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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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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协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了资产购置、登记、使用、保养、盘点、处置以及责任追究等多个环节,旨在确保协会资产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内容概述:

1、资产购置:明确资产采购流程,包括预算编制、审批、采购执行及验收标准。

2、资产登记:建立详细的固定资产账目,记录资产信息,包括资产编号、名称、规格、价值、购置日期等。

3、资产使用:设定资产分配原则,规定资产使用者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资产使用的审批程序。

4、资产保养:制定定期维护和保养计划,确保资产性能稳定。

5、盘点管理: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核对实物与账面信息的一致性。

6、资产处置:规定资产报废、转让、升级等处置流程,确保资产处置的合规性。

7、责任追究:设立违规处理机制,对资产损失或不当使用进行调查和追责。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借款报销行为,合理购置、正确使用各类固定资产并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3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转让、报废、处置等行为相关的所有活动。

第4条管理职责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采用财务部门、行政部门、使用部门三级管理的办法,行政部门、使用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划分如下表所示:

使用部门:

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

2、建立台账或卡片,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卡)、物一致

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

4、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

5、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

行政部门

1、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资产的账(卡),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

2、正确及时办理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

3、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4、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出盘点报告;

5、健全档案资料,组织给固定资产编号并粘贴标识。

财务部门

1、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的财务手续及核算;

3、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4、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2章固定资产购置

第5条固定资产预算

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年初由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列明拟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具体配置、购置的数量、单价、金额,成套资产应按各组成部分分别编制预算。

第6条请购审批

1、预算内固定资产的购置

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买申请单”(一式三份)并申请购置,申请单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由行政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具体审批和执行权限如下表所示。

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执行权限表:

单次使用金额

审批人

执行办理

10万元(不含)以下

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一般固定资产购置由行政部办理购买

手续;专用设备的购置由设备部负责办理

10万元(含)~30万元

公司主管领导、财务部

30万元(含)以上

总经理、财务部

2、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

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应提交《预算外资产购置申请报告》,经公司财务部、行政部会签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购置。

第7条购置方式

资产购置应坚持多方询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经济合理。单批购置固定资产的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应公开招标,招标文件及成交合同应报经营财务部备案。为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合理,方便公司员工的监督,购置设备的相关信息应在公司内部网上公开。

第8条固定资产验收登记

1、固定资产购置应办理验收登记手续。

总部各部门(含市场部)、各事业部的固定资产验收由采购部、行政部和各使用部门负责,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才能办理报销手续。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

2、固定资产的登记应符合以下三点要求。

(1)各使用部门对资产进行验收后一周内,应到行政部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手续,固定资产卡片应由验收人和使用人签字,行政部在办理固定资产管理卡片的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并对固定资产贴具标签。

(2)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必须记录的事项包括名称、资产编号、规格型号、价格、配置、配件、购入日期、生产厂家、验收情况、验收人、使用单位、使用人及备注(反映固定资产维护使用情况)。

(3)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一式三份,行政部、财务部和使用单位各持一份。

第3章固定资产使用与盘点

第9条使用与操作

固定资产的使用办法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进行规范,做到安全使用和日常维护。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归程,指定专人操作。

第10条盘点清查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定期实物盘点清查,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摸清资产的实际使用现状,保证资产安全、完整。具体要求有以下四点。

1、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由行政部、财务部和各资产使用部门共同进行(必要时审计部共同参加);

2、盘点清查中发现的闲置资产要查明情况并制订处理计划,账外资产要做盘盈处理,及时入账;

3、对盘点清查中发现的盈亏和资产毁损,应逐个查明原因,协商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4、对导致资产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4章固定资产的保养与修理

第11条保管与养护

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监测或修缮,确保其完好和使用安全。

第12条升级与维修

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提高配置、增加器件或进行维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

1、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需增加器件或维修,各使用部门应首先向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由行政部统一编制费用预算,按固定资产购置要求经有关人员审批后再进行。

2、经批准后,行政部负责组织进行升级或维修(设备类固定资产由设备部负责)。

3、财务部负责相应凭证、账簿的处理工作。

4、行政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卡片和固定资产实物账的变更。

第5章固定资产的租借、转移

第13条内部调拨管理

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或借用应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1、部门间调剂使用固定资产,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调剂通知单”,经使用双方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签字后,报公司主管领导(设备主管部门)批准。由行政部负责对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进行调整,财务部负责对账务进行调整。

2、部门间临时借用固定资产,借入方应填写“固定资产内部借用通知单”,说明借用资产的名称、借用原因、借用期限等,由借用人和本部门经理签字,交借出方部门经理审批,行政部备案。借出方资产管理员应对借出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负责借出资产的收回。

第14条外部出租

固定资产的租赁工作统一由行政部负责对外办理手续。具体有以下四点要求。

1.贵重的仪表、设备(原值大于10万元)没有特殊情况,不办理出租手续。

2、出租或租入的固定资产均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正式租赁协议后方可执行。

3、出租资产归还时,由行政部和公司原使用部门点检清楚,撤销原租赁合同。

4、接收租入固定资产时,应由使用单位和行政部按租赁协议进行清点,并由行政部建立实物数量台账(不并入公司的资产账)。

第15条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性质的固定资产租入由行政部、财务部负责审核相关条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办理租赁协议,并按租赁协议的内容建立实物数量台账(并入公司的资产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财务部按照固定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入账处理,并定期提取折旧。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支出,由行政部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16条抵押资产的租借处理

