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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法官培训心得体会

| 小扬21147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有关预备法官培训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预备法官培训心得体会1

法谚云:法官是以人的身份从事神的职业。在正式履行断人间是非、定纷止争的神职之前,学会并熟知法官职业应该具备何种技能才可以更好地将神职履行好,是非常必要的。预备法官培训,无疑给众多法官未来之星开辟了前进的道路,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明确了努力的重心。此次培训,在庭审驾驭、裁判文书制作、思维火花碰撞、提升团结协作能力等方面均有很多感触,为未来从事法官职业打开了一扇门。

1 全力驾驭庭审,保障审判进展

对于整个审判工作来说,庭审是其中的一个环节,并且是最主要的一个环节,当事人需要通过庭审来达到胜诉目的,法官需要通过庭审来辨明双方的是是非非,给适用法律作出裁判提供事实依据。但是司法实践中,庭审往往是比较复杂的,涉及的情况很多。在庭审中经常会遇到证据无法质证或者当事人闹得不可调和,影响到法院审判工作的正常进展。因此,如何全力驾驭庭审,就显得异常重要。为了庭审的顺利进展,能够查明事实真相,需要在双方举证阶段,将证据及时送达对方当事人,以便其能够作出答辩。这么做,让双方能了解到对方手里的证据,自己如何作出应对,避免出现庭审过程中的证据突袭。法官在居中裁判时,需要避免让当事人以为自己偏向于某一方。这就需要在庭审中,对自己的言行举证有严格要求,在保持法庭威严的同时,举止要得体。依据诉讼法的规定,给双方当事人相应的权利。在双方争执不下时,要控制庭审现场,避免当事人之间出现吵闹现象,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法庭纪律的行为。

2 写好裁判文书,公布裁判结果

不论是对当事人还是法官来说,庭审最终的结果,要以裁判文书的形式反映出来。当事人可以从裁判文书中看到自己的主张是否得到法院支持,法院如何对证据进行认定,并最终确立双方的责任分担。因此,对于法官来说,制作一份优秀的裁判文书,无疑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当事人的疑惑。在培训期间的裁判文书写作上,最大的感受是,写好一份裁判文书,必须要将证据吃透。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是否符合证据的"三性",能否达到其证明目的。对方当事人又是如何反驳的,其又是否提出了新的证据。通过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为最终的裁判提供事实依据。认定证据后,法律适用方面,需要找到最适合的法律依据。有特殊规定的首先适用特殊规定,否则才是一般规定。在证据证明力比较弱的时候,或者案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时候,就要适用证据裁判规则,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承担不利后果。社会现象复杂多变,证据未必能保留下来,有时候,在不具有非常直接的证据的情况下,需要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来证明待证事实。另外,法官的自由心证也是很重要的,这是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必须要考虑的。根据双方证据的内容、生活常识、庭审表现等综合认定案件事实。通过上述工作,再制作裁判文书时,强调说理透彻,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相互呼应,作出最终裁判结果。

3 加强相互交流,共同提高技艺

本次培训过程中,接触到不同地区的学员,大家互相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探讨如何将工作做好的办法。在不断的交流中,碰撞出智慧的火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自身的疑惑。在和其他学员交流过程中,发现有的学员学以致用的意识非常强。如在学习完裁判文书制作的课程之后,希望能够将所学的内容完整地展示在裁判文书上,从裁判文书首部、案件由来、诉辩双方意见、提供的证据、争议焦点、法院查明的事实、法院对证据的认定、裁判主文等各方面进行了撰写。虽然在实践中,裁判文书的详略得当的,不会将所有的内容都写在其中,但是对于练习写裁判文书来说,还是尽力将完整的裁判文书各个构成部分写下来。通过交流,可以发现其他学员身上的优点和学习方法。这对于以后,如何提高业务水平,无疑是有帮助的。

