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配电室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配电室管理制度1
停送电操作制度
一、停送电联系工作一般由值班长执行,特殊情况下可由值班员临时担任,但必须经机电部门领导同意。
二、进行停送电联系时必须使用录音电话,同时其他值班人员注意监听。
三、进行停送电联系时,必须弄清停电目的、时间、范围及送电时间,经同意,还要询问清楚是否要设置安全措施。
四、停送电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和变电运行规程以及“两票"制度。
五、对停送电工作的全部内容必须留有详细记录,录音磁带不得自行销毁。
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准擅离工作岗位。
二、坚持参加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杜绝误操作等责任事故。
三、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加强要害岗位的安全防范,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努力学习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掌握本工种作业标准,熟悉一、二次系统的原理和本站及有关的供电运行方式及变化,熟悉设备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增强事故应变能力。
五、配电室人员在行政上受组长的领导,在运行操作上受当班调度员的领导,即配电室内的任何高低压操作必须经过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在值班期间,应负责巡回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倒闸操作及事故处理,并负责停送电手续的办理。
六、一切倒闸操作,必须按正规程序进行,要求高压操作填写操作票(事故处理时例外),低压操作进行登记(一般情况由工作负责人亲自登记,特殊情况可由机电调度命令操作)。
七、严格正确使用一切绝缘用具和接地线,做到使用前认真检查,不合格禁止使用。
八、值班期间认真按巡回检查制度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安全供电。
九、保证设备的清洁,并监督设备的缺陷及处理,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停送电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降压站和配电室正常停送电倒闸操作必须按照《现场操作规程》规定的步骤,并和调度机电调度取得联系,统一思想后方可进行。注意操作前联系内容要双方重复,以免发生误操作事故。
二、事故时,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可立即进行操作,事故立即汇报机电调度,并记录操作程序及时间。
三、凡在配电室所有设备的馈出线路上工作时,必须由该工作负责人到配电室办理停电手续,在得到值长允许后方可工作,送回工作票及对号牌送电牌后,方可送电,并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有关停电登记和进入要害登记。
四、配电室所属设备上工作完毕,值长必须进行如下检查:
1、短路接地线是否拆除。
2、是否遗留工具及杂物,设备是否完好。
五、凡备用设备送电时,降压站(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仔细检查,确无影响送电的问题时方可送电。
六、一切操作应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并认真填写操作票,由值长审查后,二人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由监护人加盖“以下空白”章,正式操作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执行重复命令制,操作完毕由监护人加盖“已执行”字章。
七、下级站(室)电源的停送电工作一定要与调度及上一级站(室)联系好后再进行,事后应向调度及上一级站(室)汇报操作情况,联系人及时间要详细记录。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配电室属要害场所,应接受保卫部门的治安管理和监督,内部保卫工作应对保卫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配电室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工作,发现嫌疑和隐患及时汇报。
三、配电室门口应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志牌。
四、进入要害场所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非持有保卫部门及主管部门要害证或签发的介绍信,不准进入要害场所。
五、不准把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要害岗位,不准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人员带入工作岗位。
六、应持证进入要害场所,按介绍范围查视,其它部位不得接触。
七、要害岗位不准私自记录,不准拍照,不准私自绘画及抄录技术数据,特殊情况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八、进入要害场所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如有违反要害管理行为,经劝阻不听,要立即请出要害部位,由保卫部门负责查处。
九、检修设备应到主管单位办理检修设备手续,否则不准乱动设备。
高、低压配电室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变配电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必须提前一天向上级请假。
三、非有关人员,未经领导批准或陪同不得进入值班室和操作电气设备。外来人员参观和学习,须经有关领导批准。进出配电室一律登记。
四、值班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巡视变配电设备。进出变配电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五、严禁在变配电室内聚众赌博,高声喧哗。
六、每天交接班前应把变配电室内的设备、环境打扫干净,打扫时要加强排风使室内保持干净。
七、不得在变配电室内煮食物及存放食物和易燃器,值班人员不得在变配电室内吃饭。
八、变配电室内的专用工具只能在站内使用,严禁借出给他人使用。在交接工作时作好安全用具的交接手续。
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配电室应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经电工同意后方可进入。
