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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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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制度时,需要广泛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想法和需求,并尽可能将其融入到制度中。好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是怎样的?这里给大家提供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供大家参考。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1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条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试用

第十五条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健康检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试用期的考核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服务

第二十五条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行使选举权;

(2)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奖惩

第四十五条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培训

第四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a)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脱产学习

d)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职

第五十三条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2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__消防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二、凡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政治影响大、人员伤亡大、经济损失大的部位,指定为消防重点部位,消防重点部位必须明确消防责任人及其职责,落实防火措施,设立防火标志,配足消防器材;

三、明确消防重点部位,如:车辆停放场地及附近、办公室、交易厅、微机室、配电房、锅炉房、车库为重点防火部位;

四、配备给部门、单位内部的消防器材、设备由部门分管,责任到人,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器材处于良好状态,非火警不得动用。发现器材丢失、损坏,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落实公司消防部门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确保整改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六、加强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举办大型文娱活动,主办单位必须事先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并报上级消防职能部门审查批准;

七、重点防火区域严禁烟火,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的要事先向上级申报,制定消防方案,并有专人看守现场,焊接维修场地要避开易燃物品;

八、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技术规范,必须统一由电工安装、维修,电工要严格按照作操作规程作业,禁止无电工资质人员乱接电器,电器设备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

九、购买、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技术规范,严格购运审批、登记、入库和领用手续,化学药品仓库按照规定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3

第一节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特规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1、公司设立计划财务部作为会计机构。计划财务部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工作,协助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建帐、对账。制定成本管理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持证上岗。

3、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由工作负责人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统计员的调换工作,由计划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

第三条流动资产的管理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账款及预付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出纳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工作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授权的人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回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3、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的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4、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5、有关人员因公外出差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计划财务部预借差旅费。出差回来后的三天内及时到计划财务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6、企业可根据业务量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额20__元(一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安全。

7、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要做到上一张借条不清下一张借条不借,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由两人分开保管。

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保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薄。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公司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在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计划财务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三)应收账款及预付款的管理

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一笼统的地名来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认必须有索取价款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

2、计划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商、销售部门建立健全的销售商、供应商的户口档案。

3、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一次发函或派人核对,每季度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总经理。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定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4、收回的货款要及时上交财务,如发生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5、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的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计划财务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6、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必须经办人签字,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付款(若总经理出差可电话告知,得到允许后方可办理预付款手续,等总经理回来后补齐手续),并同时向计划财务部提供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四)存货管理

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工作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原材料如:板材、钢材、钢管风机等;辅助材料如: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等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及缴纳的税费等。

4、原材料的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五)原材料的购入

原材料的购入必须持有工作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计划财务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1、物资管理部按采购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部门后,须持总经理签字或总经理委托授权人签字后得以采购。购回商品后持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书等同工作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2、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单验收确认,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品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账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计划财务部处理账务;一联供货方证明。

4、对于货以到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填制好一式三联的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账,一联交财务处理账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六)材料出库管理

1、工作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和工程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负责人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工作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成本会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的用料由工作部负责人签批,月底报总经理审批。

2、月末成本会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计划财务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3、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工作完毕要会同仓库、质监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工作批号)一联仓库记账;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交成本会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4、产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成本会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成本会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联方方可对车辆与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计划财务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5、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产品收发、存货明细账、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6、月末在产品的管理,月末工作部和成本会计要搞好在产品或自制半成本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账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务以免出现帐外资产。

(七)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各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签批,综管部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原则。

2、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责任倒查制度,属于工作部门、销售部门或安装、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财产全面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要及时查明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的货物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八)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1、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2、企业需要外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成本会计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应设立专帐,月底核对。

3、业务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交给计划财务部成本会计。

4、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员持发票到使用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计划财务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5、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6、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7、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8、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工作用,由工作负责人签批。不得带出大门以外,需带出时需注明用途、经办人、地址、及归还日期。因业务需要或其他非工作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条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一)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二)本公司产品按工程订单工作,以工作部下发的工作通知单为核算依据。

(三)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四)工作部要与计划财务部积极配合,产品工作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工作批号。车间负责人以工作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料,月末以工作批号为基本单汇总原材料和人工的消耗,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联系起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的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销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跨期使用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

(六)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七)有关费用报销程序按照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八)已销售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计划财务部办理出、冲账手续。

第五条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一)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4:30分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二)企业内部各分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帐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三)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费、运输费用和维修费尽量取得专用发票结算,不得白条顶替。

(四)企业收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要认真检查,凭就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用有关单据。

(五)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计划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第六条会计档案管理

(一)计划财务部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二)计划财务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三)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

1、会计凭证类15年

2、现金、银行存款账簿20年

3、辅助账簿15年

4、固定资产5年

5、季度财务报告3年

6、年度财务报表(决算)永久

7、会计移交清册15年

8、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七条附则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节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

为了公司日常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公司各部门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职责

1、计划财务部:根据留存的各部门管理费用的范围、额度,对费用申请单、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办理现金预借、报销或付款。

2、销售部:应对本部门管理费、差旅费的申请及报销进行初审,其中涉及到的办公费用、员工费用、车辆费用,由行政后勤部复审后交计划财务部审核报销,其余直接由计划财务部审核报销。

3、行政后勤部:负责办公费用、员工费用及车辆费用的复审及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办公费用包括通讯费、办公用品费、房屋租金、水电杂费、保险费等;员工费用包括培训费、招聘费、工作餐费、加班补贴、异地工作补贴等;车辆费用包括车辆修理费、油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验车费等。

第三条审批权限

费用审批分为申请审批和报销审批。

1、技术部门申请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3000元(含3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3000-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2、后勤部门申请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20__元(含20__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20__-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3、技术部门报销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3000元(含3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3000-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4、2、后勤部门报销审批

1)人民币300元以内(含300元),须由部门长签字、总监最终审批。

2)人民币300-20__元(含20__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总监最终审批。

3)人民币20__-5000元(含5000元),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助理最终审批。

4)人民币5000元以上,须由部门长初审、分管总监审核、总经理最终审批。

第四条费用报销流程

1、费用发生均应事先申请,按各类费用具体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费用申请单》,由费用发生部门或分管总监对所辖范围先进行申请审批。

2、费用申请需办理现金预借的及申请转账支票的,填写《借款单》;连同《费用申请单》由计划财务部审核,计划财务部按上述审批权限授权审批后办理借款。

3、差旅费:员工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经部门或分管总监进行申请审批,并按费用审批程序授权审批后办理预借现金。

4、应酬费:员工对外发生的交际应酬费,应事先填写《招待客人申请单》,经部门或分管总监批准后方可进行。

5、培训费:由申请培训部门申报预算,并经部门负责人或分管总监进行申请审批,借款或报销时凭批件办理。

6、车辆费用:车辆修理费、油费、养路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税金、验车费等车辆费用需要行政总监审批。

第五条费用审核

1、费用经办人原则上应在费用产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填制报销凭证,履行报销手续,当月费用在每月28日办理报销,特殊情况可另行处理。

2、现金报销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在背面注明人员、用途、原因和发生的时间),如有费用申请,应附经批准的《费用申请单》。

3、报销凭证根据对应的金额,依照相应的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提交报销。经本部门审核或经管理部门复审的报销凭证,可提交计划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4、费用审核原则上应在收到报销凭证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完毕由审核人签名。

5、审核内容包括:费用报销是否经费用产生部门长审核、分管总监审批;需管理部门复审的费用是否已经审核;报销内容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报销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内容是否真实、书写规范、金额准确、印章齐全的要求;审批权限是否在合法授权范围及额度内。

6、在审核中发现手续不完备,凭证缺失、填写错误等不符处,审核部门应退回,由经办人补办后重新提交审核。

第六条差旅费报销

1、出差费用使用公司《差旅费报销单》,按照费用项目:机车船费、住宿费、公交费、其他杂费等分类。

2、差旅费报销单应正确填写出差日期、路线、乘坐工具、各项补贴、金额及其他项目,报销所附票据,必须保留有效日期即始发和终止时间。

3、员工出差回公司三天内必须报销账目。报销单据填写后先由部门部长审核签字,再送财务审核无误后经总经理签批后到出纳员报销结算。

第七条原材料采购报销

1、原材料采购需先填写采购计划或借款单,报请总经理签批后,财务方可办理(予付货款)付款。

2、原材料采购完毕后需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经手人持原材料入库单及发票到财务办理结算或付款。