4 组织集体活动,提升团结氛围

团结氛围的打造和团结意识的提升,需要通过集体活动得以实现。为了缓解紧张的学习氛围、提升学员团结意识,老师、班委共同组织全体学员开展拔河活动。学员按所在的地区为一组,不同地区学员之间开展拔河比赛。通过这种集体的活动,让身体得以舒展,让团结意识得以提升。在未来的法官生涯中,很大程度上来说,法官经常是孤独的。尽管有合议庭的存在,但是对于案件承办人来说,很多事情是需要其独立完成的。尤其是大量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更是独立完成案件的审理。为了更好、更快地完成案件审理工作,及时解决社会矛盾,彼此之间团结协作是必须的。遇到困难和问题,需要彼此间的帮助,共同完成神圣的司法审判工作。

5 比较显示差距,深刻练好内功

在本期学员之间的交流的过程中,除了发现别人的优点以外,也在不断地反思自己。从为人处世角度说,如何和周围人更深入地交流,而不是停留在浅层次的问好的阶段,更深入地了解别人、加强彼此间的深度交流,是自己所欠缺的。需要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加强这方面的训练。从学业角度说,是否能将知识学得更加扎实,能够活学活用,融会贯通,通过语言将所学反应出来,具体应用到审判工作实践,具有真才实学,切实掌握知识点,在同学们的交流中,也引起了自己的反思。在和学员的对比下,愈加发现自身的短板,需要提高的地方有很多。寄望于以后的工作、生活、学习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本次培训活动,在如何驾驭庭审、如何协作等方面,提供了契机。走好未来的法官之路,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诸多能力需要提升。希望在未来的道路上,学员们携手共进,继续在中国的司法事业上不断前进。

预备法官培训心得体会2

古语里,是这样诠释法律的[法"字:左边是三点水,代表法律[公平之如水",而右边的[去"字的原型,是上古传说中正气凛然、明辨是非的独角神兽,寓意是将[曲者"去之。是[公正、公平和正义"的化身。不言而喻,做为一名法官,最重要的[硬件"就是正气。

有容乃大,无欲则刚。法官工作心得体会。正气可以让人心胸坦荡、精神愉悦;可以让人求真务实

、献身理想。做为社会矛盾最终局的裁判者,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应该是我们不变的座右铭。

古语云:其身正,不令则从;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身正气,是执法者和法律工作者最可贵和必须的品质。法官只有一身正气,才能让邪恶望而止步;只有一身正气,才能让百姓对我们信服;只有一身正气,才能抵制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诱惑,坚守真理和正义。

___老师曾讲过一个幽默却发人深省的笑话:[--不信你就看现在东窗事发的这些贪官:全都是从小家境贫寒,十五岁之前都没吃过白面!没穿过胶鞋的那种!当掌握权力之后的想法是[我可有今天了!!--"于是他们就开始私欲膨胀、摒弃理想、以权谋私,最后滑入无底的深渊--我们做为一名法官,首先就是要培养好自己高尚的情操和精神,要正气、要廉洁,要时刻牢记人民法官来自人民,所以人民法官更要服务人民;切不能滋长骄傲浮躁之气和盲目的优越感,让手中的权力真正为民所用,为神圣的法律在百姓面前做好合格而庄重的代言!

其实,法官应当是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法官应当如菊,即使[风霜重重恶",但[本性能耐寒, 风霜其奈何?"法官应当学松,[虚心属秉性,高节贵终生"。

历史的洪流里,况钟汤斌,长年在基层奔走;包拯海瑞,也绝非权倾朝野;为什么千百年来,他们能比太多的帝王将相被人民更多的传颂和膜拜?就是因为百姓对公正和公平的召唤,对法治和正义的向往。法官工作心得体会。法律工作者的成就感并不在权力和影响的余荫下;并不在处理大案要案的威风上;而在于明廉如水、两袖清风的品格里;在于心系百姓、服务人民的事业中;当我们古老的民族正以崭新的姿态昂首走向未来的时候,作为法律工作者,当用决胜永恒的执着,用公平无私的正气为国徽增光,为天平添彩!我们要珍惜此刻的身份,牢记时代的责任,用正气去写就青春、去铸造忠诚,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让亲友自豪、让自己无愧的时代先锋

