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企业领导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各个层次的责任及相应的权利。
第四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基础。
第二章重要性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利益保障都非常重要。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专项有效管理明确职工的安全生产义务
落实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
对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进行有效的宣传和培训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本企业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门责任为: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政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
统计、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事故数据和安全问题负责组织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第九条各部门主管负责:
制定本职责内实施安全生产的方案组织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本部门内职工进行指导、督促和提醒
第四章管理流程
第十条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生产环节,要从生产计划开始,明确安全要求,并逐步推行。
第十一条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人员,要保持安全技能的有效性,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水平。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一般定于每月一次。
第十三条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第一时间发现的负责立即通知企业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处理和上报。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导致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将依法追究企业法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到位,有效避免或妥善处理事故的企业,在年度评优中给予表彰。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门提出,总经理审批后施行,并在企业内部公示。本制度的修改,由安全生产部门提出,经总经理审批后施行,并在企业内部公示。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具备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进入装货前要做到“三检”.即:检查车辆的安全运行状况;检查消防器材配备情况;检查车内有无其他货物。
二、货物装车后,出库时应做到“三查”。即:查货物是否捆扎牢固、是否关好车门;查车辆是否超载、超限;查各项手续是否带齐。
三、货物运行过程中,要做到“三看”.即:看途中车辆是否行驶正常;看途中车辆行驶的天气变化情况;看车辆停放时停车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四、货物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应做到及时有效处理,属交通事故,立即报告122交通事故台,涉及保险的应立即报保险公司,紧急求助的立即报110,如有其他疑难问题向交通部门咨询95966。
五、货物运输到达目的地,应立即与收货方联系卸货事宜。卸货时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操作。
六、货物运输途中,驾驶室内除跟车人员外,严禁携带其他人员。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货物运输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对货物运输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2、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要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4、经常保持车辆的技术安全、文明运输、安全生产。
5、有权拒绝上级违章指挥,遇有隐情事故有权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按时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7、发生事故积极抢救伤员,立即报告,并如实提出发生事故的情况.
8、认真接受交通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负责纠正。
9、经常检查车辆运行情况,坚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三及时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出车前和收车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二、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达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三、安全责任人要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防止超载、超限。
四、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程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安全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二、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三、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的完成运输任务.
四、遵守车辆管理和保养制度,自觉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五、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程规律。
六、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七、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参加跟踪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持有合法有效的与准驾类别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的需要,全面提高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人员队伍的素质,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安全例会制度:
一、企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人员会议,会议内容如下:
1、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
2、分析安全形势,总结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任务.
3、表扬责任心强、安全工作做得好的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人员,批评教育安全工作不认真的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人员,不断提高其它安全防范意识.
4、学习领会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等方面内容,并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二、根据太原市运管局北城管理所对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要求,抓源头、抓管理、抓制度落实、抓队伍建设,自觉抓好本企业的学习、教育.
三、如有特殊情况以及上级新文件精神应及时传达贯彻。
四、严肃会议风气,必须通知到每一个人,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次会议实行签名制。
五、全体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应融会贯通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组织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本企业货物运输安全生产管理,落实货物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一、所有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二、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教育培训.
三、严肃培训风气,培训时应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培训期间要虚心听讲,认真笔记;对迟到早退的应加强教育;对没有参加学习的应另选时间进行补课;通过学习要加强考核,以了解职工学习的进度;对达不到要求的,采取吃偏饭的方法,使其尽快掌握学习培训内容。
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运输企业所有货物运输车辆必须按规定做好车辆1~2级技术保养,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确保车辆安全,正常运行.