第八条零星采购及维修费用报销

1、工作经营过程中需零星采购物品时,应先填借款单,总经理签批后财务付款,采购完毕交于仓库管理员,经验收核实后仓库管理员签字,经手人持验收单及发票经总经理签批后,财务审核无误,出纳办理付款或结算。

2、维修费用报销应由经手人持维修清单及发票,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报销。

第九条运费报销

1、原材料运费报销应填写运费清单。内容包括运输单位名称、原材料名称、数量、运费单价、里程、金额,经手人持运费清单及发票由仓库管理员签字、采购员签字。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无误后由出纳员付款结算。

2、按销售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的运费,由业务员填制借款单及运费清单,运费清单要填写具体:销售单位名称、地址、产品数量、运费单价、金额、运输单位名称、时间,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报销结算。

第十条招待费报销

1、公司招待客人应由负责人填写报销单,经总经理签批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2、销售部门在销售过程中发生招待费应由业务员签字,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签批后到财务审核后报销。

第十一条报销管理

1、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不予报销。

2、所有报销费用经逐级审批后,必须由经手人亲自领取货币资金,杜绝代领代报,计划财务部有权拒绝代领代报。

3、每人每次报销费用只允许填写一份费用报销单,不允许填写多张费用报销单,以此杜绝办公用品的浪费。

第三节仓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验收入库程序

1、物资到公司后,由仓库管理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申请采购人员及仓库管理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采购人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仓库管理员签字,再由计划财务部部长审核后签字;入库单由仓库管理员、计划财务部各持一联做账,采购人员持一联做清款报销凭证。

3、技术部因工作需要,按照入库程序办理入库登记,仓库管理员将入库单第三联交于计划财务部,作为核算费用依据。

4、仓库管理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1)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

(2)与采购审批表中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3)与使用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物资;

(5)因工作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及时入库的物资,仓库管理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第二条物资保管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存放,做到“二齐、三分”。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2)三分:分类、分区、分库。

2、仓库管理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上报计划财务部部长。

3、库存信息要及时呈报。呈报周期分为:月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物资出库程序

1、仓库管理员凭领料人的出库单如实发放,若出库单上主管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2、仓库管理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仓库管理员随时掌握库内物资情况,发现物资不足时,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计划财务部部长,并按要求填写《采购审批表》,经批准后交由物资管理部采购;试剂库内的化学试剂由试验室人员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时做好采购计划。

4、任何人不办理出库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内拿走物资,仓库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出库时的不良行为。

5、以旧换新的物资一律交旧领新。

6、出库时间规定如下: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出库时间定为每周二、四的上午10:30—11:00,下午3:30—4:00;化学试剂可根据每周的工作提前领取,特殊情况除外。

第四条

由于工作更改而引起领用的物资剩余时,应及时退库并办理退库手续。

第五条

公司仓库具体分为试剂库、办公用品库、综合库、服装库。

第六条安全卫生

1、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2、认真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材料(试剂)管理和保护工作。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4

第一章、罚则

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并处罚金__元。

1、上岗前仪容仪表、着装、号牌不符合要求。

2、未经批准使用不可使用的设施。

3、大声喧哗,遭到顾客投诉保洁公司。

4、无故迟到、早退。

5、上班时间玩手机。

6、串岗、扎堆聊天。

二、工作中出现过失给予一次解释机会,经及时指导培训后,如再次出现类似时,按情况轻重予以待岗培训(不计工薪)或__元经济处罚。

1、过失1:清洁工具乱放

标准:指定地点,定点定位存放。

2、过失2:垃圾箱内堆满垃圾

标准:垃圾箱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立即清除。保洁公司管理制度。

3、过失3:地面、台面、镜面无有效清洁。

标准:地面、台面、镜面,及时即使清洁,地面垃圾10分钟内清除。

4、过失4:保洁区域顶点设施、设备没有擦拭

标准:设施、设备要求每天抹尘1次,并随时注意。

5、过失5:卫生间、有积水、杂物,清洁不彻底。

标准:卫生间、无积水、无杂物及时清理不得超过30分钟。

6、过失6:玻璃、不锈钢上有污渍

标准:低位玻璃每天刮洗一次,高位玻璃每周一次刮洗,保洁及清理污渍。

7、过失7:其它设施、设备有污渍、污垢

标准:发现有污渍、污垢及时清理。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严重的罚款__元。

1、对同事粗言秽语,不讲礼貌。

2、不经上级批准,中止工作或迟到,早退两次以上者。

3、在工作时间瞌睡。

4、在工作区域内不遵守要求,不听管理和劝阻。

5、蓄意破坏公司财物。

6、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员工团结。

7、不服从正常安全检查。

8、利用上班时间收集废旧物,不服从上司,影响工作质量。

9、开具虚假病历和处方单。

四、保洁人员如发现有以下情况,给予直接开除处理

1、未履行批准手续,擅离岗位。

2、工作不力,影响工作质量。

3、迟到、早退累计超过五次者和旷工二日以内者。

4、经常不能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5、损害公司声誉和超市方利益,弄虚作假者。

6、泄露内部经营情报。

7、盗窃公司或超市的财物。

8、触犯法律,被拘留、劳教、判刑。

第二章、奖励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单次奖励__元。

1、每月能按照公司规定,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并能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表现突出者。

2、捡拾顾客财物,积极上缴归还。

3、本职工作被超市领导提出表扬。

4、节省公司财物开支,半年内物耗使用比率比其他员工低。

5、帮助公司或主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奖励__元。

1、清洁工作检查半年内无扣分,无处罚。

2、对公司清洁工作作出重大建议,被采纳后的确可行,节省开支、人工者。

3、对超市作出重大贡献者。

三、保洁组长每月奖励__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奖励__元。

1、本职工作检查一年内无扣分,无处罚。

2、对超市作出重大贡献者。保洁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须向主管请假。当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得到主管的批准,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4、保洁人员对商家、顾客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把顾客当作上帝,对客户的投诉当日值班长必须马上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5、上班时必须穿着清洁,按规定要求着装,并将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工作场所都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

6、保洁人员在工作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准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工作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7、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如发现,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主管。

8、商场内的垃圾要随时清除干净,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时运送出场外或指定地点并倒入集装箱。不准用扶梯运送垃圾,运送垃圾必须走楼梯通道,扶梯上、楼梯及周围的污渍、垃圾必须及时清除。

9、保洁人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保洁公司规章制度百科。

10、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执行。

第三章、工资薪金

1、员工上个月的工资于本月的__日支付。

2、工作突出的,年终时给予__元年终奖。

第四章、人事异动

1、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公司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好社保手续。

2、员工辞职的,应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申请。

3、员工有劳动法规定的辞退情形的,公司可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5

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劳动管理,在本单位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准则。这种行为准则对单位的全体人员都具有约束力。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应该遵守法定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企业的一种内部“立法”行为,这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重大权利,用以体现和贯彻企业的管理意志。但是,企业规章制度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制定。企业如何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起到维护经营秩序的作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企业职工民主参与

现代企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的,它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而且,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但是,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不能作为劳动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因为职工代表大会仅存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而我国《公司法》只对国有股参股的公司要求有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股东、监事,而对非国有股参股的公司却没有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应通过以下程序:

(一)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由企业工会参与制定;

(三)如果既未召开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也未设立工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应充分反映在规章制度的制定过程中。

值得注意的,企业在采取上述方式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大会、工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制度的证据。

二、规章制度的公示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企业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它必须为企业的所有成员所知悉。《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目前,在我国的一些企业中,仅将劳动规章制度写在员工手册里就作为正式公布,这是不妥当的,此种方式仅是使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为员工所知晓,而不是对劳动规章制度的正式公布。企业对规章制度进行公示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已经公示的证据。通常,以下方法可以达到这样的效果:

(一)将规章制度交由每个员工阅读,并且在阅读后签字确认。阅读规章制度的签字确认,可以通过制作表格进行登记,也可以制作单页的声明由员工签字,内容包括员工确认“已经阅读”并且承诺“遵守”;

(二)在厂区将规章制度内容公告,并且将公告的现场进行拍照、录像等方式的记录备案,并可由厂区的治安、物业管理等人员见证;

(三)召开职工大会公示,并以适当方式保留证据;

(四)委托工会公示,并保留证据。

三、规章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劳动政策的执行,因此各国立法都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在我国,因为不能将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所以,报送备案就显得更为重要。报送备案的环节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过程_叶t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保护全体职工的利益。但是,企业在向劳动行政部门报送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企业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生效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制度的效力;

