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网站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网站管理制度1
学校网站是学校向师生以及社会发布信息的窗口和平台,旨在完成有效的网络化管理以及实现资源共享。为加强管理和监督维护,使各处、组履行工作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上传网站信息是每个教师的职责,更是各处、组的负责人的本职工作,也是评价一个处、组能否适应教育信息化、办公自动化的重要指标。
2、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及社团均分配了管理员帐号,网站也有相对应的栏目,各处、组负责人为上传网站信息的第一责任人,根据需要,可自己另指定一人为责任人。
2、本制度所指的上传信息是指上传文字、图片、课件等相关的内容。
3、系统管理员有权对上传的信息资料进行管理、检查、对一些不合适的内容将会核对或修改。
4、系统管理员应每天检查网站有关栏目,并及时纠正有关错误信息,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5、严禁违禁信息上传,如有违反,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数量要求:每个子栏目每学期至少上传10篇以上稿件(特殊栏目除外,如招生招聘、高考录取会少,校园简讯、每周计划会多),尤其要保持日常的正常更新。每半学期将对各处、各组、各栏目上传的稿件数量进行一次统计并给予公布。
6、排版要求:稿件如果来自Word、WPS或网站,都应粘贴到“记事本”中排好版面(注意要首行缩进,段与段之间可以空一行),然后再进入网站后台粘贴上传。否则,会带入word和网页中的格式,网站版面将会不统一。
7、表格上传:如果要上传表格,可以在word中设置好:页面为A4纵向,左右边界为4CM,字号为5号字,然后直接进入网站后台粘贴上传。否则,如果表格、字号太大,会把网页撑开。
网站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中心网站管理,确保网站的安全,加强网站信息资源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网站信息保障措施
第二条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各部门应及时在网站上发布工作中产生的不涉密政务信息与新闻。
第三条各部门指派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采集、编录本部门的信息并向网站提供。
第四条信息员采集的信息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向网站提供,信息内容按“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认定。
第五条网上发布的文件、数据、文字及图像等信息统一由网站管理员存档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网站安全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各部门应明确分管负责人、承办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
第七条网站管理员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
第八条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严禁将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九条网站和机房应建立严格的门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机房及机房内所有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每日应有机房值班记录和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的记录。外来系统维护人员进入机房,应由技术人员陪同并对工作内容做详细记录。
第十条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第十一条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条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交易中心中心相关负责人报告,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并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协调公安及网络服务商等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应当制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四章网站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四条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紧急措施:
(一)、当发现网站或接到举报出现非法信息时,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相关负责人通报情况;
(二)、负责人在接到网站管理员报告后及时组织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三)、技术人员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清理非法信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四)、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十五条网站遭到黑客攻击时的紧急处置措施:
(一)、当有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网站管理员首先应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同时向负责人汇报情况;
(二)、负责人在接到网站管理员报告后及时组织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三)、技术人员立即进行被破坏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
(四)、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十六条病毒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当网站管理员发现计算机感染有病毒后,应立即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出来;
(二)、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三)、启用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利用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四)、如发现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技术人员报告;
(五)、经技术人员确认无法查杀该病毒后,应作好记录,同时立即向相关负责人报告,并迅速研究解决问题;
(六)、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服务器或者主机系统,经负责人同意,立即告知各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病毒清查工作。
第十七条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一)、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技术人员报告,并将系统停止运行;
(二)、技术人员立即进行软件系统和数据的恢复;
(三)、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或审计记录。
第十八条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一旦数据库崩溃,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负责人与技术人员报告,经负责人同意后通知各相关单位暂缓上传上报数据;
(二)、技术人员对数据库系统进行维护,如无法正常维护,采取数据库备份恢复的办法;
(三)、如果备份均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技术支援。
第十九条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一)、小型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网站管理员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通知技术人员;
(二)、技术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具有备份服务器的要马上启用备份服务器提供网站服务;
(三)、如果能够自行处理,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四)、如果不能自行处理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修人员前来维修。
网站管理制度3
一,理念:
尚德务实德才兼备同心同德厚德载物
二,目标:
打造xx行业第一服务平台推动xx行业的改革与发展
三,网站实行主编负责制
主编主持网站的日常运营工作,副主编,设计人员,技术人员,频道负责人员和专题栏目负责人由主编聘任,并由上述人员组成编辑部.主编,副主编,设计人员,技术人员,频道负责人员等组成网站常务组,负责网站的日常运营工作.编辑部的人员组成将服务于网站各频道页面,并为网站唯一对外窗口.