二、驾乘人员必须加强“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法律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三、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须经交通部门专业培训及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凭证操作,严禁无证驾驶车辆。
四、对各种禁运物品,不得随意承运,车辆运行应遵守中速行驶原则,不准“三超一行”(超员、超载、超速、拖行)。
五、定期检查设备和场地,消除故障隐患,保证安全防护,确保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各种机具不准超限使用。
六、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及时参加运管部门的年审,未办理年审的车辆一律不准投入营运。
七、运输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时,应选择安全地点进行修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1)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法规,组织编写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并督促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负责向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机构办理使用登记、更新或报废注销手续,并及时向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报告压力容器有关部门的情况或提交书面材料。
(3)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压力容器的现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苗头或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对压力容器操作工人、维修工人进行经常性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以不断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技术素质。
(5)负责编制压力容器定期检查和维修计划,组织制定修理技术方案,对劳动部门提出监察意见,负责整改落实。
(6)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按“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的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一、保障项目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原有制度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国家有关规定,项目部建立稳定的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项目部应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来源于公司的前期资金投入,整个项目的安全投入比率以不低于本项目合同金额的1%,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每次公司的投入资金到帐后,按比例预留一定的安全保障资金,以备安全设备、仪器等日常维修、安全教育培训及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费用,以及有关安全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费用和安全奖励资金的开支。
五、安全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
安全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1.口(护筒口、泥浆池口等)、边(基坑边、高空作业面边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等费用;
3.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等购买、制作、安装及维护的费用;
4.其他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各种消防设备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药箱及器材费用。
2.安全帽、保险带、手套、雨鞋、口罩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评估费用;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等支出。
1.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辨识、评估、监管费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储存、使用、防护费用;
3.对有重大危险因素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咨询的费用。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复训费用;
2.内部组织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教育费用;
3.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等相关活动费用;
2.举办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技能比赛活动费用;
3.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费用;
4.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费用;
5.各种安全生产活动和“诚信杯”活动的宣传费用;
6.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认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费用。
(七)人工费:
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维护,垃圾的清运等的人工费用;
2.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监督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安全劳保用品开支费用在工程成本费用中列支,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在管理费中列支,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所用费用在工程直接费中列支。
七、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年度资金计划中对安全保障金单列,所列安全保障金额度计划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八、项目部财务部负责安全保障金的落实工作,项目部银行存款除能保证日常开支外,应有足够的安全保障资金。
九、安全劳保用品和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用品由材料部购买,由专职安保人员验收,材料部门按安全管理办法发放劳保用品,安全技
术措施用品由相关工程人员按要求领用。
十、安全教育培训费用的使用由项目部安全部根据项目安全培训计划,先编制预算,报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公司财务核算部申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十一、项目部如有意外事故发生,事发时由项目部在安全保障资金中临时支用,事后应将事故专项报安全部,所有事故处理费用由公司安全部进行审核报项目分管领导批准后在项目安全保障资金中列支。同时由项目部安全部对相关责任进行处罚,罚款交事故单位或项目冲抵事故费用。
十二、项目部要严格按本制度落实到位安全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十三、安全资金保障制度由项目部安全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一、企业安全生产职责
1、企业法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觉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责任重于泰山、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特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如下:
1、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并经设备负责人许可方能上岗作业。
2、作业员必须做到“三紧”、“三不”、“一注意”:三紧:衣着紧身:紧腰、紧袖;三不:不系领带、不戴手套、不戴手饰;一注意:注意眼睛,集中精力。
3、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体是否有松动或脱落迹象。
4、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5、开料机更换锯片时,必须锁紧螺丝,弄清锯片的旋转方向,切勿反装。
6、操作锣机必须注意,主轴的旋转方向,正确选用切,削刀具、刀头锁紧、螺丝必须加上保护垫及螺杆。
7、机器设备启动前必须了解电源是否正常,并在机器最高转速时方可进行作业;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作业。 8、机器设备表面及工作台面不得放置杂物。
9、落地风扇必须平稳放置,远离作业岗,转动时风扇严禁移动。 10、危险性较高的工作岗位作业员劳动强度不可超过11个小时。 11、操作人员要熟悉本机台的所有安全防护装置,熟悉设备性能。 12、任何人不得携带火种(打火机等)进入生产区域或禁烟区。 13、酒后严禁上岗,因患病或服药而影响身体状况者严禁上岗。
14、领用油漆,最多存放半天的用量。
15,严禁在砂磨设备上磨金属材料,防止火花进入吸尘管道造成火灾。
16、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开与维护操作无关的配电系统、设备零部件。
17、严禁设备超宽、超高、超厚、超重、超负荷使用。
18、冷压、热压机设备严禁边上升(或下压)边送取板,严禁把手伸入其间,以免事故发生;立铣设备在小工件加工时采用工装设备。
19、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用大功率超线路负荷电器设备。
20、严禁使用带有安全隐患、裸露接线板或电动工具。
21、清洁机器必须要机器停止,电源关闭的情况之下方可作业。
22、发现设备异常或有其它危险因素,应立即停机或采取相应紧急措施,并向设备维修人员汇报。
23、机修人员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对机台安全装置,运输设备(包括电梯)进行一次检验并做好记录上交安全主任。