预备法官培训心得体会3

十天的培训短暂而充实。近距离的聆听资深法官传道授业,与同龄预备法官一起争辩探讨,使我收获了更多的知识、信心和珍贵的友谊。从道德培养到庭审驾驭,从理念解读到规则适用,从知识拓展到技能提升,从案例分析到庭审模拟,每一项培训内容都让我深刻的

感受到书面析案例与实务审案子的不同。

案例分析只突出理念、知识和规则的逻辑运用,却展现不出道德,考验不出技能,然而审判的生动之处恰恰就在于它能综合而细致地体现出职业道德素养和审判技能水平。我原以为只是与审判工作沾边的许多“零件”问题反反复复被各位资深法官重申、强调,居然在审判中占据了半边天。我深刻的意识到:审判不是答卷子,不是判了就了事,审判过程的中诸多问题的处理往往是比判决本身更重要的东西。比如,法官举止不妥,引起当事人的不信任,即便是正确的判决,不被当事人接受,实际上纠纷就没有化解。可见,小问题处理不好,就会直接影响审判效果,甚至导致功亏一篑。

因此,审判工作没有所谓的及格分,只有零分和满分。审判一直是民众瞩目的焦点,法官正是风口浪尖的行船人,审判要得满分的评价,用如履薄冰去形容法官谨慎的良苦用心丝毫不为过。那么,谨慎的内涵不仅仅再是慎法律效果,还包括慎社会效果、慎工作细节、慎言行举止。

看似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常常却不能机械的套用法条,甚至某些完全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却不能通过诉讼程序解决。为什么?在我原来的意识里,这种疑问似乎不应该存在。

记得两年前的新录用人员培训班上,主任曾经从审判实践的角度阐释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那堂课后,我才发现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只是社会矛盾的诸多调节器中的一种,某些时候它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但是,当我开始思考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问题时,却又常常陷入一些无法解决的疑惑中:法官不可能通晓所有的知识、也不可能了解所有的案件背景,如何才能达到好的社会效果呢?法律要求审判必须严格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保持中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注重社会效果又必然要求法官积极了解案件背景材料,以便预见矛盾并把它化解在未萌芽状态,作为法官,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到底要把握一个什么样的度?如果恪守规则而缺乏敏感性,显然偏离社会效果,而对案件背景调查的过于清楚,会不会导致案件审理开了花?

带着这些疑问,我参加了预备法官培训,有幸再次聆听李大元主任的法律思维课。课后,我仔细琢磨了他讲述的飞行员诉民航劳动争议案、非典期间患者诉医院案的处理方法,这才渐渐领悟了其中的答案。原来,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仅是新时代法院功能定位的标准,还是法官必须具备的一种务实的法律思维。审判承担着整合社会关系的功能,这意味着审判不是就案论案,而是要用更长远的眼光、更开阔的思维去考虑个案的审理会带给当事人什么样的利益、同时又会带给社会什么样的影响。因此,审理案件需慎而又慎,仔细甄别案件的法律性质,并敏锐的洞察其潜在的社会影响。至于刚刚提到的“度”的问题,我想,多观察、多思考、多预见总是没有错误的,只是法官不能用自己所想所见的种种事实和理由人为的扩大当事人的矛盾,替当事人去找利益、争利益,否则就偏离了法律效果,也会必然偏离社会效果,也就破坏了“度”的平衡性。要使得两种效果统一有度,法官在保持谨慎和细心的同时,还需要紧紧坚守客观中立、案结事了的基本原则。