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减损、出租或外借时,固定资产会计人员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组织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构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确保酒店运营稳定、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管理手段,它涵盖了从资产购置、登记、使用、维护、折旧到处置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购置与审批

2.固定资产登记与编码

3.使用与保养管理

4.资产盘点与审计

5.折旧与评估

6.资产处置与报废

内容概述:

1.资产购置与审批:规定了资产采购的流程,包括需求提出、预算编制、审批、采购执行等环节,以确保资产购置的合规性。

2.固定资产登记与编码:要求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买日期、价值等,并赋予唯一的资产编号,便于追踪管理。

3.使用与保养管理:明确了资产的使用责任,规定了定期保养和检查的制度,以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4.资产盘点与审计:定期进行实物盘点,核对账实相符,同时进行年度审计,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

5.折旧与评估:制定合理的折旧政策,对资产价值进行动态管理,同时定期进行资产评估,为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6.资产处置与报废:规定资产报废的标准和程序,以及非正常处置(如出售、转让)的审批流程。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跟或者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收集整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幼儿园的财产物品是保证幼儿园教学计划圆满完成完成所必须的物质条件,园内各部分都要管理好、用好财产,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作用,建立财产保管制度,以保证幼儿园的教学顺利开展顺利进行,并要防止物品的积压、浪费和损失。

一、班级财产管理

1、幼儿园班级班上财产管理责任人为各班班长。

2、重新分配各班使用的财产、物资每学期开学前半期登记一次,期末结束前,副班长及保育员要协同班长清点班务财产并做好登记。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幼儿园后勤园长处,一份班级留存。如发生班长更换,新班长须按照登记表清点物品验收,内容及数目相符在交接栏内签名,以示军用物资班级财产物资交接清楚。

3、各班的录音机、DVD跟班长,班长午休则随班换走,但也须填写在登记表上为。

4、各班保管使用的权利、物资,及非本班人员不得擅自拿用,特殊需要的可向该班转作的班长借用,定期归还,如有损毁负责赔偿。

5、财产班务财产在使用期间有毁损、遗失,由班长向后勤组长报告,属合理损耗的准予注销并根据需要重新补发,登记入册。如无需要不补发。如属自相矛盾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优劣负责修理或补偿。

6、各班如须购置新衣物,必须在每学期开学每一周制定出本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报经园长审批后,由后勤组统一购买。

7、如需购买急用物品时,必须先写一份申请报告,经园长批准后,由本园派出专人购买或者本班老师自行购买,购买物品票据需齐全,交由后勤园长审核后方能缴费。

二、园务财产管理

1、园内所有固定财产由后勤组直接负责管理,保管员每学期清点核对一次,并做好记录。

2、保管员将园务财产定义分类注册管理,做好出库和乔尔纳的登记。教职工在不浪费的前提下按需领取物品,缴付物品必须进行登记。

3、凡园内公共活动场地、会议室、电脑室、多功能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等均由保管员立册登记、管理,这些物资未经后勤园长同意不得擅自搬动和挪作班级班主任使用,违反者,幼儿园有权严处,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4、放置体育器材室内的体育活动器械,以及走廊上供班级资源共享的体育器械,各班级因活动需要移动使用后,要负责清点分类放回存放地点。如有损坏应向办事员报告及时检修。保健医生和后勤园长负责监督和检查班级户外活动体育器械使用情况。

5、如教师发现物品付之一炬、损、错、漏要报告保管员,检查原因,各班级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遗失或损坏,视情节日常事务轻重负责修理或赔偿。

6、幼儿园经营性园长未经园长批准不得外借。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

1、学校固定财产是保障教育教学需要的重要物质条件,全体教职工要以主人翁态度共同管好、用好,使各类设备发挥最好的效益。

2、全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总负责管理,各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3、总务处负责全校固定财产总帐,各部门建立固定财产分类明细帐。凡属固定财产范畴不论自购、自制、分配、赠送按规定登记入帐。

4、学校各类设备如有报废、损坏、遗失或需要增加,应由负责人填写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总务处报告,经审核后,作出相应处理。

5、学校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核实帐务。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报告校长室,经校长同意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6、财产管理部门的保管员调离岗位,由总务主任监交,必须按规定办理实物明细帐和财产物资的清点和交接工作,并在余额栏加盖移交人、接收人双方的印章。

7、各部门设立固定财产领用、保管责任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责任人保管,一份由总务处留存。固定财产每年核查一次,要求帐、物、表三者相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

1、房屋及建筑物 20 10%

2、机器设备 10 10%

3、运输工具 10 10%

4、计算机设备 5 10%

5、办公家具及设备 5 10%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6)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

4、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编号

1、编号原则:按大类、所在部门的成本中心号、顺序号、取得年月编制。

1、房屋及建筑物 代码为01

2、 机器设备 代码为02

3、 运输工具代码为03

4、计算机设备代码为04

5、办公家具代码为05

如:财务部20xx年7月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

JINTAK 04 7536 007 200607

资产大类成本中心顺序号购置年月

十、固定资产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7),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局部及生产活动的主要手段。其数量、功能、配置结构、技术状况决定着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和竞争能力。为标准固定资产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件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列入固定资产。