2、电工要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要坚守岗位,勤检查,勤巡视,及时排除异常情况,避免发生短路、断电、火灾等事故。
3、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消防制度和安全运行规程,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4、配电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坚持每年春秋季定期对变压器、开关柜、配电柜等进行清扫。
6、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和线路时,要在电闸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标志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应按规定正确填写倒闸操作记录。
8、经常检查配电室通往室外的挡鼠板是否插好,经常检查墙体、门窗和通风处的防护网是否严密,有无孔洞、缝隙,防止飞鸟、小动物进入造成短路,引起事故。电缆沟内应定期投放鼠药。
9、熟知消防报警程序及配电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保证消防器材处于完好有效战备状态。
10、保证应急照明装置正常运行。保证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处于完好合格状态。
11、配电室出现故障,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高压配电室运行人员巡视制度
一、运行人员对配电房高低压装置的巡视应两人同时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检查。
二、交接班时应双方共同巡视,当值班中巡视至少一次。
三、巡视检查要以高压部份及重点设备为主,但不能放过低压部份与一般设备的细微变化。
四、巡视时不得对设备进行任何操作和工作,并且禁止接触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部分。
五、巡视电器设备时,人体与带电导体间的距离应大于安全距离。10KV以下高压安全距离为0.7m。
六、进入高压室内巡视检查时,应随手将门关好,防止小动物入内。
七、巡视设备时,要精力集中,认真、仔细,并及时分析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高压配电室交接班制度
一、为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参照《变电所运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行交接。在未到交接班时间、未办完全部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三、在以下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1、当班期间发生配电线路或设备事故;
2、交接时发生配电线路和或设备事故;
3、正进行配电线路或设备的处理;
4、正在进行停送电操作;
5、交接时发生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其它异常情况,需要原当班人员协助处理;
6、电气工作负责人命令暂停交接班。
四、交接班的内容
1、系统运行方式;
2、本配电室设备运行方式;
3、设备异常情况;
4、缺陷处理情况;
5、事故处理情况;
6、倒闸操作及未完的操作指令;
7、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包括安全措施的布置、使用的接地线的编号及位置、工作票的使用情况。
五、交接时,要严肃认真,不得轻率。
六、交接内容要全面,不得遗漏
高、低压配电室操作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绿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人。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0、用绝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检电、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撒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35米必须停电。距离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0.35的距离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刀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险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1、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22、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3、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电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4、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工具。
25、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6、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27、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
配电室管理制度2
巡回检查制度
一、坚守工作岗位,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二、运行中每小时对高压配电柜、二次不间断电源、变压器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三、巡回检查的内容包括:
1、各开关、电流表、电压表的读数,各信号指示灯的指示情况。
2、变压器运行中的声音、温度及温度的饱和情况。
3、输电线的发热情况,机械外力误伤致使绝缘破坏。
4、防雷装置的内部有无异常响声,装置上的接地线的引下线有无烧伤情况和断肢现象。
5、断路器、隔离开关运行中有无异常声音。
四、值班人员应做到人不离岗、岗不离人,并且对当班问题当班解决,重大问题立即报矿调度室,通知机电科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五、每一个值班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一个清醒的大脑,遇事不慌沉着冷静,做好每一项巡视工作。
六、及时填写记录。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应熟悉各开关柜的原理性能熟练掌握开关柜的操作程序。
