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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食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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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地食堂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

1.食堂要认真执行食品卫生管理,内外卫生整洁,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并上墙。

2.员工应严格遵守规定的用餐时间,用餐要自觉排队,文明有序,不得插队、挤闹、起哄。必须厉行节约,不得浪费。

3.就餐员工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要爱护公物,不得把餐具带出食堂或占为己有。对损坏各类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4.食堂要有计划的进行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加工保管生熟食品及炊具要分开并有生熟标记。

5.食堂要按时开饭,认真做好职工就餐登记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6.食堂工作人员要对饭菜进行合理搭配,品种力求多样化;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或有临时客餐的,须有事先预约或通知,保证供应。

7.食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做到餐具、炊具洗刷干净,餐具每餐消毒,做到无锈无油污;食堂内外环境每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确保无蝇、无老鼠、无蟑螂、无蚂蚁等害虫;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搞好个人卫生。炊事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8.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夏季要有灭蝇措施;各种佐料、副食品要密闭保存,米面要距离地面、墙壁20厘米以上;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煤气、以及其他设备是否关闭。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9.新购进的粮食、蔬菜及调料要及时到后勤报账、入库(库管签字),以便财务核算管理。

10.遵守制度,树立为生产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到饭熟菜香。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2

工地门卫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工地的安全与秩序,保障人员与财产安全,预防非法入侵及事故的发生。制度主要包括门卫岗位职责、出入管理、应急处理、培训与考核、违规处理等方面。

内容概述:

1、门卫岗位职责:明确门卫的工作内容,如接待来访、监控进出、登记记录、夜间巡逻等。

2、出入管理:规定工地人员、车辆、物资的进出流程,以及外来人员的访问权限。

3、应急处理:制定门卫在突发事件如火灾、盗窃等事件中的应对措施。

4、培训与考核:定期对门卫进行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并进行考核评估。

5、违规处理:设定违反规定的处罚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规范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四条的城市、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建设工程(私有住宅除外)的规划核实,适用本规程适用本办法。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修建私有住宅除外。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放线情况和建设情况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所列内容进行验核和确认的过程。

第四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三个环节,分别通过验核建筑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以下统称为测量报告、见附件1)等措施,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

市政工程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二个环节,分别通过验核市政工程的放线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以下统称为测量报告、见附件1),加强对市政工程的监督检查。市政工程中的建筑部分规划核实参照建筑工程核实三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实行责任告知、联系人、规划核实确认书等工作制度。

第五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主要内容是:验核建筑工程放线报告;核实建筑工程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所列的内容进行建设;检查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是否按规定拆除;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件、附图;办理纳入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协办函,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不予确认函等。

市政工程规划核实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基础竣工核实、工程竣工核实三个环节,分别通过验核建筑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以下统称为测量报告、见附件1)等措施,加强对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

本规程所称放线报告,是指放线单位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施工图有关规划部分内容,对建筑工程实施定位测量形成的测量成果。放线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放线报告与依法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进行对照,验核该建筑工程的放线情况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面图是否一致。

本规程所称基础竣工测量报告,是指放线单位对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情况验测形成的测量成果。基础竣工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基础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有关建筑基础规划部分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基础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

本规程所称工程竣工测量报告,是指放线单位对建筑工程竣工后进行实地测量形成的测量成果。工程竣工核实,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对照,验核建筑工程的建设情况是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相符。

第七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时,同时发出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见附件2)。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转送放线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八条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联系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具体工作;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实施规划许可情况;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放线单位、设计单位的违法行为;协调处理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规划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放线单位对建筑工程实施放线、基础竣工测量、工程竣工测量。放线单位应及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该建筑工程的测量报告。

第十条

放线单位必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定线测量、规划验测测量的测绘资质。

第十一条

测量报告包括文本和附图两部分,文本(含电子文本)格式应规范,并与附图涉及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