1、生产机械、电器设备、工艺管线、地下电缆、仪表、房屋、建筑物、工器具、专用设备以及非生产用设备等。

2、凡属在设备内部或外部随机安装的电机、工艺仪表,不管规格大小、价值多少,均随主机列入固定资产。

3、独立使用或备用的电机,功率在7KW以上者列入固定资产。

4、有些设备、工具、器具等专用设备,生产的主要设备,使用年限又较长、数量较多,虽然价值缺乏规定金额,也可列入固定资产。

5、由基建完工交付使用的;由专用资金购进的;由专项贷款购进的;由外单位有偿〔无偿〕拨入的;经批准盘盈估价的。

6、未使用〔备用或暂时不用〕,不需要的,封存的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二〕有以下性质之一者不列入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较短、数量较多、更换又比拟频繁的。如:玻璃器具、工具性质的仪表,为生产购置或自制的专用工具、模具和卡具。

2、同一规格、型号的低值易耗品,虽单价到达固定资产标准,也不能列为固定资产,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3、机械内部和外部原装置的7KW以下电机、工艺仪表、需更新或新安装的不再增减固定资产原值,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4、新建交付使用的设备中,包括在设备价值内的一次性使用的各种填充物。如:包括塑料填料、分子筛、树脂、木材制品、触媒、催化剂、液压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应从设备价值中扣除,作流动资金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的划分

机动部、财务部和各单位应明确职责,共同管理和维护好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固定资产卡片,各存一份。

〔一〕机动部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统一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编号,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指导分厂、工段搞好基层设备管理工作。

3、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封存和变卖审批手续,并办理对闲置固定资产的维护、利用和处置工作。

4、监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掌握和分配平衡大修费、更新费的使用。

6、每年会同财务部组织对全厂各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和查定工作。

〔二〕财务部职责:

1、监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帐目,负责折旧费核算,掌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封存、报废等情况。

3、按制度规定,正确、及时地提取根本折旧和大修基金。

4、参与报废、调拨、封存、变卖固定资产设备的审查工作。

5、同机动部一道,组织对全公司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年度清查、核定工作。

〔三〕各使用单位职责:

1、认真做好基层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准确无误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册和固定资产卡片,并由专人保管。

3、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及时办理增减固定资产手续。

三、新增固定资产的办理程序

〔一〕对于房屋建、构筑物应按以下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有房屋建、构筑物的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备方案、批准施工报告〔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书〔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试验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等。

2、施工结束,资料齐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公司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并向使用单位移交全部资料〔正本〕。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工程固定资产落户。凡缺少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批准施工报告〔需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的〕、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验收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二〕对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工业管线、电缆等应按以下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表等应有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试压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计、施工图纸。对压力容器,高、中压管道,除应具有设计、施工图外,还应有无损检测记录、试压记录以及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

2、安装施工完毕、资料齐全〔正本〕,应由安装、施工单位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项工程资产落户。凡缺少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备、施工图纸;压力容器和高、中压管道检测、试压记录;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5、参加并支持机动部、财务部对全年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核定工作。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更新

〔一〕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经济效益差的。

3、在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平安和健康,又不能进行改造或改造又不经济的。

5、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不能继续使用的,已经淘汰的。

〔二〕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1、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审批表〞,上报机动部。

2、机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批,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建、保管、使用和核算,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固定资产的界定:

1.2.1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生产经营设备、器具与工具):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

公司的一些特殊物品,价值在20xx元以下但在1000元以上且具备固定资产特性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2.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1.2.3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3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1)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的组织评审;

(2)生产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

(3)工程管理部门(临时项目部)负责基建工程的管理;

(4)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车辆管理。

二、固定资产购建

2.1固定资产预算

每年末,各部门根据经营管理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编制下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经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后,列入年度投资预算报批。

2.2固定资产采购

2.2.1根据固定资产预算安排,采购部(或工程管理部)会同各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购建工作。

2.2.2所有的设备都应进行招标采购。

2.2.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经安装或改造结束并经验收后,应办理竣工验收单,交使用单位签收领用。

2.3固定资产验收

2.3.1固定资产购置后,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组织验收,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并办完财务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2.3.2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登记备案。

2.3.3大型仪器设备要组织专门技术小组负责验收,逐项清点主、附件和资料,逐项检验技术指标。验收的原始记录和图片资料应随验收报告一起存入资产档案。

三、固定资产计价

3.1固定资产应当按其历史成本入账,公司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确定入账价值。

3.2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

(1)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

(2)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3)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确认损失;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

四、固定资产折旧

4.1除以下情况外,公司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4.2公司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预计净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

4.3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公司选择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

4.4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在实际计提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4.5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4.6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和年折旧率参见具体会计核算政策。

五、固定资产保管与维护

5.1固定资产保管

5.1.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型号、规格、出厂年月、购建日期、使用单位、使用状态等参数。

5.1.2财务部门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5.1.3财务部门固定资产卡片与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台账应协调一致,统一编号。对成套设备,资产会计录卡片时,应按设备明细逐一录入,不得将成批设备录在同一张卡片上。

5.1.4每年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账应至少核对一次,不对之处应找明原因。每年末应进行固定资产盘存,确保账实相符。

5.2固定资产维护

5.2.1固定资产维护分日常修理、大修理以及后续支出(固定资产改造)。大修理应按规定间隔期进行。

5.2.2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5.2.3公司的大修理费用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

(1)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应当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按预计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各期均衡地预提,并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2)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5.2.4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后续支出指:

(1)使可能流入公司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价;

(2)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3)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

六、固定资产处置

6.1出售

固定资产的出售,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单》,经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大型设备需报集团审批,申请批准后交财务部作账务处理;归口管理部门注销该资产的台账和档案,财务部注销该资产的明细账和卡片。

