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管理制度1
技术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业的技术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保证技术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从而完成技术管理的任务。
一、图纸的熟悉、审查和管理制度
(一)施工图纸会审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技术准备工作。会审前要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对图中的疑难问题和差错,要分别作好记录,准备好会审意见,对于较复杂的大型工程,会审前由技术部组织各专业进行预审,将问题汇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二)图纸会审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参加。一般由公司工种部经理主持,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三)图纸会审时决定的问题,由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洽商单。图纸会审记录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会审记录填写要详细、准确,并注明参加会审的人员和时间。
(四)必须提高图纸会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图纸会审应着重解决的问题,掌握设计意图和建设单位的要求,了解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贯彻国家规范标准情况;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有无改进方面;工程结构是否安全可靠,装饰装修施工有无困难;设计图纸内容有无错误,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等。
(五)图纸会审记录一式八份,分别如技术部、财务部、预算部等。
二、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按技术管理程序,技术交底必须在图纸会审的基础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
(二)技术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公司经理主持,公司总工程师向有关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可以总工程师签发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发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各专业施工员及班组长进行交底。
(三)交底内容:总工程师的技术交底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项;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机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配合;技术安全措施,规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术措施等。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按总工程师技术交底的内容办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的尺寸、标高、轴线、预留洞、预埋件等详细情况;施工方法、施工顺序、工序措接;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成品保护措施、新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要求;上级领导对某些技术问题的批示和技术决定;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四)技术交底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填写统一的技术交底表格,并应由交底人、审核人及接受交底人签字。
(五)技术交底资料是施工技术资料的重要内容,各专业技术交底材料分别由单位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收集整理,并按日期先后编成册,妥为保管。
三、施工组织设计制度
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作出施工组织的设计以指导施工的全过程,处理好人、物、空间、时间、施工工艺、质量与数量、专业与协作等施工要素及其朴素间的关系,以获取好的经济效益。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及主要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按服务对象不同,大体可分为三类: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群体工种复杂的重要工种为对象,是全局施工活动的纲领性指导文件(略)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单位工程为对象,是单位工程施工具体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包括:(略)
3、施工方案有两种形式:
(1)凡套用定型设计、采用做法的建筑工程和工期较短的简单工程,可编制施工设计简要,着重对工期控制、施工质量保证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研究设计。进而提高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
(2)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难度较大,技术较为复杂的分项工程,以及特殊部位和特殊条件下的单项工程,均需编制施工方案,这种方案则是施工技术实施性专题设计,其内容必须包括:可行性和可靠性的分析、论证结果;材料、机具、设备、劳动力的投入计划;作业程序、条件、标准;经济技术指导的测算,质量等级和安全性能和预期评价,对不利影响因素的分析预测和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等。上述内容力求全面、详尽、具体,并同时提出施工管理的各种保证体系建制。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分工审批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专题设计型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组织有关部、室、项目经理部参加,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汇编,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工程部有关人员进行审批。
(三)施工组织的编制时间要求
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与接制到图纸后15天内提出;施工设计概要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提出;编制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视具体情况按期提交,原则不影响送标时间。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管理
1、所有工程都必须施工设计或方案,否则不准开工;
2、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视为无效;
3、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编制分工逐级向下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底,同时进行对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横向交底,并应有相应的交底记录;
4、加强实施全过程控制,分别对基础施工、结构施工和装修三个阶段,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情况的中间检查,并且需做施工组织中间检查记录;
5、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实施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凡属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变更和调整,都必须编制“施组调整(或补充)方案”,报原审批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6、工程完成时,必须及时原施工组织编制内容做出技术总结,并上报原审批人,做好施工组织设计评价和对编制人、实施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施工组织设计的考评(略)
四、材料检验制度
材料检验制度是对施工用材料、构件、配件和设备等,必须由供应部门提出合格证明文件,,并进行试验、检验,对不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并注明去向。对有关设备进行调整和试运转,以便正确、合理地使用,保证工程质量。
五、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
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规定,必须按照有关质量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特点分别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从而逐环节地保证工程质量,详见质量管理制度。
六、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反映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技术状况、质量状况等有关技术文件、图片、图纸、光盘等,这些都需要妥善保管,以备工种交付使用、维护管理,改建扩建时使用,并对工种历史资料进行保存和积累。
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由公司档案管理员负责;
2、各项目工程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单位工程技术资料规定的内容齐全,填写准确无误。
3、档案的收集整理严格按“档案管理办法”的标准执行。
4、工程竣工验收的统一交回公司存档。
七、技术责任制度
是各级技术领导、技术管理机构、技术干部及操作工人的技术分工和配合要求,建立这项制度有利于加强技术领导,明确职责,从而保证配合有力,功过分明,充分调动有关人员搞好技术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一)技术管理机构
公司经理
总工程师
工程部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技术人员
专业施工员
工人班组
(二)各级技术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在各自负责的范围内,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为顺利进行施工创造条件;
3、向各级领导提供技术分析资料、技术情报、技术咨询、技术建议方案和技术措施,便于领导决策;
4、检查各级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贯彻有关技术规定、制度、规程的情况;
(三)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企业的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贯彻企业的年度技术措施纲要和四项费用计划,组织总结年度技术工作;
4、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方案和全理化建议,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等;
5、对重点工程组织编制和参加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组织熟悉会审图纸,参加竣工验收;
6、参加公司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工程质量检查,对重大事故进行技术上的分析和处理,参与重点工程的投标决策,领导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7、领导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8、领导进行技术总结;
9、对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晋级、奖罚等方面提出意见;
10、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四)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公司技术决定,制度以及施工项目的技术管理制度;
2、开展经常性的技术工作,主要有:
(1)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及招标文件等技术文件,对图纸中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以及监理部门协商解决,并及时办理文字洽商手续;
(2)参加施工组织审批;
(3)负责项目工种技术交底工作;
(4)根据项目部的技术计划,组织编制度,保证质量、安全、节约的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执行;
(5)主持建筑物的位置、轴线、标高等预栓、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6)组织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设立预检,参加竣工验收;
(7)组织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及时上报;
(8)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负技术上的责任;
(9)协助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10)领导材料检验工作 ;
(11)负责技术革新、环保计划的实施;
(12)领导技术档案的整理、原始资料的积累,组织绘制竣工图,并定期移交和归档;
(13)参加技术会议,组织技术业务学习和进行技术安全教育;
八、技术复核及审批制度
该制度规定对重要的且影响工程的技术对象进行复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种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复核的内容本般包括建筑物的位置、标高和轴线、基础、设备基础、模板、钢筋砖、砖砌体、大梯图、主要管道、电镀,审批内容为合理化建议、技术措施、技术革新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对其它工种内容按质量标准规定,进行有计划的复查和检查,该制度实施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完成。
施工管理制度2
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共同做好财险综合楼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一、质量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到监理办公室签到为准,每天上、下午在现场时间不足2小时的,不计算天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天。
2、每周日下午3点的监理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装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100元违约金,迟到5分钟以上的每人次处以50元违约金。监理、甲方组织的协调会、验收会会议纪律参照以上要求进行。
3、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在重要、关键部位开始施工前14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不能按要求时间编报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4、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后必须认真落实,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技术交底制度和三检制度要贯彻到每道工序中,所有检验批报监理验收前必须有各专业工长和专职质检员亲笔签字,无签字的监理可以拒绝验收;施工单位上述管理人员若质量意识淡薄、把关不严、应付监理,经监理实体检查存在较多质量问题的(三个以上问题),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监理第二次验收不合格处罚5000元/次。并由甲方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
5、不经报验或经监理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6、原材料进场必须先见证取样然后使用,见证取样时施工单位要提供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及材料进场验收单等资料,没有提供上述资料监理不予见证取样;原材料不见证取样就擅自使用的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并在一天内退场,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0元。
7、现场拌制或商品砼施工必须按检验批留置试块并经监理见证现场制作,不按检验批现场见证制作留置砼试块或送检试块、试件不是监理见证取样的原件(弄虚作假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xx元/次。
8、混凝土搅拌站必须悬挂配合比标牌;施工配合比确定后不能随意调整;混凝土搅拌机由专人负责操作,不能随意更换;计量设施要齐全,主要原材料要有过磅记录;违反上述要求的,每次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9、使用商品混凝土须经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三方实地考察供应方后方能使用,私自使用未经业主、监理认可的商品混凝土,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
10、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员(质检员)必须跟班监督,监理在旁站时发现现场无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值班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元。
11、混凝土养护时间必须遵守规范要求,无专人负责、养护天数不够、每天养护遍数不够的(在规定时间内混凝土表面应处于湿润状态),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2、混凝土结构拆模后,必须报监理验收,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由监理和施工单位现场确认,对存在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要有书面的处理记录资料,严禁不报验擅自处理,否则发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xx元。存在较多(三处以上)一般缺陷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处;存在严重缺陷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处,并进行返工处理。
13、钢筋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的、混凝土拆模后没有出现质量缺陷,观感质量较好,外观尺寸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分别对钢筋、混凝土、木工工班各奖励200元/次。
14、资料应与施工同步,整理不到位、不完善、内容错误,经监理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改正或同样问题发生三次以上的、监理通知单未在要求时间内(二天内)回复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5、施工日记必须认真记录,内容真实、完整,不按时记录或内容空虚,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经监理指出后仍不及时改正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次元。
1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确定的变更内容必须及时标注在相应的图纸上,如不标注,乙方应支付500元违约金。
二、进度管理方面:
1、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六报送本周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报送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2、经监理审核确认后的进度计划,施工单位应认真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内容,确需更改应书面报监理批准,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以监理审核批准的工程延期批准表顺延施工进度计划。
3、每周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按量完成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基础、主体、竣工节点工期按合同要求完成的,退还周进度违约金,否则不予退还。周进度计划能够按时、按量完成的,每次奖励1000元。
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认为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供应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解决,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未能采取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或虽采取措施但实际工程进度继续滞后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xx元/次。
三、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
1、专职安全员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到监理办公室签到为准,每天上午、下午在现场时间不足2小时的,不计算天数。专职安全员应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做好安全日记记录,发现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制止或通知施工负责人安排整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次。
2、安全警示牌、设备机具标牌、料场标牌悬挂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保持清晰、完整,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少一处乙方应支付100元违约金。
3、工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正确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禁止光背,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元/人次。
4、临边防护栏杆搭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建筑物周边的栏杆还应悬挂密目式安全立网,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施工通道口要搭设防护棚,两侧沿栏杆用密目网封闭,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6、预留洞口要有可靠的封盖措施,并应定期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7、脚手架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定期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线路按三相五线制,现场保护零线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现场及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临时配电箱要有支架,固定配电箱要有防护罩且加锁,专人管理;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9、防火设施必须到位,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0、工人宿舍与生产区必须分开,宿舍内不准使用通铺,室内通风、采光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灶、电炉等,否则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1、材料堆场、场区道路每天安排专人清扫、整理,办公室、工人宿舍、厕所要干净整洁,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12、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13、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厕所,安排专人定期清扫,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