第二章

放线核实

第十二条

放线单位应当依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放线通知单和依法审定的建筑施工图对建筑工程实施定位测量,并及时出具放线报告。

第十三条

放线报告文本应包括放线回单、放线比较分析表(见附件3)等内容。

第十四条

规划核实联系人应将建筑工程放线定位的验核情况如实地填写在放线回单上,并在放线报告上签字存档。必要时,规划核实联系人应当到现场核实放线定位情况。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经放线核实,符合规划要求的,方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第三章

基础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基础竣工,并确定主体工程轴线位置后,建设单位应当书面通知放线单位进行基础竣工测量。

放线单位自收到建设单位基础竣工测量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应当组织人员实施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测量,并及时出具基础竣工测量报告。

第十七条

基础竣工测量报告的文本应包括基础竣工验线回单、基础竣工测量比较分析表(见附件4)等内容。

第十八条

规划核实联系人应将建筑工程基础竣工验核情况如实地填写在基础竣工验线回单上,并在基础竣工测量报告上签字存档。

第四章

竣工规划核实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放线单位进行建筑工程竣工测量、出具建筑工程竣工测量报告。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是指建筑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全面竣工后,被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竣工规划核实确认。

第二十一条

因特殊情况确需进行分段、分栋规划核实的,应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主城区内的,应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

建筑工程竣工分栋规划核实确认是指两栋以上的建设工程,其中一栋或几栋建筑工程竣工后,被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已竣工建筑工程予以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分栋竣工规划核实的建筑与相邻其他建筑的间距,应满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同时应具有完整的使用功能、相应的配套设施,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建筑工程竣工分段规划核实确认是指一栋或几栋建筑工程竣工后,被许可人提出申请,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已竣工的部分建筑予以竣工规划核实确认。竣工规划核实确认的部分建筑应具有相对独立、完整的使用功能和配套设施,并能正常投入使用。

分段、分栋规划核实的建筑工程,在对最后部分进行规划核实确认时,必须全面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建设内容。

第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的文本应载明以下内容:建筑工程竣工验线回单、建筑工程竣工比较分析表(附件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明细表(附件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汇总表(附件7)、其他情况说明等。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的附图应为实测1:500现状地形管线图、实测1:500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和各楼层实测平面图。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中的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确定的功能标注。

第二十三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放线单位提供的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等材料核实后存档。对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建筑工程,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件、附图;其中,纳入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建设项目,还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协办函。不符合的,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不予确认函,并对违法建设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工程竣工测量报告中的实测1:500现状地形管线图应作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附图。

第二十四条

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原件1份);[此表可在各规划报建窗口领取或在重庆市规划局公众信息网下载(http://www.cqupb.gov.cn/)];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复核原件);[申请人委托证明文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文件,原件1份;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限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

(三)建设工程竣工图(1份,建筑工程只需建施图有关规划部分);

(四)具有相应资质的放线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原件1份,附电子文档);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的其他材料(1份)。

第二十五条

纳入《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按照窗口公示的材料备齐相关资料后向核发《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未纳入《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按照规划报建窗口公示的材料备齐相关资料后向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要求补正材料的决定;作出上述决定后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竣工规划核实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不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作出的,经市局分管领导或分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纳入《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放线单位出具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规范、技术标准、技术规定的要求,并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建筑工程的修建情况。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其进行抽查。测量报告不合格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查处。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建设单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竣工规划核实确认。

涉及利害关系人的违法建设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前,应当先参照《重庆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公示听证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规划核实过程中,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放线单位提供的测量报告应当符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xx)和《城市测量规范》(CJJ8-99)。

第三十一条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八条所列乡、村规划区内乡村建设项目的规划核实,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程自20xx年12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暂行规程》(渝规发[20xx]147号)、《重庆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跟踪管理办法》(渝规发[20xx]5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测量报告的制作要求;

2、重庆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

3、建筑工程放线比较分析表;

4、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比较分析表;

5、建筑工程工程竣工比较分析表;

6、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明细表;

