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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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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应商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主要包括:

1、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劳务输出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

2、经公司生产安全科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 建立公司合格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名录和档案,根据服务作业行为和性质定期识别服务风险,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对承包商、供应商开展安全绩效监测。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凡公司各类合同项目的承办单位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各接待单位负责其他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公司对进入同一作业区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行统一管理。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管理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安全事项告知、违章处罚等。公司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作业安全,各承包商、供应商单位进场作业前,还要根据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况,在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中,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协调,通过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确保不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相关的承包方、供应商、租赁方及施工区内非本公司人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六条 公司安全科是公司对承包商、供应商等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实施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或签订各类安全协议或合同,负责进行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或备案工作,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能源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动火作业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各种火灾、交通等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八条 公司办公室还应负责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管理,负责协调和督促劳务公司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各煤炭业务站负责本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 各项目承办单位(指负责基建、维修、安装等施工项目及租赁项目的公司下属各二、三级项目牵头单位)负责承包方、承租主的安全管理,负责其相关法律文件的各类证件和资格的预审、签订合同,负责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教育,负责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从业资格审核。

第十条 销售部负责各产品配套、物资供应、废品回收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因各类公务活动进入公司的其余外来人员,由各接待(邀请)单位负责其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 项目承包方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以合同形式外包各项目时,各项目承办单位必须对外来项目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建设、安装等项目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建筑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2、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关安全资质的单位。

第十三条 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项目承办单位依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与承包方签订合同。合同书必须体现安全管理的条款,或另行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第十四条 从事基建、维修、安装等项目的承包方,在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维修)方案,定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将施工(维修)方案递交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十五条 开工前安全保证条件审核。对需要在公司内进行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加工等作业的项目,由承办单位组织、环境安全保障部及相关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审查合格后,方能开工作业。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现场安全员”)。

3、环境安全保障部、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一级安全教育,并将教育情况记录备案。

4、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对承包方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对承包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作业条件,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承包方对项目的全体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三级教育,并作好相关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第十七条 承包方在作业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入厂、动火、用水、用电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公司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其中,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人员进出公司、动火作业、危化品运输使用等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审批,用水、用电等能源使用由环境安全部负责审批,临时租用公司设备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审批。

2、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使用的各类机具、材料、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

3、现场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着装和佩戴防护用品。

4、现场作业人员应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公司安全生产的作业,公司有权令其纠正或停止作业。

5、承包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承包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承包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公司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6、为加强对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使其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公司对承包方收取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若承包方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能严格履行合同,无不安全因素,无违章违纪等现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公司将收取的安全风险抵押保证金100%返还。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违章违纪行为,将按照合同中的有关安全协议条款规定处罚,在其风险抵押保证金中进行扣罚,并责令进行整顿,若整顿无效,公司有权停止其施工,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第四章 租赁单位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以合同形式进行对外出租业务时,出租项目的各承办单位应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审查内容包括:

1、承租单位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有承担安全生产风险的经济能力,是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有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经验。

2、承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租赁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第十九条 承办单位与承租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时,应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或签订《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并向环境安全保障部备案。

第二十条 承办单位应为承租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并在合同中予以体现。承办单位应如实告知承租单位租赁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对租赁方的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生产安全科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租赁安全管理协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租赁方的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章 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凡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工手续,由办公室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安全管理、工伤保险、职业病等方面内容,同时办理工伤保险。公司办公室在与劳务公司订立合同前,应将合同中涉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关内容征求生产安全科的意见,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公室、生产安全科及各劳务派遣人员使用单位,共同对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劳务公司违反合同规定,公司有权责令其实施整改。

第二十四条 依据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分别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各项目部及班组对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从事任何作业。

第二十五条 各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学习和培训,接受安全检查。

第二十六条 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有相应的安全权力和义务。凡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供应方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 销售部负责各配套企业、供应商、物资回收企业及其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如物流公司)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作好培训记录。

第二十八条 销售部与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充分体现安全管理的内容,明确合同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凡进入公司的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服从公司的管理,自觉遵守公司生产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现场以及环境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安全检查。

2、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允许,严禁进入各种危险作业场所、重点办公区域、涉密场所等;

3、未经公司相关单门审批,严禁擅自在公司内进行动火作业、擅自动用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等;

4、凡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车辆需要进入公司的,应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 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在公司内使用、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及危化品时,项目部应提前告知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章 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其他往来人员主要指在厂区内进行临时作业(如临时搬运、修理工)、商务接洽、参观访问、工作检查、业务咨询等公务活动的非公司人员。

第三十二条 其他往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按照“谁邀请、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二、三级单位负责本部门邀请(接待)的外来人员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对其他往来人员的在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参照配套(供货)方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考核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各单位和责任人,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以及各级安全负责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公司每年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履行职责与义务情况、安全文明作业情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审核。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承包方、承租方按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考核。如提供的产品、技术服务等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不按公司要求履行法定职责义务的,将取消其续约资格。

第三十六条 对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外来人员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按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规定执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责任单位各级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给予考核,如不符合继续录用条件的,将其解聘。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安全部。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市场部采购行为并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杜绝费用浪费,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部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市场部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备及办公设备。其中办公设备包括: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碎纸机、扫描仪、一体机、复合机、考勤机、电教设备、电脑及其配件、程控交换机、网关、集线器、移动存储设备、录音笔、相机、办公电话等办公相关设备。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市场部分管副总负责审批合格供应商名单及采购询价结果。

第五条相关业务承办部门负责提供采购物品详细资料。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物品采购发起及出入库。

第七条市场部负责组织供应商的评价并实施物品的采购。

第八条各技术部门负责职能范围内的项目和外购产品的检验。

第三章供应商的控制

第九条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一)市场部负责对日常商务合作中的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产品信誉及质量体系状况。

(二)评定合格的供应商,市场部需建立供应商档案。

供货商档案包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供货商资质文件及产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专利证书等)。