14、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生活区应配备开水炉。
15、工人集体食堂要满足相应卫生要求,炊事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16、最高气温在35℃以上要有相应防暑措施,并合理调整作业时间。
四、定期检查制度:
(一)施工单位自检制度:
施工单位每月应自行组织1~2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向甲方和监理汇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没有组织检查或没有检查结论汇报材料或事故隐患整改没有做到“三定”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二)每周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每周日下午例会结束后由监理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进度、质量、安全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100元违约金。
2、检查标准:按照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结合上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进行。
3、检查方法:检查后对存在的问题在周日监理例会上进行评述,施工单位应定点、定时、定量完成整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三)不定期检查制度
1、甲方管理部门对该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抽)查,对于该工程中发生的质量、进度、安全问题以及不听从管理部门指示的,可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20xx~50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2、建立值班制度,检查时发现现场无施工管理人员值班到岗,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次。
五、制度的执行和完善:
1、此制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以业主、监理依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签字发出的罚款通知单为准,罚款通知单无需乙方签字即有效。
2、不足之处,在以后的监理例会上逐步完善和调整,监理例会决议的事项及奖惩办法等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业主、监理依据各方签字后的《监理例会纪要》开出的罚款通知单同样无需乙方签字即有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为建筑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管理者在施工现场的管理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对发现的不遵守该制度的施工人员要严惩,让其他人员引以为戒。施工人员液应该熟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相关条例,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规范作业。
施工管理制度3
1、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责任制,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项目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工种加工场和主要工作区域内。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设立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定期进行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考核。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全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项目经理为安全工作责任人;施工员负责按照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员负责项目日常安全专业检查。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相关责任部门会签。
2、目标管理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和工人。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 并按考核制度定期进行考核。项目经理与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在签订《施工分包协议》的同时还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针对工程分部(分项)部位有针对性的以书面形式对班组和个人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4、安全检查
建立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应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和处理意见。事故隐患整改应落实到人,有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限制。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派专人落实并按要求日期完成。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砸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电线外皮破损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及以上时必须整条更换。雨季应加强电器设备的防雨和接地检查,以防发生漏电事故。手持类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每月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现场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电动机械及工具应严格按一机一闸制接线,并设漏电保护开关。现场施工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防护装置。
5、安全教育
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制度、纪律。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安全培训。根据装饰施工特点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同时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知识与遵章守纪教育。时刻关心安全、防火,不断提高对防火施工的认识,进入施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减低物材坠落对人员的伤害。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物品,特别加强管理,严格收发制度,对工人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控制,对用剩的材料须随时归库保管。
6、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并持操作上岗证。上岗证应于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电焊工和监护人员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签发动火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执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证、监护人)和1—3级动火界限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相应落实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1天,二级动火证3天,三级动火证7天。电焊工动火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和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具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落实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当清除周边易燃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溶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施工进入装饰阶段,装饰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明火作业动火证签发相应提高一个等级,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施工现场木工操作间必须按规定设置禁火标志,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禁止将切割、打磨机具安装在木工间内使用。
7、工伤事故处理
工伤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紧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工伤事故的分析按规定处理。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现场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8、安全标志
应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按图进行安全标志的设置。在施工现场的入口处,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和警示牌。
施工管理制度4
1.施工技术管理
a、施工技术管理的主要任务:正确贯彻国家的各项技术政策、国家的有关部门规定、规范、规程;依靠技术进步,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良好的技术秩序,确保按质如期完成工程管理和施工管理任务,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技术与经济达到辩证统一。
b、技术交底制度
⑴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工程部组织设计部门、地产部、物资部及相关单位对地盘进行技术交底。
⑵地盘在工程开工前,地盘经理或技术副总经理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向地盘有关技术人员及主要分包单位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⑶各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地盘应做好相应的技术交底工作。
⑷技术交底须由专人负责记录,并作为文件资料存档保存。
2.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a、文件资料的管理
⑴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合同文件、与分包商签署的安全协议均由工程部保管。
⑵工程部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件、资料、设计图等文件。
⑶往来函件须类别分明、编号统一,按工程项目与类别进行整理归档,列清目录。
⑷对于地盘的请求、报告,处理应及时,批复应明确。
⑸严格文件资料的借阅制度,各类资料的借阅必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预定归还日期。
b、设计图纸的管理
⑴房产发展项目设计施工图归口管理部门为工程部。
⑵工程部::接到地产部发来的施工图后,盖收文章,编号登记后,按规定的分类分发给地盘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图纸会审。
⑶凡尚未进场施工单位(包括委托外加工单位),其施工图(包括设计修改文件)由工程部分发;凡已进场的施工单位(包括委托外加工单位),其施工图(包括设计修改文件)由工程部发到地盘,由地盘发给施工单位。
⑷工程部收到地产部确认后发来的设计变更、设计修改等技术文件后,经部门经理或专业工程师阅批后按施工图份数分发到地盘,由地盘分发到各分包单位。
⑸施工图纸、设计修改等技术文件的签收,分发工作要及时到位,并注明收发时间。
⑹技术核定单经设计单位设计人员签证后有效。
c、竣工资料的管理