7、建筑工程建筑面积汇总表。

附件1:

测量报告的制作要求

一、(放线回单的制作要求)放线回单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位置、规划许可情况、应拆建筑的拆除情况、放线测量成果、以及其他情况说明等。

二、(放线比较分析表的制作要求)放线比较分析表应将放线测量成果与依法审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图有关的建筑定位数据进行对照,制作建筑工程放线比较分析表。

三、(放线报告附图的制作要求)放线报告的附图应当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上制作,并将拟建建筑工程的平面位置、控制角点坐标,以及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间距、与各类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准确、清晰地标注在附图上。

四、(基础竣工验线回单的制作要求)基础竣工验线回单应载明以下内容:建设单位名称,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建筑工程位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基础竣工测量成果及情况说明等。

五、(基础竣工测量分析表的制作要求)基础竣工测量分析表应载明基础竣工测量成果数据、放线测量成果数据等内容,并与规划许可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六、(基础竣工测量报告附图的制作要求)

基础竣工测量报告的附图应在放线单位提供的放线报告附图上制作,并将建筑工程基础竣工总平面位置、间距,以及与其他建筑物、各类规划控制线的距离等的实测数据标注在附图上。

七、(建筑工程竣工验线回单的制作要求)

建筑工程竣工验线回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建筑工程概况、竣工测量委托书(或协议)、放线单位名称(盖章)、资质证书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测绘作业人员姓名、建筑面积计算依据等。其中,建筑工程概况应载明建设单位、建筑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理单位名称,建筑工程位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及签发时间、建设总规模,每栋建筑的层数以及其他应注明的情况等内容。

八、(建筑面积明细表的制作要求)

建筑面积明细表应按照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的标准格式文本和内容制作,并将每栋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分别汇总,制作建筑面积汇总表。

建筑面积实测数据应与对应的规划许可数据进行比较,并注明其差值。

九、(现状地形管线图的制作要求)现状地形管线图除应按地形图的制作要求的制作规范标注地形、地貌、地物外,还应载明建筑工程的±0.00层标高、屋顶标高、建筑制高点标高(仅限于有限高要求的区域)、地下管网。其范围应包括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周边30-50米的区域。

十、(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的制作要求)现状地形建筑比较图是指在建筑工程竣工实测现状地形图上叠加各类规划控制线、放线附图中的建筑放线位置。

十一、(楼层平面图的制作要求)楼层平面图应载明建筑工程各楼层的使用功能、各边的长度、立体式(机械式)停车库的净高等内容。

附件2:重庆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责任告知书

(建设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保障建筑工程严格按照规划许可的要求顺利实施,根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工作规程》,我局将对你单位xx建筑工程的放线、基础竣工、工程竣工等三个环节进行规划核实,并指定重庆市规划局xx区分局的同志作为为该工程的规划核实联系人,联系电话为xx。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核实联系的职责:

(一)负责建筑工程规划核实的具体工作;

(二)监督检查建筑工程实施情况;

(三)查处建设单位、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的违法行为;

(四)协调处理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其他有关规划问题;

(五)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建设单位的职责:

(一)应在施工现场公示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二)应积极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实施规划核实,并提供与规划核实相关的文件、资料;

(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建设,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向建筑工程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依法批准后,方可修改;

(四)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放线单位对上述建筑工程实施放线、基础竣工、工程竣工等三个环节的测量;

(五)应与规划核实联系人应保持工作联系,及时将建筑工程的放线报告、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工测量报告等材料、分别报请建筑工程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核实后,方可开展下阶段的工作;

(六)不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及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或建筑工程放线、基础竣工、工程竣工等三个环节未经规划核实擅自开展下阶段工作,出现违法建设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职责:

(一)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或本市有关城乡规划、测绘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测量和设计;

(二)放线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测绘资质,并对其出具的测量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三)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的要求擅自变更设计和施工;

四、规划核实联系人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建设单位、放线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五、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工作流程。