6.2封存

闲置3个月以上的设备需办理封存手续,由使用单位填写《资产封存申请单》,经归口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备案。

6.3内部调拨

设备内部调拨时,由归口管理部门、调入单位、调出单位会签《设备内部移装申请单》,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依据《设备内部移装申请单》更改固定资产卡片和折旧费归口承担单位。

6.4报废

资产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由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会审,报总经理批准,大型设备需报集团审批;财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依据《资产报废申请单》核销账目及卡片。

6.5报废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固定资产清查

7.1每年末由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组成资产清点小组,对公司内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现场清点,填制《固定资产盘存表》。

7.2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存差异明细表》,经总经理和集团财务部总经理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应收账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7.3依据盘点结果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进行分析。

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1如出现下列情况,应评价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3)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4)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5)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8.2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按该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资产计提。

九、编号规则

1、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建筑房屋,其中机械设备又分为电器类、机械类、仪表类等。

2、对资产编号时,按照汉语拼音第一字母的简写,后面共6位,前两位为年份,后四位从1号开始顺序往下编。如电脑,编号为BGSB080001;车间用仪表设备,编号为JXSBYB080001。顺序号按照不同资产类别编号。

3、采购部门在财务结算设备发票前,必须去设备管理部门办理设备登记手续,填写设备登记表格(见附件),附在发票后作为结算依据。

十、附则

9.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9.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9.3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了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及日常维护管理行为,使医院各类固定资产得以有效利用,保障医院业务工作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使用期限在2年以上的办公设备、用品,医疗设备的管理。

3原则

3.1预算管理原则

3.2节约使用原则

3.3按需采购原则

4职责

4.1财务部

4.1.1组织制定年度固定资产的采购预算。

4.1.2负责资产的计价折旧等账务核算,及时掌握增减变动情况,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确保账账相符。

4.1.3负责审核采购是否在预算内,采购过程中资金运用是否合理。

4.1.4会同院办(人事行政部)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

4.2院办(人事行政部)

4.2.1对采购申请进行审核,组织办公资产的采购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

4.2.2建立资产使用台帐,对资产的保管和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

4.2.3每半年组织一次资产盘点,做到帐实相符。

4.2.4对需清理的固定资产提交处理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清理。

4.3 网络管理部门(人员)

4.3.1负责医院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配置规划,提出采购计划及费用预算。

4.3.2协助院办(人事行政部)进行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采购。

4.3.3负责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协同院办(人事行政部)进行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使用管理。

4.4药械部

4.4.1负责对医疗设备进行询价及性能比对,申报采购费用预算,组织采购。

4.4.2负责对医疗设备日常使用与保养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4.4.3负责医疗设备售后服务及其它事项的对外联络。

4.5使用部门负责人

4.5.1负责提出本部门年度采购计划。

4.5.2协助药械部进行专业医疗设备和仪器的采购。

4.5.3指导并监督下属人员合理使用资产。

4.6保管人或使用人

4.6.1保证资产及附属配件、资料的完整(设备说明书、使用手册等资料管理见《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资产,并作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工作程序

5.1采购

5.1.1部门提出采购申请,院办(人事行政部)应对库存情况进行核对,可内部调整使用的应以内部调配为主,确需购入的按正常审批程序购入。

5.1.2采购申请的审批:各部门物品的采购采用预算管理制度,超出年度预算的采购项目,需经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应对部门资产采购进行预算审核。

5.1.3预算内采购的审批:单位价格在1000元以下(含)且总价为20xx(含)元以下的物品由总经理批准后交院办(人事行政部)采购;单位价格在1000元以上3000元(含)以下且总价为10000元(含)以下的物品,经执行董事审批后交院办(人事行政部)采购;单价在3000元以上、总价为10000元以上的物品,经董事长审批后方可采购。

5.1.4专业医疗设备和仪器由使用部门协同院办(人事行政部)采购。

5.2入库

5.2.1采购人员在院办(人事行政部)专人处办理验收及入库手续。

5.2.2专业设备和仪器经申请部门验货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2.3采购人员凭入库单到财务部办理报销。

5.2.4院办(人事行政部)建立固定资产台账。

5.2.5财务部对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5.3领用

5.3.1使用人在出库单上签字领用。

5.4管理

5.4.1使用

5.4.1.1使用人要爱护使用固定资产,发现资产破损或故障时及时通知院办(人事行政部)报修。如因疏忽造成资产损失或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及保管或使用人员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5.4.1.2保管或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对设备的检查,如发现实际情况与原配置不符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上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并协助调查。任何人私自拆换部件,造成与原设备档案不符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未查明责任人的,保管人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5.4.2调拨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对各部门的资产进行调配,各使用部门或使用人之间的资产转移,必须通过院办(人事行政部)完成。由原使用人或使用部门至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入库,而后重新办理现使用部门的调入手续。各部门及员工不得随意变更使用人,如发现员工擅自挪用他人或其他部门物品,医院将根据双方责任,对资产使用保管人及擅自挪用人员予以处罚。

5.4.3盘点

院办(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每半年组织一次资产盘点及清查工作,并共同对盘点结果进行处理。

5.4.4报废

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财务部清理报废。原值在5000元(含)以上的报董事长(执行董事)审批,50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

6资产编号管理

6.1医院所有资产应按照统一的规则编号,应保证编号的唯一性。

6.2资产建帐、建卡时需将编号登记在册,并要求在固定资产的明显位置上留有编号,以便盘点。

6.3资产的编号规则

资产编号共8位,前四位为商品类别编号,后四位为流水号。编号规则见《固定资产类别编码表》表样,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0