审案例不同于答卷子,程序的完美是审判工作的底线。程序的完美不仅仅是结果性的履行完规定的法律手续,怎么履行手续常常是更加重要的过程。实务中的程序并不是书本中介绍的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那么粗线条,每一个阶段都由许许多多零碎的工作组成,都有许许多多细节的问题需要处理,这些零碎而细节的问题又根据个案的不同而繁简有别、形式各异。我们也许会对学习过程中的有些失误见怪不怪,比如因为熟练使用拼音输入法、剪切板而疏于检查通常会导致论文的形式错误,但是一旦这种细节错误发生在判决书上,影响的消极性可想而知。对于一篇长达万言的文书,完全避免形式错误确非易事,但是我们必须完全避免。所以,即便对待如此细小的问题,我们也必须有如履薄冰的高度警惕性和责任感。

记得朱军庭长提醒大家说,在写判决书和宣判的时候,即便烂熟在心的法条,也要仔细参照正式文本;姜春玲庭长也提到书记员因发串了传票而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她还提醒大家,法庭辩论结束时,一定要发出清晰的指令,否则就会影响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可见,审判中的每个字、每句话都是举足轻重的,我们的前辈不是也在诠释这个真理吗?我想,作为一名预备法官,要想出色的适应未来的审判工作,就需要不断保持责任感,重视工作细节,从点点滴滴中强化谨慎意识。

案件的审理程序直观的处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因此,法官不能有丝毫亵渎权威、有损中立的言行。我清晰的记得姜春玲庭长给我们举的一个生动例子:我正在调解,当事人突然闯进来说:“法官,我给您送钱过来了!”姜庭长虽然心里明白是已审结的一个案件当事人来送赔偿金,但是她对着其他当事人把话说的非常到位:“您是过来送赔偿金的对吧,我现在正在处理案子,一会再给你办手续,您再稍等一会儿。”姜法官还幽默的说,“如果我含糊不清,来一句‘送钱是吧,等会啊!’这样就好心办错事情了,我面对的当事人会怎么想象这件事情,会怎么想象法官?”我关注到,资深法官在讲庭审驾驭能力的时候,更多的关注了程序上的细节问题和庭审突发事件的处理。这些突发事件或许就如上例一样可小可大:当事人一句“送钱”不是刻意刁难和考验,目的不是为了看看法官怎么处理,本身是个枝节小事,但是若处理不妥,“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很可能会造成恶劣影响,酿成大失误。恩格尔曾说:“法官的一言一行,无论对治愈创伤还是对造成创伤都有深远的影响”。身为法官,要做到谨言慎行不是空有谨慎之心就可以了,还必须有细致周全的思考、缜密敏捷的思维、丰富的处世智慧和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否则谨慎也只是胆小的代名词。作为一名年轻的预备法官,我深知,自己需要学习和提高的还有很多很多……

听君一席言,胜读十年书。十天的培训使我领悟了“慎”字更加丰富的内涵,并把“慎”字时刻牢记在心。如果说这种“慎”有些瞻前顾后的意味,也无可非议。审判是责任感和使命感很强的事业,对于初涉审判的我们来说,更应当三思而后行。但是,“慎”更多的表现为责任和理性。当谨慎成了习惯,理性融入了品格,就自然而然的有了驾轻就熟的审判技能。那时候,“慎”就会表现为平和、淡定、从容的职业气质,就像每一位授课老师那样。对谨慎想的太多,认识了现实与理想的冲突,认识了审判的高标准和高难度,认识了对法官的种种约束和要求,我忽然失去了很多豪言壮语。但是,我仍然矢志不渝,因为我知道这种转变是我心理的成长过程,也是我进入准备状态的过程;我期待着自己能默默的交融知识和智慧,并积淀经验和修养……

预备法官培训心得体会4

2016年3月初,作为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法院的一名新晋干警,我非常荣幸地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第二十五期预备法官培训班。在为期两月的培训中,来自各个领域的55位专家学者为我们带来了316个课时的专题讲座,不仅先后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局周小莹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程新文庭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杨临萍庭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郭峰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薛刚凌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郑成良教授等亲临教学现场,更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精心安排,可以说是满怀希冀而来,收获丰硕而归!