(二)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企业规章制度时,如果证明规章制度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证明和使规章制度合法化的作用。

因此,如果企业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规章制度提供审查和备案服务,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后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要求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针对科研生产、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各项活动统一制定的各种规定、规则、章程、办法、标准、程序等规范性文件。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思想、管理理念的体现,是企业运行活动的依据和所有员工的行为准则,也是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战略规划的保障。

企业规章制度的特点

企业规章制度具有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四个方面的特点。企业规章制度的规范性表现在三个方面:形式规范,一般以条文的方式表达;内容规范,一般由假定、处理、制裁三个部分组成;程序规范,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颁布、修改、废止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例如,企业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严肃性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特征,企业规章制度一旦制定,在企业内部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企业的全体员工都应受其约束;企业规章制度制定颁布后,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可朝令夕改。

权威性是指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的经营依据和员工的行为准则具有法律一样的权威,企业的其他文件不得与规章制度抵触或冲突,不经过规定程序不可随意废止或更改。

强制性事企业规章制度在执行上的特征,是指任何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都应受到相应的处分或处罚。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具体要求

(一)合法

企业规章制度所规定的管理权限、管理内容和管理方式,不能超越企业自身的职权范围;企业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遵守国家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税费征管等方面的强制性法律规范。

(二)统一规范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的“内部立法”,应呈现统一规范的特点:形式规范是企业规章制度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结构形式,分为章、节、条、款、项、目,并以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条款规范,即规章制度的名称结构、制定目的、制定依据、

适用范围、解释部门、施行日期等条款的表述应规范、完备;规章制度的文字应备而不繁、简而不漏、逻辑严谨、用语准确,不能产生歧义。

(三)协调一致

企业规章制度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衔接有序。企业拟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已颁布的规章制度重复或相互矛盾,不同的规章制度对同一事项的表述、同一行为的规范应表述一致。

(四)便于实际操作

企业规章制度要有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和执行。一是力求切实符合企业的客观实际,反映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在规律;二是在内容上要重视责任的落实,明确管理、执行督促检查的主体,明确具体的考核、奖惩措施;三是要定期清理汇编,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及时修改补充,确保规章制度的全部规范都处于有效执行的状态。

制订企业规章制度程序的法律操作实务

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操作实务,包括合法性及程序性的要求。如果公示的程序不合法,民主的程序不合法,就会导致规章制度的无效。

民主程序及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里面规定,民主程序就是企业行政一方制定出规章制度以后,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政务大会讨论通过。这是目前法律生效的唯一规定。

根据目前国家体制,包括企业工会体制建立方式,这个民主程序形同虚设。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对制定规章起不到监督制度作用。虽然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企业行政一方把规章制度拿出来进行民主讨论,但是结果还是按照企业行政一方的意志来办。

基于这种情况,在制定新的法律,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制定的过程中,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环节上要求更加严格。它把企业规章制度分为两部分: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对待两类制度的制定过程,民主程序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法律具体规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

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条文,对企业的约束更大了,首先把规章制度进行了分类。

(一)企业的两类规章制度

1.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

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比如说劳动报酬,涉及到企业的薪酬制度,涉及到扣或者减,惩处员工时候的工资规定,涉及到加班费的支付问题以及加班方面的制度、工作时间,涉及到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福利、培训、劳动技能等。把八类规章制度基本上涵盖了。企业日常管理员工的所有的规章制度,基本上都要经过《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民主程序。

这些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就是说,只有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才能出一个规章制度的方案。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是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实际是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授予企业行政一方单方制定规章的权利,那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

现在的法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拿出方案进行协商确定。职工代表需要推举或者选举产生,企业没工会不要紧,上级有工会,上级工会要知道企业选举职工代表,并真正代表着员工利益。要经过这样一个民主程序。

【案例】

企业要制定一个奖惩制度,规定:如果员工做一件好事,奖励

100元,如果做一件坏事,惩处100元。企业行政一方把这个想法提交到职代会上,职工代表在讨论的过程中,有的员工认为这个制度不好,应该是做一件好事奖励500元,做一件坏事一般的警告处分。

如果行政一方做不通这些职工代表的工作的话,只好按照员工的来办。员工后面有工会,有职工代表协商通过。

民主程序对企业是一个很大的难处,《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企业的规章制度更加难以拟定。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无法通过的时候,企业如何行使自己的管理权?如何在劳动权利义务履行过程中进行管理?

其实,劳动合同是管理员工一个很好的办法。既然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民主程序很难通过,那么能不能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这些内容,包括权利、义务的分配方案,放在劳动合同里面,这样就避免了经过民主程序。

劳动合同一定要实行个性化的管理,在微软公司,他们的规章都是四五十页,而且是3个月一签,体现了劳动合同的个性化管理。《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动合同实行个性化的管理,是个大的趋势。

2.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

例如企业章程、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这些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不一样的,只是对领导层、决策层、部分人员来使用这个规章制度,没必要经过民主程序。

(二)民主程序证据的保存及运用

既然民主程序作为规章制度生效的一个要件,那么人力资源工作者就要想办法把证据保存下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经过民主程序,企业就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局面。

在保存证据时还存在一个误区,好多企业会下达一个文件,说这个规章制度已经经过了什么程序,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职代会讨论通过提出方案,又经过和工会协商确定下来,现在予以发布,大家遵守执行。

这个制度是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实际并没有起到证据保存的作用。还要有充分的依据来证明。是哪些证据呢?比如职代会讨论方案的时候,讨论过程的记录,记录上参与讨论人员的签字等,这应该是第一份证据;第二份证据是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决议性的文件以及相关人员的签字;第三份证据就是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的过程记录,协商的过程可能会产生一些意见的分歧,相应的记录有没有,双方达成协商一致的时候,证据有没有。这些必须有客观的书面的证据。

只有这样,才能起到一个证据的作用。一旦发生争议,就有相关的证据作为基础性的材料来佐证。《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就是20__年1月1日起,一些基本的规章制度,都要经过这样的程序。

公示的程序及要求

(一)公示的目的是让员工知晓

公示很简单,目的就是为了让员工知道,就是通过如通知、会议等公开告知的形式,使员工知道我们企业有这样的规章制度,作为企业的员工是必须遵守的。

(二)HR必须做到有证据证明员工已经知晓作为人力资源工作者,还必须要有证据证明员工已经知道了这样的规章制度,如果员工不知道的话,后果非常严重。

【案例】

北京的一个汽车生产公司,到某报社来做广告,要求的广告式样是跨营业中位广告,就是上下距离是一样的。结果广告登出来以后,发现了一个问题,这个广告变成了跨营业下位广告。

那么这个企业就不愿意了,你做的广告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去做跨营业中位广告,作成跨营业下位广告,要求报社进行赔偿。双方进行谈判,报社同意免费再做一期。

按照广告实际履行过程中报价,这种广告一期就是16.3万元。这样就发生了什么后果,《劳动法》第25条第3项,是某一个员工严重失职,某一个合版没有合好,给企业造成了16.3万元这样重大的损害。

于是企业就要处罚员工,杀一儆百,最后找到有责任的合版员,解除了他的劳动关系。这个合版员在这个报社工作了11年,月薪1万元,他就非常冤枉,要求赔偿。毕竟这种违纪性的解除是没有补偿的。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6

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五个方面:

一、公司员工出勤考勤管理制度。

二、员工岗位责任制。

三、业绩考核制度及奖惩制度。

四、物资领用和财务管理制度。

五、领导班子决策管理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的作用

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是每一个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一套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在企业与劳动者出现劳动争议时,为企业提供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因此,符合该条规定的&39;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会成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依据,从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某加油站《员工手册》中有这样的规定:员工在工作区域内吸烟,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小张于__年2月到该加油站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加油站值班经理发给小张一本《员工手册》,并要求其阅读后签字确认。4月的一天,小张在工作中遇见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两人聊到兴头上,老同学递给小张一支烟。小张刚吸两口,值班经理就飞奔到二人身边将其香烟夺下踩灭。第二天,小张便接到加油站的解雇通知书,理由是小张在加油站内吸烟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小张觉得自己只是吸了两口就马上熄灭了,而且也没有造成什么影响,于是他便将加油站告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加油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仲裁委员会认为加油站的工作环境特殊,《员工手册》中规定“在工作区域内吸烟构成严重违纪行为”是合理的,小张在工作区域内吸烟虽未导致严重事故,但已经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因此,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小张的仲裁请求,认定加油站的解雇行为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的劳动合同。而对于何谓“严重违纪”、“重大损害”,法律并未作出具体的规定,这些就需要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现状进行明确、具体的规定。众所周知,加油站内是禁止吸烟的,本案中的加油站为了本身的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规定“在工作区域内吸烟属于严重违纪行为”是合法合理的。因此,貌似“小错误”的吸烟行为被认定为“严重违纪”,加油站依据规章制度作出的抗辩最终得到了仲裁委的支持。