24、一周不少于一次对排尘(风)系统进行清扫、检验。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由安全主任(汇同机电人员、各部门主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做好记录(安全检查表)上交总经理;各部门针对各自安全隐患必须第一时间做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电力行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火电厂是我国应用较为广泛的主要发电形式之一。随着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对电力行业安全生产问题的重视程度也逐渐提升,火电厂的内部生产过程较为复杂,应用设备也较为庞大,在生产环节中存在众多的干扰因素,为保证火电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现,加强安全管理是其重要的工作手段和必然发展趋势,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对于促进火电厂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火电厂的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火电厂在我国已经具有较长的应用历史,同时在其不断的工作中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与此同时伴随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火电厂的众多生产设备已经逐渐被智能控制的现代化生产设备取代,这些因素都为火电厂的安全生产奠定了基础,进而使一些火电厂的管理和工作人员对于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和漠视态度。现代化的生产设备以及工作经验能够为安全生产提供保证,但是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仍是决定其工作行为的关键,对于安全管理工作的不重视则会导致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问题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对于生产设备没有定期进行安全维护或者维护措施不规范,检修项目没有落实责任考核制度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给电力生产企业留下潜伏的安全隐患,限制了火电厂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2、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火电厂正常的生产运行能够源源不断地为社会进行电力的生产和输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则会造成电力生产和供电设备的损害,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给电力生产企业造成较大的损失。同时电力系统的瘫痪,会导致大面积的停电现象,严重影响社会民众的正常生活,较为严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甚至会造成电力企业工作人员的人身伤亡,造成灾难性的严重后果,也给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落实,能够使火电厂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被排除,降低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最大程度地保证火电厂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同时,为企业的长久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火电厂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可行措施
3.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火电厂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需要强化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利用制度的完善来有效管理和约束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明确各工作岗位的岗位职责以及责任人,管理人员需要督促相关管理制度能够在日常工作中有效落实,通过制度的建设和不断完善,促进火电厂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3.2、加强对火电厂的电力设备检修工作
火电厂的生产运行主要依靠电力生产和输送设备进行,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首先需要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管理监督部门要保证工作人员能够定期对相关生产运营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在维护的过程中及时发现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完善,对于火电厂的生产区域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工作程序以及工作制度的落实强化检修工作质量。另外,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对于设备的正常运作程序有深入的了解,一旦出现异常现象,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3.3、加强对火电厂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
现代化的电气生产设备对于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有较高的技术要求,火电厂要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的技术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具备过硬的专业技术进行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责任意识的强化使其能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进行技术操作,避免违规操作、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现象的出现,有效降低安全隐患,进而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另外,火电厂还可以建立安全管理和生产的综合考核制度,对于对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的工作表现予以奖励,对于存在工作疏漏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惩处,通过这种方式强化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进而促进其在工作中有良好的表现。
4、结论
火电厂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秉持预防为先的工作原则,将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日常生产运行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行为,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以及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进而促进火电厂的持续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服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联系生产部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生产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3、事故隐患的范围
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4、频次
班组每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安全科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5、整改措施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
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三、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2)、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四、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用电安全管理:
一是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二是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三是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用火安全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立即放回原处。
二是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六、生产车间安全意识管理制度
(1)、下班前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水电气,确保所有电源都已切断后方可离开。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七、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把承朝高速公路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政工程和安全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等国家和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有关政策规定和省交通厅文件要求,结合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参与承朝高速公路建设的各监理、施工单位要积极运用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安全。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控告。
第五条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承朝高速公路工程在建项目。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六条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thldl.org.cn的组织落实体系。从建管处、总监办、驻地办、各施工单位、到各施工队和班组,都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把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驻地监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建管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建管处办公室。
第八条各监理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所辖合同段安全生产的监督和安全技术的指导,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指定一名专业工程师为专(兼)职安全监理,负责日常安全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九条各项目经理部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质科(或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部经理、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总工和安质科的科长组成。安质科按照安全生产合同规定数量设置专(兼)职安全员。项目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第一和主要负责人。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技术人员。施工单位所辖工区(队)应有兼职安全员。现场施工员要分管安全。工区(队)负责人是本工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分管安全的副职领导是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建立保卫组织机构,设专人负责保卫工作,负责施工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治安工作,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参建单位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安全职责明确。
第十三条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在建管处处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分析全线的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搞好安全生产的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办法。
2、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并下发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和事给予纠正或处罚。
3、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4、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5、负责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