四,主编的职责如下
1.负责网站的策划,改版,调整,并代表网站对外发布网站的信息,承担网站的法律责任;
2.审查各级页面频道的设置,调整频道工作人员的组成,检查各频道的内容,保证与网站宗旨的一致性;
3.负责网络线上线下活动的整体策划,并策划相应的活动报道和活动专题;
4.代表网站对外发布网站的动态信息,开展对外联络,合作交流工作;
5.决定网站首页链接和友情链接的站点,并保持正常联络;
6.对网站具有最高权限,有权对网站内容进行修改,删除,调整;
7.每月组织编辑部会议总结并向公司领导汇报网站工作.
五,副主编的职责如下
1.协助主编工作,负责网站各版块策划,编程,改版,维护工作;
2.负责网络活动的整体策划,与主编共同起草实施方案;
3.在主编不能主持工作期间,代行主编的职责.
4.每月向主编提交工作小结.
六,设计人员职责如下
1.负责网站的整体形象设计,改版以及新建栏目的页面模版风格设计;
2.随时监控各频道,栏目,文章的视觉形象,保持网站的统一风格;
3.负责网站对外活动时的视觉设计工作,包括宣传册,主题海报,专题设计制作,电子杂志制作等;
4.负责开展网站设计的其他工作;
5.每月向主编提交工作小结.
七,技术人员职责如下
1.负责网站的程序设计,编制,以及个性功能的实现;
2.负责网站服务器的维护和安全工作;
3.负责FTP帐号,MAIL帐号,发布系统的维护和更新;
4.负责开展网站技术的其他工作;
5.每月向主编提交工作小结.
八,专题栏目/论坛负责人职责如下
1.协助主编进行网站各专题/论坛的策划,调整,制作,维护;
2.接受主编的督查,对主编负责并可在主编授权范围内,对外开展联络事项;
3.保证本频道各栏目更新,每月辅助主编策划不少于两次的大型专题;
5.决定本频道的合作伙伴和友情链接,并报主编批准;
6.负责专题栏目的资料收集,页面制作;
7.论坛以及各板块日常更新工作,论坛的友情链接,各版块版主,以及论坛会员的管理和沟通,调动版主和会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
8.每月向网站主编提交工作小结.
九,网站顾问的组成
1.根据网站工作需要,可由公司领导聘请网站顾问;
2.网站顾问应是xx方面的专家学者,能为网站提供较权威的信息和实时动态的把握;
3.根据需要,可以邀请网站顾问参加编辑部会议.
十,网站编辑部的议事规则
1.编辑部每周举行一次周总结会议,根据特殊情况可由主编临时召集; 1.编辑部月总结会议每月举行一次,根据特殊情况可由主编临时召集;
2.编辑部讨论形成的决议,以半数通过为原则,主编具有否认权;
3.会议前由主编发布会议通知,参加会议成员必须事先做好发言准备;
4.会议前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向主编提交工作总结;
5.对于不执行会议决议或连续两次不能参加编辑部会议的成员,经编辑部讨论可给予警告,劝退,除名处理.