⑴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和报送,遵照广东省(市)建筑管理部门和广州市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⑵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建设过程和工程竣工后的实际情况,要求做到完整、准确、签证完备。
3.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a、分包单位自验。
b、地盘组织各分包单位初验,请工程监理参加。
c、按照竣工档案规定,准备完整的竣工资料。
d、由工程部组织地盘、监理和相关的分包单位,申请政府有关部门分别对消防、卫生、环保等专业进行竣工验收,并写出竣工鉴定书。
e、对初验中存在的问题,由地盘督促施工单位抓紧认真进行处理整改。
f、监理、工程部、地盘、相关分包单位一起进行整改后的复验。
g、工程部、监理写出评估报告。
h、工程部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i、工程部和地盘组织正式验收,监理、设计、质监、各分包施工单位参加,并写出验收评估意见,质监部门提出质量评定等级。
4.施工图纸、技术核定管理规定
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的管理作如下规定,有关部门、地盘按此规定执行。
a、施工图纸、设计变更
⑴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一律经由地产部签收(不直接发至工程部或地盘)。
⑵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必须符合广州市出图有关规定。
⑶地产部收到设计单位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应先行审核,地产部盖章后,按规定转发工程部。
⑷工程部收到地产部转发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后,按业务职能分发(包括地盘),并督办。
⑸工程部收到施工图纸后,应组织有关工程人员熟悉图纸,会同地产部商定会审图纸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
⑹图纸会审记录由工程部负责整理,并报送设计单位,交地产部盖章确定,作为施工图的有效文件之一。
b、技术核定及特殊情况
⑴工程部及其它部门(包括地盘)提出要求变更设计文件,可主送设计单位,抄送地产部。
⑵工程部及其它部门(包括地盘)提出的使用功能重大改变、增加费用的变更设计建议性文件,应报地产部,由地产部组织论证,确定是否接纳。
⑶地产部一般不应干预施工程序,但确定必须修改正在施工的工序、材料时,可先用口头形式指令地盘暂停或修改,并知会工程部后,尽快补发变更通知单。
⑷凡属结构修改的技术核定,不论任何部门提出,均须由设计单位确认。
施工管理制度5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9、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0、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13、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5、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施工管理制度6
一、所有部门的非工程采购需经过行政部,申请人需在实际采购前向行政部提交由申请人部门经理批准的非工程采购申请单。申请人可提出对供货商的建议,由行政部统一采购。
二、经行政部采购的项目包括(不仅限于)下列采购项目:
1、公用事业及电话服务。
2、办公用品、办公设施、房屋、仓库、车辆的租用。
3、机票、酒店代理。
4、货物运输、邮政、邮电服务。
5、广告、印刷服务。
6、办公保险。
7、与信息系统相关的软硬件设备及服务。这里的软硬件设备包括各种电脑、服务器及周边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调制解调器、磁带机等,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路由器、布线系统、布线设备等,以及在上述设备上运行的系统软件,各种应用软件,各种为建设信息系统而需进行外包的服务项目。此类用品的采购需先申报管理信息部提出采购建议,由行政部按建议具体实施采购。
三、当行政部所获报价高于采购申请单上申请人所要求价格的5%,或大于人民币100元,需在申请人部门主管重新加签后,方可向供货商签发采购订单。
四、所有采购订单需由行政部发出,采购订单应由行政部授权签发。
五、采购订单应依据采购申请,发给经审核的供应商。无采购申请,行政部不能发出订单,采购订单发出前,不得支付任何采购预付款。
六、所有收货必须由独立于采购人的收货人完成。收货必须在订单完成之后,否则收货人员有权拒绝收货。
七、库管人员负责核实发票上的数量、金额是否和订单一致,据此填写收货报告。收货人员立即通知申请人取走货物,申请人须在收货单上签字。签字的收货报告、采购申请单、发票交给财务财务会计部作为付款凭证。
八、行政部每十天对未完成订单进行跟踪。对滞期30天的订单将在跟踪后,决定订单有效性。
施工管理制度7
为更好的使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使工地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障工程的施工工期、施工质量。特制定以下施工用电管理办法,请分包单位予以重视并遵守:
〈一〉指定分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关系
1、按工程合同要求,建设单位协助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关于施工用电的搭接事宜,指定分包单位负责所承包范围内施工用电的全面管理。
2、指定分包单位严格按《施工用电管理规范》(见附件)进行操作。
3、在施工过程中,指定分包单位所产生的用电费用未及时按月度缴纳至总包单位,即逾期(一个缴纳周期)不缴纳,建设单位将书面通知,若在规定日期内还未缴纳的,建设单位将按所产生费用的两倍予以从工程款中扣除。
4、在分包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用电管理责任均由指定分包单位负责,同时积极配合服从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用电管理,否则所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承担。
5、在建设单位代表、现场监理、总包单位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中,如发现有违规操作,有不配合工作的行为,口头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500--1000元/次;书面提出限期整改无效的,处以罚款1000--5000元/次,此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二〉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的关系
1、总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提供指定分包单位的施工用电,且便于指定分包单位的搭接,并负全面管理责任。
2、指定包单位在搭接用电时,必须与总包单位密切衔接,按总包单位要求进行
搭接,积极配合总包单位的日常管理,并对施工过程中的用电事务负责。
3、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每月定期抄表,相互签字确认,所产生的用电费用
以现金方式每月缴纳至总包施工单位。单价按甲方收取总包单位单价的1.1倍计取。在工程月度,应积极配合抄表及交纳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承担。
4、在工程竣工后,应主动与总包单位相关人员联系,将表抄好,确定计量,核实费用,及时缴纳于总包单位。如果指定分包单位在工程竣工后,未进行抄表核价,擅自拆离现场,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代表将共同确定用电总量,并进行书面催缴,在催缴时间内还未履行的,建设单位将以与总包单位所共同确定量的两倍计取,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三〉指定分包单位用电管理概述
1、指定分包单位的二、三级配电柜(箱)必须安装与电缆、用电负荷相匹配的断路器、互感器、计量表(kwh),并有符合规范标准的接地保护。二、三级柜(箱)出线线路必须按施工用电规范安装,经总包单位、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合格后,才给予送电,如达不到规范要求,概不送电,所造成的后果由指定分包单位自行负责。
2、所有计量表必须垂直于地面安装,如发现随意放置表箱(柜),则处以100--300元/次的罚款;在施工用电使用过程中,如果产生严重后果的,将通报公司,同时处以1000--3000元/次的罚款,罚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则直接将施工班组予以清除施工现场,并通报公司,予以重处,即扣除整个工程款的0.5%--1%,直致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指定分包单位负责。
附件二:
《施工用电管理规范》
--施工用配电箱(柜)的要求
一、配电柜应符合下列要求:
1、柜两端应做接地(接零);
2、柜应做名称、用途、分路标记,且标记必须清晰易辨;
3、柜不得直接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4、柜或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停止作业时断电上锁。
二、电缆线路敷设
1、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设;
2、埋地敷设深度不应小于0.7m,并应覆盖硬质保护层;穿越建筑物、道路等易受损伤的场所时,应另加防护套管;
3、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做绝缘固定,电缆最大弧垂处距地面不得小于2.5m;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电缆埋地穿管引入,沿工程竖井、垂直孔洞,逐层固定,电缆水平敷设高度不应小于1.8m。
三、配电箱及开关箱:
1、施工用电应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即设置总配电箱或室内总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装置。开关箱以下应为用电设备。
2、施工用电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宜分箱设置,当合置在同一箱内时,动力与照明配电应分路设置。
3、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厚度为1.2-2.0mm)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不得使用木质配电箱、开关箱及木质电器安装板。
4、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无外来物体撞击的地方,其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5、施工用电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严禁于地面上拖拉。
6、施工用电开关箱应实行'一机一闸'制,不得设置分路开关。
7、施工用电配电箱、开关箱中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短路保护器、过载保护器,其额定值和动作整定值应与其负荷相适应。总配电箱、开关柜中还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8、施工用电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参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在开关箱(末级)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场所时,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总配电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
四、每月必须对箱(柜)进行检测,保证施工用电的正常运行。
五、如果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条款,在责令两次未予以整改的,将处以1000--5000元/次的罚款,且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施工管理制度8
4.1各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源,必须从变压器计量箱接线端头,连接到相应负荷的配电装置上,合理分布各用电负荷。
2配电装置必须固定,并能防雨防外来物砸坏。使用的电线必须绝缘良好,禁止使用裸线。
3配电装置应安装相应的保护,且动作灵敏。所有的刀闸、盒、盖完好,使用专用保险丝,禁止用其他导线代替。
4电源线出线,必须架空。跨越施工区架空高度在5米以上,一般架空高度在2.5米以上。
5凡人体可能触及的道路、作业施工现场及其他用电场所,禁止使用裸线搭接电源。
6各施工单位在业主的统筹下,合理用电。电源点的搭接须经监理和业主同意,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将电源外接、转接;凡经同意搭接的施工用电电源,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相邻单位的电源。
7各施工单位对所属区域的电气设备、电源线路负责,避免用电中的人身和设备事故。
8各施工单位敷设的横穿临时道路地下管线,必须增加绝缘管保护,使线路不受破坏,导致电击人、畜事故发生。临时施工用电在工作结束后,必须当日拆除。