(一)建筑工程放线核实: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申请单位发放放线通知单→建设单位联系放线单位到现场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单位和城乡主管部门同时提供放线报告→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核放线报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二)建筑工程基础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在基础竣工后通知放线单位→放线单位进场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时提供基础竣工测量报告→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基础竣工核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核实情况填写在基础竣工验线回单上并明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

(三)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通知放线单位→放线单位进场测量→放线单位向建设单位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时提供工程竣工测量报告→建设单位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4

项目工地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安全管理

2、质量控制

3、工期管理

4、成本控制

5、现场协调与沟通

6、设备与物资管理

7、环境保护与卫生

8、员工培训与行为规范

内容概述:

1、安全管理:涵盖安全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检查和事故报告制度。

2、质量控制:涉及施工工艺标准、质量检验流程和质量问题处理机制。

3、工期管理:规定工程进度计划、延期处理和进度报告机制。

4、成本控制:包含预算编制、成本核算和节约措施。

5、现场协调与沟通:明确各部门职责、会议制度和信息传递方式。

6、设备与物资管理:涉及设备采购、保养、使用和报废流程,以及物料领用与库存管理。

7、环保与卫生:设立环境保护措施、垃圾处理规则和现场清洁制度。

8、员工培训与行为规范:规定入职培训、技能提升计划和员工行为准则。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5

一、坚持为干部职工服务的方向,做到食品价廉物美,使就餐者吃得便宜,吃得好。

二、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有关食品卫生的条例和规定,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做好食品的选购、储存、保鲜工作和污染、防毒工作,防止食品污染和腐烂变质,杜绝实物中毒事故。

三、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和饭菜质量,增加花样品种,多搞有特色和经济实惠的食品。

四、严格进行经济核算,削减消耗,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增加收入。

五、端正服务看法,搞好服务质量,做到待人热忱有礼,耐性周到。

六、建立健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把办好食堂落到实处。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6

工地施工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高效、质量优良的重要保障,它涵盖了人员管理、作业流程、安全规范、设备维护、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人员管理:包括施工人员的资格审查、培训教育、考勤制度、岗位职责等。

2、作业流程:明确施工步骤、工序衔接、验收标准,保证工程进度有序进行。

3、安全规范:设立安全规程,规定防护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4、设备管理:设备的采购、保养、使用和报废等环节的规章制度。

5、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控制噪音、尘土、废弃物等环境污染。

6、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检查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耐久性。

7、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如火灾、坍塌等。

8、文明施工:规范工地秩序,保持工地整洁,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7

建筑工地管理制度标语旨在确保工地安全、效率与质量,它涵盖了工作纪律、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团队协作等多个方面,通过简练而具有警示性的标语,引导工人遵守规定,形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内容概述:

1、安全生产:强调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如“安全帽必戴,生命线常牵”。

2、工作纪律:提倡准时上下班,如“按时开工,准时收工,效率为先”。

3、环境保护:提醒工人注意减少噪音和废弃物,如“绿色施工,噪声低,环境友好”。

4、质量管理:强调工艺标准和检查制度,如“质量是生命,一丝不苟”。

5、团队协作:鼓励互助合作,如“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8

1、职工食堂操作间必须宽敞、明亮,必须配有冷藏、冷冻和储藏设备。

2、操作间用具应摆放合理得当、整齐。生、熟食品必须分开,不得使用变质食品。

3、必须设置餐厅,配备餐桌、餐椅。餐厅布置要美观、大方,做到通风、透气。

4、力求配置统一餐具,坚持做到餐具三餐消毒。

5、炊事员工作期间应按规定着装并定期进行体检。

6、保持餐厅的整洁、卫生,用餐者不准乱吐、乱丢、乱抛、乱倒,做到文明用餐。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9

工地厕所卫生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工人的健康和工作环境的整洁,确保施工现场的卫生状况达到标准,减少疾病传播风险,提升工作效率。