第十条供应商的审批

(一)由市场部根据供方档案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单”,记录供货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对供应商进行警告,造成损失的需要供应商负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二)市场部负责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评审一次,结果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第四章采购行为的审批及实施

第十一条采购物品资料的控制

采购物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数量、单位等。

第十二条采购行为的审批

(一)物品的申领由相关业务承办部门发起,需提前填写“资产申请表”,报部门经理、部门分管副总审批后,交付资产管理员。如果仓库内有所申请物品,仓库管理员直接办理领用手续;如仓库没有,由资产管理员根据采购界限填写“采购申请表”,报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审批,进行委托购置后办理领用手续。

(二)承办人需填写“采购申请表”,注明申购日期、申购单位、用途说明、品名、规格、数量等资料,由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三)市场部接到经批准“采购申请表”后,则办理采购程序,依采购程序办理完成核签。

(四)资产收到后,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入库单”,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并同时对资产进行编号。及时更新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

第十三条采购的实施

(一)市场部在执行采购任务时,首先检查所采购物品资料是否齐全,当资料不齐全时,应通知业务承办部门申请人,补充必需的资料。

(二)市场部根据“采购申请单”,从合格供方处进行采购,采购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常规采购应选择三家以上供应商通过“采购询价单”进行传真或电子邮件的询价,对于专用设备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进行商务谈判,采购人员应保存所有的记录文件。

(三)对于常规采购的三方询价结果,由市场部保留“采购询价单”,并根据询价结果提供纸质采购建议说明,连同拟定的采购协议,交由部门分管副总审批。

(四)部门分管副总审批通过以后,市场部开始组织签订采购协议,并跟进具体采购过程。如果审批不通过,市场部根据审批意见,重新组织采购或询价。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3

供应商采购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之一,旨在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其主要内容包括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采购流程管理、合同签订与执行、质量控制、价格谈判与付款条款、风险管理和持续改进。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选择与评估:设定供应商资质标准,如财务状况、生产能力、技术能力、过往业绩等,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可靠性和质量保证能力。

2. 采购流程管理:明确从需求识别、询价比价、订单下达、到货验收的每个步骤,确保流程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3. 合同签订与执行:制定合同模板,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监控合同执行情况,处理合同纠纷。

4.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验标准,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符合企业需求。

5. 价格谈判与付款条款:基于市场信息和供应商性能,进行公正公平的价格谈判,设定合理的付款条件和方式。

6.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的供应中断、价格波动、法律合规等问题,制定应急预案,降低风险影响。

7. 持续改进:定期回顾采购绩效,收集反馈,推动供应商和服务的持续优化。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4

1、负责公司采购定单的跟踪;

2、负责公司采购部与营销部销售进度的协调;

3、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

5、负责与供货厂商采购合同及协议的签订与实施;

6、按采购计划及商品分配原则,编制商品采购分配表,实施采购,确保交期;

7、调查分析、总结采购商品的市场变化情况及行业规律;

8、及时协调解决采购商品客户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供货及质量问题

酒店库存物资实行分仓管理,根据各部门管理职责不同,将仓库分为总仓、餐具瓷器仓、工程维修用品仓、制服布草仓、部门酒水仓以及废品仓。

总仓由财务部管辖,餐具瓷器仓由餐饮部管事分部管理,工程维修用品仓由工程部管理,制服布草仓由管家部布草房管理,部门酒水仓由酒吧部管理。但各分仓必须接受财务部的指导监督,严格按仓库管理程序操作。废品仓由财务部管理。

总仓设食品仓、酒水仓、贵重物品仓、文具印刷品仓、物料用品仓、清洁用品仓、五金百货仓及危险物品仓。

各仓库设专人管理,由专人负责。仓库主管负责总仓的全面管理工作及对仓库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仓存物资必须经收货部验收后入仓,否则不得办理入仓手续。仓管员应对自已管辖范围内的物品负责。应根据验收记录对入仓物品进行核对,以保证入仓物品的数量和质量都合乎要求。

入仓物资应分类摆放,不得随便堆放。物资摆放不得靠墙、不得直接摆放在地面上。应遵循轻重物品不能混放、挥发性物品不能与吸潮性物品混放、食品不能与用品混放的原则。

发货出仓应根据计划进行,各部门至仓库领货必须凭部门主管签批有效的领料单领取,并指定专人跟进,非专人领货的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对手续不全的领料单,仓管员应拒绝发货。

仓库管理人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发货原则发货,以防止因物资库存时间过长而发生质变。

严禁以白条领货或抵充库存。

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管理要求及各类物资的发货规定,该限量发货的限量发货,该以旧换新的以旧换新,并严格控制领货数量。

仓存物资应设卡登记管理,每种物品对应一张货卡。登记物资的进、销、存数量。并做到帐卡物相符。

库存物资应根据部门用量合理补仓,对用量不大或长时间不用的物资应要求用料部门自行申购,以免造成库存积压浪费。

对即将过期或库存时间过长的货物,应列表通知各用料部门跟进处理。对用料部门无法处理的,应知会采购部通知供应商退货。对因货物质量问题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要求供应商赔偿。

进出仓物品应及时进行帐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库存物资帐实相符、帐帐相符。

对库存物资应定期进行盘点。盘点时应逐一点算,不得随便估算,虚报瞒报,以保证库存物资的准确与真实。发现库存物资盈余、短缺、质变等情况的,应查明原因,及时汇报,按相关程序办理报损及盈余手续后,进行帐务调整。

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仓存物资应经常检查、经常翻动,以防止物资发生质变、虫害或鼠害。

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应经常打扫、经常清洗,保证仓库的整洁与干净。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5

为规范酒店供应商管理,理顺酒店与供应商之间的供求保障关系,充分了解供应商的各项实力,确保正常运营,保质保量,使供应商能更好的服务于酒店。

供货商管理细则:

1、 对酒店所需的各种食材,物料等供应商要广泛的进行信息收集和了解。每月必须及时给酒店餐饮部出品负责人提供时令原材料,方便出品部及时更新菜品,推出新菜。

2、 涉及所有采购物资的供货厂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三证齐全者为我公司供方的进场前提。对牛羊猪,家禽,冻品类供应商还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 送货及时,各供应商根据酒店要求准时送货,做到无延迟,无擅自未到情况。如有因送货不及时而造成影响的相应给予扣罚。

4、 收货卫生管理,各供应商验收完原材料后,需保持地面卫生清洁,做到地面无菜叶、无纸皮箱、无明显杂物等,另各供应商在负二楼卸货时,也应保持地面清洁,如有发现,每次扣款100元。

5、 各餐饮类供应商均由采购部统一规范管理,供应商送货人员在进入酒店范围后,如同酒店员工,必须遵守酒店员工管理条例。在公共区域不得吸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违反者,将由采购部进行双倍处罚。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提供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择、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择、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形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二章供应商资源调查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情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情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情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能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情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情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必须积极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提供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必须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三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内容: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内容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形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四章《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资格注销、违规除名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必须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五章新供应商资源的引进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通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能力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六章违规考核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选择、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反本制度选择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处罚表》。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反制度的情况,及时下发《整改与处罚通知单》,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7

1.目的

加强对供方的管理,确保供方提供满足公司要求的产品。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产品的销售或最终产品有影响的配料供方的评价、重新评价与管理。

3.职责

3.1采购中心负责供方评价的组织工作。

3.2生产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参与供方的评价。

4.工作程序

4.1建立合格供方评价小组。

4.1.1采购中心牵头建立合格供方评价小组。

4.1.2对供应商生产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各推荐一名评价小组成员。

4.1.3填写供方评价小组名单,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2供方的准入

4.2.1通过ISO9000认证的企业作为首选供方,没有经过体系认证的要求逐步经过认证或通过第二方审核。

4.2.2授权准入:对一次性购买或批量很小的、临时性、试验性产品,在使用前对产品进行检验,作出评定后,经批准可作为供方进货。

4.2.3根据公司经营工作需要,选择资金实力强,能承担起一手托两家(生产厂家、使用厂家)的中间商,根据其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及信誉等方面对其进行评。

4.2.4准入:由采购中心评估市场需求种类选择供应商。

4.3新供方的评价

4.3.1评价新供应商的资质水平。包括:国家质量认证证书、资质证明、企业简介、产品介绍等资料对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运输能力、信誉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4.3.2供应商在供货期间更名,需重新填写供方评审表,注明更名的新名称,对其按新供方重新评价。

4.4对合格供方的重新评价与管理

4.4.1评价内容

4.4.1.1对供方交付时限、供货能力进行评价。

4.4.1.2对供方提供的产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4.4.1.3对供应商资金实力情况进行评价。根据实际情况,由各评价成员对以上方面评价。

4.4.2供方的评定等级

根据供方的经营业绩,竞争力及供需双方的依赖程度,将供方分为:A级供方、B级供方、C级供方。

A级供方:能够长期稳定的供应,对需求方的供应具有全局性或局部战略需求的影响,生产资源优势明显。

B级供方:能够在产品之外提供潜在或增值服务,在质量、数量、交付、价格、服务保证方面能够达到基本满足。

C级供方:能够满足合同约定的当前运作要求,在质量方面偶尔会出现小的质量波动或不稳定的情况。

4.4.3管理控制

4.4.3.1等级确定:采购中心对合格供方的供货情况进行分类评价,实行A.B.C三级分类管理,根据供货质量合格率确定等级:供货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为A级供方;达到85%以上(即全年供货出现轻微质量问题,采取补救措施后可达到标准要求或许可使用)确定为B级供方;供货质量在85%以下(即全年供货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或不能投入使用的),确定为C级供方。

4.4.3.2动态管理

a).对各级合格供方,在分类评价中,根据到货质量合格率确定级别。如果已确定级别的,在下一年全年没有供货的则可免除评价,对级别有变化的升、降级的合格供方,要说明升、降级的原因,降级的还要求制定并落实相关的质量整改措施,以提高产品质量。

b).如果供方在供货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由采购中心组织各评价小组成员针对供方出现的质量情况随时进行评价,由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

4.5 评价工作分工

4.5.1采购中心负责对供方基本情况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能力资料的收集,对供方交货时限、供货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价。

4.5.2技术研发中心提供采购标准,提供新矿点考察资料,并对供方样品化验结果及入库原料生产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4.5.3采购中心组织评价小组成员根据上述情况对供方逐一综合评价后,填写评价小组意见,建立合格供方名录,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6对已确定的合格供方,建立其供货质量记录,对不合格批次,要求按照PDCA循环法,进行整改落实。

5.供方退出

根据供方ABC三级管理.凡出现以下情况考虑退出:

5.1连续两年被评定为C级供方的,采购中心要积极寻找质量更好的供方逐一替代。对确因资源紧张不得不使用的C级供方,要通过进行第二方审核限期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改进质量。

5.2凡供货中出现质量问题,整改措施屡次得不到实施,且质量得不到提高的,不能满足公司技术要求的。

5.3凡发生欺诈、违约、背信等不法行为,造成影响恶劣,且行为得不到纠正的。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惠供求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向公司长期供应原辅材料、零件、部件及提供配套服务的厂商。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采购部或配套部主管供应商,生产制造、财务、研发等部门予以协助。

2.对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之簦订长期供应合作协议,在该协议中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言互惠条件。

3.公司可对供商评定信用等级,根据等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4.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进行评价,不合格的解除长期供应合作协议。

5.公司对零部件供应企业可颁发生产配套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筛选与评级

公司制定如下筛选与评定供应商级别的指标体系。

1.质量水平。包含:1)物料来件的优良品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品质量;4)对质量问题的处理。

