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安全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仓库管理安全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1
1、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摩擦、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为铜、铝合金。
2、柴油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3、严禁在柴油仓库附近吸烟、玩打火机、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4、仓库要经常保持整洁,用过的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
5、装卸时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6、仓库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
7、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如灭火器、消防用砂等),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8、仓库内严禁堆放可燃物品。
9、装卸时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10、要有通风设备,使其达不到爆炸浓度。巡查人员闻到较浓的柴油汽味时,要及时进行通风作业。
11、仓库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灯及开关等都要符合防爆要求。
12、要制度上墙。要有明显安全标识: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标识牌子。
13、柴油储藏量要满足柴油发电机应急发电的需要。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2
岗位职责
1、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调研与开发;
2、协助项目主管做好产品开发及工艺质量研究相关技术工作;
3、参与研发平台建设。
岗位要求
1、医学检验、生物化学,硕士以上学历;
2、有科研项目调研能力;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3
1、未经许可,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仓库。
2、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设火炉、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蜡烛、不准易燃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存;货场堆放要留墙距、柱距、顶距、垛距、灯距,堆放要整齐划一。
3、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高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容器,不准穿带钉的鞋进入库内,在要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4、进入易燃可燃物品库区的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必须装置防火罩。蒸汽机车要关闭风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停留和清炉。进入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装置。
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6、闪点在45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在露天存放。如果需要露天存放时,在夏天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4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仓库安全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负主要责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3.3仓库办公室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3.4总经理负责公司仓库安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5工作程序和要求
5.1仓库安全管理原则
仓库管理“六要”“六不准”
5.1.1六要:
a)仓库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仓库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仓库内要保持干爽、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仓库外要保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仓库内电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5.1.2六不准:
a)仓库内不准吸烟;
b)仓库内不准设灶;
c)仓库内不准点蜡烛;
d)仓库内不准乱接电线;
e)仓库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5.2仓库物资安全管理
5.2.1仓库应设专职仓库安全员,负责仓库物资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劳动保护政策。
5.2.2仓库使用专用系统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标识卡、台帐,做到帐(包括纸质和电子台帐)、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
5.2.3对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5.2.4存放物品的仓库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分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
5.2.5对辅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5.2.6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
5.2.7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仓库负责人反映。
5.2.8仓库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5.3仓库设施、设备的管理
5.3.1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
5.3.2仓库设施、设备设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提请公司行政部报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后,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5.3.3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5.3.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5.4仓库消防安全的管理
5.4.1仓库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4.2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4.3仓库管理部门协助仓库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仓库员工消防意识。
5.4.4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
5.4.5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5.4.6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5.4.7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部门的同意。
5.4.8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5.4.9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5.4.10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5.4.11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5.5仓库安全培训、生产及检查的管理
5.5.1安全培训的管理
5.5.1.1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三级(即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教育培训后,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5.5.1.2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5.5.1.3对从事电气、起重、车辆(包括叉车)驾驶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
5.5.1.4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5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项目施工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消防宣传工作,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
二、现场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五、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六、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高温照明灯具,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烙铁、电烫斗、热水器等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七、仓库应装置醒目的防火标志,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九、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6
重大危险源(仓库、罐区)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仓库及罐区的安全管理,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及罐区的安全管理。
三.应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四.定义
1、隔离贮存: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隔开贮存: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3、分离贮存: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4、禁忌物料: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五.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3、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4、库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并要经常保持清洁。
5、库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实需要,由电工按《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
6、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应设计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
7、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8、库内应配足备齐相应消防器材并要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9、化学危险品为八类:
a.爆炸品;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c.易燃液体;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e.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f.毒害品;g.放射性物品;h.腐蚀品。
10、标志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国家法规、标准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11、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b.隔开贮存;c.分离贮存;
12、要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
六.贮存场所的要求
1、根据生产情况及时联系生产部门,作好输送及接收工作。
2、根据供应销售情况,做好液化气的装卸车工作。
3、根据各罐液位确定收付数,并改好流程,特别是与生产装置区相连的罐,在进行切换时必须通知生产部门。
4、在收付过程中,密切注意罐中液位、温度、压力变化,若超出工艺指标时及时切换罐。
5、贮存场所的电气安装
A.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国家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
B.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或建筑物内输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都应符合安全要求。
C.贮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区域,必须安装避雷设备。
七.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
1、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2、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3、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4、爆炸物品不准和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应与周围建筑、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5、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6、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7、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8、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八.化学危险品的养护
1.化学危险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2.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3.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九.化学危险品出入库管理
1.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2.化学危险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3.进入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6.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