三、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害场所及值班人员擅自操作开关柜,配电室处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
四、各开关护标处悬挂“危险”字样的警示牌。
五、配电室的开关柜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六、开关检修时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高压区域内,在一定距离以外悬挂安全防护网,禁止人员靠近。
七、配电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器火灾的灭火器材。
煤矿双电源地面配电系统技术规定
一、双电源供电的煤矿其地面变电所的配电系统,必须同时符合电力部门和煤矿安全主管部门的技术要求。
二、接线方式
1、采用双电源供电的煤矿地面变电所系统一次接线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标准方案。
2、地面变电所反馈出的两回供电线路不得直接接入同一电器设备,必须经开关控制并联锁后才能接入电器设备。
三、运行方式
1、正常情况下双回路1、2段母线同时带电,一主一备,并联开关及刀闸均处于断开位置。
2、当某一回电源断电造成该母线停电时,必须先断开该母线进线柜的开关和刀闸后,方能合上母联柜的开关和刀闸,使两断母线同时带电。
3、当两回路同时断电时,煤矿应立即启动自发电机经升压后并入母线,保证煤矿保安负荷的需要,操作时必须先拉开两段进线柜的开关和刀闸后,方能合上自备发电机柜的开关和刀闸,并选择一段或二段母线带电。
四、保护及安全闭锁方式
1、煤矿地面变电所的所有开关柜必须具有过流、短路、速断、过压、低电压等保护,并定期进行试验合格,直接向井下供电的开关柜还应加装漏电保护,地面负荷应在低压开关柜上加装漏电保护。
2、两段母线进线柜均应与母联柜闭锁,当两断母线柜同时处于合闸位置时,母联柜无法合闸;当母联柜处于合闸位置时,两段母线进线柜只能有其中一段母线柜可合闸,两段母线进线柜无法同时进行合闸。
3、自备发电柜与两段母线的进线柜同时闭锁,只有在两段母线进线柜处于断开位置时,自发电柜才能进行合闸,自发电柜处于断开位置时两段母线的进线柜才能进行合闸。
4、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可实现向井下供电的自发电柜与风机闭锁,只有风机电机带电达到规定时间后,自井下供电的开关柜才能合闸,当风机停运后,向井下供电的开关柜自动跳闸。
5、两段母线的电容控制柜进行闭锁,当一段母线的电容控制柜处于合闸位置时,另一段母线的电容控制柜不能合闸。
五、其它规定
本规范未明确的部分,按有关的电力规程规章执行。
配电室管理制度3
1. 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配电室的安全管理,保障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设立配电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对配电室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对配电室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2 配电室负责人对配电室的安全运行负全面责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设备维护保养,对配电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2.3 配电室值班人员负责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时抄录各种数据,对设备异常情况进行记录,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3. 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3.1 配电室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遵守配电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好配电室的环境卫生。
3.2 配电室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完好可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配电室。
3.3 配电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绝缘靴、绝缘手套、安全帽等,工作人员在配电室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4 配电室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温度不宜超过40℃,相对湿度不宜超过80%。
3.5 配电室应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并保持完好可用,停电时使用应急照明。
3.6 配电室应配备防鼠挡板,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造成电气设备短路等事故。
4. 配电室安全检查规定
4.1 配电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检查内容包括:
a. 配电室环境卫生情况;
b. 消防器材配置情况;
c. 配电设备运行情况;
d.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e. 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2 配电室负责人应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 配电设备运行情况;
b.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c. 工作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情况;
d. 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4.3 配电室值班人员应每天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 配电设备运行情况;
b. 消防器材配置情况;
c. 环境卫生情况。
5. 配电室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5.1 配电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配电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5.2 配电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清洁,保持设备清洁无尘。
5.3 配电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配电设备的接地情况,确保接地良好。