一、围墙外高压架空导线及下引线,机电队必须对自已所管辖范围内的高压供电线路进行包片管理。

二、包区人每月至少巡视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记录不全或不作记录一次罚包区人30元;不按规定检查巡视的一次罚包区人30元;巡视检查记录必须交机电运输科一份,否则罚队30元。因包区人检查巡视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矿规定处理。

三、线杆标识要清晰规范,意思要明确,必须符合集团公司要求,否则罚款30元。

四、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对于瞒报或不汇报的罚款30元/次。

五、机电运输科供电人员配合好矿上及集团公司电气试验和供电检查工作。

六、院内高低压架空线路,机电运输科必须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高压供电线路进行包片管理,并且包区人每旬至少巡视检查一次并作好记录。记录不全或不作记录一次罚包区人30元;不按规定检查巡视一次罚包区人30元。因包区人检查巡视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的,按矿规定处理。

七、供电区域内的电缆,必须有电缆标志牌,电缆标志牌必须按规定悬挂或张帖,否则一处罚款10―100元。

八、电缆沟电缆必须与暖气管路隔离开,否则一处罚款10元,造成事故交矿处理。

九、变电所必须时刻有人在岗,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的,一次罚款20元,因值班人员脱岗造成供电事故交矿分析处理。

十、变电所值班或管理人员对重要负荷单位要做好停电前通知(事故状态除外),并做好记录,否则一次罚款20元。

十一、对供电线路必须做好日常检查管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否则罚款20元,因检查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供电事故的,交矿分析处理。

本制度由机电运输科监督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运输设备、仪表、工具、办公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测试设备等。

第三条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20xx元者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管理职责

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商务部负责采购、财务部列帐、行政部负责管理及保养。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增置

固定资产的增置由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申请,注明厂家、型号、规格、价格及所需时间,报行政部汇总审核报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商务部进行采购。

第六条检验入库

1.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由商务部会同使用部门按采购清单的内容对品种、规格、数量、性能、外观等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单,交库房管理员。

2.库房管理员根据检验单,物资采购清单办理入库手续,并通知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登记编号。随产品及设备带来的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等标记与产品及设备一致的编号后原件交资料室留存,复印件随物保管、随物入库。

3.经检验发现规格、性能、质量、数量等不符时,应予拒收,但库房管理员可以办理临时入库手续,负责暂时保管。

第七条登记手续与编号

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即归行政部管理。行政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的人员应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同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一式二联,第一联送财务部门列帐,第二联行政部留存。财务部门应每月与行政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八条盘点

行政部应会同财务部门每半年盘点一次。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注明盈亏原因,呈报总经理/主管总经理核决后,送财务部门一份,自存一份。行政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出具盘点报告叙明原因呈总经理/副总经理批示。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

行政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报修设备应在48小时内送修,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对所有设备检查、保养一次。

第十条固定资产移交、拨转处理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移交、拨转时,应由行政部让接收人员在'固定资产登记卡'上签认。

第十一条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外借,行政部应先呈总经理/主管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

第十二条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行政部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会同财务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三条抵押资产的减损、外借处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或外借时,财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记录错误处理

(一)登记数据如因漏记、记错或记载不清者,登记人员应视情节轻重予以申诫以上处分,情况严重者,应层呈总经理议处。

(二)登记数据如有涂改未盖章、签章、签证等凭证可查,凭证未整理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据者一律由直接上级出具处理意见报总经理/主管总经理议处。

第十五条赔偿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使用人有下列情况者,应赔偿相同金额并按照公司《员工奖惩管理条例》予以惩处:

(一)未尽保管责任或由于过失致使公司资产遭受被窃、被抢、损坏者;

(二)对所保管的公司资产未经报准而擅自移转、拨借或损坏不报告者;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保管人、使用人对所保管的公司资产有盗卖、掉换或化公为私等营私舞弊者除赔偿相同金额外,公司将依法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物质基础和必备条件。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校办企业l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的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成立校产管理委员会。

第七条总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主持、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以及大型修缮、基本建设项目论证、招标、采购和验收等工作;

(三)、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四)、组织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和统计工作;

(五)、会同归口管理部门优化配置固定资产;

(六)、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七)、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八)、对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类目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划分,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校有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组织固定资产购建计划的可行性论证,参与固定资产购建的招标、采购、验收等工作;

(三)、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薄;

(四)、组织所属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工作;

(五)、提出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组织实施;

(六)、根据使用部门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建议;

(七)、检查、指导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要有一名领导分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二)、建立有关固定资产明细账薄和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三)、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验收;

(四)、保管、维护固定资产;

(五)、提出固定资产处置意见。

第三章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

第十条学校利用财政投入、上级补助、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都要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

第十一条按有关规定,固定资产划分为六类:

(一)、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二)、专用设备;

(三)、一般设备;

(四)、文物和陈列品;

(五)、图书;

(六)、其它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学校固定资产计价:

(一)、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期工作状态所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及附加费等计价;

(二)、自行建造的设备及已竣工的房屋及构建物,试用期满一年合格后按照建造所用全部相关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和增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和增建所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和增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计固定资产原价;

(四)、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中介机构评估提供的有关凭据,以及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价;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计价;

(七)、交换固定资产,按各自的原值或按评估价值计价;

(八)、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价值或者合同、协议计价;

(九)、已经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于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暂估价值计价,待核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十)、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十三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