9无论施工或其他原因,造成高压设备发生意外,应及时报告业主及供电部门,不得擅自更换高压保险或私自拆除高压电气设备。
10禁止使用非标准的电器取暖、加热设备;人员离开办公、生活场所,必须切断电源。
11加强施工及其他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禁止在电线上晾晒衣物;禁止以电杆为支点安装其他设备,防止造成人为触电事故。
12各施工单位,对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必须做到勤巡视、勤保养、勤维护。对用电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各单位必须立即实施,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
13各参建单位在所使用的高压设备处,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防止电气设备着火后,事故继续扩大。
14高压线路突然停电,用电单位必须立即与供电部门和东庄水利枢纽现场管理处联系,不得在未判明停电原因前,检修电气设备、线路,以防线路突然送电造成触电事故。
15禁止未受过专业培训、不懂用电知识的人检修或安装电气设备,搭接电源。
16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处以经济处罚如下:
(1)计量箱接线端,搭接不符合安全要求。没有固定、安全可靠的配电装置,该变压器不得带电供电,并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2)配电装置无安全防护措施,使用裸线连接,必须责令停止供电,并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3)配电装置盒、盖缺一处,处以罚款100元。用导线代替保险丝,每处处以罚款200元;并限期整改,每延迟一天,增加罚款100元,直至整改符合安全要求。
(4)跨越施工道路的架空线低于5米,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一般架空线低于2.5米,限期整改,延迟一天,处以500元罚款。
(5)凡在人体可能触及的施工作业面,使用裸线搭接电源,处以5000元罚款,并立即拆除。
(6)将施工用电转接非指定用途,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并立即拆除;未经允许将相邻单位用电私自拆除,除承担由此而造成对方的损失外,一次处以5 000元罚款。
(7)各施工单位不按照安全用电规定用电,造成高压设备损坏、线路失压,以及其他用电单位失电或其电气设备损坏,除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外,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
(8)埋设地下的管线,绝缘损坏,造成伤人、畜事故,除赔偿损失外,处以1000~5000元罚款;临时用电当天未拆除,造成后果的,除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外,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9)办公、生活场所,因安全用电不当造成事故的,处以罚款20xx元。
(10)电源线路上晾晒衣物,以电杆为支点安装其它设备等,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并立即整改。
(11)电气设备没有配消防器材,限期补充,延迟一天罚款100元,直至符合要求。
(12)擅自拆卸高压设备部件,处以罚款10000元,并责令立即恢复。
(13)未经培训的人员,乱搭乱接电源、电气设备,造成用电事故的,除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外,处以5000元罚款。
(14)凡经监理、业主认定,对不符合安全用电的整改意见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延迟一天,处以罚款500元。
施工管理制度9
[1与业主、监理的协调管理
1、积极配合业主、监理进行场内的施工准备工作,为他们排忧解难。
2、及时根据业主工作指令作出进度的调整计划,在进度上有重大提前及延误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在施工过程中向业主提出建议,要求业主及时解决。
3、在熟悉图纸的基础上派出具有丰富经验的采购供应人员进行设备材料订购及联系工作。
4、积极配合业主、监理进行工程修改、方案确定、技术论证并做合理的经理分析,直到满意为止。
5、在施工过程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降低成本,节约能源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基础上降低工程造价。
6、如果业主要求增加工作量,我公司将积极组织劳动力进场并实行加班、加点工作,确保工程如期竣工。
7、工程进度款的收取按合同规定由业主签证,所有工程的中期付款或结算款均报业主确认,并按有关程序予以执行。
8、业主交往过程中,业主联系单、备忘录等书面形式与业主进行联系。
9、诚恳接受业主、监理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与设计单位的协调管理
1、设计单位作为项目的总体设计者,对该项目的设计思路、设计依据、设计意思有深刻的了解,故与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是完整体现设计意图,使工程既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是费用有所控制的重要手段。
2、认真熟悉图纸,深刻理会设计图纸意图,在此基础上认真听取设计交底,并做好图纸会审工作。
3、虚心接受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导意见和建议,严格执行按图施工的原则,不随意改动图纸,改变设计意图,不盲目施工。
4、若施工中遇到问题,则虚心请教设计人员,并以书面的形式报告设计单位,办理施工技术核定,绝不自作主张,不盲目施工。
5、定期或不定期的请教设计单位到施工现场进行指导,并认真执行其意见组织施工,使设计、施工紧密结合起来。
[3与土建单位的协调管理
1、每周定期与土建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
2、现场管理人员与土建方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由总承包负责解决的问题决不能拖延和延期。
3、施工过程中各类业务联系,除必要口头通知外均以书面形式同土建方协调、联系。
4、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土建方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接受土建方的安全监控,参与工地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落实整改事宜。
6、做好消防与治安管理工作。
7、按土建方指令做好现场容场貌管理工作,建筑材料设备划区域整齐堆放,施工区域内完工完料。
8、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
9、保持工地文明,努力做好宿舍卫生工作。
[4与水电、消防、空调等施工单位的配合
1、本工程涉及的各专业(装饰、水电、消防、空调、弱电等)较多,协调和配合的内容多,装饰施工的同时,空调、消防、弱电等其它装工程也在同时进行,施工中应积极与其他施工单位协调处理好相关部位的配合施工。
2、本工程装饰施工时消防、空调、弱电、水电等管线安装工程为隐蔽工程均需在我公司吊顶前全部结束,并在龙骨安装、造型确定后按装饰要求调整到位,使之横平竖直,不影响装饰造型。
3、装饰工程施工时,应加强对安装产品的保护,相互配合,相互保护,不得踩已安装好的产品,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道和风管。
4、所有精密仪器、仪表元件、灯具、面板、洁具等产品进行封闭围护,以防丢失和损坏。设备安装完毕后,采取防水、防尘等对设备进行密封保护。
5、加强职工产品保护的意识教育,对于违反者将予以重罚,直至责令当事人出场。
6、在施工中各工种应经常保持联系,互相监督,互相积极配合,按质按期完成整个工程。
[5项目内部关系的协调
1、内部人际关系的协调依据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做好思想工作,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实现。
2、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管理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关系的协调应依靠履行劳务合同及执行'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3、项目经理部进行内部供求关系的协调应做了下列工作。
a、做好供需计划的编制、平衡,并认真执行计划。
b、充分发挥调度系统和调度人员的作用,加强高度工作,排除障碍。
[6资料管理的配合
1、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收集内容应符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各项内容,做到基本齐全。
2、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收集内容建设施工企业单位一般常用的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划分为三大分册。
a、施工技术资料汇总及竣工图。
b、技术管理资料及质量保证资料。
c、施工管理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
3、质量资料收集归档的岗位职责我们公司在加强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方面,特别强调企业内部逐级建立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质量员、材料员、合同管理员、资料员和生产班组都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工程质量和确保工程资料准确、齐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形成网络。
4、项目经理:负责定期进行组织检查,对形成的工程资料的质量、定期分析、计评考核、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在过程中加以改正。项目工程师:负责签发各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组织技术复核以及竣工图纸、技术核定单收发、填写施工日记、技术交底。
5、质量员:在班组自检互检上,负责会同有关人员按分部、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和做好质量评定等级工作,对材料、成品质量进行抽检及验看质保书。
6、材料员:负责工程所有材料的质保书,保证其结论为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
7、资料员:按施工阶段及时积累原始资料收集,所能关工程资料,进行汇总整理,使其吻合、交圈、可追溯。及时将不符合要求的资料提出,由项目经理处理责任人。
[7竣工资料的提交
1、工程竣工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施工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实际,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其规律性和完整性,做到图物相符、数据准确、齐全可靠、手续完备、相互关联紧密。竣工资料的质量,必须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的规定。
2、工程竣工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应建立制度,根据专业分工的原则,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归口管理。并符合标识、编目、查阅、保管等程序文件的要求。要做到竣工资料不损坏、不变质和不丢失,组卷时符合规定。
3、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应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器具及设备等的质量证明和进场材料试验报告等,这此资料全面反映了施工全过程中质量的保证和控制情况。
施工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项目施工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消防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二、现场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五、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烙铁、电烫斗、热水器等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七、仓库应装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九、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施工管理制度11