在综合素养的教化中,数十位学院及北京各高校的专兼职教授们从法官职业道德扩展到司法的伦理,从司法礼仪漫谈到国家的治理,从舆情应对升华到法律思维的运用,让我们学会如何理性的思维明辨是非,用职业的伦理规范自身。在部门理论的探析中,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业务庭室及北京法院系统的资深法官们,用严谨的治学态度、专业的知识技能与毫无保留的给予,让我们在案例梳理、庭审驾驭、文书制作等方面获得提升。在模拟法庭的对抗中,我们与当地知名律所律师实地对抗,唇枪舌战,辩法析理;在首次开创的导师制的联合培养模式中,我根据自身的兴趣点选择了学院证券法研究方向的教授李成斌老师,在导师悉心的指导下,我们以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法律纠纷作为研究对象,一次次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完成了《P2P网贷平台去担保化问题研究》一文,并最终收录于国家法官学院的论文选集。

一、 高屋建瓴,解读中深化改革认知

在本次培训中,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教授及《法律适用》编辑部吕芳主任对司法改革的要旨与未来的方向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使我们逐渐深化了对司法改革的认知。司法改革的核心与关键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再具体细分,则包括以下七个方面:司法管理体制改革的独立化;司法组织制度改革的完整化;司法人事制度改革的职业化;诉讼制度改革的公平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去行政化”;司法管理制度改革的科学化以及司法监督制度改革的严密化。

学院还特地安排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组织学员们前往改革的试点单位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参观,在听取了该院司法改革重要举措及具体实施情况的介绍后,使我们对改革的实践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遴选机制重启了法官职业化的探索,“去行政化”减轻了法官的办案压力,责任制并非寸步难行的桎梏而是一种促进公正的手段……作为改革大潮中的一份子,我对改革也更加充满了信心。

二、 亮点纷呈,钻研中锤炼司法本领

周强院长在开班仪式时曾语重心长的提醒我们“法官最根本的是要锤炼自身司法本领,锻造过硬的司法能力。”打铁还需自身硬!国家法官学院的曹士兵院长所讲授的《逻辑思维能力在法官办案中的运用》一课,使我们学会运用法律的思维进行逻辑思考,明白了法官不是一个僵硬搬套法律条文的工匠,而是要合理适用手中的法律,用自己的智慧解释好手中的法律,“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刑一庭周军庭长带来的《裁判文书精品之路》的课程,使我们对裁判文书写就的格式、内要、要求及应注意的问题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明白了一份好的裁判文书,必须做到事实清楚,重点突出,因果明确,特别是要强调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以理服人,让法院的裁判成为看得见,读得懂的社会公正。

德国案件分析方法模块,通过德国式思维方法的引入拓宽我们的视野,使我们在案例分析中,打破思维的定式,更加缜密思维,更加精密推理,更加严密论证。凡此种种,对于即将走向审判岗位的我们而言,受益良多。

三、 他山之石,交流中收获有益经验

本次培训的另一大收获在于认识了102名志同道合的预备法官朋友们,我们彼此在专业背景上千差万别、法院层级和工作岗位也不尽相同,甚至在年龄梯次上也横跨20年,但三人而行,交流中我们共同分享各自法院的先进经验及工作亮点,其中不乏一些有益的探索可以用之于今后的工作中。