(一)、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二)、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三)、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四)、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五)、发现原固定资产记账有误。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经费预算,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编制年度购建计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审批权限和程序,杜绝重复、盲目购建。购建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资产管理处会同财务、监察、审计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论证、招标等环节的工作。对大、中型购建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零星采购实行双人采购制。

第十六条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以及基本建设项目,要成立论证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货比三家'

,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论证招标工作小组中的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中,要建立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签定并依法履行合同。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购建单位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合同条款进行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不合格,不得办理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维护制度。各占有、使用部门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第二十条对固定资产的检修工作应做到及时、经常。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监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事故发生。对房屋构筑物应定期勘查、鉴定、修缮,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条对精密、贵重及易发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应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条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校产管理委员会审批。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二十四条建立固定资产使用情况检查和考核制度,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

第二十五条校办企业及其它经营单位不得无偿占用学校固定资产,对其占用的固定资产(作为投资的部分除外)应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占用费或租金。

第二十六条学校内部移交固定资产应符合如下规定:

(一)、机构调整时,由总务处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财产清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应在上一级管理部门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

(三)、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调离学校或退休,须交清所用固定资产。

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年末(学年末)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局部清查,确保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做出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处置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投资、报废、报损等。

第二十九条处置固定资产要符合以下程序:

(一)、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

(二)、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

(三)、总务处资产管理员审核;

(四)、学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五)、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第三十条学校处置房屋、构筑物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由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并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评估确认处置价格,处置价格一般不得低于评估价。

第三十一条学校以固定资产对校办产业投资或对外投资,应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进行评估确认,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手续,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第三十二条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损失赔偿制度。对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对责任人的单位负责人追究连带管理责任。

第三十三条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章固定资产账务管理

第三十四条学校按以下要求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和卡片:

(一)、财务室设置、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分类账薄;

(二)、校产总管理员设置固定资产分类、分户明细账薄;

(三)、校产分项管理员设置分类明细账薄,按使用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第三十五条明细账薄应按品种设置账户,按类设置汇总账页,反映各种各类固定资产的数量和金额。固定资产卡片要登记名称、规格、型号和财产编号等,一物一卡,由使用人员签字承担保管责任。

第三十六条固定资产增加、处置,由使用部门如实填写相关凭单,一式四份,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校产总管理员、财务部门有关人员签章,作为记账依据,分别登入有关账薄。各种账薄和凭单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涂改。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内部调剂,需由调出单位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上一级管理部门有关人员签章,经资产管理处批准作为记账依据,登入有关账薄。

第三十八条使用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变更固定资产卡片记录。

第三十九条校产分项管理人员应定期核对账、卡、物,保证账账、账卡、账物相符。

第八章奖罚

第四十条为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奖优罚劣,学校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及有关人员,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积极主动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认真完成各项管理任务,成绩显着的;

(二)、在固定资产管理中有创新,运用和推广现代技术并取得显着效果的;

(三)、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同违犯固定资产管理法规、制度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四十二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固定资产使用、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对所管辖或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造成严重损失不报告,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

(三)、擅自处置固定资产,不办理有关手续的;

(四)、弄虚作假,以各种名义侵占固定资产的;

(五)、财务人员不见“固定资产验收单’’即给予报销的;

(六)、其它按法规应予追究的。

第九章 附则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3

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属于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是企业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必要的物资条件,其价值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特点,分析、归纳、设计合理的业务流程,查找管理的薄弱环节,健全全面风险管控措施,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运行。固定资产业务流程,通常可以分为取得、验收移交、日常维护、更新改造和淘汰处置等九个环节。

(一)固定资产取得(采购、建造)

固定资产的增加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现金流量,并将直接影响企业未来的经营绩效和获利能力,属于企业的投资项目,因此必须在增加固定资产之前进行科学的决策,建立固定资产预算制度。尤其是固定资产建造通常规模大、耗资多,首先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开展可行性研究,提出项目方案,报经批准后确定工程立项。固定资产预算编制、投资按理、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全面预算、资金、采购与付款等循环的管理制度。

主要风险:因可行性分析不到位、预算不当而造成项目未发挥应有效益;授权审批制度不健全、岗位分工不合理而产生舞弊行为。

应对制度内容:预算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采购与付款循环管理、资金管理等。

(二)固定资产验收

固定资产涉及外购、自行建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等方式。生产设备、运输工具、房屋建筑物、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不同类型固定资产有不同的验收程序和技术要求,同一类固定资产也会因其标准化程度、技术难度等的不同而对验收工作提出不同的要求。通常来说,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固定资产验收过程较为简化,对一些复杂的大型生产设备,尤其是定制的高科技精密仪器,以及建筑物竣工验收等,需要一套规范、严密的验收制度。

主要风险:新增固定资产验收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资产质量不符要求、进而影响资产运行。

应对制度内容:

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购入或建成移交的固定资产必须经过认真验收,保证新增固定资产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计划的使用要求和采购或建造合同的其他有关内容,对大型固定资产需组织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联合验收,必要时进行决算审计。

1、外购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编制验收报告。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由建造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填制固定资产移交使用单,移交使用部门投入使用。

3、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合格即可交付有关部门投入使用;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收到固定资产初步验收后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的才可交付使用。

4、未通过验收的不合格资产,不得接收,必须按照合同等有关规定办理退换货或其他弥补措施。

5、对于具有权属证明的资产,取得时必须有合法的权属证书。对于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办理权属关系的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固定资产权属证书或证明等材料,要妥善保管,并设立登记簿应对记录备查。