1 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为把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在项目部建立强有力的技术管理指挥系统,明确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加强技术管理,特制定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项目经理部建立三级技术责任制,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项目经理部设项目总工程师
专业分公司(施工工地)设专责工程师
班(组)设技术员
各级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政策、法令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和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广大技术人员做好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各级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责:
总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部技术工作负全部责任。
负责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主持技术会议,审定重要的技术结论,签署技术文件。
领导和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审查年、月施工计划,审查施工技术供应计划。
对施工质量在技术全面负责。
参加主持重大质量事故的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对安全工作要在技术上负责,审批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
负责技术革新工作,审定技术上的重大合理化建议。
参加审定项目部的培训计划。
专业分公司(施工工地)专责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全面负责分公司的技术工作,决定工程范围内重要技术问题。
组织分公司专业施工图纸会审工作,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专业设计、重要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技术交底工作。
做好分公司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主持分公司级的质量检查验收,参加重要工序验收。
做好分公司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组织编制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
参加主持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参加月、周施工计划的编制、审定工作。
组织编制并审定施工技术总结,组织建立施工技术档案。
班(组)负责技术员的技术职责
全面负责本班组的技术工作。
组织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学习,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编制施工技术措施,主持技术交底。
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编制施工预算。
处理设计变岗和材料代用问题。
深入现场指挥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技术问题。
编制班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协助填写技术报告。
主持本班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整理汇总施工技术记录,提出竣工移交技术资料。
协助班长编制月、周施工计划。
2 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工程施工总的指导性文件,是提高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技术水平的重要手段。工程开工前,依据有关合同等文件,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结合具体的人、机、材、资金以及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出符合工程实际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主要依据:
工程初步设计;
《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
合同和相关的技术文件和标准;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自然状况,需说明地理位置、水文气象、工程地质等,设计概况及设计特点;
主要工程项目和施工综合进度安排;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力能供应系统布置图;
施工组织机械设置及劳动力计划;
主要施工方案选择和重要技术措施编制;
施工技术及物资供应计划;
主要施工图交付进度;
主要设备交付进度;
施工机具配备计划;
主要材料供应计划;
生产和生活临建安排;
保证施工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
降低成本,推广技术革新项目等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管理:
编制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施工技术部组织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项目部工程科负责发放、保存施工组织设计。工程竣工后,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写施工总结。
3 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制度
每个专业施工前,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文件,由项目经理部专业分公司专责工程师组织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具体内容具体化。在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特点明确各个分项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目录。
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依据及内容符合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编制后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科组织审核,项目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科发放、保存。
4 施工图纸管理及会签制度
施工图纸是施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为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到正确有效的施工图纸,确保工程质量,避免返工浪费,特制定施工图纸管理制度和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4.1施工图纸管理制度
工程科资料室负责施工图纸的接收与登记,填写《图纸接收登记表》;
资料员填写《图纸发放审批单》,工程科科长批准发放范围;
资料员对施工图纸盖'受控'标识,按《图纸发放审批单》办理发放手续,并填写《图纸发放记录单》;
收到新版施工图纸后,资料室负责重新办理发放手续,并收回旧版图纸按作废图纸封存,或盖'仅供参考'标识供施工人员参考使用。
资料室负责施工图纸的借阅,并填写《图纸借阅登记表》。
4.2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内部会审:
项目开工前,工程科组织各专业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必要时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参加,以确保图纸的适宜性和操作性。会审发现的问题填写《图纸会审记录》,由工程科负责联系设计单位处理。
综合会审:
一般由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各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应在会议上协商决定,由设计单位统一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会审记录及设计变更通知单,由工程科存档并下发。
图纸会审的重点:
施工图纸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措施是否相适应。
图纸表达深度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各专业之间设计是否协调;如设备外型尺寸与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施工图之间和总分图之间、总分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
工程科负责《图纸会审记录》的存档与发放。
5 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审制度
各专业分公司工程技术人员依据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要求,负责编写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施工班组施工人员必须按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进行施工。
施工技术措施编制原则和要求
以分项工程为单位进行编制,也可根据工程量、工期及施工的具体情况,适当确定编制范围,编制的格式按《施工过程控制程序》中规定的施工技术措施有关要求执行。
施工技术措施要求微机打字,图表清晰明确,不允许有涂抹修改痕迹。打印纸张采用a4纸,装订时为正文左侧垂直装订。
施工技术措施包括的主要内容:
工程内容及工程量;
施工技术措施的编制依据和相关文件;
该项作业进度、劳动力安排;
作业准备工作及条件:
技术交底要具备;
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要求;
作业材料,半成品质量要求。
施工方法步骤及作业程序;
作业的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关键检查项目,隐蔽工程及停工待检点的确定;
作业质量要点,质量保证及
措施;
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技术措施交底记录。
施工技术措施审批:
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部工程科、质量保证科、安全监察科参与审核相关内容。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施工技术措施发放、保存:
经批准后的施工技术措施,由编制技术员负责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参加该项目的施工工人员接收交底签字。
有施工人员接受交底签字的施工技术措施,由工程科资料室负责编号、复印、发放。发放范围:专业分公司、工程科、质量保证科、安全监察科、项目总工。
发放到各单位(部门)的施工技术措施,各单位负责保存。工程科资料室负责保存一份。保存期3年。
6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为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建设意义、工程特点,明确施工任务、特殊的操作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的节约措施等,做到心中有底。
6.1技术交底责任
技术交底工作由各专业分公司、施工班组技术员或专责工程师组织。重大和关键工程项目必要时可请项目部总工程师参加,由班(组)技术员交底。项目经理部工程科专责工程师、各分公司专责工程师负责督促检查技术交底工作进行情况。
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办法。有必要更改时应取得交底人同意。项目经理部工程科发现施工人员不按交底要求施工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时应即劝止;劝止无效时有权停止其施工,同时上报项目经理处理,并对违反技术交底制度施工者进行处理。
发生质量、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时,事故原因如属于交底错误由交底人员负责;属于违反交底要求者事故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人员负责;属于违反施工人员应知应会要求者由施工人员本人负责。
6.2技术交底要求
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工序中首要环节,必须坚持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技术交底要具备科学性、针对性。
技术交底要具备可操作性:具体性,全面性,实用性。
施工技术措施实施前,由施工技术措施编制人或专业分公司专责工程师组织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重要工程项目进行交底时,可请有关部门及上级技术负责人参加,交底执行签字制度。