5.4 配电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配电设备的绝缘情况,发现绝缘老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5.5 配电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配电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确保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状况良好。
6. 配电室安全操作规程
6.1 配电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配电室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维护好配电室的环境卫生。
6.2 配电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变配电设备的运行方式,不得擅自操作配电设备,不得擅自更改继电保护装置的设定值。
6.3 配电室工作人员在巡视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配电室负责人,并采取应急措施。
6.4 配电室工作人员在配电设备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并做好操作记录。
6.5 配电室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法,学会使用灭火器,熟悉紧急救护方法。
7. 配电室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7.1 发生配电室安全事故时,配电室工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配电室负责人。
7.2 配电室负责人接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理,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7.3 配电室安全事故发生后,配电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7.4 配电室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配电室负责人应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事故学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 附则
8.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关配电室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8.2 本制度由配电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8.3 本制度自20xx年2月15日起实施,此前的有关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配电室管理制度4
一、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防误操作的有关规定。
二、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电气闭锁装置应有符合实际的图纸;运行巡视应同主设备一样对待,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薄并及时上报;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工作,可委托供电部门维护。
三、解锁钥匙钥匙应封存管理。
四、解锁钥匙只能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封使用。
1、确认防误闭锁装置失灵、操作无误。
2、紧急事故(如人身触电、火灾、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处理时使用,事后立即回报。
3、变电站已全部停电,确无误操作的可能,履行规定程序后使用。
五、每次使用后,立即将解锁钥匙封存,并填写记录。
六、在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时,必须停止操作,应重新核对操作步聚及设备编写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接除锁操作。
七、电气设备的固定遮拦门,单一电气设备及无电压鉴定装置线路侧接地倒闸,可使用普通挂锁作为弥补措施。
八、每月对全站防误闭锁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一次,并作好记录,每次交接班时,有交班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对有疑问处要及时提出,并进行检查。
配电室管理制度5
一、电气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动力配电箱、架空线路、电力电缆、电力电容器要按照本单位电气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维修试验周期计划表执行。
二、上述电气设备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保养,每一年小修。
三、工作人员负责人应按检修收单中的保养或小修项目,逐步进行检修,检修后填写检修验收单,并存档。
四、变压器的大修,没5—10年进行一次。(干式变压器除外)
五、当变压器经检查有缺陷或绝缘过低时,应立即进行检修,对淘汰型变压器(及其它电气设备)应进行更换。
六、避雷器、避雷针应在每年雷雨季节前(公历3月31日前)做测量,试验安装工作。进行五年的应淘汰更新。
七、避雷器、避雷针及其它接地装置,每度春季必须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值并符合规程要求
八、检修组长(运行组长)应负责检查检修项目和检修质量。
九、分管科长、设备员、检修组长应共同对检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并签名,做好记录。
配电室管理制度6
一、如需要配合供电局线路停电或进行工作在变电室进线第一组刀闸以外的设备进行清扫,更换设备清除缺陷等工作。应填写“用户停电工作票”提前两天到供电局营业厅用电监察值班室办理手续
二、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应正确清楚,不得注意涂改,第一联留给用电监察值班室,另一联有用户带至现场作为进行工作凭据。
三、开始工作前必须得到供电局停电负责人的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并完成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技术措施”与“补充辅助措施”。
