7.4.1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摄录工作,按照规定的摄录范围和内容,及时拍摄工程资料照片,并按照要求整理、归档。

7.4.2为保证照片冲洗质量,所保存的工程照片要保持原始尺寸,严禁进行压缩处理,照相机拍摄质量参数要设在最高像素。

7.4.3工程照片要按照准备—开始—过程—结果的时间顺序进行拍摄,每个时间段都要对施工场景、设备状况、劳动过程、人物动作等进行拍摄,确保事件的完整性。严禁出现只有项目完成后的照片资料而没有施工过程资料等现象。

7.4.4照片拍摄过程中,照相机要选择精细模式拍摄,取消日期显示功能,所拍照片严禁出现日期落款,严禁对照片进行文字标注(只可在照片文件名处作文字说明标注)。

7.5现场拍摄注意事项

7.5.1公司EPC、技术、商业交流部分重点拍摄公司管理技术人员、公司领导、项目部领导与业主方技术、商业交流的镜头,拍摄时注意双方人员的各种表情姿势,站姿、坐姿,可以善意的提示一下双方人员及领导。

7.5.2现场拍摄对象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1)在现场拍摄施工人物时,服装、安全帽、鞋子等要符合安规的要求,不得出现不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正确的镜头。同时要求拍摄对象必须穿着公司工作服、戴公司安全帽;施工人员的行为要正确,不要出现说笑、嬉闹不严肃的现象,工作行为与工种、工作性质相对应。

(2)施工场面不得有违章的现象。例如: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工作地点有临空面、存有装置性违章现象、起吊重物下站人等等。

(3)现场拍摄时注意双方人员的各种表情姿势、人员的着装、安全帽、安全带等必须要规范。

(4)不得有不文明施工的行为和脏乱差的现象。

7.5.3拍摄对象要突出

(1)接到拍摄通知,应及时掌握拍摄活动议程,明确活动拍摄内容及对象,拍摄一个场面,主题要明确,要表现什么,要说明什么,是反映场面的壮观,还是反映一个细部,不要没有目的的进行拍摄。

(2)如不能确定拍摄效果,可预先模拟拍摄,检查拍摄效果,提前调整好最佳拍摄位置及拍摄数据。拍摄过程中可增加拍摄角度及拍摄次数,从中选取可用的拍摄资料。

(3)拍摄的周围环境要与反映的主题相对称,拍摄的对象要清洁,周围环境要整洁。

7.5.4拍摄技巧

(1)拿稳摄影机器。画面的稳定是摄录的第一要素,要用两只手来把持摄像机或照相机,利用身边可支撑的物品或准备三脚架,尽量减轻画面的晃动,不采用边走边拍的方式,避免因摇晃而出现的图片、图像模糊。

(2)注意构图,保持画面的构图平衡,保持画面整洁、流畅,避免杂乱的.背景。拍摄人物时,不要给所拍的人物头顶留太多的空间。否则就会造成构图不平衡缺乏美感。进行人物的构图时还要杜绝譬如:电线杆突出在画面人物的头顶上、建筑物的水平面与画面人物的脖子等高、电线横在脖子上等现象。

7.5.5拍摄前,要提前一天对摄影器材进行检查,检查电池是否需要充电、摄影器材是否正常工作、存储空间是否足够,以便及时准备、调整。

7.5.6摄影器材管理

(1)摄影器材包括拍摄使用的照像机、摄像机等,摄影器材为公司统一配备。新项目成立时,公司综合部根据需求状况进行调配或购买领用,并负责摄影器材的日常保管及维护。领用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摄影器材借用登记表(附件2)领取相机,并指定专人保管。如负责人或相机保管人员调离项目部应及时告知综合部,并做好交接手续。

(2)相机领取后,各项目部需将相机保管人员名单反馈至综合部备案,保管人员禁止随意将相机借出私用。如相机出现丢失或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公司综合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3)项目工程并网发电、并完成工程资料的拍摄任务后,其项目部负责人需及时将相机归还综合部,以便其他新开项目部调用。

(4)综合部每半年对摄影器材使用情况进行清查统计,做到帐物相符。

7.5.7摄录工作考核

(1)每月月底由综合部、工程部组成摄录资料审核检查小组,根据管理制度规定的拍摄内容和要求对各部门、专业、项目部的照片、录像拍摄和整理、归档、上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摄录资料拍摄及时、数量多、质量好的部门给予适当奖励,对不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摄录,摄录资料拍摄数量少、质量差的部门给予100元/次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100元/次。

(2)部门发生须摄录而未拍摄的行为,给予以下考核:

a摄录资料可以进行补拍的,对责任部门予以200元/次的经济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200元。

b摄录资料无法进行补拍的,根据控制点的重要程度由综合部或工程部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对责任部门处以500至1000元的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300元。

c已经实施摄录的资料,发生遗失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300元/次的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300元。

d已经实施摄录的资料,未按照要求及时归档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100元/次的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100元。

(3)相机借用期间如因保管不善、私自借出等造成相机丢失或损坏,追究项目负责人及保管人责任,并按照相机的购买原价给予经济考核。

公司管理制度与工作规范篇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遵循“明确、严谨、细致、公开”的原则,在处理我班财务问题时,做到合理运用、合理花费,杜绝资产流失、账目不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二条土木三班所属班费由班社区委员负责管理,所有财务活动接受全班成员的监督。

第三条社区委员须备有财务管理登记本(加电子版),以记载有关事项。社区委员每次支出需在班群发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四条土木三班的财务来源于大家的摊兑和可回收资源的变卖。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五条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员负责采购。采购人员策在采购前应通过微信或qq向申请报帐,班长将申请信息截屏发至社区委员。经班长批准后,先自行垫付购买,报帐时登记。

第六条物品的每次采购应至少有两人同行,如需采购专业用品(如特殊的宣传用品等)须一位专业成员同行。

第七条采购结束后,社区委员应在两天之内制作出财务报表,将经费用处标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称、数量、单价、总额、共计金额,并将相应正规发票(背面必须有采购者的签字)夹在其中,以此记录。

第八条如有特殊情况个别部门需临时采购物品,开销在20元之内的可先告知班长,自行购买并开据正规发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必须征得班长的同意后方可采购。采购过后,补全原有手续(注:本条款只适用于特殊情况)。

    相关文章

    488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