规章制度不论是在企业的用工管理中还是在解决纠纷时都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一个企业都应当花费心思进行规范。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7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工程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工程费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工程费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工程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工程队伍,项目经理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借用公司人员上岗证件收取一定费用。

7.分公司在承揽工程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工程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招投标工程如需总公司编制投标文件,总公司将收取标书编制费。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工程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工程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工程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工程费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工程费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工程费。严禁私自收取工程费,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工程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工程费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13.分公司管理费须按与总公司签订的合同要求按时交付给总公司,如不能付清,则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给总公司。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本公司经营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保护公司人员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和公司利益,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筑规范》及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2条、文山海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足于技术创新,重视品牌形象,奉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顾客致上的管理经营理念,不断提高经营效益,把企业做大做强。

第3条、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努力培育企业文化,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改善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努力创建和谐、幸福、快乐的企业文化。公司提倡勤俭节约,乐观向上,奋发有为,合作奉献的精神。

第4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属于独立核算,自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营的私营企业,公司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二章、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

第5条、公司管理架构及管理人员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项目部经理、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资料员、施工管理员等管理职位。下设水电、钢筋、模架、砖瓦、混凝土、装璜装饰等六个班组,班组设班组长。

第6条、总经理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主持公司的全面工作,负责处理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事务,并直接负责材料采购、设备管理,保证建设项目按期完成。

2、做好财务计划管理,决定重大资金投资事项,审批各项财务开支。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和文明生产观念。

4、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各项作业流程、制定和完善公司各部门岗位职责。

5、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编报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指挥、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展情况。

6、负责拟定公司部门的设置、定编、定员、定岗。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和人事安排,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并对各种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7、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绩效。

8、做好对外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参与工程建设方工程项目竞标,与工程建设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9、了解和掌握国家对建筑业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动态,注重科学管理,抓好质量安全工作,控制工程成本,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扩大公司的知名度。

10、定期组织召开公司部门负责人工作例会,总结研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第7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对外组织协调工作,处理对外事务。

2、总经理不在位期间代理总经理履行工作职责。

3、负责协调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材料、机械设备的计划采购工作。

4、负责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工程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工程质量的送检、检验、检测工作。

5、负责后勤设施,工棚、工地办公用房的搭建工作和施工用水用电保障工作。

6、负责安全文明施设施、防护网、防护栏、安全运输通道,安全宣传标志牌,安全宣标语的搭建和制作工作。

7、熟悉安监、消防、人防、质检、质监备案程序及所需资料,并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备案。

第8条、项目经理在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为总经理负责,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工程技术监督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做好图纸会审,向各施工班组长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监督各施工组严格按工程图纸和工程建筑规范施工,对基础工程和隐蔽工程进行单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2.负责组织各施工班组技术人员阅读工程图纸,熟悉工程关键部位,关键技术规范要求及说明,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组织施工程序,确保各道施工工序质量。

3、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各施工队工人进入施工工地后,对参与施工的工人及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各道施工工序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事故责任。

4、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人进入施工操作后,及时对每个工人及技术员执行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查,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违章操作的当场给予警告或给予经济处罚。

5、做好特种设备和重要安全部位的安全检查,每天对塔吊、起重设备、建筑材料运输通道,脚手架,安全防护网、防护隔离栏板、等重要部位检查一次,杜绝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6、做好质量、进度、安全管理控制,制定施工方案。负责脚手架模板搭设、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浇注、砖砌体、内外粉刷、水电管线预埋安装等工序的质量管理和进度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做好做好基础桩柱、混凝土试压样品、建筑材料的送检、检验和试压检验,对种材料的检验、检测技术资料、施工日志、防雷检测、沉降观测、消防设施、器材、空气检测、排污管网、供水管道,供电线路等技术资料的印制整理保存工作,为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提供有效的技术资料。

8、按甲方要求,负责附属工程、地面地板、围墙围栏、供水供电系统、供气管道、排污管道、小区美化绿化、有线电视网络、安全监控系统的施工管理,确保附属工程质量达到甲主的质量技术要求。

9、负责做好主体工程部分增减工程量和附属工程工程量的测量测算记录。对合同条款约定外增减工程量和附属工程工程量要及时与甲方工程负责人实地测量后,填制工程量清单,办理现场签证,双方签字认可,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10、做好进入工地现场机械设备、工具用具、建筑材料的管理工作,防止被到丢失和损坏。

第9条、办公室主任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监督各部门认真贯彻公司的各项工作决策和指令。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队伍文化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3、做好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人力资源考核评价、调配、引进、培训工作。办理员工招聘、录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和员工年度考核工作。

4、负责制定公司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做好公司各类文书、标书、工程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技术资料打印工作和公司印章、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5、做好公司会议、活动的筹备和安排,做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坚决贯彻落实公司办公会作出的有关重要决定和重要决策,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6、做好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和对外接待工作。

7、做好公司企业文化、品牌产品的对外宣传工作。

第10条、资料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工程造价计价预算和工程投标标书的的制作工作。

2、负责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后工程造价总结算。

3、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装订制作。

4、负责工程图纸、工程技术资料、各种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和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11条、财务管理人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财经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

2、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会同有关部门核定资金定额,按年、季、月编制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

3、做好资金预算的执行与控制事项,及时记录资金增减变动情况。与银行部门办理融资和资金筹措、调度和清偿工作,并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办理各种应上交款项的手续;

4、汇总、分析、编制制定成本费用计划;参与公司盘点及抽点工作;建立各种有价证券、所有权的购、存、兑的完整记录,并经常进行盘点;

5、做好员工工资核算和工资发放工作。

6、做好财务资料、文件、记录的整理、保管和定期归档工作,做好保密;办理其他与财务调度有关的事项。

第12条、水电工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相关班组技术人员阅读工程图纸,熟悉工程水电关键部位,关键技术规范要求及说明,严格按图纸设计,做好强弱电系统和供水系统管线的预埋铺设。工程完成后,做好用水、用电线路穿线、管道架设连接,保证水、电连接符合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2、熟练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学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熟悉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标准,规范行为,规范管理。

3、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做好现场责任区域临时用电安全监督检查和线路维护,保证责任区域电气设备正常使用。

4、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用电,随时检查、巡视现场及作业面的电气设备的完好情况。

5、配合做好施工现场用电自检自检,及时上报临时用电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认真纠正或整改。

第13条、施工管理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施工管理员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施工不出大小安全事故。

2、参与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编制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质量、技术方案,编制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机具、用具、设备使用计划。

3、负责组织测量定桩放线、做好技术复核,制定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做好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调配生产资源,落实施工作业计划。

4、协同项目经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

5、编制文明工地实施方案,根据工程施工现场合理规划布局现场平面图,创建文明安全工地。

6、向各班组下达施工任务,督促有关人员,保证施工材料、设备按时进场,对进场的种建筑材料进行检查验收,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工地,确保工程质量。

7、参与隐蔽、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交验,负责工程完好保护。

8、负责编写施工日志、汇总、整理施工记录等相关施工资料,并做好施工资料的保存和移交。

第三章、行政管理制度

第14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防止设备及建设材料被盗丢失,项目部根据需要配备工地看守人员,实行巡逻值守制度,保证驻地安全。

第15条、项目部巡逻值守人员要认真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对进出施工工地陌生人员进行询问登记,随时了解掌握来往人员情况,防止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施工现常

2、夜间加强值班巡逻,防止非法人员进入行窃偷盗地工财物。

3、项目部值守人员不得私自外出,擅离职守,如因值守人员擅离职守发生施工工地财物被盗丢失,造成经济损失,由值班看守人员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4、值守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生异常情况或财物被盗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必要时及时报警拨打110。

5、做好工地机械设备、工具、用具等建材、材料的清收管理工作,防止乱丢乱放或摆放不当造成遗失和损坏。

第16条、公用物资和办公设备管理按以下规定执行:

1、公司新采购的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音响)、沙发、桌椅、档案柜等公用物品,由办公室负责登记、明确管理责任人并由管理责任人在采购单据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2、办公用品、公用物资按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公司公共区域内公用物资应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