因为自己目前在执行部门,因此对执行方面的改革格外重视,常向一些试点单位的同事们请教。唐山市作为审执分离改革的试点市,立足于通过大胆的“分”与“立”来提升执行效能,优化执行配置。唐山法院打破了行政区域的界限,整合多家法院的执行力量,建立起跨行政区域的执行机构,实现了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相分离。针对执行队伍的人员管理问题,唐山中院执行局分设了执行裁决庭与执行实施庭,执行裁决庭重点解决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等需要进入诉讼程序的执行案件以及普通执行案件的裁决工作,执行实施庭则负责常态化的查询、冻结、扣押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进一步厘清了审判权与执行权的界限,实现了执行领域审判权与实施权的相分离。这种审执分离的改革机制将会使未来执行工作更趋于集中化、专业化,提升执行工作的效率及能动性,“下分上统、跨区整合”的路径对我院执行工作的改革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四、 见贤思齐,感悟中明确人生追求

视野的开阔与技能的提升仅是本次培训的一个方面,在这里让我感触更深的是法学前辈们对学问的“锲而不舍”,以及资深法官们对职业价值的认同与不懈的追求,见贤思齐,在他们身上我感受到的是一种对于生活的态度,感悟到的是一份对于理想信念的坚守。

依然记得我的导师学院行政法教研部主任李成斌教授时常挂在嘴边的话“人生就活一种态度,生命的激情就在于不断的挑战”。在同导师进行P2P网贷平台的法律问题研究时,项目涉及的电商领域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可供参考的资料少,我们都纳闷他为何要选择这样一个年轻人看起来都十分“潮流”的话题,但他却告诉我们正是因为这个话题的“新”所以才更有挑战性,那段时间,每天早晨叫醒我们的不是闹钟而是老师发来的互联网电商领域的最新司法动态。许多人认为人生追求的就是一种功成名就的快感,但在这些前辈们身上我感受到的却是对新知的不停探索与对自我的不断挑战。

培训前几日,昌平区法院马彩云遭枪击殉职的噩耗刚刚传来,接连不断的暴力袭法事件让我们戚然之余也对法官这份职业产生了些许忧虑。但北京市延庆县法院副院长董晓军法官却教会我们“端正从业心态,修复不良心理;认同公仆角色,树立正确理念”,法官既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也是社会公正的捍卫者,其手中握的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只有获得了人民的信任,我们才会有良好的执法土壤,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个事业,就应当忠诚于司法,服务于人民,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心中对法律的信仰不可动摇。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两个月的培训,我从中收获了友谊,收获了知识,收获了成长,也深深地感受到作为经开法院一份子的荣誉感,当本院的司法公开工作被法官学院的领导们赞扬时,渺小的自己突然意识到身上肩负的已不再是个人的荣辱,而是整个单位的形象,经开法院的招牌是我们每名干警最闪亮的名片,也是我们身后永远坚实的依靠。明天又将会是一个新的起点,未来的自己定会在在规则与理性中锤炼自我,在方寸与定夺间探寻法律的真谛,仰望星空,脚踏实地,为着心中澎湃的法治理想,为着经开法院的明天,扬帆起航,乘风破浪!

预备法官培训心得体会5

成为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是全国法学院许多学生的向往。但是,对于担任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初任法官必须经过哪些步骤,了解的人恐怕很少。本文大致勾勒一下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路线图,以供有志者对自己的法律人生作一个规划。

一、通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并取得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法官学历条件是本科以上,且不限于法律专业。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最具有吸引力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拟作为法官候选人的新录用公务员,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了更高的学历要求,即要求具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因此,对于大学本科生来说,要想成为一名上海法官,首先应当通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并完成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

二、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新录用公务员,还提出了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此,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三年期间,应当争取以360分以上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和报考上海基层人民法院的条件。

三、通过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政法类公务员考试,并体检、考核合格

上海市公务员考试采用“2+X”的考试模式:“2”即2门公共科目综合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X”为1门岗位专业考试,报考法院的必须参加政法类专业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上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就可以被录用。在各门考试中,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政法类公务员考试难度最大,最具有决定意义。因为录用名额有限,而考生不受地域范围限制。