6.3技术交底内容
在工程开工前,依据设计文件、设备说明书、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等资料制定技术交底提纲,进行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工程内容和施工范围;
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总平面布置、力能供应;
综合进度和配合要求;
主要质量标准和保证质量的主要措施;
施工顺序和主要施工方案;
保证施工安全的主要措施;
主要物资供应要求;
采用的重大技术革新项目及科研项目;
增产节约的计划指标和主要措施;
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按照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工程范围和施工进度要求;
主要操作方法和安全质量措施;
主要设计变更的设备、材料代用情况;
重要施工图纸的解释。
质量评级办法和标准;
增产节约指标和措施;
应做好的技术记录内容及分工:
其它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班(组)技术交底
按施工项目并依据工程任务单及以上交底的有关要求拟订提纲,进行交底。内容一般包括:
工地交底中有关要求;
操作方法和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
技术检验和检查验收要求;
施工图纸的解释;
设计变更、设备材料代用情况;
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措施;
工艺质量标准和评定办法;
增产节约内容的要求;
技术记录内容和要求:
其它施工注意事项。
进行各级技术交底时都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讨论,弄清交底内容。要发扬民主,使到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加以归纳集中,对交底内容作必要的补充修改,使其更加完善。涉及已经批准的方案计划的变动,应按有关制度报请上级批准。
7 技术检验制度
技术检验是用科学的方法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环节。必须以高度的负责精神和科学的态度,认真做好技术检验工作。
技术检验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安装设备、电工仪表、施工用精密量具仪器等进行检查试验监督,防止错用、乱用和随意降低标准。检验项目和标准应按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有关专业标准和技术规定、制造厂家技术条件及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技术检验实施规定
质量保证科是检查督促技术检验制度贯彻执行的主管部门,应及时处理检验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应请项目总工程师处理。
项目部按照工程需要建立和健全试验机构,充实和培训试验人员。现场试验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及时准确地鉴定有关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质量,为施工提供科学的依据。发现问题应立即向质量保证科或有关单位报告,及时研究处理。
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应按规定随货提供出厂合格证件。证件由供应科向厂家或物资调出单位索取(可以是抄件)。出厂证件和现场检验报告都应交质量保证科审核。
原材料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使用前应由供应科委托试验单位进行检验:
出厂证件无法取得;
证件中试验数据不全、无法判断其性质时;
原证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限已经超过时;
对原件内容或可靠性有怀疑时;
为防止差错而进行必要的复查或抽查。
施工用精密仪器、检测试验设备、精密工器具,均应有出厂合格证件。使用部门应制订操作规程,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并定期进行校验。
安装设备应按规定随设备提供出厂合格证明书和零部件清单。如无上述资料时,应由供应科索取。
设备开箱检验由供应科主持,施工人员、施工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参加,必要时通知质量保证科、监理和保卫部门参加。检验内容是:核对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数是否符合供货要求,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外观察看有无损坏等。检验后做出记录,对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国外进口设备的检验按定货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自行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机电设备和原材料由加工单位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和有关质量标准做出厂检验,签发合格证,在交货时一并提交。不合格不准出厂。工地自行加工的零件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对外委托加工的成品的验收检验由委托单位负责。试验部门提交委托部门转交质量保证科汇集整理,列入工程移交资料。
8 技术培训及考核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队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必须经常性地进行技术培训工作。
技术培训要求:
技术培训工作应当坚持思想教育与技术、业务培训相结合和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
每个施工人员要积极学政治、学技术、苦练基本功,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的规定要求,并不断提高。
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公司副经理主管培训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的日常工作。
每个专业分公司由一名领导人负责培训工作,并设置专职或兼职培训工作人员处理分公司培训日常工作。
班组的培训工作由班长负责。
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指定培训工作全面规划,编制培训计划,总结经验,指导并督促工地做好培训工作;
组织在职人员(包括行政领导人、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学习规程、制度和技术业务;组织工人进行岗位练兵,举行定期技术考核;
举办业余的专业训练班的技术讲座;
公司有关部门安排外单位和本单位派出人员的学习;
定期召开部部门、班组培训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提高培训工作的水平;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工业余教育工作。
专业分公司(施工工地)培训工作人员的职责:
编制分公司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工作总结;经常收集反映班组意见,掌握培训动态;
指导班组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定期交流经验;
组织分公司内部的规程学习和考试;
组织分
公司主要工种和特殊工种的技术考核;
组织举办分公司的专业培训和技术讲座。
班长对培训工作的职责:
结合实际,开展好技术业务学习活动;
组织实现本班培训计划,安排好小组和个人的学习目标和学习内容;
组织签订新学员学习合同,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主持新工人独立操作之前的技术水平鉴定。
技术培训工作的管理:
职工培训计划应当从职工队伍的实际水平出发,按照公司任务的需要制定,可分为:
新工人进厂的培训;
大、中专业生的实习培训;
特种工种的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岗位培训、再学习的培训;
干部、技术人员、工人的岗位练兵、短期学习班、定期轮训班;
班组长和专业人员的培训。
人力资源部在每年年末提出下一年的职工培训计划,报上级审查备案,组织实施并下达专业分公司执行。
技术业务培训除采用一般常用的讲课、自学、答疑、考试、操作练习等方法外,还可以广泛发动群众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如技术问答、考问讲解、操作表演、基本功比赛、互教互学等,以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
新工人和专业特殊工种,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上岗操作。干部、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工人都要定期进行技术业务考核,作为业务晋级的安排工作的依据。
施工管理制度12
(一)施工测量的主要任务
总承包施工测量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
(1)开工前的控制测量
(2)施工期间的平面与高程控制
(3)专业分包进场的测量管理
(二)施工准备期间的控制测量
1、平面控制桩和高程控制桩的交接管理
在工程的前期,'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组织各分包单位人员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桩位的交接工作,并要求做好交桩成果(包括点之记,交桩管理规定)的保存工作。
2、控制桩检核复测及引桩测量与保护
接桩之后,'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分包单位人员对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并要求各分包单位在交桩管理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复测成果,如有问题及时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提出,请其解决;如果复测结果符合精度和规定要求,则在判定递交成果合格的同时,还要求其作好桩点的保护工作。
3、建立施工测量平面控制网
在施工开展之前,'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根据所交控制点要求各分包单位对控制网进行加密,并将成果上报给'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
4、沿线对高程控制点进行加密
选择不受以后施工影响且不宜被破坏的地方造标,使其沉降稳定后对标高进行加密,并将成果上报给'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
(三)施工统一导线与高程测量管理
建立完善的测量管理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使人员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对于工程中的关键部位,'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要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抽检或互检,并以质量通报的形式向各分包单位下发。
分包测量管理的开展,除导线点控制和高程控制闭合由'zz公司'项目部定期组织统一测定外,其余所有分包项目线位控制和高程控制,均按'zz公司'项目部统一进度计划实施,在分包进场前,由各区项目部的测量员按'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的布置完成布点测设,并在施工过程当中进行定期复测,并向'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递交复测成果;并在分包进场后,由总包及分区项目部测量管理人员在现场交底,并办理交接手续。
各分包单位在进行每项关键工序的测量之前,应提前10天向'zz公司'项目部专职测量管理工程师递交关键部位测量施工方案。
施工管理制度13
一、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立行政干部值勤巡视制度。
二、从周一至周五,每天行政干部值勤巡视,认真填写日志。
三、值班干部如当日不能值勤巡视,应事先与他人调换。
四、值班干部要自觉履行职责,不计报酬,接受监督。
五、值勤巡视职责:
⒈检查和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师生员工的出勤及纪律情况。
⒉检查校园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自行车的停放、晾晒衣被等情况。
⒊负责处理上述范围内的不良现象及突发性事件,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向校领导报告。
六、值勤巡视时间:
上午:早操前十分钟到岗至中午放学学生散尽后。
下午:上课前二十分钟到岗至下午第四节课课后。
