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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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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可以使工作规范化,避开工作中某些主观影响因素,相对公平公正。写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要注意什么?小编给大家分享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

一、校医为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常见病的诊治,就诊的病人必须登记在门诊登记簿上,传染病还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篇2

一、部门职责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校长责任制。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要经费,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要求,组织校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

2、学校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生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校内食堂、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3、学校应主动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人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二、疫情报告

学校应于2小时内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好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

三、培训教育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德育处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区教委、区卫生保健所、同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4、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宣传教育

1、学校必须做好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课、学校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病宣传,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2、春季是流感高峰期,学校必须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注意教育学生不要接触流感症状的人群,不要接触病死的禽类,不要到人多的公共场所活动。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篇3

一、总则

1、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除上述病种传报之外,水痘、手足口病、结核性胸膜炎也要及时上报。

二、建立防治网络

在卫生部门的领导下,组成县教育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等为一体的学校传染病防治网络。

三、具体工作:

1、建立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和报告、责任制度,建立完善的防范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预防饮食饮水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学校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做到早期发现病人,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学校卫生室做好传染病监测管理工作,对班主任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加强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以及健康情况巡查,保持教室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

3、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卫生活动,利用健康教育课、卫生广播等,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对学生进行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健康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4、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消灭蚊子、苍蝇等病媒生物和肠道寄生虫的危害。

5、认真做好学校食堂卫生自查,完善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做好学生的计划免疫接种工作,推荐接种非计划有价疫苗。

四、疫情报告和控制

1、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有专人负责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县教育局安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漩口镇卫生院,并做好登记工作。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六小时内上报。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十二小时内上报。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丙类传染病监测区内发现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

2、做好学校的消毒隔离工作,控制并消除传染病在师生中的蔓延。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篇4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2、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室内湿式打扫,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教室应在每节课后开窗通风,其他教学用房每天开窗通风2~3次。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消毒隔离措施

1、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2、有专用保健室、消毒器械室。

3、学校设立卫生室、要根据学校条件建立隔离室和观察床或应急隔离室。

4、班主任如发现学生异常及时向卫生人员反映。卫生人员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5、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所在的班。(附件一:主要传染病潜伏隔离期及接触者观察时间期)

6、对患者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吃药和喂饭。

7、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有必要对接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人进行检疫、隔离、观察。班学生不串班,不混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8、学生离校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方可归班。

9、工作人员家中及学生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篇5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三、学校卫生室保健医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诊、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科与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篇6

一、保健员负责园内传染病报告,登记、统计、分析和传染病管理工作。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

二、发生传染病后立即隔离传染病患者,做好切断传播途径和保护易感儿童工作。

三、对患儿所在班级进行医学观察,在观察期间不得并班、不升班、不收新幼儿、不转托幼园。

四、对环境和各种物品做好传染病终末消毒和医学观察期间的消毒工作。

五、配合防疫部门和儿保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

六、患儿临床痊愈后需持有区或医院痊愈证明才能返园。

七、离开园三个月以上或离开本市到外省的幼儿需经儿保所重新体检,合格后才可返园。

八、保护易感儿童在传染病理性季节加强晨检及全日观察采取必要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九、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发生传染病后应按要求作好传染病管理。患者患病期间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痊愈后返园工作时,须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允许返园工作的证明。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篇7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级部主任,到校卫生所,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辅导员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当发现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篇8

一、部门职责

1、加强领导,落实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建立校长责任制。保证传染病防治的必要经费,按照卫生部门和教委要求,组织校内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

2、学校设立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报告、学生健康晨检或巡查、学生健康教育、校内食堂、饮水卫生检查、免疫预防等传染病防治工作。

3、学校应主动与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强沟通,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技术指导、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

4、发生疫情后应协助与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调查、病人救治、控制措施落实等工作。

二、疫情报告

学校应于2小时内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好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

三、培训教育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德育处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区教委、区卫生保健所、同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4、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宣传教育

1、学校必须做好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课、学校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病宣传,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2、春季是流感高峰期,学校必须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注意教育学生不要接触流感症状的人群,不要接触病死的禽类,不要到人多的公共场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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