四、用户工作负责人应由电工组长或三年以上高压设备工作经验,技术熟练的电工担任。在工作中,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人员之安全不断的加以监护,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不得更换或擅离工作岗位。
五、检修工作任务应于送电前一小时结束。检修工作完毕后,应对电气设备进行仔细检查,确无问题后拆除接地线。然后,用户工作负责人向供电局用电监察值班室停电负责人汇报,汇报内容:工作已结束,地线已经拆除,可以送电,汇报后既认为设备有电不允许靠近,更不得在进行工作。
六、如因特殊情况须延长停电时间,则必须于送电前两个小时向供电局监察值班室停电负责人申请,得到同意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
配电室管理制度7
一、变电站值班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电工标准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从事本职工作。
二、变电站值班员必须熟悉本站供电系统运行方式,设备的结构、性能及保护装置的工作原理。
三
、值班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维修,保养技能和电气方面的基础知识。四、变电站值班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五、电气设备停送电、验电、放电、挂地线的操作工作必须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制度。
六、停送电(包括各供电网路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1、工作许可制度。停送电必须由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或有关负责人的书面命令(或通知书)现场口头命令,特殊情况下可用电话命令。
2、凭工作票操作制度。执行前需填写操作票,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鉴定签字,核对模拟图,按操作票顺序进行,并记录操作开始终了的时间。
3、工作监护制度。单独一人不准操作,监护人按操作票顺序发出指令,操作人员必须复读无误后,方准进行操作,同时要有可靠的保安措施。
七、电气设备停送电顺序必须按下列规定执行:
1、10kv停电拉闸操作顺序是“先停各负荷分开关,后停10kv总开关,最后拉刀闸”。
2、10kv送电合闸操作顺序是“先合刀闸,后送10kv总开关,最后送各负荷分开关”。
八、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九、线路停电检查或检修时,必须将线路的电源侧开关和负荷开关全部断开。并在断电设备上挂“正在检修,禁止送电”的警示牌。
十、遇到事故急需停电,值班人确认设备停电后,方可进行操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事后应补写操作票,并记录通知人姓名、停电内容、原因及停电时间。
十一、发生总开关柜跳闸,未查明原因,可先将各分路开关断开,然后从电源开关到负荷开关依次逐一送电,当送电到某一分路发生瞬时跳闸时,应将该开关停电闭锁处理,其余开关依次送电,待故障查出并修复后,恢复送电。
十二、当主变发生轻瓦斯信号时,应解除信号,并加强监视和检查,当主变发生重瓦斯动作时,应倒换备用主变。
十三、主变过流或速断保护动作跳闸时,应先解除事故警报,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恢复送电。
十四、主变过负荷发生信号时,应解除信号音响,并加强主变监视,若长时间过负荷,应认真监视主变温升,必要时,采取压负荷措施。
配电室管理制度8
1.变配电间应配齐各类安全用具,即:高压测电笔、绝缘橡皮手套、绝缘靴、绝缘垫、临时接地线、标示牌及消防器材。
2.绝缘高压用品要定期进行耐压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3.变配电间按时清扫,室内外通道严禁堆物,保持环境卫生。
4.严格按照《变、配电室运行记录》中规定的各类项目进行巡查、保养,并按设备一、二级保养计划做好变配电间各种设备定期保养工作。
5.经常主动与供电部门联系,及时了解供电网络运行情况。
6.严格执行变配电间有关规章制度,非电工或无关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变配电间,外来人员因公进出变配电间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7.工作人员进出变电间必须做到随手关门,防止小动物侵入。
8.变配电间进行各种操作必须二人以上。
变电运行人员“三熟”“三能”
“三熟”:熟悉设备,系统及其基本原理;
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
熟悉本岗位的规章制度。
“三能”:能分析运行状况;
能及时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
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配电室管理制度9
本制度用于规范配电室的管理,保证配送电设备的正常运行,本制度适用与某厂203配电室、空分配电室和压缩配电室。
1、严格遵守国家、公司和厂部制定的各类相关电气管理制度和标准,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2、启停1000千瓦以上(包括1000千瓦)的设备,必须和二厂3万5千伏负责人进行电话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操作,同时做好启停记录。
3、不得随意修改综保、软起、保护器、变频器等仪器仪表的参数,高压柜和变压器综保的定值只能由二厂3万5千伏变电站指派人员(或工段长以上人员在指派人员的授权下)设定、修改、记录且签字确认,并经由装备处批准后档案室备案;其它参数的设置由工段长以上人员批准,主修以上人员修改并做好记录。
4、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配电室,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须经安监科安全教育后,在生产部或电气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对外单位派来支援和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5、带有计量装置的配电柜,其计量装置要满足要求,计量装置的试验、校验应由有资质的电业部门负责。
6、变配电室内应备有下列用具器材和备品:
(1)各种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各种标示牌及其它常用工具。
(2)绝缘靴等安全防护品。
(3)手电筒。
(4)有效的消防器材。
(5)熔丝管、熔丝、瓷瓶瓷套管、常用开关、隔离开关及负荷开关等常用备品。
(6)照明及信号指示用的各种灯泡及其它附件。
7、工作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视,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