3、办公室要建立公用物资管理登记,登记表内要登记清楚公用物资的品名、价格、规格型号、存放地点、责任人等内容,属于耐用品,使用时间在五年以上的要立入固定资产管理。

4、各个办公室办公用品及物资要建立公用物资登记帐,并明确管理责任人,工作变动时要立入工作移交。

5、公用物资管理不善、管理责任不明确,或因管理者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被盗丢失和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第17条、本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为早8:00——12:00,下午14:00—18:00。工程施工期间,为保持工程建设的连续性,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对部分人员实行灵活有弹性作息制度。可根据实际需要延长上班时间,节假日照常上班,不计发加班工资。正常情况下可实行轮休或调休。

第18条、本公司职工实行考勤实登记制度,公司办公室负责员工的考勤登记管理。考勤登记内容为:迟到、早退、请事假、旷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300元。有事请假经批准同意,按实际请假天数交回本人当月平均工资。

条19条、本公司员工必须保证通信畅通,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遇有特殊情况,能随叫随到。因手机关机,无法接通影响工作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20条、其它管理规定。

1、本公司员工应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

2、本公司员工或各班组成员不得损害公司财物,不得私藏偷盗、夹带、变卖工地建筑材料、工具、用具、管线,损害公司的利益,违反上术规定者给于从重处罚。

3、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员不得散发传播有损于公司荣誉和形象的言论和消息。

4、公司员工应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5、积极进取,不断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精通业务。

第21条、休假规定

1、事假:公司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的,应提前2至3天提交请假申请,经监督部主任批准后向公司财务交纳请假期间的日平均工资。未经批准不到单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2、病假:公司员工因病住院不能坚持上班的,应向单位递交病假申请。回单位上班时需向公司提供相关住院证明材料,证明情况属实后,工资照发。住院时间超过30天以上,60天以下的,单位只计发住院期间的基础工资,停发职务工资和绩效工资。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工作,需要长期休病假的,应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婚假:公司员工结婚,本地员工可享受7天婚假(含双休日),外地员工可享受14天婚假(含双休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按事假处理。

4、产假:女员工生育分娩可享受产假45天(含双休日),产假休满后需要继续请假的按事假处理。男职工享受护理假3天,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

5、丧假:公司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逝按所需天数确定,请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近-亲属去逝可享受丧假3天,超过3天的按事假处理。

第22条、与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保险金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第23条、本公司员工不愿继续在本公司工作,要求辞职的,应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如本人未按规定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临时要求辞职的,公司不计发当月工资。已签定劳动合同,要求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合同约定条款办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24条、认真执行各级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政策、法规标准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工程安全目标。

第25条、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要素的指挥者,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全面责任。

第26条、项目部经理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各施工队工人进入施工工地后,对参与施工的工人及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各道施工工序操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防范措施及安全事故责任。

第27条、项目经理在发现各班组有违反安全管理定,违规操作时,要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继续违规操作,要责令其停工,有下列行为的给予经济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处于200元罚款。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保险带的每人每次处于200元罚款。

3、各班组施工人员首次进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款组小儿科安全教育培训的,对项目经理处于500元的罚款。

4、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设施经安全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每项处于500元罚款。

5、各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发生轻微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轻伤的,对班组长处于500元的罚款。

6、各班组安全管理监督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的,由单项工程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7、各班组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经济损超过10万元以上的,由单项工程承包人承担80%的责任。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28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29条、办理会计业务时,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30条、财务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帐帐相符。

第31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报总经理,并按有关部门要求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填制人签名或加盖财务专用章。

第32条、财务主管要对企业实行会计监督。对不真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

第33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财务审计每季进行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34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员办清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监交。

第六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35条、文书档案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批示性文件、法规性文件、决议、总结、工程技术资料、劳动人事资料、音像图片、证件、证书等资料。

第36条、文书档案资料涉及公司商业机密,档案管理人员要对公司内部文件资料和对外往来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登记,办理借阅、送审、签阅交接登记,防止文件交接过程中因登记不及时或交接手续不清,造成文件遗失或泄密,导致本公司商业机密外泄。

第37条、文书档案资料应分类整理,按保存期限、年度和时间顺序及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管理的规范和要求,制作档案卷宗目录,编制卷综号和页码,有序排列,立卷归档,专人专柜,妥善保管,确保无遗失损毁,保证安全。

第七章、建筑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第38条、建筑材料采购是公司工程承包建设的重要工作,对所采购的材料数量、质量、单价、供货时间,均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原材料采购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自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不接受供货商礼金、礼品和宴请。

2、严格遵守材料采购规范流程,按流程办事。

3、按质按量按计划及时采购所需要建筑材料并按国家相应的检验标准检验合格方可进入工地使用。

4、认真做好采购前的准备工作,了解和掌握有关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尽量控制和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并保证各种材料质量。

5、大批量采购建筑材料,必须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并向对方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检验证明、产地证明、有关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标准等文本资料。

6、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材料质量验收检查。

第39条、所有原材料采购,必须事前获得批准,未经列入采购计划报公司审查批准的,除急需和特购外不得擅自采购,如有违反处20__元罚款并记过处分一次。

第40条、采供部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将了解掌握的价格信息报公司领导审查,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在重质量、守合同、讲信用的前提下,选购质优价廉的材料。如出现因采购原材料过程中,把关不严出现质量问题的,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由采购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41条、建筑料采购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安全。如在商务活动中,发现有不廉洁行为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导致未达到质量技术要求的材料投入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难于挽回的重大损失的,采购人员除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42条、采购人员在与供贷方签订采购合同时,要认真细致地审核合同条款。签订订购合同,不得自作主张,必须先上报总经理审定后方可签字。采购计划要按实际需要采购,防止盲目进货,造成原料积压。

第43条、采购人员在对外业务交往中,要注意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购进物资要尽量做到单据(发票)随货同行,交项目经理核实查验签字后,及时报账,不得随意拖账或挂账。

第44条、建筑材料验收时,要对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等认真验收核对,做到准确无误。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做好记录,并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第45条、材料验收时,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材料验收人员应立即通知采购人员,公证人员等前来公证并通知代理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原状以利公证作业。如确定材料确实存在质量有问题,验收人员应开具“索赔处理单"办理索赔或办理退货。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办理退货时,应开具“材料交运单”并附“材料检验报告表”报总经理签认。

第46章、进入工地现场的建筑材料应加强管理,分类整齐堆放,并明确管理责任人。易受潮的水泥、涂料要加垫枕木离地存放并加盖棚布防止雨淋受潮。易破损的材料要妥善保管,防止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易受泥土污染的砂石料应堆放在平整干净的地方,使用后剩余的砂石料要及时收拢,尽量避免抛撒浪费。各种建筑材料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的由管理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或处于管理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第八章、固定资产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47条、固定资产、机械设备主要指办公设备和动力设备,包括各种测量仪器、仪表、用具工具等。各种机械设备的购置、安装验收、操作使用、维修、维护、保养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及时维护,合理操作,确保设备生产安全,确保设备发挥最大经济效益。

第48条、机械设备使用前,要对相关技术人员,机械操作人员进行讲解操作培训,充分了解和掌握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机械操作规程,不得瞒目上岗操作。对机械设备要求持证上岗的,要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49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爱护机械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随时保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器具良好工作运转状态。

第50条、公司对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器具要登记造册,定人定位,专人专管,其他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颤自动用和违规操作。如违返规定颤自启动操作,造成事故,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51条、对损坏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要及时修复利用。对各种设备、机具、工具和其它小型机械设备要加强管理,不得乱丢乱放,以免发生丢失被盗,给公司造成损失。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的由管理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章、现场施工组织管理制度

第52条、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

第53条、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常

第54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第55条、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第56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

第56条、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57条、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不得在钢筋骨架、板筋上行走。

第58条、施工人员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护壁保护;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第59条、施工人员在主体工程施工和装修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悬挂安全网,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不得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处理。

第60条、施工人员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第61条、项目经理或施工管理员应每天准时到施工现场,坚守工作岗位。如有急事,应经请假批准,并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保证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在夜间施工时,必须安排管理人员值班。

第十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62条、工程施工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务道工序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第63条、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第64条、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管理员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签字认可后方可开挖。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人员自检合格后,在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并向甲方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经验收合格并各参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

第65条、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第66条、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施工人员应先报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甲方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第67条、施工管理人员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