第十四条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
(一)建管处处长职责
1、对建管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在制定、实施生产计划的同时,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建管处、各项目经理部要为安全检查使用车辆提供便利。
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4、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不得隐瞒不报。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二)分管安全的建管处副处长职责
1、对承朝高速公路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建管处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2、结合承朝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传达安全生产文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听取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4、组织并参加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汇报建管处处长。
5、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立即组织并参与抢救;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参加承朝高速公路范围内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审核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并参加脚手架、排架(便桥)、井架、塔吊、缆索塔架、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和爆破等特殊作业的检查验收工作,凡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和爆破。
3、检查、督促工程施工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要求。
4、解决施工中复杂工程(如上下交叉作业等)的安全技术问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法。
5、对因安全技术和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四)各科室职责
1、办公室全面负责建管处机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办公室、宿舍和食堂的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卫生;车辆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流行性、传染性疫病的防治;建管处安全台帐的建立和管理。
2、纪检监察负责承朝高速建管处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3、工程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监理、施工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预案的落实情况,组织全线的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工作,对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地方科负责解决处理沿线百姓阻工及与施工单位发生的矛盾和冲突,维护施工秩序,营造施工环境。
5、合同科负责本科室各种档案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高管局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的履约情况。
6、财务科负责本科室各种账目资料的保管、保密工作;负责现金的保管和防盗工作。
7、总工办负责审查设计图纸、各参建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四章技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建管处和各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六条参建单位应当相互配合,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参建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分工负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环境和劳动保护用品。购置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凡未经国家劳动监察部门检验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购置和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必须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和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生产)组织设计和施工(生产)方案时,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编制施工安全紧急处理预案,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要以国家和建筑行业及交通系统颁布的"安全操作规程"为准则,报经驻地办批准后逐条落实。
第二十条下达施工(生产)任务时,必须实行交底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下达方与接受方须履行交接手续,以签字为准,在交接手续不清的情况下开工,发生问题,应追究指挥者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的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和起重吊装作业、垂直运输作业、高空作业及临时用电等,必须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对脚手架、排架(便桥)、井架、塔吊、缆索塔架、安全网、围堰等临时设施及挖孔桩,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施工单位总工、驻地办监理组织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验收情况要有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机构职责
第一条设安全环保部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任命分管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经理进行监管,安全部人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专职(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二条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本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责任划分
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人员职责
第一条协助分管安全生产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条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第三条制定、修订、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五条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第六条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七条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本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九条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第十条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第十一条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二条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职工安全职责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工程设备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电信线路
第一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三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易燃易爆
第一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电梯
第一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五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六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七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防护
第一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检查整改
第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二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教育培训
第一条对新职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部门、班组)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二条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
一般分为思想、法规和安全技术教育三种主要内容: 1.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2.法规教育,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条例、本企业已有的具体规定、制度和纪律条文。
3.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的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的训练。其内容主要是本厂安全技术知识、工业卫生知识和消防知识,本班组动力特点、危险地点和设备安全防护注意事项;电气安全技术和触电预防;急救知识;高温、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的防护;职业病原因和预防知识;运输安全知识;保健仪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
奖励处罚
奖励内容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先进集体
第一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条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第五条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先进个人
第一条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第二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条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惩罚内容
第一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二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四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工伤事故