8、巡视工作可一人进行,但不准做与巡视无关的其它工作。
9、配电室配电柜的信号回路信号灯、光字牌、电铃及电钟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10、配电室、配电装置及其它要求接地的电器,外壳要可靠接地,接地电阻要求≤5Ω。
11、禁止在本配电室所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及挂临时地线。
12、工作前应做好准备,停电、放电、装设地线、装设或悬挂标示牌。工作完毕后清扫现场,核查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地线,撤离人员后才可试运行(试运行时间72小时)。
13、配电装置至少每季度应停电清扫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14、工作人员进出配电室时,应随手关门,以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造成事故。
15、应保证配电室内的门窗完整,开闭灵活,普通和事故照明应完整齐全,房屋不漏雨水,电缆沟无进水等。
16、配电室内,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17、配电室配置的电话等其它设备不得移作它用。
18、配电室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团结,同心同德地维护好配电室的一切设备和设施。
19、配电室有权对违反用电规则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并报上级备案。
配电室管理制度10
一、配电室除值班维护电工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二、停送电前的准备工作:
1、跟清线路,认准所操作的开关。
2、停送电工作影响其它地点时要提前与有关部门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停电必须闭锁开关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
四、送电必须遵守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五、到配电室接火要提前与机电部取得联系,得到值班维护工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任何人不得随意停、送风机专供电源
配电室管理制度11
1、配电室所有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作业安全工作规程”,每年电业安全规程进行一次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本工作。
2、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的供电系统,并经过一定培训,达到处理日常故障的能力。
3、高压设备的操作,必须由两人以上进行,并穿绝缘鞋或合格的绝缘手套,填写操作票。
4、倒闸操作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程”,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
5、配电室操作程序为:在所有低压侧总开关断开,坑下低压总馈电开关断开,高压真空开关断开的情况下,才允许送2号高压开关柜,然后送5号高压开关柜,在1号主变投入运行后,送中配电室低压侧总开关,在主风机开启后,和井下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后送6号开关柜。
6、网路断开后,必须先断开所有高压开关柜,低压室总刀闸,然后进行发电机发电、送电、主风机启动柜,再和井下变电所取得联系后合上6号低压盘刀闸,向升压变压器送电,然后送7号柜向井下供电。
7、所有停送电必须两人进行,一人口述,一人操作,操作时绝缘用具必须戴全。
配电室管理制度12
一、配电室设置
1、配电室要求屋顶、楼板不得有渗漏,工作地面、室内沟道无积水、杂物。
2、配电室预埋料及预留孔应满足要求,预埋料要牢固,室内接地电阻满足规程要求。
3、配电室配出柜要满足负荷的要求,负荷配出要求合理,各种保护满足要求。
4、带有计量装置的配电室,其计量装置要满足要求,计量装置的试验、校验应由电业部门负责。
5、配电室配出柜、盘、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电压不低于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2。
6、配电室强、弱电回路中不应使用同一根电缆,并应分别成束分开排列。
7、配电室配电柜的信号回路信号灯、光字牌、电铃及电钟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8、配电室、配电装置及其它要求接地的电器,外壳要可靠接地,接地电阻要求≤5Ω。
二、配电室管理
1、非电气工作人员禁止随便进入配电室,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须经安全教育后,在工作人员负责人指导下,方可进入设备区和参加指定的工作,对外单位派来支援和配合工作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由现场工作负责人介绍现场电气设备运行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2、工作人员配电室的一切行为应符合要求,如因违反要求而发生事故后果自负,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3、不得在配电室内做与工作不相符的事。
4、变配电室内应备有下列用具器材和备品:
(1)各种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各种标示牌及其它常用工具。
(2)常用的携带型仪表。
(3)手电筒。
(4)有效的消防器材。
(5)熔丝管及熔丝。
(6)各种瓷瓶瓷套管。
(7)开关、隔离开关及负荷开关等。
(8)电缆终端头及制作材料。
(9)避雷器。
(10)绝缘油。
(11)照明及信号指示用的各种灯泡及其它附件。
5、工作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视,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
6、除巡视工作以外的工作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7、巡视工作可一人进行,但不准做与巡视无关的其它工作。(按规定路线进行)
8、禁止在本单位所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及挂临时地线。
9、工作前应做好准备,停电、驻巴放电、控设地线、装设标示牌。工作完毕后清扫现场,核查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地线,撤离人员后才可试运行(试运行时间72小时)。
10、高、低压配电装置至少每季度应停电清扫检查一次。
11、工作人员进出配电室时,应随手关门,以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造成事故。