7.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十.消防措施
1.根据危险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器。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或专职的消防人员。
2.贮存化学危险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3.贮存化学危险品罐体,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化学危险品,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其喷淋强度和供水时间如下:喷淋强度15L/(min·m2);持续时间90min。
十一.废弃物处理
1.禁止在化学危险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3.按化学危险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十二.人员培训
1.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对化学危险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3.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贮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十三.储罐区管理
1.各类储罐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完整好用。
2.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喷淋设施,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处。
3.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区有关的管道、电缆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应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7
一、目的
为了加强工厂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三、管理规定
1、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2、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4、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5、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7、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8、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物料的存放
10、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11、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12、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13、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4、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15、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16、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8
为了加强化学试剂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教育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技术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入库出库制度,非保管人不得擅自进入仓库;三、熟悉和掌握贮存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资的性质,必须了解其性质、危险程度、贮存和灭火方法;
四、仓库内物品应按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冲突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当分类存放于不同的仓库。危险化学品和非危险物品应当分开存放,贵重物品和一般物品应当分开存放;
五、仓库应始终保持清洁整洁,及时清除仓库内外易燃杂物。没有烟花!拒绝一切可能引起火灾的因素,离开时关灯,确保仓库安全;
六、应根据所保存物品的不同性质,采取通风、冷却、防潮、防霉、防霜等一系列措施,特别是易燃、危险物品。在高温季节应特别注意;
七、仓库门窗应保持牢固、完好,防止盗窃,下班时应开启防盗报警装置;
八、物品的包装容器如有损坏、残损、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安全处理;
九、仓库应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设备,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和方便使用的地方。仓库由专人管理,负责学习消防知识,经常检查消防设备的完整性,了解各种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9
(1)仓管员对采购员购回的物品无论多少、大小等都要进行验收,并做到:
①发票与实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相符时不验收。
②发票上的数量与实物数量不相符,但名称、规格、型号相符可按实际验收。
③对购进的物品已损坏的不验收。
(2)验收后,要根据发票上列明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和金额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其中一份自存,一份留仓库记账,一份交采购员报销,一份交材料会计。
(3)验收后的物资,除直拨的外,一律要进仓保管。
(4)进仓的物品一律按固定的位置堆放。
(5)堆放要有条理、注意整齐美观,不能挤压的物品要平放在层架上。
(6)凡库存物品,要逐项建立登记卡片,物品进仓时在卡片上按数加上,发出时按数减出,结出余数;卡片固定在物品正前方。
(7)对库存物品要勤于检查,防虫蛀、鼠咬,防霉烂变质,将物资的损耗率降到最低限度。
(8)材料会计或有关管理人员也要经常对仓库物资进行抽查,检查是否账卡相符、财物相符、账账相符。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条仓库至少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 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 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 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 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7. 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8.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9.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10.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11.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章 储存管理
1.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2.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3.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6.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7.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8.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9.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10.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11.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当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12.条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1.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2.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3.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4.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5.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6.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7.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8.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1.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3.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6.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6.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7.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8.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9.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1.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2.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4.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5.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1. 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2.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5.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6.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1.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2.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规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11
1、目的
为了加强工厂仓库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安全,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仓库的管理。所属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管理规定
1、所有仓库,应设专(兼)职仓库保管员,负责库房的日常管理。
2、所有物料,无论是新购入、领后收回,必须履行验收入库登记手续。
3、库房应通风,照明良好,门窗完好,不漏雨。
4、库房应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库管人员离开时必须随时锁门。
5、库房内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必须经生产部安全管理者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库房应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库管人员应会熟练使用。
7、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8、库房内不准人员住宿、休息,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物料的存放
1、物品应分类存放,置放有序。应保持一定的通道(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2、库管员应根据物料说明书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存措施,确保物料存储环境(如温度、湿度等)符合规定。
3、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应单独设库,确无条件时,也必须隔离单独存放,并做好专门的标识,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应急处置方法。
4、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化学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5、要严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和化工用品的发放,需要领用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
6、库房人员应定期检查库存物资状况,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定期组织盘点。
7、仓库管理单位(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12
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加强新进员工防火安全的教育宣传工作,使员工人人具有防火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并对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培训考试,使其真正领悟安全防范工作的必要性,特规定如下:
1、认真学习,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贯彻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
2、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主动消防事故隐患;
3、熟练掌握本单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报报程序;
4、发现火情立即扑救,并迅速报警;
5、严禁在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不准超负荷用电或使用破旧电线,做到人走灯灭,下班切断电源。
营业员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消防规章。
2、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3、加强自身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4、每天进行一次以上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作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5、制止消防违章行为.