2.交货能力。包含: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货的批应能力。

3.价格水平。包含: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空间。

4.技术能力。包含: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能力;3)产品设计能力;4)技术问题材的反应能力。

5.后援服务。包含:1)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6.人力资源。包含:1)经营团队;2)员工素质。

7.目前合作状况。包含:1)合同履约率;2)年均供货额外负担和所占比例;3)合作年限;4)合作融洽关系。

具体筛选与评级供应商时,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打分标准。

筛选程序。

1.对每类物料,由采购部经市场调研后,各明确提出5~10家候选供应商名单;

2.公司成立一个由采购、质管、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评选小组;

3.评选小组初审候选厂家后,由采购部实地调查厂家,双方协填调查表;

4.经对各候选厂家逐条对照打分,并计算出总分排序后决定取舍。

四.核准为供应商的,始得采购;没有通过的,请其继续改善,保留其未来候选资格。

五.每年对供应商予以重新评估,不合要求的予以淘汰,从候选队伍中再行补充合格供应商。

六.公司可结供应商划定不同信用等级进行管理。评级过程参照如上筛选供应商办法。

七.对最高信用的供应商,公司可提供物料免检、优先支付贷款等优惠待遇。

八.管理措施

1.公司对重要的供应商可派遣专职驻厂员,或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质量检查。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供应商品进行质量检测或现场检查。

3.公司减少对个别供应商大户的过分依赖,分散采购风险。

4.公司制定各采购件的验收标准、与供应商的验收交接规程。

5.公司采购、研发、生产、技术部门,可对供应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但应注意公司产品核心或关键技术不扩散、不泄密。

6.公司对重要的、有发展潜力的、符合公司投资方针的供应商,可以投资入股,建立与供应商的产权关系。

九.附则

本办法由采购、配套部门解释、执行,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颁行。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9

供应商档案管理制度

供应商档案管理是公司采购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不能把它仅仅理解为是供应商资料的收集、整理、

存档。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档案管理系统和供应商管理制度,有利于更好的了解供应商之制程能力、品管

功能,更清楚地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成本、交期、品质之产品的能力,是建立长期供需合作关系决策

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 供应商档案管理对象:

1、从时间序列来划分:老供应商、新供应商、未来供应商。新供应商和未来供应商为重点管理对象。

2、从交易过程来划分:包括曾经有过交易业务的供应商、正在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和即将进行交易的供应商。对于第一类供应商,不能因为交易中断而放弃对其的档案管理;对于第二类的供应商,需逐步充实和完善其档案管理内容;对于第三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是全面搜集和整理资料,为即将展开的交易业务准备资料。

3. 从供应商性质来划分:特殊公司(与本公司有特殊业务等)、普通公司等。这类供应商因其性质、供应特点、供应方式、供应量等不同, 对其实施的档案管理的特点也不尽相同。

4. 从供应数量和市场地位来划分:包括主力供应商(供货时间长、供应量大等),一般供应商。不言而喻,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应放在主力供应商上。

第二条 供应商管理内容

1. 供应商基础资料,即公司所掌握的供应商最基本的原始资料,是档案管理应最先获取的第一手资料。这些资料,是供应商档案管理的起点和基础。供应商基础资料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公司概况、设备状况、人力资源状况、主要产品及原材料等。

2. 供应商特征:供应能力、发展潜力、企业规模和知名度等。

3. 业务状况:主要包括目前及以往的销售实绩、经营管理者和业务人员的素质、与其他竞争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联系及合作态度等。

4、交易活动现状:主要包括供应商的交货状况、存在的问题、保持的优势、未来的对策;企业信誉与形象、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

第三条 供应商档案管理方法

1、建立供应商档案卡。作为供应商档案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建立供应商档案卡(又称供应商管理卡、供应商资料卡等)。采用卡的 形式,主要是为了填写、保管和 查阅方便。

供应商档案卡主要记载各供应商的基础资料,这种资料的取得,主要有三种形式:

① 提供供应商资料卡,由供应商填写。

② 由采购员通过平常的业务活动或其他各种渠道了解、收集供应商的相关资料。

③ 通过本公司和供应商已发生的采购情况(包括产品性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实际情况)。

然后根据这三种渠道反馈的信息,对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实汇总,填入供应商档案卡。

2、通过采购员与供应商沟通建立供应商档案卡的主要做法是:编制供应商信息周报,由

汇总整理,周会时上报总经理,据此建立综合的供应商档案。

第四条供应商档案管理应注意问题

1. 供应商档案管理应保持动态性。供应商档案管理不同于一般的档案管理。如果一经建立,即置之不顾,就失去了其意义。需要根据供应商情况的变化,不断地加以调整,消除过旧资料;及时补充新资料,不断地供应商的变化,进行跟踪记录。

2. 供应商档案管理的重点不仅应放在现有供应商上,而且还应更多地关注意向供应商,为公司选择新

应商,开拓新市场提供资料。

3. 供应商档案管理应“用重于管”,提高档案的质量和效率。不能将供应商档案束之高阁,应以灵活的方式及时全面地提供给业务人员和有关人员。同时,应利用供应商档案,作更多的分析,使死档案变成活资料。

4、借阅供应商档案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请借阅人员注明借阅期限。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10

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供应商和承包商的选择、评估、管理、合作以及纠纷处理等多个环节。该制度旨在确保供应链的稳定,保证项目质量,降低风险,并促进与供应商及承包商的长期合作关系。

内容概述:

1. 供应商与承包商的选择:明确选择标准,如资质、业绩、信誉、价格竞争力等,制定公平、透明的招标流程。

2. 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服务内容、期限、价格、付款方式、质量标准等。

3. 绩效评估:定期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交付物进行评价,包括质量、交期、服务等方面。

4.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如供应中断、价格波动等,制定应对策略。

5. 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解决合作中的问题,提升协作效率。

6. 争议解决:设立争议解决程序,公正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双方权益。

7. 持续改进:鼓励供应商和承包商不断提升,通过定期审查和反馈推动其改进。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持续监视,以确保其能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与服务。