十一,网站编辑部成员自律守则及纪律
1.不得假借职权,以本网站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2.各成员间应通力合作,内部团结,不得搬弄是非或扰乱网站工作秩序;
3.各成员应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公民;;
4.全体成员务须时常学习网站以及xx专业知识,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5.主编要注意自身涵养,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
6.各频道信息发布必须有严格的信息发布流程;
7.各频道的信息必须保证每天更新,原创更新每周不少于三次;
8.各频道必须认真负责,向上网用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安全性;
9.各频道负责人确实保证个人负责,不得泄露网络发布管理密码;
10.各频道负责人同时需要协助论坛更新维护人员共同维护论坛的相应版块,发现有问题的的帖子和言论等,应及时备份,删除页面,报告上级主管人员,并对使用者或发言者记录进行查找;
11.如发现被非法修改,应及时备份,删除页面,报告上级主管人员,并对非法入侵者进行查找,并及时恢复被修改的页面;
12.发现其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网站主编.
十二,网站运营必须遵守以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关于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管理的通告》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三号令
《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
十三,对有下列事绩之一的编辑部成员,版主,社区成员,应予以嘉奖
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热心服务,在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有具体事绩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富有成效者;
3.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4.对本网站有特殊贡献,足为同仁表率者;
5.有其他功绩者.
十四,对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予以惩处
1.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制造事端者;
2.不服从网站主编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3.造谣生事,使公司网站蒙受重大损失者;
4.利用本网站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网站名誉受损者;
5.其他违反法令或网站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网站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站(简称信息网站)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信息的发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信息网站是县人社局在互联网上设立的信息发布和查询的网站。
第三条本信息网的管理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技术处理由县网管中心负责。
第四条本信息网站风格、栏目设置等内容由局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各局属各单位、股室研修后由办公室汇总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县网管中心通过技术手段实现。
第五条本信息网站的宗旨在于宣传国家和省、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动态,以及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关的其它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第六条本信息网站内容主要有:
(一)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职责介绍;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三)发布公告、通告、通报、通知等文件;
(四)发布工作动态、重大活动及有关会议情况;
(五)发布其他需要网发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本信息网站发布内容由各直属局及机关各股室负责提供。
第八条本信息网站内容必须真实、权威并具有时效性,同时还要符合国家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本信息网站设立网站留言,鼓励社会公众对本局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网站留言栏目由办公室按领导要求及时处理。
第十条下列信息不得本局域网站上发布:
1、涉密的信息;
2、人事、财务等方面的敏感信息;
3、不宜公开的各类信息和统计数据;
4、机关内部事务和党务内部的事务;
5、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的管理事项;
6、其它不宜上网公开的信息。
第十一条本信息网站上载的信息内容必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附件1)后,经各股室(各直属局)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发布,发布时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挂登记表(附件2),信息上挂成功后将附件1、2交局办公室存档。
第十二条本信息网站的安全运行工作由县网管中心负责。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网站管理制度5
1、总则
(1)网络运行管理是指对网络结构、网络设备、网络信息、网络安全及网络用户的管理。
(2)学校网络中心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校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协调,是学校的网络管理部门。
(3)学校的各个部门和个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网络中心的有关规定。
(4)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违反网络中心有关规定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给予劝告、警告及冻结账号等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院校园网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5)用户在使用网络中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网络中心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冻结账户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网络用户管理
(1)使用网络的部门及个人都是网络的用户。
(2)学校鼓励各部门及本校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资源。
(3)学校网络中心为需要接入网络的用户统一分配IP地址。各部门及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网络需填写入网申请,由网络中心备案后分配IP地址。
3、网络设备管理
(1)网络设备管理指对接入网络的通信主干设备、公共服务器、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的运行管理
(2)网络的主干通信设备、网络线路、公共服务器及其它公共设备由网络中心管理。
(3)部门中的网络服务器和网络打印机等设备由网管人员负责管理。
(4)接入网络的计算机,由该设备的责任人员负责管理,并在网络中心备案。
(5)与独立计算机连接的打印机等共享设备由所连计算机的管理者负责管理,管理者必须对共享设备的使用设备的使用范围进行限定,禁止无限制地开放共享设备。