内容概述:

1、厕所设施维护:定期检查厕所设施,如冲洗系统、照明设备、门窗等,确保其正常运作。

2、清洁频率与标准:设定每日清洁次数和清洁质量标准,保证厕所内部无异味、无污渍。

3、垃圾处理:规定垃圾定点投放,定期清理,防止滋生细菌。

4、卫生用品供应:提供足够的卫生纸、肥皂等个人卫生用品,并定期补充。

5、使用规定:制定厕所使用规则,如保持清洁、禁止乱丢垃圾等。

6、监督与检查:设立卫生检查制度,对厕所卫生状况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0

公司工地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员工安全,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司形象,并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其主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工地组织架构与职责

2、安全生产管理

3、施工质量管理

4、设备与材料管理

5、环境保护与卫生规定

6、员工培训与行为规范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8、监督检查与考核机制

内容概述:

1、工地组织架构与职责:明确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等角色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个人。

2、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工地无安全隐患。

3、施工质量管理:设定质量标准,实施质量控制,保证工程满足设计和验收要求。

4、设备与材料管理:规范设备使用、保养与报废流程,严格材料采购与检验程序。

5、环境保护与卫生规定:遵守环保法规,控制噪音、尘土污染,保持工地清洁。

6、员工培训与行为规范: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

7、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8、监督检查与考核机制:设立内部审计,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1

一、严格遵守上海市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规定,二证齐全(食品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体检合格证)。

二、工作人员着装'三白'干净整洁,服务态度热情周到。

三、严把质量关:食品来料必须有食堂负责人验收,售出饭菜保质保量。餐具卫生,冰箱无异味,生熟分开,盘装熟食配置纱罩,食物盛器有生熟标识。

四、每目菜看品种,按时留样,做好留样菜记录。

五、每日采购鱼、肉类必须经过质量检验并予记录在册。

六、保持食堂清洁卫生,做到三天一小扫,五天一大扫,防止集灰,保持水沟畅通,纱门窗干净无污垢。

七、坚持消毒卫生措施,防止细菌感染和肠炎发生。

八、规范灭蝇灭鼠用具和措施,做到食堂内无蝇无鼠。

九、生活垃圾当天清,垃圾箱加盖。

十、帐务核算,每月一次公布于众。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2

1、食堂的设置应当远离厕所、垃圾场(箱)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

2、各项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应按项目部门管理职责的要求,统一悬挂上墙,其标准样式亦按部门管理职责规定执行。

3、炊事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度》。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有乙肝等传染性疾病必须调离工作岗位。上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必须穿戴白色的工作服、工作帽。

4、炊具设备卫生

4.1盛放生、熟、荤、素食品的用具要严格分开,摆放整齐,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具要有明确标志;餐具使用前要经常消毒,保持用具整洁、干净,做到清洁卫生、专人负责。

4.2食堂所用的操作台、货物架、各类粥、汤桶、淘米、洗碗盆等要保持清洁无灰尘、无油污;洗菜池、筐等要无泥沙、无脏垢、无异味。

4.3盛装食品所用盆、盘等餐具和生产加工部门的加工用具要生熟分开,各种盛具均保持干净、清洁,不得直接落地。

4.4冰箱、冰柜、冷库要按类存放、生熟分开,有明确标志,保持清洁无异味,箱、柜、库内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发现有腐烂、变质、超期储存的食品要及时处理。

4.5饭厅要做到饭前、饭后将地面清扫一次,操作间要清扫冲洗一次,保持地面清洁、无果批、纸屑、烟头、痰迹。水池清洁无杂物、排水管道通常,门窗玻璃每周擦一次,做到墙壁、门窗、玻璃、灯具干净。