四、到基层单位或岗位实习锻炼一年

新录用人员除已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已在街道、乡镇和基层、执法一线岗位上工作的,应当在规定的试用期到基层单位或岗位实习锻炼一年。20_年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新录用人员均到街道、乡镇等锻炼一年。由于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理解为基层、执法一线岗位,且工作非常繁忙,到街道、乡镇等锻炼一年的收获并不比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工作锻炼价值更大,因此,基层人民法院新录用人员有可能压缩到其他单位锻炼的时间,或者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工作。

五、在试用期内通过培训测试

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必须先参加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国家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为期约两周;再参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初任书记员培训,为期约三周。初任培训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务员初任培训在新录用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上岗前及试用期考核、定级的依据之一。新录用公务员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初任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还必须通过专门语言类的专门考试:职业英语必须四级以上(或博思英语三级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二级乙等以上。

六、试用期满被任命为书记员,定级副科或正科

试用期一年表现合格的,被任命为书记员。今后可能被任命为法官助理,但工作职责与书记员并无实质差异,只是可能会将庭审记录等工作分离由专门的速录员担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定级副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定级正科。在职取得硕士或者博士学历或学位的,并不当然定级副科或正科。

七、定级后从事一年以上的书记员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以上的,具备担任法官的条件。由于有的法院不将试用期计入从事法律工作年限中,硕士研究生定级后再从事一年以上的书记员工作,才有晋升助理审判员的机会。由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初任法官实行总额控制,而各基层人民法院仍有一部分通过司法考试的本科学历的资深录用制书记员,因此硕士研究生晋升助理审判员的年限大致在定级后一年到三年。但是,由于上海法院从20_年起开始招收聘任制书记员,实行书记员队伍专门化,因此,尽管法官员额有限,可是在法院内录用制书记员有限,今后硕士研究生在定级一年后晋升助理审判员仍然是有保障的。

八、被推选作为初任法官候选人

各个法院每年可以晋升一批初任法官。首先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据行政编制和法官员额等情况,决定各个法院可以晋升初任法官的名额。然后由各个法院党组讨论决定拟任初任法官的人选,并上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审核。审核通过的人选,可以参加预备法官培训。

九、参加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

从20

_年起,书记员担任初任法官,必须经过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预备法官培训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集中培训阶段,集中在法官培训基地进行法官职业素养与审判技能培训,时间为1个半月,课程设置为法官职业素养、审判基本技能和相关知识三个部分。教学方法为授课、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观摩和模拟庭审、裁判文书制作。对模拟庭审的案例或教学案例,每个学员都要独立制作裁判文书,交指导教师阅卷后讲评。第二阶级是分散实习阶段,时间为9个半月,提任后拟从事的审判专业4个半月,由学员任选或指定其中一项其他审判专业3个月,立案、信访2个月。家居远郊的学员回原单位实习,家住市区的学员统一安排到实习点实习,实习点设立在受聘担任带教法官所在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每个带教法官指导学员一般不超过2名。实习按实习大纲要求进行。每一专业实习结束后,带教法官要对实习学员的能力和表现进行鉴定,评定实习成绩。第三阶段是总结考试阶段。学员集中在法官培训基地进行总结、提高和考试,时间为1个月。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进行交流。学员还要结合实习撰写一篇案例,3-5千字,以法律适用为主。提高是对司法理念和所学知识进行梳理、归纳,对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法学理论的前沿问题进行研讨,力求使感性认识逐步向理性认识升华。考试由上海高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分院共同组织,主要以裁判文书制作中的论证说理部分进行考试,检验学员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察学员对法官素养和审判技能的掌握程度。通过考试后,学员取得预备法官培训合格证书。

十、被正式任命为助理审判员

预备法官培训结束,取得合格证书的学员,完成了法院系统内的“两考一培训”,具备了担任助理审判员的资格。由各个法院党组分别讨论决定,由法院院长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就正式成为了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开始从事审判工作。以后如何成长为一名优秀法官,那将是另一个需要探讨的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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