(6)用户设备接入网络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和实施,用户需将设备接入网络时,需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后,并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
(7)网络中心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5、网络信息管理
(1)网络信息是指通过网络发布、传递及存储在网络设备中的信息。
(2)学校网络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网络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
(3)网络中心按照有关网站和信息上网的管理办法负责学校网站的运行管理。
(4)学校的各类信息系统实行分级安全管理,不同的用户根据不同的授权获得授权范围的信息。
(5)学校的Internet电子邮件服务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输涉密信息。
(6)学校的Internet信息服务主要用于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7)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8)为了确保学校网络传输的信息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学校的公共财产不被滥用,网络中心在必要时可采取技术手段,对用户使用的信息流量和网络资源进行配额管理,对用户的电子邮件和Internet查询的信息进行过滤。
6、网络安全管理
(1)网络安全管理是由网络中心负责实施的保证网络与网络信息安全进行的管理。
(2)网络用户必须按照所获得的权限使用网络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禁止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网络资源。
(3)网络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访问网络资源和用户名称和密码,长期使用网络资源的用户必须按照网络中心对各种资源的使用规定按时更换用户密码。凡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密码泄露对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网络中心负责学校对外连接管理,未经授权任何网络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与其他网络间的互联。
(5)任何用户未经网络中心授权,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建立网络信息处理系统和占用网络资源。
(6)学校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意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
(7)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
二、信息上网与网站管理制度
1、网站管理机构
(1)学校网站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2)网络中心负责制定网络管理办法,规划网站公共栏目的设置,负责审核批准公共栏目上网内容,重要内容需校园网领导小组同意批准。
(3)网络中心兼顾网络技术与网络编辑两种功能。网站各承包栏目的上网信息由栏目的承包部门负责组织和审核。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站的网页面设计、网页制作、网页更新、上网信息技术编辑、信息上网发布和网站技术管理。
2、网站内容设置
(1)网站可设中文和外文版。
(2)网站的总体栏目设置由网络中心提出方案,报校园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学校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网络中心申请设置本部门网页,或在学校网页中申请设立专栏。
3、信息发布管理
(1)学校网站栏目的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每个栏目均需设立负责部门和信息员。各部门在网络中心有关人员的协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本部门负责的栏目并组织上网信息。
(2)各部门信息员负责提供本部门分管栏目的上网稿件。
(3)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院有关保密的规定。
(4)上网稿件提交给学校网站,同时提交与电子文本稿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稿件,并注明供稿人和审核人。重要信息需送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分管领导审阅和签署意见后,再交网络中心技术人员上网发布。
(5)学校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学校分管领导终审签发,部门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部门主管领导终审签发。为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6)信息上网与网站运行的日常工作由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负责。
三、电子邮件使用管理制度(未开通)
1、网络中心负责电子邮件服务的管理。
2、电子邮件的正式用户必须为本学校的正式员工和学生。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电子邮件,可以申请开设公共电子信箱。
4、网络中心根据学校要求为需要使用个人电子邮件服务的个人用户免费开通电子信箱。用户必须填写《电子邮件用户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报网络中心备案。
5、需要开设公用电子邮箱的部门由各部门统一命名,填写《电子邮件用户申请表》,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统一报网络中心设立。
6、电子邮件服务仅允许用于正常的通信业务,通过电子邮件传输的信息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
7、个人电子邮箱只限个人专用,建立公共电子信箱的部门,必须委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
8、用户对自己的电子邮箱负有保护责任,要按照规定选择电子邮箱的口令,并且不得泄露给他人,如有泄露,应及时改变。禁止将电子邮箱转让给他人使用。
四、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信息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
2、学校网络中心负责指导全校各部门入网人员的保密技术培训,落实技术防范措施。
3、各部门要有一名教师主管此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入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和对上网信息的保密检查,落实好保密防范措施,对本单位上网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6、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7、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校保卫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中心采取措施,同时向校园网领导小组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8、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9、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要积极推行论坛管理员负责制,论坛主持人经校园网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10、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11、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12、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网站管理制度6