6、管好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定期维护、保养,使自己能掌握其使用方法。
7、组织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设备。
2、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开展消防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制止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4、管理好本辖区内的消防器材和设备。
5、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在接到命令后都必须立即赶赴抢险现场,实施抢险。
6、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及时组织人员抢救险情,并注意查找起火原因,采取适当措施,力争尽快把火扑灭。
8、及时疏散群众撤离危险地区. 9、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坏人趁火打劫和搞破坏活动.
4、电工定期对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险患及时消除.
5、电气线路上必须安装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设施,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必须安装稳压器。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必有工作人员在现场守护,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6、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直接在电热器具上烘烤物品,严禁在电线配电板、灯具及用电设备附近或下方堆放可燃物。仓库内不准使用超过60W的白炽灯和日光灯,存放化危品的仓库应按要求安装防爆电气设施和照明.。
7、在变、配电房及大功率电器设备附近配置足够的气体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1、仓库每年配合市区组织两次以上有声势、有规模的消防宣传活动。
2、下属各小组每月要利用专栏、标语、各种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及防火、灭火的知识. 3、班组每周向员工宣传基本常识。
4、干部、员工要利用《消防报》等消防资料自觉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做到消防知识“三懂三会”. 5、各义消防队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每半年组织一次义消队培训和灭火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6、对特殊工种人员、值班人员、新工人及工种变动人员先培训后上岗,未培训合格不能上岗操作,易燃易爆工种人员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专业培训发给《消防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13
1、仓库内物品应分类存放,并保证仓库主要通道之间有一定距离,货物与墙壁、灯具、屋顶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照明仅限于60W以下的白炽灯。易燃物品不允许用作灯罩。禁止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收音机、电视等电气设备。化学品仓库内照明灯具均设有防爆装置,并保持仓库通风。各类物品应当标明演出名称。
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应设置在门外,并应防雨防潮。电线每年应全面检查一次。如发现可能引起着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修理。
4、严禁携带引火物品进入仓库,潮湿物品不得进入仓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应检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如果物品堆放时间过长,应翻过来清理,防止白炽自燃。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14
岗位职责:
1、 负责试剂的接收、入库、保管、发放和台账的管理;
2、试剂分区分类管理,定期盘点库存,设置安全库存,及时补货,临近有效期的及时封存,集中处理;
3、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品试剂的特殊管理;
4、常用试液(滴定液)的盘点,及时补货,做好配制计划;
5、常用试液(滴定液)的配制和标定,填写配制记录,做好标签,储存并保证其有效性。
任职要求:
1、生物医药或者化学工程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认真细心,责任心强。
2、熟悉各类化学试剂的性质,了解常用试液(滴定液),从事相关工作1年以上。
仓库管理安全制度15
一、目的:建立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品仓库的安全。
二、合用范围:合用于风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供应部经理、仓库主办、风险品仓库保管员。
四、管理制度:
1、除严格执行仓库安全制度外,还要遵守以下各条。
2、严格扫许责任制,对仓库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
3、对易燃、易爆品搬运要轻盒轻放,防止互相撞击磨擦。
4、严禁任何火种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头等电热器具,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防止磨擦产生火花。
6、保持透风、每周未搜检一次、定期清算;特别是XXX注意降温。
7、对化学试剂等易燃、易爆品进行分类存放,霍垛之间保证应有的安全距离,不超量贮存。
8、风险品仓库严禁闲人进入,保管员分开必须锁好门。
9、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
10、消防器材设备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11、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