12、应保证配电室内的门窗完整,开闭灵活,普通和事故照明应完整齐全,房屋不漏雨水,电缆沟无进水等。
13、配电室内、院内,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14、配电室配置的电话等其它设备不得移作他用。
15、配电室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加强团结,同心同德地维护好变(配)电室及一切设备和设施,为我项目的安全用电努力工作。
16、变(配)电室有权对违反用电规则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并报上级备案。
配电室管理制度13
1、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定。
2、凡高压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低压闸刀不能带负荷合闸和拉闸,在操作前,必须与用电部门联系。
4、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并挂“禁止合闸”警告牌,并设专人看管,严禁带电修理。
5、电器设备如果跳闸,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未查明原因和修复前,不得强行合闸。
6、电器设备的所有连接接头要紧固,并应经常进行检查。
7、临时照明,动力线必须架空,不准与其它工具设备等互相碰撞、摩擦,用完后必须立即拆除。
8、室外夜间作业,照明灯不准安装在带气作业的正上方。电线绝缘要良好,接头要牢固,灯口与灯泡接触要牢固。避免发生火花。
9、各种机械的电器设备必须装有接地、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不得同时接地和接零。
10、电器设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严禁用水或其它液体灭火机泼浇,以免发生危险。
11、电器设备的接地,应按规定进行,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水管等做接地线,电器部分不得有漏电现象。
配电室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第三条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四条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2.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2.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2.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2.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条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第六条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第七条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上级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主管领导或部门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从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配电室管理制度15
1.1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高压装备上工作需要全数停电或部门停电。
高压室内的二次线路或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将高压装备停电或做平安措施。
配电站的扩充工作,需要停电做平安措施或平安距离不足需装设尽缘或一经合闸就送电到工作地址装备上的工作。
1.2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装备外壳上的工作。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不需要高压装备停电的二次线路上的工作。
用尽缘棒或核相器等高压回路上和带电装备外壳上工作。
已投运的变配扩充工作,只需做简单的平安措施,向尽无触电危险的临近有电处的工作。
1.3紧急事故抢修可不填写工作票,但抢修装备上停电作业时,仍执行平安措施和工作许可。
1.4工作票一式两份,书写准确清晰,不得肆意涂改,若有更改由签发人盖章。
1.5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持有一张工作票,并以一个电气毗连部门为限。
1.6一个电气毗连部门或一个配电装配全数停电,则有分歧的工作地址,可以发一张工作票。
2.2.配电室工作许可制度
执行工作许可使命,可由能够胜任操作的人员担任,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平安措施后,还应做到:
2.1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平安措施,以手触试,验明无电。
2.2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装备的位置和注重事项。
2.3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划分签名。
2.4必需完成上述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起头工作。
2.5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私行变更平安措施,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装备运行结线方式,特殊需变更时,应事前取得对方赞成
3.3.配电室工作监护制度
3.13.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班所有人员交待现场平安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重事项。监护人必需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认真监护实时纠正背反平安的动作
3.23.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监护人)不准零丁留在高压区内,若工作需要现场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准予一位具有现实经验或几人同时工作,监护人须将有关平安注重事项详实指示。
3.33.3监护人在全数停电时可以加入工作班工作。部门停电时,平安措施尽对靠得住时,方能加入工作班。监护人可凭据现场平安条件,施工范围等情况,增设专人监护,专职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