(三)固定资产登记造册

企业取得每项固定资产后均需要进行详细登记,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便于固定资产的统计、检查和后续管理。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登记内容不完整,可能导致资产流失、资产信息失真、账实不符。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1、根据固定资产的定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列明固定资产编号、名称、种类、所在地点、使用部门、责任人、数量、账面价值、使用年限、损耗等内容,有利于企业了解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全貌。

2、按照单项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资产卡片应在资产编号上与固定资产目录保持对应关系,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改造、折旧、盘点等相关内容,便于固定资产的有效识别。

3、固定资产目录和卡片均应定期或不定期复核,保证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四)固定资产投保

固定资产投保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人为事故或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些资产必须投保某些险种,如机动车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强制保险。对于没有强制规定投保的固定资产,是否要投保,投保何种险种取决于企业对资产风险的评估和管理模式。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投保制度不健全,可能导致应投保资产未投保、索赔不力,不能有效防范资产损失风险。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企业应当重视和加强固定资产的投保工作,通盘考虑固定资产状况,根据其性质和特点,确定固定资产的投保范围和政策。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既定的固定资产的投保范围和政策,投保金额与投保项目力求适当。

2、对应投保的固定资产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办理投保手续,规范投保行为,应对固定资产损失风险。

3、对于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的投保,应当考虑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保险人,防范固定资产投保舞弊。

4、已投保的固定资产发生损失的,及时调查原因及受损金额,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五)固定资产运行维护

固定资产操作运行是固定资产业务是主要的活动环节,在此过程中固定资产的价值转化为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而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平稳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离不开资产日常维护和员工培训等控制措施。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操作不当、失修或维护过剩,可能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产品残次率高或资源浪费,甚至发生生产事故,生产停顿。

主要应对制度:

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会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将资产日常维护流程体制化、程序化、标准化,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风险,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及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运行管理档案,并据以制定合理的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计划,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的,须经验收合格才能投入运行。

固定资产的修理需分类管理:固定资产的简单维修,可以由操作人员或内部人员完成;尚在保修期内的固定资产,一旦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厂商维修或退换;对于固定资产大修理,须由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必要时请外部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完成。

3、企业生产线等关键设备的运作效率与效果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充分的岗前培训,特殊设备实行岗位许可制度,需持证上岗,必须对资产运转进行实时监控,保证资产使用流程与既定操作流程相符,确保安全运行,提高使用效率。

(六)固定资产更新改造

企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升级改造,以便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品种,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保证生产的安全环保。固定资产更新有部分更新与整体更新两种情形,部分更新的目的通常包括局部技术改造、更换高性能部件、增加新功能等方面,需权衡更新活动的成本与效益综合决策;整体更新主要指对陈旧设备的淘汰与全面升级,更侧重于资产技术的先进性,符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不够,可能造成企业产品线老化、缺乏市场竞争力。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1、定期对固定资产技术先进性评估,结合盈利能力和企业发展可持续性,资产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技改方案,与财务部门一起进行预算可行性分析,并且经过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

2、区分固定资产部分更新和固定资产整体更新。部分更新通常包括局部技术改造、更换高性能部件、增加新功能等方面;整体更新主要是对陈旧固定资产的淘汰与全面升级,更侧重于资产技术的先进性。需权衡更新活动的成本与效益综合决策。

3、管理部门需对技改方案实施过程适时监控、加强管理,有条件的要建立技改专项资金并定期或不定期审计。

(七)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及时掌握资产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固定资产与存货同为实物资产,但与存货相比,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较大、存放地点较为分散,技术含量高。这些都使得两者的清查盘点既有共同之处,也有各自的特点。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丢失、毁损等造成账实不符、或资产贬值严重。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全面清查,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及时掌握资产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

1、财务部门组织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需定期进行清查,明确资产权属,确保实物与卡、财务账表相符,在清查作业实施之前编制清查方案,经过管理部门审核后进行相关的清查作业。

2、在清查结束后,清查人员需要编制清查报告,管理部门需就清查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性、可靠性。

3、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报告审核通过后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账实相符,并上报备案。

(八)固定资产抵押、质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该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企业有时因资金周转等原因以其固定资产作抵押物或质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如到期不能归还借款,银行则有权依法以该固定资产折价或拍卖。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抵押制度不完善,可能导致抵押资产价值低估和资产流失。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1、加强固定资产抵押、质押的管理,明晰固定资产抵押、质押流程,规定固定资产抵押、质押的程序和审批权限等,确保资产抵押、质押经过授权审批及适当程序。同时,应做好相应记录,保障企业资产安全。

2、财务部门办理资产抵押时,如需要委托专业中介机构鉴定评估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应当会同金融机构有关人员、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现场勘验抵押品,对抵押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抵押资产,应编制专门的抵押资产目录。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4

一、教育办公室会计在总帐上设置“固定资产”、“固定基金”两个总帐科目,用来核算全镇学校的固定资产总值。教育办公室对所属的报销单位,设置按名称、规格、型号设户反映数量、金额的固定资产明细帐,同时还要设置按大类和报销单位设户只记金额的固定资产明细帐,反映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总值。能正确反映全镇中小学固定资产的增加减损、调入调出等资产的变化情况。设帐科学规范,登记正确无误,手续完备。

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设置按规格、名称、型号设户记数量金额的固定资产明细帐,对借用频繁,分布较广的固定资产,按使用单位和个人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设立以物品登记方式反映分布情况的分布帐。卡、帐的使用,登记正确,帐面清楚,运行手续规范、完整。