第一条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第二条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第三条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第四条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第五条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第六条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事故伤害
轻伤: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重伤: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死亡:失去生命
事故处理
第一条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第二条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第三条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第四条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第五条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第六条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七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八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玩忽职守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第一条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第二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第三条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第四条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第五条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第六条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第七条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第八条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第九条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第十条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总结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1、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
2、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3、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4、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5、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原辅材料、工具、包材等)
6、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7、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日报表》,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8、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9、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班组长,再由班组长逐级反映。
10、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11、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12、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部门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13、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如果发明的新生产工艺确实对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给与奖励。
14、当公司发展后,本制度不再使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一、要认真做好农具场的管理工作,管理好花草树木,使农具场达到夏无杂草积水、冬无积雪,全年干净整齐。
二、凡是进场的农机具,必须清扫干净,并检修好达到技术状态完好后方可进场.
三、不准随意拆卸农机具配件,违者按规定处罚。
四、农具场停放的机具要按摆放图、分区进行有序的定点停放,达到摆放整齐,涂油垫起。
五、不经领导批准,严禁各种车辆和无关的人员进入农具场。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指示在本部门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部门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常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学问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组织考核,组织班组安全日活动,准时解决从业人员提出的正确看法。
(4)组织部门或车间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危急源辨识、风险评价活动,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5)组织好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沟通安全生产阅历,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严格执行有关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凉爽饮料等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从业人员妥当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准时报告和处理,留意爱护现场,查清缘由,实行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看法,报主管部门和厂长批准后执行。
(8)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1、车间维修照明工作灯应采用低压(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浸水或在有水的地方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和插座是否良好。
2、严格按照维修设备操作规定来操作和使用设备,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3、每一天下班前,必须按要求关掉和切断工作区域内相关用电维修设备和电器设备,关掉和锁好门和窗户,避免用电设备在下雨天淋雨或受潮造成损坏。
4、非专业高压电维修人员,严禁擅自修理更换配电箱供电插座上的用电设备器材。
5、为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安全,车间运营正常,全体车间员工必须按要求遵守本制度。
6、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坚持消防器材良好状态,所有人员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设备。
7、全体车间员工必须按要求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履行制度资料。
8、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工作鞋,相关特殊工种还需穿戴保护和防护用品。
9、维修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工作区域积水油污杂物和垃圾,并将相关维修设备放回指定位置,坚持区域场地整齐清洁,防止造成人员的滑倒和伤害。
10、严禁无证未经考核和允许驾驶车辆,严禁非因工作的需要擅自移动和驾驶车辆。
11、定期对维修车间工作区域和现场进行安全防火防盗检查,尤其是节假日,更要重点检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1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车间实际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3、油漆油漆辅料油品类物品,不得随意乱放,要进行专人管理和定期检查制度。
14、严禁手上有水或潮湿时,扳动电力控制开关插拔供电电源插座用电设备和电源线路,电源供给和控制的电控箱电源插座要定期进行检查。
15、在生产维修车间油品房和油漆材料房等地方,应当配备充足灭火器和消防器材。
16、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在生产维修车间追逐戏嬉玩耍打闹和大声喧哗等。
17、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严禁在生产维修车间工作现场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18、严禁在生产维修车间和厂区内试刹车,在车间和厂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Km/h。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1、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3、安全生产档案的内容
安全生产档案是指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像、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3.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规章制度和文件
3.1.1每年收集更新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1.2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记录;
3.1.3安全生产文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公司发文或转发上级单位文件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存档;
3.2安全责任书、工作计划与总结、考核记录
3.2.1每年一次的个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3.2.2各部门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3.2.3根据安全责任书对责任人实施的安全责任考核结果;
3.3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3.3.1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专业安全培训、日常安全教育等;
3.3.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照片,培训课件,培训记录,三级安全教育试卷,三级教育记录卡;
3.3.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3.3.4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3.5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3.3.6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3.4安全会议台账
3.4.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
3.4.2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记录、纪要;
3.4.3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议等记录、纪要;
3.4.4其他安全会议记录;