网站用户管理制度:
2、为确保幼儿园网络的安全、正常运行,为全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上网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3、所有用户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4、不得在网络上传输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网络上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等信息资料。同时严禁传输任何教唆他人构成犯罪行为的资料;严禁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的资料;严禁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
5、任何个人,未经网络中心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设备从事危害幼儿园网站及网站服务器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经授权的服务器、交换机和路由器等网络系统。
7、未经幼儿园领导及网络中心网管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发到园外。
8、严禁在幼儿园网站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软件,同时还必须及时向网络中心管理员报告任何违法及违反规定的行为。
9、严禁在幼儿园网站发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杀毒软件检查、消毒。
10、严禁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和密码,否则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11、必须自觉接受安全保卫部门和网管人员对计算机的监督检查。对于运行无合法版权的软件而引起的版权纠纷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12、任何教师因违反国家法规及幼儿园网站规定,给幼儿园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网站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以下称北自所)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促进网站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自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站是指北自所及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建立的通过国际互联网面向社会公众的网站及其子网站(以下简称”网站”)。
第三条 北自所网站是北自所及其部门和直属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提供公共服务和接受公众监督的重要平台和窗口,是北自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 北自所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各部门、各中心实行“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自所各部各中心。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市场发展部是北自所门户网站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所网站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审批北
自所门户网站有关链接。承办北自所门户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对全所网站运行状况实施监测,为有关部门、单位提供网站的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负责北自所门户网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网站内容的采编及其发布。
第七条 各中心网站应明确一名领导分工负责,由本中心市场部负责管理。各中心网站由本中心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管理。各网站管理中心要有一定的条件和技术实力,并要做到专(兼)职人员定岗、定责。
第三章 内容管理
第八条 保密委员会负责确定北自所门户网站栏目的设立和重要上网内容的审核,并对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提出改进意见,承办单位按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各中心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确定所属网站栏目的设立和上网的内容,及时做好网站信息的更新。有关部门主管负责确定所属网站栏目的设立和上网的内容,及时做好网站信息的更新。
第九条 各网站栏目设置可根据业务具体确定,网站一般应包括以下栏目:
(一)所级:关于我们、主要业务、解决方案、成功案例、新闻动态、技术文献、业务中心等;
(二)中心级:主要业务、解决方案、成功案例等;
第十条 除法定保密事项外,北自所门户网站及直属单位网站应公开下列信息:
(一)本单位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办事地点及联系方式;
(二)本单位的机构设置;
(三)本单位需要向社会发布的公告、公示、通知以及新闻发布内容等;
(四)其他应予公开的信息。
第十一条 各网站应建立上网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信息来源可通过自编信息、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等方式获得。建立信息上网审核和发布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网站应做到信息及时更新,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
第十二条 网上信息和相应的服务,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网站发布、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第十四条 网站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得与非法网站建立超级链接,也不得从事与网站所属部门、中心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十五条 网站的基本链接关系包括:
(一)北自所门户网站在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列出所中心网站、行业网站的基本链接区,达到从北自所门户网站可方便访问各链接网站的要求。
(二)各中心网站在链接区的重要位置以文字或图标形式建立北自所门户网站链接,保持上通下达。
第十六条 北自所门户网站应在主页的显著位置设置北自所徽志。
第十七条 各网站网页设计应当做到庄重、典雅、大方和美观,体现北自所形象,发挥网上名片作用。
第四章 网站域名规范和运行维护
第十八条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北自所实际,北自所网站的域名管理遵循以下规范:
(一)北自所门户网站域名为,中文域名为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代表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二)北自所在国际互联网上不再申请独立域名。
(三)各中心可在国际互联网上申请独立域名;独立域名获批15日内,其主办单位须将注册域名报市场发展部备案,并抄所办公室。
(四)各中心在北自所门户网站采用虚拟主机或主机托管方式建设二级网站,其域名(网址)由北自所统一分配和解析,格式为,其中xxx为中心、单位英文名称或汉语拼音名称的缩写组合,中文全称为:xxx中心名称。
第十九条网站的运行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各网站承办单位必须保障网站的正常运行和提供服务,保证网站在工作日和节假日24小时开通,方便公众访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向社会提供服务,应及时采取措施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在北自所门户网站采用虚拟主机或主机托管方式的网站安全及网络管理由北自所负责,信息维护由委托方负责。