二、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给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三、职责

供应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原材料样品测试工作,选择合格的原材料。

四、管理要求

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一)采购

1、采购应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安全要求,危险化学品供方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对供方及采购产品控制的类型和程度取决于采购的产品对随后的产品安全实现或最终产品影响。

3、将需要采购的产品按对最终产品安全影响的程度分类以及对相应供方分类:

(1)应根据供方按要求提供产品的安全能力进行评价,并选择合格供方。

(2)应制定对供方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的准则。

(3)对供方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予以保持。

(二)采购信息

1、对采购产品的安全要求、交付要求和服务在采购文件中予以规定,必要时包括:

(1)有关程序、过程、设备、人员的要求。

(2)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3)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的要求。

(4)在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安全要求是充分和适宜的。

2、采购产品的验证

(1)对采购产品根据其危险性类别分别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及基础设施控制中有关规定实施验证。

(2)具有在供方的现场实施验证要求时,应在采购文件中规定验证安排和放行方法。

(三)供应商的责任

1、化学品供货人,无论是制造商、进口商或批发商,均应保证:

(1)对经销的化学品在充分了解其特性并对现有资料进行查询的基础上,进行危险性分类和危险性评估。

(2)对经销的化学品进行标识,以表明其特性。

(3)对经销的化学品加贴标签。

(4)为经销的危险化学品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提供给用户。

2、危险化学品的供货人应保证,一旦有了新的安全卫生资料,应根据国家法规和标准修订化学品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并及时提供给用户。

3、对提供还未分类的化学品的供货人,应查询现有资料,依据其特性对该化学品识别、评价,以确定是否未危险化学品。

(四)采购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

具备剧毒化学品你、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具备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五)建立合格的供应商档案

包括合格供应商的资格预审、业绩评估等资料

供应商档案:

1、易制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

2、合格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登记表;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5、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6、供应商预审合格表;

7、品管检验合格证明。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12

一、目的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及设备、零部件等符合相关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二、范围适用于对原材料供应商、辅助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商、设备零部件等供应商的控制和管理。

三、职责

1.责任部门:财物部

2.相关部门:生产生产技术部、运输部、办公室

四、程序

1.材料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物资采购根据《企业检验采购原材料标准》和生产生产技术部提供的验收标准寻找供应商,初步确定若干个候选供应商。

(2)物资采购向候选供应商发出需求信息,并要求其提供本企业所需求材料的样品,质量标准有关的技术资料,产品技术说明资料,一书一签,企业有关经营许可资料等信息。由物资采购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应涉及到产品价格、企业规模、商业信誉、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

⑶物资采购将评审结果填入《合格供方评审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编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2.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1)合同签订:企业应与合格供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2)供应商跟踪和验证:物资采购应组织相关部门每三个月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填写《合格供方跟踪表》,归入物资采购原材料合格供方档案中。

⑶供应商改进对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物资采购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供应商续用:经考核评价,供应商各方面都达标的,特别是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服务较好的供应商予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列为优质供方。

3.设备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设备供应商的评定:设备供应商必须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采购设备时,应从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技术参数、价格、售后服务(三包)、安全特点、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确认和选择。并在采购前要求其提供以上完备的资料,确认后方可采购。

五、附件《合格供方评审表》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13

1 目的和范围

通过制定该管理制度,确保我公司所选定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供应商以及与此相关的各职能部门。

2 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3 职责

3.1 本部门业务人员负责对供应商资质的初步考核,对所提供产品的初

步检验,发生问题后与供应商协商解决问题的联系工作。

3.2 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业务人员提供的各个供应商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落实,确定。

3.3 最后汇总所有相关资料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3.4 本部门资料员负责供应商的文件资料归档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新供应商的选择

4.1.1 根据公司生产的要求,确定需要采购的原辅料、设备、劳动防护

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险品目录中的危险品,对这些危险品进行学习,了解产品的特性。

4.1.2 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考核,要求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资料,如:危险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证明材料。

4.1.3 汇总后,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对该供应商所供产品进行试用(不需试用的由质检处化验,直接由车间使用),根据该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情况,安全特点、相关资质证明、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确认,选定合格供应商。

4.1.4 把确定好的各供应商分门别类的归档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纳入《供应商管理台帐》,报管理者代表审批。

4.2 合格供应商的续用

4.2.1 从该单位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开始,每年年底汇总后进行一次综合

评价,填写《年采购一览表》,由生产使用部门、技术处、采购部门联合对该供应商进行评价,进行动态管理。

4.2.2 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能符合我公司要求的,给予续用;最后报管理者代表批准,确定下一年的《供应商管理台帐》。

4.2.3 根据公司生产的要求,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可以随时增加合格供应商或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5 采购程序

5.1 采购各产品时,接到计划处下达的采购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危险品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技术指导说明书、危险品标签等资料以及合格证,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要求。

5.2 进行初步检验以后,不符合条件的可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料或选择退货;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厂、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

5.3 采购部门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把信息及时反馈给供应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风险,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要求。

6 相关记录

6.1 年采购一览表。

6.2 供应商管理台帐。

6.3 合格供应商档案。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14

供应商档案建立及管理操作程序

一、目的可以更加有效的对供应商实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二、内容

1、档案基础知识

档案:机关、组织和个人在社会中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查考的文字、图像、声音及其它各种方式载体的文件。

2、供应商档案建立的必要性

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对质量保证方面,能够更好、更全面、更快捷地认识供应商概况,纵向追踪供应商质量变化,易于横向对比同类供应商的优劣。

3、供应商档案的建立

3.1、采购部负责确定供应商档案的内容: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印刷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等。

3.2、对供应商进行分类与编号,分类的方法一般可按商品来划分,常用的编码一般为四位数,前一位为商品类别码,后三位为厂商类别码。

3.3、建立分门别类的供应商基本资料档案。

3.4、档案建立的具体要求:

(1)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代码、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税号、组织机构代码证、联系人、电话、传真和手机等。

(2)资料类:营业执照/执照到期日期、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到期日期、质量体系证书/证书到期日期、QS认证/QS认证到期日期/、产品标识/行业检测报告及有效期、企业简介、配套主机情况、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等。

(3)合同类:供应商质量保证承诺书、合同及合同编号等。

(4)产品类:物料编码/产品名称/含量规格/价格/企业行业标准/产品执行标准等。

(5)流程类:样品小批鉴定表/供应商评价记录。

(6)一般文件:往来传真等。

4、建立档案的注意事项:

4.1、具有详细的联系地址,EMAIL,网址。

4.2、合理的供应商名称,要求是供应商注册或是登记所使用的名称,不能简单称呼。

4.3、供应商名称必须是全称,如公司名称,不能只叫“农科”,正确合法的叫法应该是“晋中市农业科技开有限公司”。

4.4、详细的联系人资料,联系人须用全名,不能只写某某兄等日常生活性称呼。

4.5、供应商的电话除包含其公司的前台电话外,还须有其业务联系人的常用电话和商用传真等。

4.6、联系电话应尽可能收录该供应商业务主管级以上的联系资料,以便处理重大问题时联系用。

4.7、档案应含有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应该具体详细供应商的产品类型,档次,销售渠道等。

4.8、档案应尽可能备注供应商相关的历史资料,含税状况等。

5、供应商档案管理要求

5.1、对有经常业务往来或偶发次数较多的供应商,应及时将资料记录到相关的软件或资料中,记录的要求按供应商详细资料表,为方便采购业务的操作,供应商的简称要求是供应商全称的简单称呼。

5.2、供应商合作各项要求都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且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应备注“资料已审核”字样。

5.3、对于已开发过的供应商和可潜在开发的供应商分别以文档的形式保存于电脑,方便需要时用或进行开发以备用。

5.4、若供应商的联系方式,地址发生变更,采购员应该及时将相关资料更新保存。

5.5、对符合公司发要求的已审核供应商,应该及时录入合格供应商资料表。

5.6、对于终止合作的供应商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可再次起用,并做相关的备注说明。

5.7、档案的机密性

(1)供应商档案资料严禁非采购部门人员未经采购部经理许可的情况下翻阅。

(2)存于电脑上的供应商资料文档应当设置相应安全码。

(3)采购人员应该做好相关资料的机密性,不能将供应商相关信息随意透露给其他部门,更不可将相关信息透露给供应他供应商或是公司客户。

5.8、档案定存放及整理频率

(1)纸质类档案应按照规定的位置存放,电子类档案应当标题明确(如标明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原材料名称),以确保可快速检索到。

(2)至少1个月1次对其进行整理。

过期资料的打包一年进行一次。

供应商的管理制度15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1.3权责单位

(1)采购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开发

供应商开发程序如下:

(1)供应商资讯收集。

(2)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填写。

(3)供应商接洽。

(4)供应商问卷调查。

(5)样品鉴定。

(6)提出供应商调查申请。

2.2供应商调查

供应商调查程序如下:

(1)组成供应商调查小组。

(2)分别对供应商之价格、品质、技术、生产管理作评核。

(3)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

2.3订购、采购

订购、采购程序如下: (1)请购。 (2)询价。 (3)比价。 (4)议价。 (5)定价。 (6)订购。 (7)交货。 (8)验收。

2.4供应商评鉴

供应商评鉴程序如下:

(1)每月对供应商就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项目作评鉴。 (2)每半年进行一次总评。 (3)列出各供应商之评鉴等级。 (4)依规定奖惩。

2.5供应商复查

(1)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查。 (2)复查流程同供应商调查。 (3)有重大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问题时,随时可以作供应商复查。

2.6供应商辅导

(1)对C等以下之供应商采取必要的辅导。 (2)不合格供应商应予除名。 (3)不合格供应商欲重新向本公司供货,应予辅导及重新作调查评核。

2.7供应商奖惩

2.7.1奖励方式

对优秀之供应商有下列奖励方式:

(1)A等供应商,可优先取得交易机会。

(2)A等供应商,可优先支付货款或缩短票期。

(3)A等供应商,可获得品质免检或放宽检验。

(4)对价格合理化及提案改善,品质管理、生技改善推行成果显著者,另行奖励。 (5)A、B、C等供应商,可参加本公司举办之各项训练与研习活动。 (6)A等供应商,年终可获公司“优秀供应商”奖励。

2.7.2惩处方式

(1)凡因供应商品质不良或交期延误而造成之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2)C等、D等之供应商,应接受订单减量、各项稽查及改善辅导措施。 (3)(3)E等供应商即予停止交易。

(4)D等供应商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供应商之标准,视同E等供应商,予以停止交易。

(5)因上述原因停止交易之供应商,如欲恢复交易,需接受重新调查评核,并采用逐步加量之方式交易。

(6)信誉不佳之供应商酌情作延期付款之惩处。

标准的采购流程可以划分为战略采购和订单协调两个环节,战略采购包括供应商的开发和管理,订单协调则主要负责材料采购计划,重复订单以及交货付款方面的事务。

统一标准的供应商情况登记表,来管理供应商提供的信息。这些信息应包括:供应商的注册地、注册资金、主要股东结构、生产场地、设备、人员、主要产品、主要客户、生产能力等。通过分析这些信息,可以评估其工艺能力、供应的稳定性、资源的可靠性,以及其综合竞争能力。 在供应商审核完成后,对合格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一般包括图纸和规格、样品、数量、大致采购周期、要求交付日期等细节,并要求供应商在指定的日期内完成报价。在收到报价后,要对其条款仔细分析,对其中的疑问要彻底澄清,而且要求用书面方式作为记录,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