3.5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3.5.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3.5.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5.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3.5.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3.6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记录
3.6.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安全检查表;
3.6.2专项安全检查表、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表;
3.6.3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3.6.4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6.5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3.7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3.7.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3.7.2特种设备制造单位、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7.3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7.4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及维护保养记录,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3.7.5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3.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3.8.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3.8.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8.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3.8.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3.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3.9.1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和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9.2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包括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记录等;
3.9.3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9.4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3.9.5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折页病人诊断证明书等;
3.9.6其他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记录;
3.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3.11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1)应急救援机构、应急物资装备清单;
(2)应急预案及目录清单,应急预案按评估报告;
(3)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4)其他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记录;
3.12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监部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4.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4.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4.1.1安全相关管理体系文件由安委会组织编制、审核,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审核职责范围内的文件。记录表格的制定由职能部门同时进行,企业已有的表格,可在文件中直接引用。
4.1.2受控文件经审核并确定发放范围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发布。
4.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
4.2.1行政部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相关登记、发放工作,并填写文件清单以便于核对文件版本和检索。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得到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4.2.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范围由安委会提出,企业主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发放。
4.2.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发放、回收均要填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2.4政策性方面主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等由职能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识别、登记,填制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
4.3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评审、修订。
4.3.1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应每年由原组织编制单位组织评审,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的适用性、可操作性、合规性等进行评估。经评估需修订的,或者由建议修订的部门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由编制单位进行修订、完善后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发布。文件评审组织部门应保存文件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4.3.2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版次号从1开始顺序标注。当文件出现重大或多次修订、机构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对体系文件作整体换版处置,并做出相应的换版标注。
4.3.3所有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修订方式应在文件修订记录注明“修订方式”和“负责修订的人员”。
4.4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的领用、借阅和复制。
4.4.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领用人应在发放记录中签字。因破损需重新领用文件的,由文件使用部门向文件发放部门提出申请后,以旧换新。若发生文件遗失,由遗失单位提出申请,经企业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补发。
4.4.2内外部人员借阅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时,应填写文件借阅记录,由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4.5安全生产相关记录的格式设计和填写。
4.5.1各部门专用的记录格式,由各部门组织设计编制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企业行政部备案。
4.5.2记录表格样式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规定的活动,满足支持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一般应包括:名称、编号、日期、项目、数据、描述必要的结果、填写部门、填写人员、说明等。
4.5.3安全生产相关记录填写要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用铅笔和圆珠笔填写;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将该项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责任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附近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入更改后的数据,签署更改人的姓名(或加盖印章)、日期。
4.6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保管、作废与销毁。
4.6.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由编制部门或使用部门分类进行保管。需归档保存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每年或项目完成时向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归档。
4.6.2受控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失效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作废时,由原发放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作废,作废的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撤出,需保存的加盖“作废留存”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4.6.3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原发放部门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方式有:粉碎、撕毁、烧毁、磁盘格式化,损坏光盘等。
4.7安全生产档案的分类。
归档材料应是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种文件、规章制度、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图片、图纸等资料。
4.7.1安全生产档案收集与移交的基本要求。(1)归档材料应确保完整、准确真实、系统规范,反映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2)归档材料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标准和要求,进行整理、编目造册。
(3)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应与内容相同的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4.7.2安全生产归档时间
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可以按年归档,也可按项目活动内容归档。
4.7.3安全生产档案保存期限
安全生产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5)年、短期(1年以下)三种。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完安全生产档案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
5.附则
5.1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2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5.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