第二十条 北自所市场发展部应定期对各中心网站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定期发布监测结果。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有关中心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五章 网站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中心应增强网站安全防范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配置相应的网络安全设备,形成多层次比较完备的安全责任体系。
第二十三条 北自所市场发展部负责北自所门户网站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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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局办公室负责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局办公室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负责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报审、网上发布以及信息员队伍建设、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信息发布范围和对象
(一)静态信息发布范围
1. 机构领导、内设机构、部门职责及联系方式
2.网上办事流程、表格下载和相关政策解答;
3.行政许可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结果;
4.其它面向公众、可公开的服务类信息。
(二)动态信息发布范围
1.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2.本单位加快发展的工作措施、作法与经验;
3.本单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取得的重大成就;
4.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5.取得的重大科研成果;
6.获得的各种荣誉(被广泛报道的);
7.市级以上领导视察本单位时的情况、言论;
8.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9.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结果等;
10.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报送的其它信息。
(三)信息发布对象
局各科室站
三、信息发布要求
(一)队伍建设。各科室站应指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本科室站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更新等工作,并配合局办公室做好有关栏目建设工作。信息员如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局办公室备案。
(二)时间要求。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送,会议情况、新闻类信息于次日报送,文件、报告类信息于3个工作日内报送,其他信息最迟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三)内容要求。各科室站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符合实际,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恰当。
(四)信息发布审核。各科室站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网上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如有违反,依法追究科室站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信息发布方法和渠道
通过贵港政府门户网站后台管理发布,文字信息采用doc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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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办电脑及机构编制信息网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望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各科室配置的电脑要有专人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打开使用电脑。
二、本办所有使用电脑的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和基本维护方法。
三、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开启防病毒实时监控系统,防止病毒入侵破坏数据信息。
四、严禁涉密计算机上网。本办所有存储机构编制信息和数据的计算机一律不得连接国际互联网,以实行涉密数据与互联网的物理隔离。
五、注意爱护电脑设备,要定期检查保养电脑及附属设备,经常保持机器周围环境的清洁、通风和干燥。
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脑,使用电脑前要认真检查电源、开关、插接口是否完好,额定电压是否正常,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方可开机操作。关机后再次开机前,必须稍等片刻、不得连续快速开关,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发生故障时,应迅速关闭所有电源开关,并通知有关技术人员检修。
七、输入电脑的文件、资料,应该按秘密与非秘密文件分存于不同的文件夹。所有重要数据存储必须在软盘、U盘或移动硬盘上进行备份,注明备份时间和备份内容,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统一编号、登记、定期清点。
八、用完的打印纸、报废的软盘应及时销毁。
九、机构编制信息网站开通后,各科室有责任及时报送相关业务信息,对网站的建设、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各科室报送上网信息应填写《市委编委办上网信息申报审批表》,将需要上网的信息内容附于表后,经信息中心审核和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上网公布。
十一、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信息中心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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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信息化岗位管理,保证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校信息化岗位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责任制。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信息化岗位指承载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的岗位,主要包括校办公室和校信息工作人员,以及负有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的信息安全员和兼职保密员。
第三条 校信息化岗位安全和保密管理按照国家保密法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进行。
第四条 信息化岗位实行岗位职责分离制度,岗位操作权限严格受岗位职责限制。除非主管领导批准,信息化岗位人员不得打听、了解或参与职责以外的任何涉及岗位安全和保密的内容。
第五条 信息化岗位人员应保管好自己的信息系统操作口令,不定期予以更换。严禁向他人泄露自己的信息系统操作口令。因工作需要必须告知他人的,应在使用完毕后即时更换口令。