三、固定资产增加、报废、报损、调入、调出、盘盈、盘亏等手续完备,程序正确、科学、严密,有变化随时作相应的增减处理,并及时将变化情况报教育办公室。

四、对财产要定期清查,报表及时、齐全,校长、经办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加强工作力度,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好。清查结束后,要有反映财产变化情况的明细表,及时归档,长期保存。

五、固定资产建帐设卡要保证帐、表、卡、物相符相对,如实反映学校全部财产状况,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常规运转工作,及时增减,正确记帐、整档。

六、所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档案资料要分类合理,组卷、装订方法正确,专橱存放,“八防”措施完善,制度健全,责任到人。

七、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每年寒暑假要对所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填制年度清查登记表,学期内增加调入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建帐设卡,年久失修或其他原因损坏的固定资产要及时作报废报损处理,做到程序规范,有关资料填制、装订正确,及时整理固定资产变化处理的有关凭证、表册,装订好归档,长期保存。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

总 则

一、学校的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学习生活正常开展的物质条件。为了适应学校教学、科研的改革和发展,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归口管理,建立二级管理系统,学校由一位分管校领导主管该项工作,并设归口管理机构协助分管校领导工作,各学院及处级部门要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这项工作。

三、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都要在校财务部门入账,(附属工厂固定资产由工厂管理部门入账)。

四、固定资产要做到帐、卡、物三相符,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

五、校级固定资产管理机构

1、 资产后勤处是学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机构,负责管理除图书类以外的房屋建筑类、家具类、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类、行政办公用设备类的全部固定资产。

2、 图书馆负责管理图书类固定资产。

3、 附属工厂由厂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全厂固定资产。

六、学校固定资产部门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代表学校管理教学、科研(含横向科研)、行政、后勤等部门的固定资产工作。

3、努力提高物资利用效益,防止固定资产流失,促进学校固定资产保值、增值。

4、制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健全固定资产帐卡,编制相关统计报表。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

七、符合下列条件的财产为固定资产

1、单价在800元以上,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能在原有状态下独立使用的教学、科研、医疗、行政办公、生产开发、后勤保障等方面的仪器设备;

2、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如:家具等);

3、土地、永久性的房屋、道路及其他构筑物;

4、图书信息资料;

5、无偿调入或受赠并符合上述条件的物品;

6、自制设备,在全部组装完并经验收后按所发生费用总值定价列为固定资产;

7、特殊需要且单价在800元以上的其他固定资产。

八、根据国家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教育部《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学校固定资产按其使用性质分为六大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它固定资产。

1、 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教学和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2、 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文体设备等。

3、 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包括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

4、 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5、 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资料室的图书资料等

6、 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购置和验收

九、增添固定资产必须与学校的发展规模、专业设置、学科建设和科研需要相适应,要精打细算,全面规划,根据需要,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

十、添置固定资产的申请审批手续

1、 凡学校经费添置固定资产,各部门应根据学校下拨的年度经费编好设备添置计划,报资产后勤处设备科备案。并填写设备请购清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2、 临时添置固定资产的,必须在经费落实的情况下,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资产后勤处审核备案,1万元以上的设备须报固定资产主管校领导审批。

3、 凡添置5万元以上仪器设备,根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4、 添置单件为5万元以上设备的或批量添置的设备超过5万元的应进行招标。

十一、添置的固定资产必须由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验收,需校档案员或兼职档案员和设备科人员到场,技术资料原件要归档。验收完毕后要建立帐卡,并办完财务报销手续,方能交付使用。

固定资产的管理

十二、学校对固定资产实行学校和部门(院、处)两级管理,有教研室、实验室的单位要实行本部门归口分级管理,务必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因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遗失和损坏的,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十三、学校建立管理固定资产的帐卡制度,校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国家教育部固定资产目录登记全校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各使用部门必须有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帐和卡,以便随时查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每年对帐一次。

十四、校财务处设置固定资产帐,按一级分类记录各固定资产的价值,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财务处至少每年对帐二次,经常保持帐帐相符。

十五、校级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并有权对由学校经费添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其效益,部门之间的固定资产调配都须经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十六、固定资产严禁擅自拆卸和改装,如确实需要拆卸改装等变动,必须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除追究其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外,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可收回这些资产,调配给其他部门道若市使用。

固定资产的变动

十七、固定资产的变动系指固定资产的对外调拨、内部调拨,出借及报废、报损、丢失、变价等。固定资产变动手续,统一由资产后勤处办理,其他部门或个人都无权进行这类变动。所有固定资产变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都必须进入学校财务。

十八、各单位需报废的仪器设备,应在每年上半年提出报废清单,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报国资部门认可的会计事务所进行技术鉴定,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上海市教委主管部门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获批准后方可报废。

十九、固定资产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玩忽职守或保管不力,发生被窃、遗失、损坏等赙况时,应认真查清责任,按条例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附 则

二十、学校所有的固定资产,个人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己经发生的要限期清理收回,已使用陈旧或损坏的要折价赔偿。

二十一、严格执行国家免税政策,严禁将在进口免税期内的教学、科研设备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凡有发生的一律追回。否则按偷漏国家关税对相关责任人和所属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二十二、任何固定资产外借必须经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各单位和设备使用人、保管人都无权批准外借,经批准外借的固定资产,到期应及时收回,并按规定收取适当的租借费。

二十三、本办法由资产后勤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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