后续工作是报价分析,报价中包含有大量的信息,如果可能的话,要求供应商进行成本清单报价,要求其列出材料成本、人工、管理费用等,并将利润率明示。比较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你会对其合理性有初步的了解。

A:申请人按“申购程序”提出申请,经本部门经理审查签批后,交供应部经理,进入“寻价比价程序”。

B:供应部经理按资金使用情况,经“寻价比价程序”后,转交财务部,进入“采购申请申查程序”。

C:财务部有关人员分别进行成本、利润核算、出纳备款审核后,决定签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进入“采购程序”。

C1:在财务部审核后决定签否的情况下,将资料退回申请部门,申请部门视情况进入“坚持申请采购程序”或放弃申请。

C2:经过“坚持申请采购程序”后,报总经理审核,如总经理签批,进入“采购程序”;如总经理签否,仍退回申请部门,由部门经理放弃申请,用其他方法解决。

D:进入“采购程序”后,由供应部经理根据采购属于属长期及大宗情况,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若属小额采购,则由供货商处直接采购。

E:进入“合同签定及审核程序”,由供应部根据供货商提供的资料,形成合同文本,交财务部进行成本利润分析,财务部审核签批后,报总经理,签批后交供应部签定合同并执行,进入“收货程序”;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核后浅否,退还供应部与供货商重新谈判。

F: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如不合格,进入“退货程序”

G:收货人员按“收货程序”检验所购物品合格,进入“入库程序”和“结算环节”。

G1:进入“入库程序”后,通知申请部门,可以进入“使用、销售环节”。

G2:进入“结算环节”后,由采购部、财务部共同按财务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付款。

1、 目的

评定、选择合格供应商,通过评审以证实供应商具有提供满足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向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的评审与选择。

3、 定义

3.1【供应商】为本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组织。本公司供应商主要有以下情况:

A类:由本公司直接评审/选定,包括:

a) 物料供应商--直接为我公司提供标准产品的制造厂商。

b) 外部协作加工商--按照特定的要求为我公司制作、加工的部件和器材,简称“外协厂”。

c) 物料代理商--根据协议要求为我公司提供标准产品的经销商。

d) OEM--按照规定要求提供完全属于我公司品牌的成品制造厂商。

B类:由可信或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外部组织推荐其选定的供应和服务商,包括物料供应和货运商等(此类供应商我公司不再进行认证和建立其档案)。

3.2 【产品】(Product):活动或过程结果。包括服务、硬件、流程性材料、软件或它们的组合。

3.3 【基本物料】是指直接构成本公司产品的物料。基本物料分为采购物料和外协加工物料两种。

3.4【非基本物料】是指不直接构成本公司产品,但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消耗的辅助性物料。

3.5【采购】为取得外部产品所付出成本的商业行为。本文指物料供应采购。

3.6【安规器件】在特定条件下,因其失效或不能承受高压而对人或财产造成损害或危险的物料。如保险丝、隔离变压器和光耦等。

3.7【物料替代】在不能采购标准物料情况下,行使风险采购方式,采购可以满足使用要求的物料替代标准物料。

3.8【一次性物料替代】在特定条件和要求下,采购不可简单二次使用的替代物料。如有二次使用应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注:“特定条件和要求”应在形成申请单时确定,它可以是以下情况之一:一次生产任务令、规定时期内的用料、限定的产品数量、特指有限的非标产品、一个限定的采购批次、一种技术状态下的用料。

4、 职责

4.1 采购部

a) 负责组织评审/选定供应商活动,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b) 负责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建档和定期复审。确保这些供应商具有提供满足本公司规定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

c) 采购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采购合同的批准,和对物料的紧急采购的批准;

d) 分派采购任务,负责对采购订单的批准。按计划与认证结果进行采购工作,并跟踪到货情况,确保如期完成采购任务。

e) 接受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质量信息反馈,协助改善供应商的产品或服务质量。

4.2 公司领导

负责确定相应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对选定的供应商进行批准和发布。

4.3 技术工程部

a) 按规定程序验收采购物料。

b) 负责向业务主管部门反馈本公司与元器件供应厂商、外协加工制作厂商合作的质量信息。

5、 过程要求

代号过程过程内容与要求 责任者执行依据和输出

01 初次 甄别 供应商 获取供应商的信息可以使用多种途径,评审、认证活动有指定的负责人组织实施。

采购部 (初定方案)

02 实地 考察

交流 根据初定方案,进行有目的的考察。

对提供有形产品的厂商应考察、了解其:经营的资格、硬件设施、组织管理、质量保证、技术水平、商务条件和售后服务等。

评定小组

参照:供应商评定表

03 技术认证

在基本满足02要求情况下,必要时,提取样品进行测试或试用(可重复)。

评定小组

04 商务谈判

在符合技术条件情况下,与其进行商务谈判(和重复谈判)。

评定小组

05 综合评议

适当时,组织品质、工艺、生产、采购等人员进行综合评议。

评定小组

参照:供应商评定表

06 意向协议

当双方基本确定时,应交流、确定操作方式和计划日程。需要时,拟签合作意向,或相关备忘记录。

评定小组

07 试合作

a)此期间,我方必须明确并传递与对方采购、加工、验收等要求。

b)需要我方提供技术文件的应予及时提供齐套、有效的文件,以及其他必须品。 c)必要时,我方可派出技术支持人员。

采购部

08 阶段评定

必要时,对以往合作情况作阶段回顾、总结、评定,并作出或保持现状或签订正式协议或暂停或撤销的意见。

评定小组

供应商评定表

09 签订协议

条件成熟时,在双方要求都可以接受情况下,签订合作、采购、质量保证等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评定小组

协议

10 执行采购

a)按协议要求执行下单、采购。

b)当技术要求变更时,订单应予明示。

c)无协议约定的,按即时条件采购。

采购部

采购订单

11 验货 按程序要求实行验货。

合格,办理入库;不合格按不合格品处理。

技术工程部

检验和试验程序

验货记录

12 反馈质量信息与考核

检验部门应适时向采购部反馈质量信息;采购部门应适时向供应商沟通质量信息,推动其实施改进行动,有考核要求时,应进行考核。

对已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或对突发质量问题未能做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供应商,可降为试用供应商,直至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采购部