施工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加强大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物资、设备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大队库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大队范围内所有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驻外各小队及班组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管理规定
3.1 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3.2 所有物资材料,无论是新购入还是领用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3 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3.4 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3.5 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6 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3.7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3.8 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3.9 物料的存放
3.9.1 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
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3.9.2 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9.3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3.9.4 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3.10 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3.1
1 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3.1 2 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施工管理制度15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财务部负责合同订立及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3)劳动、劳务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2、合同主管部门职责:
(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5)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6)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7)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2)标的(指货物、劳务、服务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4)价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时间、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10)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性质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必备条款。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3.2申请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部门即合同申请单位,其职责为:
(1)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誉和履约能力等情况;
(2)具体参与合同的谈判;
(3)参与合同的草拟、会签、修改、保证合同的可行性;
(4)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的合同台帐、档案及统计、分析。
3.3负责执行合同的单位即为合同执行部门,其职责是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并及时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4.合同签订程序
4.1在具体合同管理过程中执行合同经办人负责制,由合同经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申请、谈判、变更、解除等具体事宜。经办人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主要负责合同条款谈判、协商的负责人。
4.1.1合同经办人在申请办理合同过程中,应在合同审查表上签署个人意见。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经办人应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最大化地保护本公司的合法利益。
4.1.2对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能恪尽职守、勤勉认真、并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的或挽回经济损失的经办人;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奖励。
4.1.3对于因经办人的故意、过失、疏忽等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追究。
4.2申请单位或经办人将合同草案送合同专业管理部门进行专业审查;
4.3合同专业管理组审查通过后,需要相关业务部门会签审查,由合同专业管理组将合同草案报送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会签审查;
4.4审查通过后,报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
4.5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同意后,到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属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可使用单位行政公章的除外;
4.6分公司、项目部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对于违反程序规定的分公司、项目部将按照本制度奖励与处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7合同专业审查
4.7.1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报送合同做如下方面审查:
(1)经济性
——项目计划是否具体明确;
——市场需求情况是否可靠、属实;
——经济效益情况是否真实、可信;
——资金、资产使用效果的财务是否可行。
(2)技术性
——项目技术是否真实、全面、可靠;
——技术措施是否完备、可行;
——技术标准、参数是否先进完善;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安全性
——涉及的知识产权是否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有无损害本公司商业秘密、商业信誉;
——有无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其它情形。
4.8合同业务部门会签审查
工程合同、劳务合同、采购合同等需经公司各部门进行会签审查;
4.9合同数量、合同归档
4.9.1合同文本数量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同意签约后,由合同申请单位按规定的份数打印出版,送交办公室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司行政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2)合同文
本数量一般为:我方合同文本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一份,同时一份副本报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4.9.2合同管理档案
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负责整理收集的合同档案包括;
——合同文本、各文本存档记录
——合同台帐
——承办人变更记录
——合同附件、审核意见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4.10合同履行、变更
4.10.1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会同业务相关部门对合同执行单位进行合同交底。
4.10.2财务部应严格依照合同和合同履行情况,仔细审查所履行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与所签合同是否一致,确定无误后付款。如不一致,拒绝支付;
4.10.3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凡合同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项发生变化均属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应由缔约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程序与签订正式合同相同,且应由原审批部门或人员签字后生效。
4.10.4合同终止
4.10.4.1合同的终止
(1)签约各方按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后,合同自然终止;
(2)经合同签约各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自各方签字认可之日起合同终止;解除合同由合同申请单位按本制度执行;
(3)按照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
4.11奖励与处罚
(1)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500元-10000元):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恪尽职守、谨慎勤勉,做出显着成绩的;
——为本单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检举、揭发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功的;
——及时处理合同冲突、合同管理矛盾、合同纠纷,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其它应给予奖励的情形。
(2)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处罚金额为500元-10000元):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在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欺诈、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及公司各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未经授权或越权对外签订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将合同分解以大化小,逃避公司管理标准的。
——先行为后补办合同审查或合同授权程序的。
——利用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或其他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
——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或把整体合同分解以规避书面合同或以其他单据代替合同文本的。
——合同经办人或合同参与人签约时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的。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包括招标、议标、选择合作方时)泄露标底和商业秘密的。
——在经济往来中收受贿赂、回扣,影响公司的合法利益的。
——违反公司规定擅自为他方提供担保保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结算付款不按照合同规定而多付的。
——未在合同验收中履行其职责,把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接收的。
——在合同履行中对方违约不追究违约责任或擅自处理,损害公司利益的。
——在合同变更审查中,玩忽职守或未尽到合理谨慎义务的,并使公司利益受损害的。
——其他各种违反合同管理程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