第68条、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检验认可,未经检验合格后的材料禁止使用。施工人员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或检验证明待查。

第69条、混凝土搅拌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常

第70条、为方便管理协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后方可安排进常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要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第71条、为了便于管理衔接,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施工单位参加人员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各班组长组成。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第72条、开工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甲方未签发开工令的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准,工期应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客观因素。影响工期的各种因素应在施工日志中作好记录登记。

第73条、施工用水用电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用水用电要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配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并作好登访记录。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水电费按合同约定结算,合同未约定的按时向水电部门缴费,属于甲方提供用水用电的按实际用量向甲方缴费。

第十一章、附则

第74条、本管理制度每5年修定一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定。

第75条、本管理制度自20__年1月1日起执行,原文山海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定实施的管理规章制度自本管理制度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9

员工守则

1、遵纪守法遵章守制

2、爱企如家爱岗敬业

3、诚实做人踏实做事

4、服从领导服从分工

5、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6、廉洁奉公勤俭节约

7、诚实守信严守秘密

8、相互尊重互敬互爱

9、文明礼貌讲究卫生

10、待客如宾服务为本

十不准

1、不准蒙骗说谎6、不准油腔滑调

2、不准拉帮结派7、不准赌博酗酒

3、不准打骂偷窃8、不准损害公物

4、不准随地吐痰9、不准游嬉好闲

5、不准欺上瞒下10、不准自以为是

职工守则

1、遵纪守法,坚决服从有关上级的管理,杜绝与上级顶撞。

2、禁止对公司的职工品头论足。禁止对公司的制度及公司处理问题的方法和其它一切与公司有关的事宜进行议论。如对某些问题不理解或不认同可通过书面方式反映或要求公司召开专门的会议倾听你的陈述,以便公司做出判断。

3、不得谈论其他职工的工作表现及自己对该职工的看法,更不得探听其他职工的报酬及隐私。

4、职工之间的关系要简单化,不得勾心斗角,互不买帐。如有此情况发生,只要影响到公司的利益,将受到严肃处理。

5、工作时间要衣冠整齐,不得打闹、不得穿拖鞋(特殊工作除外)、不得影响别人工作。

6、不得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

7、必须做到笔记本不离身,对客户的疑问、上级安排的任务及同事拜托的事情都应做记录,并尽快落实或一一答复(回话)。自己解答或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立即解释清楚并向有关人员汇报,任何事情都必须有个回话。杜绝石沉大海、有始无终。

8、对公司要忠实,不谎报情况,不散布流言蜚语及报喜不报忧。

9、不得向公司提供假文件(假文件包括:假证书、假体检报告、假证明信等一切文件及其复印件或涂改过的文件)这在现代社会里是极不道德与违法的行为。

10、讲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真诚待人,不恭维成性,不溜须拍马成习。

11、一个好公司对某些人来说如鱼得水,对另外一些人来说则如喝毒药。金豪的任何一位职工都有权利做出以下两种选择:

⑴职工如果有辞职想法的,请尽快办理辞职手续,公司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补助;

⑵可以请1至3年的长假出去闯荡,公司为其保留公职及工龄。

如未做出以上选择的职工,若擅自议论同事或公司事务的,一经发现立即解聘。

12、不得对外吹嘘、炫耀金豪公司及有关的事情。树金豪形象,为金豪增光。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岗位实行聘任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部门副经理、员工经部门经理提名由总经理聘任。

2、新聘员工实行先试用后录用的原则,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可正式录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书》,同时签订《岗位聘任书》。

3、在劳动合同期内,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书》的相关条款将对以上情形予以明确。

4、在聘任期内,根据员工的品德、能力、胜任聘任约定岗位工作的程度、业绩、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有权解聘、换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造成经济损失严重者和影响恶劣者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劳动合同期和聘任期满,公司对能遵守规章制度、工作业绩显著者优先录用和聘任。

6、员工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按《职工福利及报销制度》执行。

工资管理制度

为明确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规范公司对员工工资的发放标准,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订立本制度:

公司员工工资实行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职称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考勤工资等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一、员工工资每月16日准时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二、基本工资标准为:

董事长:1600元/月总经理:1200元/月

副总经理:1000元/月部门经理:600元/月

部门副总经理:500元/月一般员工:400元/月

三、职务工资:

董事长:800元/月总经理:600元/月

副总经理:400元/月部门经理:200元/月

部门副总经理:100元/月

四、职称工资标准:

高级职称(包括大学本科):200元/月

中级职称(包括大专学历):100元/月

初级职称(包括中专学历):50元/月

五、加班工资标准:按平时公司发放员工工资的两倍计算

六、工龄工资标准:

按在公司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第一年每月50元,以后按此幅度逐年递增,按月发放。

七、考勤工资标准:

月全勤奖每月50元,全年满勤奖600元。(每月出勤28天为满勤;请假三天内工资据实发放,超过三天以上部分全额扣除)。

八、补助:过节费标准(50—200元),另外夏天降温费及冬天烤火费由公司定额定时发放。对工作做出特殊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年终公司给予重奖。

九、其他奖惩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业绩工资另定。

奖励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创新被采纳并给公司带来效益的,奖励100—500元;

2、发现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为公司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奖励100—500元;

3、工作中任劳任怨,却遭他人无理排挤、打击,但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计较个人得失,奖励200元;

4、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5、一年中,连续5次获奖励,年终再次给予5次奖励的总和。

惩罚制度

1、对公司不忠实,谎报情况及散布流言蜚语的,开除。

2、对公司及公司的职工(包括管理者)的缺点及错误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进行议论的,解聘,情节严重者开除;

3、私做交易而谋求非法收入的,开除。

4、由于对公司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在行使权力时不能理解又不通过正常渠道申诉,或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擅自对其他职工及人员扬言“不想干了”等类似语言的,解聘。

5、对客户的疑问不解释、不解答、不落实的,罚款20—200元/次;对上级布置的任务,同事拜托的事无回话的,罚款20—10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发现公司财物受损、丢失而不管不问的,解聘。

7、应急情况离开,未交接好自己手头工作而又没向公司汇报的,罚款20元/次。应急请假、正常请假及正常调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数内,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补办手续的,视同擅自离岗。上班时擅自离岗的,罚款20元—200元/次。

8、工作时谈论与公司无关的话题、说风凉话及冷言冷语的,罚款20元—50元。

9、管理人员如采用正确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点、错误及对自己提出批评的职工采取不理智的态度、泄私愤或打击报复时。罚款20元—200元/次,并免职同时解聘,情节严重者开除。

10、在汇报工作时报喜不报忧,对同事及上级进行

11、上班时,工作有工作的样子,走路有走路的姿势。对丢三落四的工作方法和吊儿郎当的走路姿势,公司将提出严重的警告,五次不更改,解聘。

12、员工在工作时无意中犯了错误而能主动向主管人员承认的,象征性地处罚1元钱;对企图隐瞒错误的要从重处罚。

考勤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原则上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不超过42小时,每日正常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时工作如有加班在2小时内不支付加班工资。

3、上下班认真填写考勤记录,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并于月初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时报送财务部作为扣发工资、支付加班工资和发放满勤奖的依据。

6、迟到、早退超过五分钟则一次扣款2元,超过10分钟则一次扣款4元,超过三十分钟扣半天工资,超过一个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一个月累计迟到达三次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

7、公司实行月满勤奖和年满勤奖制度。每月上班28天为满勤,月满勤奖为50元/月,连续12个月满勤为年满勤,奖为600元/年,经考核达到满勤标准的员工满勤奖年终公司一次发放。

8、上班外出办事需要向办公室或部门经理讲明所去地点、时间、所需办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响工作的按旷工处理,上班时间无事不离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

休请假制度

1、公司建立调休、请假制度。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休假、请假半天、员工两天以上(含两天)应提前半天向总经理报告,履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部门副经理、一般员工休假、请假两天由部门经理视工作情况予以审批;所有休假、请假均由办公室进行登记。未请假离岗视为旷工。

2、每月工作平均天数为21.17天,加班计发工资、请假扣发工资以此标准计算。婚、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女员工产假为30天,哺乳期内,上下班时间每天缩短2小时。

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收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现金。当天发生的经营收入当天必须存入银行。

2、收款收据、发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重要凭证和票据由会计统一管理、登记,不得缺号、跳号使用,领用、收回作废(联数齐全)存根收回由会计设立专项登记簿登记。