品质报告

13 复评与改进

根据历次合作、考核等情况,为实施持续改进,在以下情况进行复评:

a) 质量问题频繁或严重;

b) 合作能力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c) 成本控制需要;

d) 公司经营策略调整;

e) 其他重要原因。

评定小组

采购部

供应商评定表

6、 管理程序

6.1 操作程序

6.1.1 本公司规模经营情况下,对基本物料的定点外协厂、OEM的选择(A类供应商)按照“过程要求”执行。

6.1.2 以下情况的选择厂家和执行采购可参照(但不受制于)“过程要求”执行。

a) 试用新物料;;

b) 小数量加工;

c) 当前供应商不能供货而执行物料替代流程;

d) 进口物料;

e) 来自关联公司的物料;

f) 已获得行业品牌认可的标准物料;

g) 元器件代理商;

h) 友好合作厂家的物料;

i) 非基本物料;

j) 运输、服务等供应商;

k) 其他新情况。

6.1.3 在保证过程受控的条件下,“过程要求”中的01至10过程可以并行或超前。

6.1.4 其他另外情况以公司领导批准为准。

6.2 供应商控制程序

6.2.1 直接选用的外部组织推荐的供应商,各业务主管部门/ 质量检验部门应定期向评审小组反馈与之合作的质量信息。

6.2.2 风险采购和一次性临时服务需求可不在此列,但其相应的供应商必须由评审组织进行确认。

6.2.3 评审人员应拥有工程技术背景,良好的商务谈判、管理才能以及对制造商质量体系进行评审的能力。

6.2.4 评审和认证活动应由指定的小组进行,成员必须包括技术、质量、商务等专业人员,活动形式可以是以下方法或其组合:

a) 现场考察、验证;

b) 样品检验和试验;

c) 以提供可证实质量保证能力的数据进行验证;

d) 试合作一定的期限;

f) 历史业绩情况;

g) 委托外部组织验证或认证;

h) 直接选用由可信或有密切合作关系的外部组织推荐其选定的供应商。

6.2.5 所有的合格供应商都应建立并保存见证性文件和记录。

6.2.6 凡复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可终止业务合作关系或降为试用供应商,每次评审结果应反馈给供应商。

6.2.7 B类供应商在本公司无评审要求。

6.3 采购控制程序

6.3.1 采购工作以“采购计划”和“认证结果”为依据。

6.3.2 采购安全性关键器件必须是其获得了安规认可。

6.3.3 在可行时,可以委托物料加工者或采购代理方进行进货检验,但应与之形成质量保证协议。

6.3.4 采购人员必须具备采购活动需要的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电脑在信息网上进行数据处理工作,有一定的英语水平和较好的谈判技能。

6.3.5 根据生产计划,采购部下达经批准的基本物料采购计划、零星采购计划,该计划是采购活动中“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何时到货?”的基本依据。

6.3.6 采购部根据器件的分类,把基本物料采购计划分配给不同的采购责任人。

6.3.7 采购责任人员在收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核对计划的可执行性,如有不可执行的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计划制订部门,以便计划部门及时调整计划。

6.3.8 采购人员将采购计划逐项核对评定的供应商相关信息,拟制采购订单,采购订单应清楚列明采购物料对应的本公司编码、生产厂家、相应的厂家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和要求交货的日期等。货期不能满足时,需注明新的定约时间。

6.3.9 采购订单必须按采购订单审批、签返流程进行规范化和审批,采购人员将经采购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订单发给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签返以示确认。采购订单签返后即生效,其复印件应由采购部存档并妥善保管。

6.3.10 签返的订单如有价格、货期、包装的更改,采购人员应重新评议。

6.3.11 采购计划中,未列入评定合格供应商的物料,则属风险采购;风险采购必须在申请单获得准许后,方可实施采购。此物料的使用应由相关技术人员明确特定用途和要求,不可简单二次使用的此类物料,如有二次使用应在受控状态下进行。

6.3.12 订单下达后,采购人员负责跟单,不断提醒供应商按期交货。

6.3.13 货到暂存库,采购员应告知暂存库收货人员物料的紧急程度,以便及时送检。

6.3.14 采购安全关键器件必须是其获得了安规认可,未获认可不得采购;因技术改进或其他特殊要求需作物料替换时,必须履行规定的认可审批手续。

6.3.15 当顾客特别要求时,可在本公司或供应商处对采购物料进行符合性验证。

6.3.16 外协加工控制

a)外协加工采购小组负责及时、正确地申请、传送外协加工所需技术文件、专用工装和仪器;

b)对重点物料,由外协采购人员组织对外协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生产现场技术指导和并进行首次加工评审。外协物料可以由IQC检验员或授权人在供应商现场检验,也可以送回AS检验,具体检验方式由技术工程部提出、实施;

c)由采购部负责保持和外协加工供应商的日常沟通和联络,协调解决外协加工过程中的品质、工艺等问题。

d)由技术工程部组织对外协供应商实施定期考评,组织工艺辅导和品质稽查,监督供应商落实纠正、预防措施。

e)外协供应商必须按公司的要求提供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有关品质数据,该数据由质量工程部管理并纳入公司质量月报中。

6.4 验货控制程序

6.4.1 供应商将物料送到暂存库,暂存库管理人员在接收送来的物料时,应对其品种、数量和包装进行核对和登记。

6.4.2 暂存库管理人员填写送检单并送到IQC,由IQC人员实施验证,对于风险采购物料IQC应按加严方式验证或检验方可入库。

6.4.3 对于已经在外协厂或其他场所检验的物料,暂存库根据IQC开具的合格单据进行“直接接收”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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