第六条 信息化岗位人员使用的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必须有密码保护措施,工作中离开岗位时计算机应置于屏幕保护状态。计算机无人使用时不得置于上网状态。
第七条 非经主管领导批准,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携带存有工作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外出。经主管领导批准携带便携式计算机外出的,应采取措施保证机内信息安全。携带外出的便携式计算机禁止留存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内容。
第八条 重要的信息化岗位休息日和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重大事件期间应组织安排24小时值班。值班期间,重点监控提供公共服
务的信息子系统(如网站)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按局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处理,并即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九条 办公室应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提高校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的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意识与技能。
第十条 校办公室负责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管理情况的监督。为此,应不定期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信息化岗位人员使用的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应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病毒、木马等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 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按以下程序办理:
1、整理好涉及信息安全和保密的资料或文档,形成信息交接档案,移交给指定的工作交接人员;
2、逐项取消其拥有的信息系统访问授权;
3、收回其使用的计算机存储介质,包括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
4、全部移交过程必须有完整的移交记录,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生效。
未完成以上程序,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不得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将责令限期整改。引发信息系统运行异常、工作信息丢失损坏等安全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泄密事件的,根据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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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确保学校网站及服务器的安全,特制定本用户管理制度
2.信息中心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帐号设置相应权限,并进行统一管理。永顺县灵溪镇连洞中学校园网站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永顺县灵溪镇连洞中学所有。网站内所有注册用户(包括管理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3.用户(管理员)对校园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我校如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我校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管理员)提供服务。
3.我校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照用户的权利。我校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有协议、约定或特殊用户除外)。
4.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我校校园网站的基本政策。我校网站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
5.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随时改变密码,若需变更帐户须报网络中心审批,并遵循先销户,再变更的规则。用户(管理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学校网站管理员。
6.用户(管理员)不得在网站上发表任何损害我校利益,泄露学校秘密,有损学校形象的文章和图片。
7.用户责任: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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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管理员)对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2、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帐号和密码。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用户责任: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2)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3)不得利用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4)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违法的信息。
4、网站内容的所有权。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等信息。用户只能在学校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得擅自复制、篡改这些内容。
网站的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解释权归江苏省苏州第十中学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向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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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为了加强学校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学校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加入学校计算机网络管理的部门和教师,务必遵照本办法执行。
(二)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
1、可以公开的各类通知、新闻信息、公告、广告等均可上网,以提高办事效率、及时交流信息。具体内容包括:
1)通知类:全校性或部门性的一般会议及活动通知。
2)新闻类:校内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与改革、外事、医疗、后勤、产业、文娱、体育、校友活动等各方面的重要事件。
3)公告及广告:有关招生、就业的信息;招聘信息;文娱、体育及其它课外活动信息;集体、个人获奖及表彰信息;学术活动及会议信息,科研信息,成果转让及招商信息等。
4)其他通过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审查的信息。
2、不可在网上发表或转载违反国家法律、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文章和消息。不允许利用网络传播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