3、公司的费用开支标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地方政府、董事会或经理办公室所规定的标准,不得超标,尽量减小财务支出。

4、财务印鉴必须分离保管,财务收支日清月结,财务手续合规齐全。

财务报销制度

1、费用报销严格执行先审核后报销的制度。一切费用的报销应先由会计按规定的标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2、公司财务支出实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付凭证必须附有经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的有效票据。

3、费用经办人员应在费用发生后三天内及时报偿。费用报销原则上实行两手制,一人经办,一人证明。

4、因工作需要出差车船费据实报销。

5、住宿费、伙食费省内每人每天按120元包于,省外每人每天按160元包于,由会议统一安排的食宿费据实报销。

6、董事长、总经理手机费据实报销;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总监手机费每月180元内据实报销;部门经理、司机手机费每月100元内据实报销。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1、为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员工老有所养,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一律申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2、员工社会养老保险工资标准以400元为起点。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3、员工自愿离开公司时,在公司工作期间由公司承担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员工要求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10

为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模范实践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保证各部门职能的全面履行到位,进一步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促进公司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一、学习时间

全体科室管理服务人员以自学为主,辅以公司集中组织学习。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公司组织集中学习,时间一般在一小时以内。每个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

二、学习内容

业务经营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商务社交礼仪知识;岗位技能;安全培训;产品价格、质量、标准、规范以及企业文化等。

三、实施办法

公司集中学习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实施,各科室积极配合。每次集中学习前由办公室拟定学习计划,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坚持各部门自主学习制度。

四、学习纪律

学习期间认真听讲,并在专门学习笔记本上作笔记。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打瞌睡,不得私自外出,不得接听手机(手机关闭或调至震动)。

五、要求及考核

(一)全体职工要认真参加集中学习,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坚持定期学习交流。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体人员的学习成果进行交流,必要时进行考核评比,评定“优秀”、“良好”、“中”、“差”等档次。

(三)严格实行学习考勤。集中学习时间实行点名制度,做好考勤登记与公布。集中学习不准迟到、早退,迟到。原则上不得缺席,若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主管领导批准同意(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予以通报批评。

(五)职工学习要做到提前安排,定时考核。集中学习的考核由分管领导负责(平时自学情况由部门考核)。考核结果随机抽查,每月公布。考核内容包括考勤、记录等。考核结果与季度绩效考核岗位津贴挂钩,以确保集中学习的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六)每月对学习活动进行一次总结,通报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出勤率、撰写学习体会、培训测试结果等情况,对学习培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本制度解释权归总经理室。

七、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工作的需要,规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是指由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用于为进入国有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包括类似机构或代管科室,以下简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下简称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和促进再就业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根据企业隶属关系,按照分级负担、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四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来源包括:

(一)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安排的预算内资金;

(二)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政府审定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计划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

(三)企业自筹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资金;

(四)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资金;

(五)社会捐赠资金;

(六)上级财政补助收入;

(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利息收入;

(八)其他资金。

第五条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金,原则上采取“二三制”的办法筹集:

(一)财政(含预算内、外资金)安排三分之一,其中,中央企业由中央财政解决,地方企业由地方财政解决。

对困难较多的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社会保障补助支出”类中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款级科目(科目编码为“1905”)中列支;财政从政府统筹调剂的预算外资金中安排的资金在相关的预算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企业负担三分之一。

企业负担的资金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三)社会筹集三分之一,其中包括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的部分和社会捐赠资金等。

失业保险缴费率提高后,增加的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为其代缴社会保险费。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资金的具体负担比例。国有独资盈利企业和国有参股、控股企业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资金,原则上全部由企业负担。

第六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自行组织的用于促进再就业的经费由企业自行安排,并在原渠道列支。

第七条原有的帮困解困等资金纳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统一管理。

第三章资金使用

第八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

(二)为下岗职工代缴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后,其基本生活费标准原则上可按略高于当地失业救济金的标准安排,并按适当比例逐年递减,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失业救济金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期满后仍未再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救济,不再领取基本生活费;失业救济期满仍未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救济。

第十条为下岗职工代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包括个人缴费部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

第十一条为下岗职工开展职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工作所需经费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上述经费不得在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

第十二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办公经费和工作人员经费由企业按原列支渠道列支,不得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对预算内安排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应通过“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科目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在同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开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对财政承担和社会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财政承担的预算内资金由预算内“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补助”科目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财政承担的预算外资金由相关的预算外资金专户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社会筹集的资金从相关帐户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

第十五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在银行开设专门帐户,对财政统一拨付和企业自行筹集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十六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根据上年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收支情况和本年度的收支预测,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本年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收支计划,经劳动保障部门汇审、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监督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每季度终了和年度终了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按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分别编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季报和年度财务决算,并提供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报告,由同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汇审,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批准后,逐级上报。季报和决算必须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年度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五章资金的申请和拨付程序

第十九条按规定应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企业自筹资金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直接向企业申请。企业应按支出进度将资金及时拨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中,并按季向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划款凭证。

企业自筹和财政拨付的用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资金应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照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数按月直接发放给下岗职工本人。企业自筹的用于为下岗职工代缴社会保险费的资金由再就业服务中心代缴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二十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申请财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资金时,应根据本企业再就业工作计划按季提出用款计划,填写的用款申请书应分别列明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并附银行开出的企业自筹资金划款凭证,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用款申请经核准后,为下岗职工支付的基本生活费由财政部门按季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直接划拨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单独开设的帐户,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使用;为下岗职工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由财政部门根据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数按季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分户划拨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一条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管理,健全内部约束机制。

各级财政、劳动保障和审计部门要定期对资金的筹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应定期对中央财政拨付地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要视其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

(二)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

(三)擅自改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途的;

(四)擅自改变有关标准的;

(五)虚报下岗职工人数或将未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未领取下岗职工证明的人员作为下岗职工冒领补贴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中央财政安排的中直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补助资金拨付程序及使用、管理按《关于印发〈中直企业下岗职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工字〔1998〕329号)和《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8号)办理。

第二十四条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劳动力市场建设和促进再就业的资金另行规定。

第二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劳动保障厅(局)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定。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包括适用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且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6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必须已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如实争取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签字承诺,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失业证和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企业录用职工不收取押金,不要求担保,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位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进行专业技术脱产培训的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企业招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并报劳动部门备案。

第11条劳动合同必须经职工本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方能生效。

第12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第13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使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3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限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限满3年以上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第14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与职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职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__年的;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15条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16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企业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企业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法《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企业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1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成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0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职工劳动的,或者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职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企业。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1条职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

第22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职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除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职工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企业决定提前解散的;企业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3条企业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职工支付赔偿金。

第24条职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造成损失的,职工应赔偿企业下列损失:

(1)企业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由企业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赔偿金,但约定赔偿金总额应原则控制在职工1个月工资总额以内。

第25条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26条经济补偿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职工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职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7条企业实行8小时工作制,对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

第28条职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下午:—:。

第29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30条其他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31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法定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32条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劳动合同约定或单价协议书为准。

其中计件工资单价的计算公式:式中:g是计件单价;ga是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gb是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和167是常数,2代表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的中间值,167是月法定工作时间(以小时为单位);t是制造单位产品所消耗的小时数,即工时定额。

第33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4条企业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在支付工资时向职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职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5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本月工资于次月15日前支付;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36条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当地基本生活保障费(当地最低工资的80%)标准支付工资;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39;,企业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37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职工赔偿金可从职工月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不超过职工工资的20%,扣除后余额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3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企业可以代扣或减发职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职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2)扣除依法赔偿给企业的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39条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改善和提高职工各项福利待遇,改善职工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40条企业按政府规定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41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传真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职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

(9)职工辞职办理移交手续,不办理移交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42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企业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敢于同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43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车间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企业;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二节奖励与惩罚

第44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45条职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企业,服从安排,成为职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

第46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职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予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5)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47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三种。

第48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一个月内被书面警告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书面警告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记过1次: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自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在禁烟区吸烟的;

(9)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0)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49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二次以后每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含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含6次)以上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和职工生活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4)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5)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气灶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0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连续旷工时间超过6日(不含6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2日(不含12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企业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元以上的;

(5)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1条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职工经济损失赔偿每月控制在工资额20%以内,扣款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应保证其最低工资发放,职工离职应一次性结清。

第52条对职工的违纪处理,由违纪职工所在的车间主任根据本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提交人事部门,再由人事部门提交总经理室审批。经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向违纪职工送达处理决定书,处理决定必须包括职工违纪事实、违纪证据、处理原因、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五项内容。整个处理过程不得超过30日。