5、环境卫生管理

5.1保持食堂内环境整洁,有"三防"措施,室内无苍蝇、无蟑螂、无鼠迹。

5.2食堂室内外卫生要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到人,明确任务。

5.3要坚持做到:墙壁、屋顶经常清扫无黑垢、油污、蛛网;门窗干净明亮;纱窗完好,无灰尘油垢,电扇、炊具、售食窗口要清洁明亮。

5.4厨房操作间卫生要求责任到人,做到每餐操作完毕要及时擦亮灶台、用具、加工设备,清扫地面,保持沟道畅通,无杂物、无积水,并设有防鼠设施。

5.5食堂要坚持每周大扫除一次,做到地面、瓷砖、用具见本色。

6个人卫生

6.1炊管人员要保持身体健康,有健康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

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6.2工作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衣、帽、围裙,操作和出售食品时不准戴戒指,不准涂指甲油、口红。

6.3在食堂操作间、卖饭间、库房、餐厅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做到开饭前洗手,不准穿工作服大、小便,便后要洗手。

6.4严禁穿裤头、背心拖鞋上班,严禁打赤膊操作。

7、采购人员采购各种食品时,注意把好食品的质量关,要保证食品的新鲜,不变霉、不变质,以防食物中毒。

8、各种蔬菜等食品必须清洗干净,先洗后切,防止食物营养成分流失,餐具每天必须进行高温灭菌消毒。

9、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适当维持买饭买菜时的秩序,树立员工自觉排队打饭、打菜的习惯。

10、为了保证厨房和餐厅的卫生,各位员工大力支持厨房的工作,吃饭主动交纳饭票,饭吃多少打多少,不要浪费粮食,一旦有吃剩的饭、菜,必须倒入剩饭剩菜桶内,以保持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

11、要保证开水供应,无跑、冒、漏水现象,开水房地面每天清扫一次,保持卫生。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3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合格,并经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上岗前应洗手消毒,穿戴工作服、帽,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3、食品原料进货应有验收制度,专人负责,以达到原料新鲜、无腐蚀变质。清洗要彻底,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

4、冰箱内,生熟食品必须严格分开存放,不得存放私物、药物等。

5、不得供应生冷拌菜和生食小水产、菜肴烧熟煮透,隔夜的剩菜应回锅加热,不得混入当餐鲜菜中。

6、保持食堂内外整洁,不堆放与食品无关的施工物料和工具,操作间和储藏间分开设置,做好防潮、防虫、防蝇、防鼠工作。

7、炊事用具无锈、无油污。采购、加工、储存生、熟食品要分开,并设有生熟、荤素标志,防止食品混存污染。

8、制售过程及刀、墩、案板、盆、水池、抹布和冰柜等工具要严格分开。每天加工、制售食品之后应全面清洗炊具、冲刷地面,各种炊事用品按规定存放。

9、食堂的隔油池、沉淀池必须规范有效,定期清污掏油。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4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是保障建筑工地工作人员饮食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工地秩序的重要措施。它旨在规范食堂的运营,确保食物质量,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同时也为工人们提供一个舒适、卫生的用餐环境。

内容概述:

1、食堂设施管理:包括食堂的清洁卫生、设备维护、消防安全等,确保食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食品采购与存储:规定食品采购渠道,强调新鲜度与质量,合理储存防止变质。

3、食品加工与烹饪:制定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如个人卫生、食材处理、烹饪流程等。

4、餐具消毒与使用:明确餐具清洗、消毒标准,防止交叉污染。

5、用餐时间与秩序:设定合理的用餐时间,维护用餐秩序,避免拥挤和混乱。

6、员工健康与培训:要求食堂员工定期体检,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7、应急预案:制定应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措施。

工地食堂管理制度15

建设工地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保障施工安全与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文件。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材料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人员管理:包括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待遇以及行为规范等,确保团队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2、设备管理:规定设备的采购、维护、使用、报废等流程,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3、材料管理:涉及材料的采购、验收、存储、发放和使用,保证材料的质量和合理使用。

4、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质量管理:设立质量标准,执行质量控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

6、进度管理:明确工程进度计划,实施进度跟踪,调整施工方案以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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