3、各处室部门的信息由各部门信息管理员采集完成后,报送电子文档给信息技术中心。
4、经审查、签字以后的各类上网信息由网络中心或经网络中心授权的栏目管理员负责上网发布。
5、对于已授权的网站栏目信息的发布,由该栏目的管理员负责信息的输入、维护及更新。栏目管理员要注意本部门用户和密码的保密,不得转告他人。
6、教师个人网站的发布需经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批准,严禁利用校园网站作广告宣传。
(三)安全上网及保密规定
1、各上网用户必须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以防止计算机中的重要信息文件通过病毒程序到处传播,造成重大泄密事故。
2、各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严禁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破坏稳定大局和不健康的信息。
3、各用户不得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非法扫描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使用黑客程序攻击他人计算机和服务器,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盗用他人IP地址等等。
4、凡发现网络上有违规及有害信息,用户应立即报告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小组,由学校网络信息管理小组及时作出处理。
5、凡上网部门或个人若发现入网黑客、非法信件或有害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报告,并及时处理。
(四)遵守《教师办公电脑使用规范》、《电子备课室使用制度》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作为文明办公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若有违反,每次扣一分,纳入期末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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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学校网站安全管理,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学校的网站管理工作。
第二条网站的管理工作应贯彻“健康、丰富、特色、及时”的八字原则。
第三条网站信息管理工作由网站领导小组负责,网站的建立和信息发布实施由学校各分管部门进行条块管理。
第四条网站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网上信息的保护,防止非法用户对网站的攻击和破坏,确保网站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第二章网站系统管理
第五条建立学校网站管理小组,由信息小组组长、网站管理员负责整个网站的正常运行及相关技术支持。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网站后续建设的规划与实施,把握网站的发展方向。
(二)负责拟定、报批网站使用维护、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检查网站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依据网站各项资源利用的统一规划,负责存储空间资源的分配以及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六条网站日常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栏目分工
为了及时更新各栏目的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不违反保密规定,网站内的栏目按照各部门职能分工,信息更新权限交给相关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信息的采集,电教办公室审核,再由部门负责人上传(网站工作人员每周至少更新一次网站内容)和维护。各部门负责信息的采集具体分工如下:
1、行政办公室负责学校概况和新闻快报信息栏目;
2、教务处负责学科教研信息栏目;
3、书记室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栏目;
4、德育处负责德育之窗信息栏目;
5、电教中心负责制定网站安全方案和安全工作制度,定期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第四章安全与管理
(一)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员,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第五章网站的责任考核:
1、考核工作由电教办公室负责。
2、考核内容:各科室是否依据职责分工及时提供政务信息,栏目内容是否更新;信息管理员信息发布、信息传递是否及时、准确。
3、考核依据:网上检查、信息管理员提供的信息发布日志。
4、考核结果:结果在会在网站公告栏内公开。
5、相关奖惩:考核结果学期总评,纳入个人工作考评指标,作为年终工作评判指标。对于工作优秀者给予相关奖励。
第六章责任追究
在网站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中,凡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网站中断、信息传递延误、泄密、病毒感染和设备器材损坏等,按其情节轻重、时间长短及后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本规定由电教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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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机教室是现代教育技术的重要教学场所,供师生教学、培训使用。
二、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计算机教室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安全工作。
三、做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及有关文件资料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登记入账,做到账据齐全、账物相符。要严格损坏赔偿、报废审批手续。
四、做好计算机教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整洁的良好环境。
五、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严控外来磁盘、光盘和优盘等存储介质的使用,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和杀毒工作;定期对各设备进行检修,作好记录;要有防尘、防潮、防高低温、防晒、防静电等措施。
六、建立工作日志,记载每天计算机教室的日常工作情况。建立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的技术档案。
七、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机房内严禁明火并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管理员应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下班离开教室时,管理员要负责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八、严格遵守《中小学计算机操作规程》。如发现机器有异常现象及时通知管理员。禁止擅自拆装硬件,凡有人为损坏,查明责任、照价赔偿。如系故意破坏,除赔偿外,还应处以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九、计算机教室的服务器必需提供可供学生学习的信息内容,任课教师必须对上机学习的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做到有问必答。
十、禁止使用人员对计算机教室机器的系统软件进行删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安装应用系统软件,不得通过本教室机器传播病毒、攻击性程序,以及有不健康内容的文件。
十一、个别师生要求在课外进入教室上机操作,需经分管领导或机房管理员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