第53条职工对企业处理不服的,享有申诉权利。申诉程序:第一步,向车间主任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二步,对车间主任再次处理不服的,向人事部门申辩事实与理由;第三步,对人事部门再次处理不服的,向总经理室申辨事实与理由,总经理室作出的再次处理决定为本企业最终处理决定。

第四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54条为了维护企业利益,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企业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55条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企业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56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57条可能成为企业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58条严格遵守企业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企业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59条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秘密文件、资料、档案。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60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按规定移交给企业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61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62条未经企业同意,职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业务。

第63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企业商业秘密的职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职工从离开企业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或者自营同类产品和业务,企业按月向职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

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等事项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执行。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第五章附则

第64条本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65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66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

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明。

第67条本制度自20__年x月x日生效。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13

公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打造一支优秀高效的工作团队,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公司有关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公司倡导“一家人”思想,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使每个员工各尽其责、才有所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管理,充分发挥员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的例会定在每周一的早晨,在例会上探讨和辩论经营思想,管理战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解决办法。

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2.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求穿工装。

3.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4.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职工不得留长发及胡须;女职员上班提倡化淡妆。

5.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员工月累计违反本规定超过3次者,或该部门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数占到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应罚款100元。

6.公司名牌一律挂在上衣胸前,违者以未配名牌处理。

7.试用人员于试用期间暂不发放名牌及工装,试用期满经考核录用后,由公司统一发放名牌及工装。

接待礼仪

接待工作及要求:

(1)有客户来访,马上起身来接待。

(2)接待客户时应主动、大方、微笑、热情。

(3)名片应先递给长辈或上级。

(4)把自己的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的姓名。

(5)接对方的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马上看,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考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二、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六天,日工作7小时。即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每周日休息(轮休)。公司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三、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四、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8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的一半。

五、请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5天以内的(含5天),由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六、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七、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员工病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公司辞退、辞职管理规定

1.公司对违纪员工经警告、教育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2.公司员工工作不适应、工作不满意等原因有主动辞职的权利,但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3.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3次者

(2)连续旷工5日或全年累计超过10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4)工作疏忽,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6)因破坏、盗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者

(7)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者

(8)泄露商业机密,情节严重者

(9)办事不力,玩忽职守,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0)年终考核成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11)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2)工作时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本公司下属各分公司或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人事部、人事经理审核批准可执行。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14

第一条厂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厂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厂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4、搞好各车间的安全工作,制订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第二条安全监督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订、修订本厂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轻烃分馏装置、锅炉、压力容器、和罐区安全监督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到公司汇报。

10、按公司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厂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2、负责对厂各车间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3、检查督促有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开展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第三条生产调度部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的"三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作法,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及时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

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5、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事故,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技术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或修订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

2、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

3、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组织技措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用时的"三同时"审查。

4、组织并检查各车间生产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

5、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6、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15

第一章总则

《员工手册》签收凭证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手册》,本《手册》之条款,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则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手册》适用公司所有员工,遵守本《手册》是所有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公司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手册》进行修订的权利。

四、除本《手册》外,公司各部门制定的其他相应规章制度,本公司相关员工应遵照执行。

五、公司要求每位员工应熟读本《手册》并签名,未签名并不影响《手册》的有效性。

六、各级员工应尊重上司、团结同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维护公司的利益。

七、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中产生矛盾,应服从主管部门的处理,对处理方法或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诉。任何人员皆不得剥夺员工向公司总经理申诉的权利。

八、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各级管理人员应遵照“教育为主,奖惩结合”的原则,坚持以说服教育为主要手段,适度惩处为辅助措施的办法进行处理;对工作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检举揭发坏人坏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员工,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章招聘与配置

一、公司根据各生产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员工的招聘和聘用。

二、应聘人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学历、技术等级证书在规定的时间里到公司填写应聘登记表。公司总经理认为需经面试的,应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三、公司总经理经审核,对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及时通知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并出具上岗通知书让新入职人员到相应部门工作。

四、新入职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公司要求及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件

和证明,如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技术等级和职称证书等,并认真如实填写个人档案,不得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公司将保留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损失大小,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新入职员工应积极参与学习公司组织的入职前培训及考核,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公司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应认真学习领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离职管理

一、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员工辞职;

(二)公司辞退;

(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四)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五)员工出现不能胜任公司岗位的疾病,经治疗后仍不能胜任的;

(六)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或重大违章、违纪,被公司开除的;

(七)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八)服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二、非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提前终止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以辞职报告形式知会对方,同时提出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员工劳动合同期满或辞职经批准后,尚未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前,仍是公司员工,应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不得罢工、怠工。

四、员工离职前,必须按公司要求办理工作交接。

五、公司应向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等。

六、离职员工在办理完各项手续后,凭公司总经理审批过的工资、《离职通知书》或其他相关凭证到公司财务部门结领工资。

七、属于严重违法、违纪被公司开除的员工,公司保留视情依法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

一、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员工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所订的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公司建立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实行电脑管理,并做好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

四、公司应全面了解掌握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新入职的员工应及时发出敦促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对缺乏签订劳动合同意愿的员工应及时做好思想动员工作,对拒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应依法作出处理。

五、新聘用人员在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必须到公司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续订和终止,按国家和公司所在地方的法律法规执行。

七、员工以书面的形式提前30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3天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员工应如实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时,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书等材料,公司保留追究弄虚作假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工资薪酬与福利制度

一、公司的工资薪酬与福利结构为基础工资+全勤奖励+工龄奖励+业务提成+加班补贴+技能工资六个部分组成。

二、基础工资部分分为固定工资及计件工资两种类型。基础工资的制订或变更由公司主管部门制定。

三、全勤奖励由公司主管部门依照公司考勤记录实行。

四、加班补贴部分由公司各级主管人员根据员工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对加班人员给予补贴。员工因份内的事情加班的,一律不按加班考虑。

五、技能工资根据员工实际技术能力,由总经理给予制订后实施。

六、公司内部管理人员的基础工资,由总经理根据其职位、管理部门给予制订后实施。

七、工资的变化由公司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根据人员职务的变化或所做出贡献的大小进行协商调整。

八、工龄奖励为所有员工工作满一年后,工龄工资加一百;满两年后再加一百;满三年后再加一百五;满四年后再加二百;满五年后再加三百;满六年后再加四百五封顶。

九、业务提成指销售人员每人每月有2万元的销售任务,试用期销售人员无任务,有业务便提成。完成任务,可以提成200元。销售提成,按阶梯式提成:3-4万元:1.5%;5万元:2%;6万元:2.5%;7万元:3%;8万元:3.5%;9万元:4%;10万元:4.5%;11-13万元:5%;14-16万元:5.5%;17万元以上,6%封顶。业绩尤为突出者,再由主管部门及总经理商量后给予一定奖励。

十、公司活动时的折扣业务可冲销当月销售任务,但不参与阶梯式提成,一律按照1%提成。

十一、店长任务:每月店面15万元销售任务。未完成任务,店长扣除自己的销售业绩后提成千分之二。完成任务15万元,店长扣除自己的销售业绩后提成0.5%;15-20万元:1%;20-25万元:1.5%;25-30万元:2%;30-35万元:2.5%;35万元以上:3%封顶。超额部分,再提成1%

十二、安装部门、车间部门工资制度见其部门制度规定。

十三、公司工程单根据利润提成(按个人销售梯形提成),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指定设计师跟踪,在业务提成中再提成30%。

十四、公司年终发放年终奖,于每年年底最后一个月享受双薪。双薪是根据员工进店时间来定。试用期员工不享受以上待遇。

十五、新进入公司人员试用期的工资为试用期工资。试用人员均参加入职前培训。培训满后,根据所掌握技能或担任职务的不同,参考考核成绩,由公司管理部门决定将其转为正式员工,或者不予以录用。转为试用期员工的人员,可以享受试用期员工待遇。试用期人员试用期满后,确定为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文档篇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采购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产品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形象工作。

第七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八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条: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一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如有急事出去,领导同意方可出去。否则算旷工。在规划)

第十三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十四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七条:公益事业活动等休假可享受工资待遇补贴。

第十八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第四章员工的权利

第十九条: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第二十二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三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第二十四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五章员工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

第二十六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的义务。

第六章奖罚制度

第二十九条:按民主选举获“优秀职工”者公司予以嘉奖,奖金:100-500元。第三十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职工,公司予以处罚,罚金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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